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平安煤矿制度上墙.docx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5931791 上传时间:2024-11-23 格式:DOCX 页数:114 大小:232.57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平安煤矿制度上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4页
平安煤矿制度上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犍为县林源实业有限公司平安煤矿 上墙制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目 录 一、党支部办公室 - 7 - 党支部书记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7 - 党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制 - 7 - 二、矿长办公室 - 8 - 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8 - 矿长岗位责任制 - 8 - 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 9 - 三、副矿长办公室 - 10 - 生产副矿长安全管理与职责 - 10 - 安全副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11 - 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 12 - 生产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 12 - 四、机电矿长室 - 13 - 机电副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13 - 机电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 13 - 五、总工程师办公室 - 14 - 总工程师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14 -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 15 - 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 15 - 六、安监科办公室 - 15 - 安监科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15 - 安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16 - 安监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17 - 安监科岗位责任制 - 17 - 安监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 18 - 安全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 19 - 七、通风科办公室 - 19 - 通风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19 - 通风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 20 - 瓦检员岗位责任制 - 20 - 通风工岗位责任制 - 21 - 测风工岗位安全责任制 - 21 - 八、调度科 - 22 - 调度室主任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22 - 调度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23 - 生产调度室岗位责任制 - 23 - 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 24 - 生产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 24 - 九、生产技术科 - 25 - 技术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25 - 生产技术科岗位责任制 - 25 - 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 26 - 矿井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 26 - 矿井地质工岗位责任制 - 27 - 十、机电运输科 - 27 - 机电运输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27 - 机电科(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 - 28 - 机电科(队)全天值班制度 - 28 - 十一、采煤队 - 29 - 采煤队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29 - 采煤队副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29 - 采煤队值班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30 - 班组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31 - 采煤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 31 - 采煤队副队长岗位责任制 - 32 - 采煤队值班长岗位责任制 - 32 - 采煤队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 32 - 十二、掘进队 - 33 - 掘进队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33 - 掘进队副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34 - 掘进队值班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34 - 班组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35 - 掘进队长岗位责任制 - 35 - 掘进队副队长岗位责任制 - 36 - 掘进队值班长岗位责任制 - 36 - 掘进队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 37 - 十三、机运队 - 37 - 机运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37 - 机运队副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38 - 机运值班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39 - 机运队岗位责任制 - 40 - 机运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 40 - 机运队副队长岗位责任制 - 40 - 机运队电工岗位责任制 - 41 - 值班电工岗位责任制 - 41 - 机运队钳工岗位责任制 - 41 - 电(气)焊工岗位责任制 - 42 - 十四、综合办公室 - 42 -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42 - 工会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43 - 办公室岗位责任制 - 43 - 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 43 - 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 44 - 工会主席岗位责任制 - 44 - 群监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44 - 十五、财务科 - 45 - 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 45 - 财务科岗位责任制 - 45 - 财务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 46 - 会计员岗位责任制 - 46 - 十六、木工房 - 46 - 木工操作规程 - 46 - 木工岗位责任制 - 46 - 十七、主绞车房 - 47 - 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 47 - 绞车工岗位责任制 - 47 - 绞车房管理制度 - 47 - 十八、地面运输 - 48 - 地面运输工岗位责任制 - 48 - 翻笼操作工岗位责任制 - 48 - 斜井信号挂钩工岗位责任制 - 48 - 地面推车工操作规程 - 49 - 井口挂钩工操作规程 - 49 - 信号工操作规程 - 49 - 十九、机修房 - 50 - 车工、刨工、铣工岗位责任制 - 50 - 电工操作规程 - 50 - 车工操作规程 - 50 - 钻工操作规程 - 51 - 钳工操作规程 - 51 - 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 52 - 二十、充电房 - 52 - 充电工岗位责任制 - 52 - 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 - 53 - 矿灯工交接班制度 - 53 - 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 - 54 - 二十一、检身室 - 54 - 检身工岗位责任制 - 54 - 检身工操作规程 - 54 -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 55 -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 55 - 二十二、砂轮机 - 55 -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 55 - 二十三、压风机房 - 56 - 压风机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 56 - 空压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 56 - 交接班制度 - 56 - 螺杆空气压缩机空压机操作规程 - 57 - 二十四、猴车室 - 58 - 架空乘人器司机岗位责任制 - 58 - 架空乘人装置(猴车)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 58 - 架空乘人装置(猴车)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 