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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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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题目:临床“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编号:YWB-056(03) 颁布部门 医务部 审核日期 2013年10月15日 批准人 赖志寿 首次发布日期 2011年10月4日 回顾/修改日期 2013年10月15日 生效日期 2013年10月16日 一、目的 为加强对临床辅助检查“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医师,以便临床医师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杜绝医疗隐患和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制度 2.1 “危急值”是指辅助检查结果与正常预期偏离较大,当这种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查结果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2 各医技科室在确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 2.3 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保障医疗安全。 2.4 操作流程 2.4.1 门、急诊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门、急诊患者出现“危急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首诊医生或门急诊主任,并做好登记,由首诊医生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2.4.2 住院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住院病人出现“危急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所在病区,病区接收人员做好登记并立即报告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 2.4.3 登记程序 “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照“谁报告(接收)、谁记录”的原则。医技科室与门急诊、病区均建立《危急值及处理措施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登记,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2.4.4 处理程序 2.4.4.1 医技科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仪器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仪器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检查者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临床科室,并在《危急值及处理措施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发出。 2.4.4.2 临床科室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复查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检查科室应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 2.4.4.3 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须紧急通知主管医师、值班医师或科主任,临床医师需立即对患者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并于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检查报告结果和采取的诊治措施。 2.5 “危急值”报告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2.6 “危急值”报告科室包括:检验科、影像科、超声科、心电图室等医技科室。 2.7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2013年07月03日)始实施。 附:1、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范围 2、临床危急值报告与处理流程 附1: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范围(第三版) 一、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范围 1.临床血液-体液室危急值 危急值项目 报告标准 危急值项目 报告标准 WBC(X109/L) <1.5或>30 PT (s) <8.0或>30.0 PLT(X109/L) <30或>1000 APTT(s) >90.0(或测不出) Hb(g/L) <60或>200 INR(抗凝治疗时) >5.0 <120(10天内新生儿) FIB (g/L) <1.0 HCT ≤15或≥70 D-二聚体(mg/L) (需排除特定情况:溶栓治疗、大手术等) >2 注:放、化疗治疗中的患者例外 注:肝病患者例外 2.临床生化检验危急值 危急值项目 报告标准 电解质紊乱 血钾K (mmol/L) <2.5或>6.5 血钙Ca (mmol/L) <1.5或>3.5 血钠Na (mmol/L) <120或>160 血氯Cl (mmol/L) <80或>125 糖代谢紊乱 葡萄糖 GLu (mmol/L) <2.6或>22.2 肝功能严重损害 血清转氨酶ALT (U/L) >1000 血总胆红素TBIL (μmol/L) (新生儿)>340 (成人)>260 肾功能严重损害 血肌酐Creat (μmol/l) >880 血尿素BUN (mmol/L) >28 心肌损伤标志物 脑钠肽前体PRO-BNP (pg/ml) >1700 肌酸激酶CK (U/L) >1500 乳酸脱氢酶LDH (U/L) >1000 肌酸激酶同工酶 CK-MB (U/L) >100(包括新生儿大于28天) 肌红蛋白 MYO (ng/ ml) >220 肌钙蛋白cTnT (ng/ ml) >1.5 胰腺炎指标 血淀粉酶AMY-S (U/L) ≥500 尿淀粉酶AMY-U (U/L) ≥2000 血气分析异常 二氧化碳分压PCO2 (mmHg ) <20或>60 氧分压PO2 (mmHg ) <60 血酸碱度pH <7.20或>7.55 有机磷中毒 胆碱酯酶CHE (速率法) (U/L) <500 危急值项目 报告标准 微 生 物 脑脊液培养或查隐球菌 阳性 痰涂片 找到革兰阳性粗大杆菌 血培养 阳性 粪便培养(霍乱弧菌、沙门氏菌、志贺氏杆菌) 阳性 无菌体液培养或涂片 阳性 检出甲、乙类传染病病原体 其 它 HIV抗体 筛查阳性(待确证) Rh(D)血型 阴性(临床输血科室) 二、影像科危急值报告范围 1、中枢神经系统:①严重的颅内血肿、脑干出血;②脑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急性期;③脑疝;④颅脑CT或MRI扫描诊断为颅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范围达到一个脑叶或全脑干范围或以上);⑤脑出血或脑梗塞复查CT或MRI,出血或梗塞程度明显加重。 2、脊柱、脊髓疾病: CT/MRI检查诊断为脊柱外伤后压迫脊髓/脊髓横断损伤。 3、呼吸系统:①气管、支气管异物;②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压缩≥80%③肺栓塞、肺梗塞。 4、循环系统:急性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5、消化系统:①食道异物;②消化道穿孔、梗阻;③急性胆道梗阻;④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⑤肝、脾、胰、肾等腹腔脏器出血。 三、超声科危急值报告范围 1、异位妊娠破裂,伴大量内出血及失血性休克者; 2、大量心包积液,右室前壁暗区深度≥30mm,并出现心包填塞症状者; 3、腹主动脉瘤及腹腔动脉瘤破裂,伴大量内出血及失血性休克者; 4、外伤至脏器破裂,伴大量内出血及失血性休克者; 5、临床认定的其他危重患者。 四、心电图室危急值报告范围 1、心脏停搏; 2、急性心肌损伤; 3、急性心肌梗死; 4、致命性心律失常: (1)心室颤动; (2)室性心动过速; (3)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搏; (4)频发室性早搏并Q-T间期延长; (5)预激伴快速心房颤动; (6)心室率大于180次/分的心动过速; (7)二度Ⅱ型及高度、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8)心室率小于45次/分的心动过缓; (9)大于2秒的心室停搏。 五、内窥镜检查项目设置及范围 1、 重度食管或胃底静脉曲张。 2、 胃血管畸形、消化性溃疡引起的消化道出血。 3、 巨大溃疡(引起出血、穿孔)。 4、 食管、胃恶性肿瘤。 5、 上消化道异物(引起出血、穿孔)。 六、病理科项目设置及范围 1、病理检查结果是临床医生未能估计到的恶性病变。 2、对送检冰冻标本有疑问或冰冻结果与临床诊断不符或常规切片诊断与冰冻切片诊断不一致。 3、遇疑难病例,冰冻不能出具明确结果时。 4、特殊情况(如标本过大,取材过多,或多个冰冻标本同时送检等),报告时间超过30分钟时。 七、血药浓度项目设置及范围 检验项目 给药时间 ≥高值 MTX甲氨蝶呤 24h 50ummo1/L 30h 5ummo1/L 48h 0.5-1ummo1/L 72h 0.2ummo1/L 96h 0.05ummo1/L VPA丙戊酸钠 治疗浓度≥100mg/L 题目:临床危急值报告及工作流程 编码:YWB-057(02) 颁布部门 医务部 审核日期 2013年7月3日 批准人 陈建华 首次发布日期 2011年10月4日 回顾/修改日期 2013年7月3日 生效日期 2013年7月4日 流 程 单元 医技科室 首诊医生/管床医生 住院部 节点 A B 1 2 3 4 5 6 首诊科室或总值班备案 诊断、治疗,记录到门诊病历 7 8 再次积极主动联系病人 9 发现并确认危急值 住院病 人 门急诊病 人 否 是(通知相关病区) 通知病 人 是(通知 相关病区) 无法通知 可以通知 首诊医师在岗情况 立即接诊 不在岗 在岗 首诊科室主任安排同一专科其他医生立即接诊 医护人员核对危急值信息并在《危急值及处理措施登记本》记录 通知主管或者值班医生 医生复核、确认危急值报告并处理,在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 第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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