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三期工程
翻车机、装船机、堆取料机
设备安装
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工程名称: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三期工程
编制单位: 华电重工与中交一航局联合体
曹妃甸煤三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日期:
一、工程概况: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三期工程建设10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2个,建设7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2个,5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1个(码头水工结构均按靠泊10万吨级散货船舶设计)及相关的配套设施。设计年装船能力为5000万吨。
主要施工范围包括: 火车卸车系统设备(2台)、 装船机系统设备(2台)、堆料机系统设备(3台套)、取料机系统设备(3台套)及其他配套辅助设备等。
施工工期:2017年3月20日至工程移交业主生产。
二、编制依据
◆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三期装卸工艺系统设备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
◆ 翻车机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 堆取料机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DL5009.1-201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JGJ46-201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JGJ80-201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12
◆《水运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008)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7)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LD48-1993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 GB5972-2016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2011
三、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机构网络图、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贯彻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三期项目全体员工人身健康、安全和保护环境,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建成一流的安全文明与和谐的施工现场,规范施工建设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现工程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总目标。
1、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工作目标
序号
安全、环境管理目标
控制措施
1
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2人及以上的群体轻伤事故;
落实公司及事业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全方位安全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宣贯。
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深入持久开展反违章活动,现场隐患整改率为100%,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
2
不发生超过1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设备、火灾、水灾等各类事故;
开展设备、火灾、水灾等事故隐患排查,做好隐患整改,制定事故应急措施。
3
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严禁违章驾驶及疲劳驾驶行为,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
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
加强餐饮卫生管理,加强食品采购验收、检查、留样管理;教育员工不食用过期、变质食物,不到卫生条件差的场所用餐。
5
不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安全事件;
认真执行华电科工、华电重工及物料事业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作好事故应急管理。
6
不发生垮(坍)塌造成的人员死亡和群体伤亡事故;
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对深基坑、大型起重作业等重大作业项目的施工方案认真审核、论证,落实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7
不发生因预见、防范工作不力导致的地质灾害、自然灾害事故;
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宣贯;
2、项目部与当地气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信息联系,及时掌握有关部门发布的地质灾害信息,做好预警、预防工作;
3、制定地质灾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
不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全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考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要求。
9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配置满足规定要求;
按照公司有关管理制度为项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每年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时要求必须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件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否则不予使用。
10
按项目类别汇总统计安全生产费用和环保费用信息,确保安全生产和环保费用的有效投入,定期收集汇总安全生产和环保费用的落实情况并向公司有关部门汇报;
项目部每月统计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和环境保护费用投入金额,审批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申请,对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上报项目月度安全生产费用统计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
11
本项目办公区域有毒有害办公废弃物回收率100%;
按照公司有关有毒有害办公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和程序办理,教育员工不随意处置、丢弃有毒有害办公废弃物。
12
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环境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加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和管控,依据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3
不发生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等处罚事件;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4
不发生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而导致的环保限批事件;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5
不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定义的突发环境事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定义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要求,在设计、采购、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6
基建及新投产项目环保“三同时”工作完成年度计划。
根据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的技术、进度要求,对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确保环保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2、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网络图