59 - 二十五、风机房 - 60 -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 60 - 主扇风机停电停风的管理制度 - 61 - 主要通风机司机交接班制度 - 62 - 主要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 - 62 - 反风操作规程 - 62 - 二十六、监控室 - 63 - 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 63 - 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 - 64 -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 65 -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 65 - 监测监控系统值轮流班制度 - 65 -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 66 -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 66 - 地面监控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66 - 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 - 66 - KJ151人员定位系统操作规程 - 67 - KJ151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 68 - 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 69 - 监测监控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 69 - 监测监控组长岗位责任制 - 69 - 二十七、井下井底车场 - 70 - 井下运输工岗位责任制 - 70 - 斜井信挂钩工岗位责任制 - 70 - 井下推车工操作规程 - 70 - 井底挂钩工操作规程 - 71 - 信号工操作规程 - 71 - 二十八、水泵房 - 71 - 水泵工岗位责任制 - 71 - 多级离心泵水泵工操作规程 - 72 - 二十九、变电所 - 73 - 井下中央变电所操作规程 - 73 - 中央变电所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73 - 变电工岗位责任制 - 74 - 三十、液压泵房 - 74 - 乳化液泵站安全操作规程 - 74 - 三十一、采区变电所 - 75 - 井下变电所配电工操作规程 - 75 - 井下变电所检修电工岗位责任制 - 75 - 井下变电所低压停送电操作规程 - 76 - 井下变电所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 - 76 - 井下变电所巡回检查检修制度 - 77 - 井下变电所值班员操作规程 - 78 - 三十二、工作面机头 - 79 - 刮板输送机操作规程 - 79 - 固定式胶带运输机操作规程 - 80 - 链式截煤机司机操作规程 - 81 - 移溜工安全操作规程 - 82 - 三十三、会议室制度 - 83 -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 83 - “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 - 85 -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 87 -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 88 -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 88 - 能源介质管理制度 - 88 - 物资财产采购管理制度 - 89 -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 90 -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 91 -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 92 -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 93 - 消防管理制度 - 94 -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 94 - 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 96 -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 96 - 安全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 - 97 -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 98 -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 99 -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 - 100 - 特殊岗位作业管理制度 - 102 - 劳动保护制度 - 103 -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 104 -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 105 - 安全会议制度 - 106 - 安全检查制度 - 107 - 安全奖惩制度 - 108 - 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 114 - 一、党支部办公室 党支部书记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对员工进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维护员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 2、有权在企业召开有关安全会议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发现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情况时,有权向行政建议组织员工撤离危险现场,行政必须做出处理决定。 4、有权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 5、有权进入煤矿各工作场所实施安全群众监督,劳动监察。 6、有权对各部门贯彻上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煤矿有关制度、会议精神情况进行抽查,调阅各种安全记录。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党委书记是企业安全教育主要责任人,应督促行政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2、对企业安全工作实施群众监督,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落实劳动安全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 4、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竞赛和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指导各单位建设“三无”班组。 5、参与企业重要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督促企业必须按规定向员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7、参加企业安全大检查,定时和不定时组织群监员对工作场所实施突出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责令整改。 8、事故发生后,协同行政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9、对分管的医院负责,随时检查医院急救药品,器材的准备情况,保证及时施救。 10、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党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制 1、在矿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本支部的党务工作,并协助行政领导搞好本支部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3、负责落实党委决议,保证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 4、了解职工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支部的各项活动。 5、负责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 6、抓好职工的道德教育工作,搞好支部建设,确保生产计划的完成。 7、负责做好本支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9、与各部门、各单位经常保持联系,互通情报,支持他们的工作,搞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清政廉洁。 10、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与安全生产情况,强化现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矿长办公室 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矿长安全管理权力 1、调配一切生产安全所需的人、财、物。 2、拒绝执行超出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的行政命令和要求。 3、拒绝批准、采购、使用任何没经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劳护用品。 4、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经理层人员、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罢免,对安全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和调整。 5、直接提名奖励安全有功人员。 6、当生产现场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决定立即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故意扰乱安全生产管理秩序,给企业造成损失者,有权责令赔偿。 7、科技兴安,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8、直接处理“三违”责任者。 二、矿长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2、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年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救灾演习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制定和完善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4、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制定安全投入计划,不断改善劳动工作条件与环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投入计划的完成情况。 5、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动态、研究和处理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折不扣执行安委会决议,及时组织制定补救措施。 6、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救灾演习、安全宣传、安全竞赛、安全评价等活动,针对生产安全隐患及时整治。 7、制定、完善值班领导责任制。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迅速组织抢救,组织事故的调查与善后处理工作,作出事故处理决定。 10、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定期考核所分管部门人员工作业绩并作出处理意见。 13、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矿长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林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党政组织制定的各项政策、制度、会议决议和交办的有关工作。 2、接受煤矿董事会、党支部及委派部门的检查指导。 3、负责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本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矿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矿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矿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推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负责矿井的生产、质量、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矿井改扩建、物资供应、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治安保卫、后勤服务等全面工作。 5、负责矿井内部经营、核算管理,按煤矿的要求,建立核算体系和指标体系,制定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 6、负责落实煤矿下发的各种计划,并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7、负责全矿职工的政治思想、安全意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8、负责矿井的三项(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通过管理、制度、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矿井现代化水平,促进矿井不断升级。 9、积极组织矿井开展小改小革活动、修旧利废、增收节支,加强各项费用的管理和控制,降低经营成本。 10、积极组织矿井科学地编制生产接续、技术改造方案,保证矿井可持续发展。 11、制订并实施矿井经营决策、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 12、按要求下井带班、促进矿井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为确保本矿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及时排除井下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在发生险情时,能稳定人心、能协调指挥、能最大限度的组织带领广大职工进行有效避灾及自救和互救,控制险情的扩大和最大限度的降低险情的升级,确保煤矿的健康发展,根据四川安监局《煤矿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修订平安煤矿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一、下井带班人员姓名及职务(见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值班表) 二、职责及要求: 1、根据我矿实际,采取三·八制作业。矿级领导带班按三班制,下井带班的矿级领导必须与职工同时上下班,必须跟班到现场,井下交接班,充分发挥现场管理、监督、协调、处理的作用。所有矿领导带班入井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真实的填写矿领导下井带班记录。 2、带班领导入井必须深入现场认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现场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限期整改,严禁走马观花。在遇到险情后,必须起到核心作用,必须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3、井口值班人员严格考勤,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在入井考勤上弄虚作假者,一次扣50元(考勤员虚填考勤者二次调离岗位)。 4、矿级领导下井天数必须做到“四对口”(井下交接班记录、矿级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矿灯领退登记表、出入井登记表),月末按“四对口”中最低记录天数进行考核。 5、各职能部门人员要分早、中、夜三班均排好入井检查班次,重点区域和环节重点监控。在井下工作时间不得低于8小时(与职工同进同出),生产车间(采、掘、运)安监部门必须每班全程有值班长或安监员以上领导现场值班。 三、下井带班天数的规定 1、法人代表: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5天 2、矿长: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5天 3、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16天,以本矿实际矿领导下井带班值班表为准,矿领导下井时,由井口检身员将其入井证挂在井口公示栏内,次月初两日内将矿领导下井情况统计并在公示栏上公示不少于72小时,以便职工和群众监督组查对。 四、群众监督 1、成立群众监督组,该组成员由生产一线(占50%)生产二线(占30%)地面及后勤人员组成(占20%),共计10人。 2、该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人,其余为成员。组长负责分配群众监督员日常监督内容,副组长督促其落实。 3、群众监督人员有权查阅矿级领导下井时间、工作情况、带班工作完成情况及交接班记录和下井记录。 4、群众监督员一经发现矿级领导带班不履行好其职责的,及时向矿管委会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并作好记录备查。对不改正的行为可向主管部门报告。 五、特殊情况处理: 1、因公出差、学习等按比例递减入井考核天数。但当班必须有其余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此种情况由矿长临时安排,不得有空班现象。 2、因伤、病事假扣减入井考核天数。但当班必须有其余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此种情况由矿长临时安排,不得有空班现象。 3、以上扣减、递减的入井天数,必须具备相关的证明或手续,报分管领导审批,并由矿管委考核。 4、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处理,不能与职工同时上下班的,必须与相关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及时沟通,取得联系后方可迟到早退,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主管领导临时安排别的矿级领导为其带班。 5、矿级领导可以相互更换班次,但必须取得主管领导的同意。矿级领导井下带班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地面值班履行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四、考核及奖惩: 1、每月以井口检身记录、矿长下井带班记录、井下交接班记录、群众监督记录作为考核依据。并将该考核纳入年终成绩的评比内容,与奖金挂钩。 2、对于切实履行职责的、带班工作优秀的、处理问题及时果断的、防治险情有成绩或表现突出的带班领导,在考核资金外另行奖励5000~10000元。 3、对以上规定入井天数,少一班处罚100元,少两班处罚200元,少三班处罚40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50元,以此类推,累计计算,并将此项考核纳入本人年终考核评比中。每月超出3次的,由矿管委另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矿公示栏中公示。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副矿长办公室 生产副矿长安全管理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调配一切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力、物力; 2、有权拒绝任何部门、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有权随时进入本矿内任何工作场所进行检查; 4、有权对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时进行停工、停职、罢免; 5、有权拒绝生产现场使用伪劣产品,追究不按规定购回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支护材料、劳护用品等相关人员的责任; 6、有权随时检查安全经营的投入使用情况; 7、当生产现场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时,有权决定立即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对本矿内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完善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调度制度。 