各施工班组
职工
项目经理:郝春兰
项目现场负责人:栗振
安全员:周时忠
质量员: 杨宝占
技术负责人:将小宝
机管员:黄振奎
项目安全负责人:祝家谋
3、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务
安全生产职责
项
目
经
理
1.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项目安全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依据企业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相关制度。
4.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5.参与或主持本项目安全管理策划、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文件等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及时投入,保证专款专用。
7.组织并参加对项目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8.组织并参加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9.参加对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特殊防护设施的验收。
10.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列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1.组织编制项目应急预案,并进行交底和进行演练。
12.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现场 经理
1.组织项目施工生产,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2.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实施安全专项方案和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
4.组织对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5.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6.负责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管理层的安全意识。
7.组织项目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
8.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
项目技术负责人
1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根据项目实际配备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
3.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的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4.组织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5.参加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及特殊结构防护的验收工作。
6.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7.参加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技术措施。
8.参加事故应急和事故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
项目安全员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监督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
3.组织制定项目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危险源的设别、分析和评价,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行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5.参与编制项目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方案,合理布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6.参与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和检查。
7.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巡查,督促隐患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8.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达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上报有关资料。
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立即报告,并迅速参与抢救。
11.归档管理有关安全资料。
安全负责人
1.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并填写安全日志。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纠正和整改。
4.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旁站式监督。
5.组织项目日常安全教育,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6.建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档案,如实记录和收集安全检查、交底、教育培训及其他安全活动资料。
作业
人员
1.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劳动纪律,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行为,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用具,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5.正确设别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现场不安全因素。
6.发生施工立即报告,听从指挥,按规定路线疏散,并积极参加抢救。
四、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
应辩识、评价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活动中存在的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危害,评价其危险程度,确定危险源,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实现对职业安全健康、环境因素的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
4.1 危险源
1)化学危险源:如乙炔气、氧气、氢气、油脂、酸碱化学产品等,可能引起的事故有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中毒等。
2)电气危险源:如电器的漏电、静电、电弧等,能造成人体伤害和死亡以及引起火灾、爆炸等。
3)机械危险源:分势能型和动能型两大类,由它引起的事故如坠落、坠物、崩塌、跌倒、打击等。
4)热能危险源:热能危险源引起的事故分两类,热源引起的事故和由热源转变成机械能引起的事故。
5)自然灾害危险:发生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雪灾,雷电、地震等造成人身、机械设备、建筑等财产损失。
4.2 危险因素范围
1 )工作场地特点:如高空、井下、洞口、容器内、带电作业、交叉作业,作业场地狭小,安全装备无法使用等可能给作业带来危险的因素。
2)工作环境情况:如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缺氧等可能给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的危害。
3)工作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4) 操作程序以及工艺流程的颠倒、操作方法的错误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5)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与所从事工作的身体要求不适应,或者作业人员的自身素质(技术素质、熟练程度、安全意识)的局限给作业人员带来的隐患。
6)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措施的不完善,给作业人员或机械设备带来的危害。
7)自然灾害等其他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危害或容易造成设备异常的不安全因素。
4.3 主要危险源控制
序号
作业活动或管理活动
重要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
控制方法
1
高处作业
作业区孔洞、临边无防护;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
高处 坠落
1.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8.1.5条;
2.列为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严格执行;
3.临空面、孔洞盖板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和孔洞盖板;
4.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
5.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2
起重作业
起重机械无安全准用证投入使用;机械安装后无检验报告就使用、超负荷作业;违反“十不吊”准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能持证上岗
起重 伤害
1.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0.1.8条、10.2.1条;以及《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2.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列为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3.吊车起吊时,起吊物下方严禁有人通过或逗留;
4办理吊装相关作业票;
5.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
6、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7、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
车辆行驶
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车辆带病行驶
交通 事故
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监督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
4
施工用电
现场临时用电没有专项方案;非电工人员对电源线私拉乱接;配电箱没有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保。
触电 事故
1.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3.4条,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未进行检测的禁止使用;已检测合格的要记录并进行标识;
2.严格执行领用制度,施工中加强监督检查;
3.列为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4、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保;
5、电工定期巡查巡检制度。
5
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隔离防护不到位
没有签署管理协议
高处坠落、高 空落物事故
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设置警戒区,设置明显标志牌,施工人员配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做好“三交”、“三查”和日常教育工作
6
脚手架管理、使用
脚手架搭设、拆除无方案
超负荷使用
人身 伤亡
1.按“脚手架管理规定”编制搭拆方案,并组织人员严格按搭拆方案进行脚手架施工;
2.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实施挂牌管理。
7
钢构安装高空施工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施工人员无体检记录;
施工人员未配置安全防护用品;上下攀登未使用刚爬梯或软爬梯,未配备垂直攀登自锁器和保险绳;
吊装构件的钢丝绳不得有严重锈蚀、散股、断丝、断股现象;自制扒杆、吊钩等设备未进行设计、计算,制作完成后未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验收;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进行钢构安装作业;夏季施工无防雷击措施。
人身伤亡事故
1. 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8.1.4条和第8.1.10条;
2. 施工人员进行高空行走时,安全带必须挂在杆件上;
3. 列为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4.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力度;
5、 执行《高处作业管理办法》;
6、 严格执行华电《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7、列为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8
设备调试
未进行书面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所有参加设备调试人员未接受调试方案、调试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底培训,参加调试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专门的培训,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所有人员进入调试现场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时未穿着工作服,
人身 伤害
1.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列为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3.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施工前检查;
4、严格执行华电《设备调试安全管理制度》。
五、安全技术措施:
5.1本工程重点工序、特殊工序安全技术措施
(一)设备卸货
1)设备卸货可分为装运船码头卸货和汽车托运现场卸货两种方式,一般装运船运载大件设备,汽车托运是一般设备构件。
2)唐山港码头卸货要提前和业主沟通预约,经唐山港同意后,按照指定泊位靠岸。参与卸货人员要经过安全技术交底,穿救生衣方可进入码头施工,在码头施工遵守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三违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安全管理规定。
4)设立警戒区域,并委派专人监护,其他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危险作业区。
5)设备装车要按照设备构件形状尺寸、中心位置,合理选择放置方式,需要成品保护的要做好可靠措施,分层叠装的设备构件要用钢丝绳、紧线器捆绑牢固;超长、超高、超重车辆合理选择行车路线,需要引导通行的,委派专人引导,确保倒运安全。
6)起重指挥应根据设备形状确定吊点和捆绑方法,作业区安全警戒,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通行。
7)设备严禁和地面直接接触,需要垫道木和方木的提前准备充分,区域卸货做好规划,安装方案制定位置卸货,严禁堵塞施工通道和消防通道;易于滑落的散装零星配件装箱保存或者用铁丝固定在设备上。
8)大风、大雨、大雾天气严禁卸货,突遇吊车故障,安装吊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处理调运物件,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
本项目使用的起重机基本上是履带起重机和汽车起重机两种。
起重作业控制措施
2.1起重作业前的准备
1)作业前,应进行机况(包括配合吊机、工器具)的检查、确认,尤其是起重机械制动器、钢丝绳、吊钩、安全装置等,应确认良好、可靠。作业场所的准备
2)起重作业前,应根据起重作业指导书及吊装作业相关要求,对吊装场地、设备临时堆放场地等进行清场和平整,特别是地面承载能力应满足吊机吊装、车辆运输的要求。
2.2起重作业控制流程
起重准备 起重作业实施
作业人员配置与管理
作业指导书编审批
机械设备状态检查
作业场地准备
工作票填审批
起重作业实施
现场过程监督
应急与响应
起重作业流程图
2.3起重作业人员的配置与管理
1)对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吊起重机、厂内机动车根据“三定原则”(定人、定机、定岗)配备起重司机。
2)起重指挥、起重司索应根据起重作业环境、范围、起重设备等合理配备。
3)起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4起重作业的实施
起重作业危险性较大,各工种之间应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
1)起重司机应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吊装安全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和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要求;
工作时服从指挥人员的正确指挥,并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于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满负荷的情况下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悬臂式起重机在接近满负荷的情况下严禁降低起重臂;
对于违章指挥和指挥人员不标准的指挥信号,应予以拒绝;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性能异常情况必须在操作前排除;
负责对作业过程中设备异常现象的处理,必要时通知有关人员紧急处理;
起重机在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将主电路开关切断,然后将所有控制手柄转到零位并切断电源。
2)起重司索人员应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安全规程和起重吊装安全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和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要求;
工作时服从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有权拒绝指挥人员的违章指挥;
负责设备捆绑工作及起吊前检查,确认完好后向指挥人员发出起吊信号;
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如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工作前检查起重工器具、设备,若发现链条、钢丝绳等器具已达到报废程度的,应禁止使用;
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发现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声音,应立即停车检查;
有棱角和光滑物件吊装,应在钢丝绳绑扎处加包垫,防止钢丝绳磨损或滑脱;
用滚杠滚动法搬运设备时,使用的滚杠两端不宜超出设备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添放滚杠时,人应蹲在拖板两旁,滚杠从侧面插入;设备就位后,应放置稳固,采取防止其摇动或倾倒措施,再拆除起重机具;
及时清理现场,包括钢丝绳、滚杠回收及油污清理,协助做好通道安全。
3)起重指挥人员应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安全规程和起重吊装安全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和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要求;
负责作业现场障碍物的清理和无关人员的清场,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区并悬挂相应的警告牌;若必须在吊物下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措施,将吊物垫平放稳后,才能进行工作;
正确使用标准指挥信号进行指挥,不参与起重机械的操作,指挥信号必须清晰、正确;
指挥人员位置应便于操作人员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物件进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物件避开人及障碍物;
物件降落前,指挥人员应确认降落区域安全后,才准发出降落信号;
当多人绑挂同一物件时,起吊前应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吊;
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物件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
各种物件、设备吊运前,应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吊运;
起吊物件不能在空中长时间的停留,严禁吊机带载过夜。
(三)大型机械设备控制措施
1)大型机械设备经使用单位和项目部自检验收后,报当地特种设备检验中心进行设备验收,取得相关合格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前还必须将大型机械设备送监理部报审。
2)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完好,随机配备起重能力性能表,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安全准用证在有效期内。
3)机械设备管理单位应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挂有清晰的安全责任标牌,内容如下:
—— 起重机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抗风能力、制造单位、出厂日期;
—— 操作工姓名、保养责任人;
—— 其它所需的参数和内容。
4)机械设备管理单位应建立有关大型机械设备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室或其它适当位置悬挂简要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5)起重机操作和指挥人员应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6)机械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和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四)脚手架工程
1、基本要求
1)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
2)坚固、稳定,能满足施工中的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不变形、倾斜、摇晃。
2、人员要求
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项目部应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项技术培训教育。
3、 构配件进场验收
脚手架构配件进场后,施工单位依据检查表进行自检,合格后报项目工程管理部复检,并对检查表归档保存。
4、 脚手架搭设、验收与维护
4.1 施工单位依据审批后的方案组织交底。项目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参加方案与措施的交底。
4.2 搭设好的脚手架应经搭设单位、使用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每搭设完6-8米高度后,应分段验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5、 脚手架拆除
5.1 脚手架异动、局部或整体拆除,应提出申请。
5.2 脚手架整体拆除前,应对脚手架的现状,包括变形的情况、杆件之间的连接、与建构物的连接及支撑情况,以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编制脚手架专项拆除方案,并进行交底。
5.3 脚手架异动、局部拆除(如承重架,应对所承载结构进行荷载力计算),施工单位应提出申请,组织拆除前检查,项目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应参与检查,检查内容参照脚手架拆除检查表进行。检查结束后,方可拆除。项目部负责检查表备案。
(五)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基本要求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杆的平台、斜台与挑平台周边,以及钢架构横梁周边,转运站屋面与楼层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者符合要求的水平安全扶绳。
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钢结构梯子平台和栏杆同步施工,否则严禁通行使用。
3、洞口作业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井孔、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要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设红灯警示。
(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用电控制措施
6.1 施工电源的管理
a) 施工电源的管理流程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电源规划、布置
安装、验收
投入运行
是否满足
施工要求
日常维护与运行
施工完毕时拆除
结 束
施工电源管理流程图
b) 施工电源的规划、设计和布置
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组织编制整个项目的施工电源布置和必要的管理措施。由项目部安全用电管理小组进行审查。
现场施工电源的布置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应安全、经济、合理、美观。
6.2 施工电源安装和验收的技术要求:
动力柜、配电箱进线口、出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部;柜、箱内设施应排列整齐,标明电气回路及负载能力,配线应绝缘良好,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盘内。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明露;动力、照明合一的配电箱应分别装设刀闸或开关;柜、箱内的熔断器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使用。
施工电源线一般应采用铜芯电缆,且绝缘良好,电缆应设电缆沟及保护层,穿越道路时敷设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电缆中间接头要做好防护措施。
用电设备集中布置时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用电设备分散使用时,每台用电设备应配置独立控制箱,做到“一机一闸一保一箱”。
6.3 施工电源安装和验收的管理要求:
6.3.1 一、二、三级配电箱及便携式开关箱,均由正规厂家生产,严禁施工单位现场进行制作改造,有合格证明文件,如同一家施工单位转到其他项目的,应提供配电箱合格证明文件,配电箱必须安装内层隔离门,三级配电箱外侧安装快速插头,现场用电设备均使用快速插头取电,配电箱钥匙由施工单位专业电工保管,保证现场施工用电安全。
6.3.2 配电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段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配电箱内部要有电气系统图和定期检查表,电气系统图要细化到用电设备名称。
6.3.3 所有配电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环境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到外来物体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以清除或做防护处理,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作业的空间和通道。
6.3.4 二级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区域性负荷附近,三级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局部区域,二级配电箱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配电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5m,距离大于5m 时应设便携式开关箱,便携式开关箱至固定式配电盘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40m,且应使用橡胶软电缆。
6.3.5雨季及冬季前,专业维护人员应对施工用电设施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特殊的检查、维护。检查人员应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针。
6.4 施工电源的拆除
施工电源使用完毕后,由项目部电气人员及时安排专业人员拆除,并防止带电电源点无人管理。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
6.5 常用电气设备使用及照明的安全管理
1)电动工具使用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电动工具借用制度,各分包商机具管理人员应加强电动工具的维护保养,从仓库借出/领出的电动工具应保证性能完好,不得带病外借使用;
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进行绝缘测试;
电动工具的外壳及人员能触及的部位,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
插座及电动工具的插头应无损伤、无裂纹,绝缘良好,宜使用橡皮插头;
使用电动工具时因故离开、暂停工作或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
2)易燃易爆场所及特殊环境的用电管理
使用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应采取防爆措施;
严禁产生火花或电火花,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不得随意断开;
贮存爆炸危险物质的建筑物、构筑物、贮罐和金属管道等,应采取防止直接雷击、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的接地措施;
在特别潮湿环境中,电气设备、电缆、导线等,应选用封闭型或防潮型;
潮湿场所电气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和管道应接地良好;
潮湿环境不宜带电作业,一般作业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七)电焊切割作业
焊接作业控制措施
1)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应满足以下要求:
所有焊接人员作业时,应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耐火防护手套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衣着不得敞领卷袖;
焊接作业时,应有防止触电、爆炸和防止金属飞溅物引起火灾的措施,并应防止灼伤;
焊接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应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护目镜或其他合适的眼镜。辅助人员也应配戴类似的眼睛保护装置;
当身体前部需要对火花和辐射作附加保护时,应使用经久耐火或其他材质的围裙,当需要对腿部作附加保护时,应使用耐火的护腿或其他等效的用具;
在进行仰焊或其他作业过程中,必要时佩戴皮制或其他耐火材质的套袖或披肩罩,也可在头罩下佩带耐火质地的斗篷以防头部灼伤;
当噪声无法控制在《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定》规定的允许声级范围内时,应采用保护装置(诸如耳套、耳塞或用其他适当的方式保护);
当利用通风手段无法将作业区域内的空气污染降到允许限值或这类控制手段无法实施时,应使用呼吸保护装置,如长管面具、防毒面具等。
2)焊接作业的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应采取措施排除有害气体、粉尘和烟雾等,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焊接工作时,宜设挡光屏。
3)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库周围10m范围内进行焊接、热处理工作。在焊接、热处理地点5m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4)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焊接,如特殊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防止触电和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5)不得在带有压力的容器和管道、运行中的转动机械及带电设备进行焊接作业。
6)焊接工作台(或区域)应可靠接地;在狭小或潮湿地点施焊时,应垫以木板或采取其它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7)焊接前,下列施工场所应开具动火工作票:
a) 易燃易爆品存放区;
b) 坑井、金属容器内;
c) 规定的禁火区,进入调试阶段的设备运行区等。
8)高处焊接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b) 不得站在油桶、木箱等不稳固或易燃的物品上进行工作;
c) 工作开始前应清除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设专人监护;
d) 不得随身带着电焊导线或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焊接皮线(软管)应在切断电源(气源)后用绳索提吊;
e)工作撤离或下班时应清点人数。
(八)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8.1 高处作业管理流程
人员管理
体格检查
架子工资质
着装要求
行为要求
非施工人员要求
安全设施/安全标志
配备/设置必要的设施
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
设施/标志维护
变更应有必要的审批
脚手架
管理
搭设/拆除申请
搭设/拆除要求
使用和维护要求
作业策划
作业过程
管理
防止高处落物
防止人员坠落
开
始
高处作业管理流程图
8.2 人员管理
高处作业的人员均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架子搭拆人员必须持市级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
严禁酒后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应灵便,扎紧衣袖、裤脚,不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易滑的鞋或赤脚;
上高空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使用时应拴在垂直上方牢固的构件上;
施工人员不得坐在平台和孔洞边缘、骑坐在栏杆上、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站在栏杆外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非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有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8.3 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
高处作业应配备或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a) 速差自控器;b) 安全绳;c) 安全网;d) 手扶水平安全绳;e) 孔洞盖板、临时防护栏杆、爬梯;f) 安全标志;g) 安全通道;h) 安全绳。
高处作业根据情况可配备的安全设施包括:a) 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b) 废料垃圾通道(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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