2、督促检查煤矿内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会议精神,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配合落实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参与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救灾演习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 4、定期开展生产分析活动,发现不安全条件和不安全行为及时整治。 5、按规定天数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规定的下井。 6、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7、指挥生产时,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蛮干,由于违章指挥而造成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 8、发生事故后,协助矿长指挥抢险,协助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执行事故的处理决定。 安全副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调配一切安全所需的人力、物力。 2、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随时进入本矿内任何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4、调阅本矿内各部门的安全记录,听取安全管理汇报。 5、对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时进行停工、停职、罢免。 6、拒绝使用伪劣产品,追究不按规定购回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支护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等相关人员的责任。 7、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8、提名奖励安全管理有功人员。 9、具有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当生产现场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决定立即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对煤矿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煤矿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目标的制定、指标分解及考核。 2、督促检查煤矿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会议精神,煤矿管理规定等情况。 3、完成矿长下达的安全投入计划,编制安措项目及方案,保证各种安全设施齐全、灵敏、可靠。自觉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5、检查煤矿各部门安全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救灾演习、安全宣传、安全竞赛、安全评比等活动,发现不安全条件和不安全行为及时整治。由于监察、检查不力,发生矿井重大灾害事故负领导责任。 6、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动态,研究和处理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落实补救措施。审查落实措施不力而发生事故负领导责任。 7、检查煤矿各单位现场管理情况,对现场不负责任,空班漏检、作风飘浮等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8、对分管的部门,负责随时检查其安全管理情况,对未认真履行职责而发生事故又未进行处理时,负重要领导责任。 9、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储存、使用、处置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 10、督促“煤矿三大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11、监督安全生产需要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监督安全生产需要的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13、按规定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规定的下井天数。 14、发生事故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指挥抢救,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与善后工作,制定完善补救、防范措施,执行事故的处理决定。 15、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和组织全矿性的安全质量大检查。督促安监科的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办公会决议责成相应单位按四定原则进行整改。 3、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完成安全技术措施和“三防”工程计划。 4、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分管单位的思想和业务工作,并考核其科室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5、督促全矿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树立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实现文明生产。 6、负责各类事故的抢救和查处工作。 7、负责检查全矿业务保安工作。 8、负责和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根据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召集有关科室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的措施。 9、定期向矿长汇报分管工作。 生产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完成全矿生产指挥,调度安排,保证矿长决策的实施及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2、负责主持各种生产、调度会议、平衡协调全矿生产,抓好落实工作。 3、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分管单位的思想和业务工作,并考核其部门和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4、按相应职责负责落实采煤、掘进、巷道维修管理的全面工作。 5、研究改造生产条件,推广先进技术,实现文明生产。 6、负责全矿劳动力的合理配置。 7、按相应职责负责矿井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8、按相应职责负责矿井经营管理工作。 9、定期向矿长汇报管理工作。 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调动煤矿安全生产所需的人、财、物。 2、检查煤矿各部门值班情况,并责令汇报。 3、对不听从安排、不服从指挥的管理人员,责令停工、停职。 4、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工作场所,有权决定停产整顿,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值班矿长在值班期间行使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代表矿长进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对矿长负责,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者。 2、按时报到、深入现场,了解生产状况和安全动态。 3、认真对各重要场所、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检查各部门值班、值岗情况,发现空班空岗时,责令及时整改。 5、随时关注、了解作业场所安全状况,检查不留死角,对查出隐患责令限期整治,并落实追踪复查。 6、发生事故后,应赶赴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救,按规定要求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四、机电矿长室 机电副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随时进入机电、运输所辖范围内进行检查。 3、有权拒绝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验的无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产品(有措施或上级批文除外)。 4、有权向矿长提出更新设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5、有权责令机电技术员随时对煤矿各种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保护进行测试。 6、有权对分管部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煤矿机电、运输管理的领导工作,对机电运输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应组织制定好对机电车间、机运车间管理人员和机电技术员考核办法。 2、督促技术科制定重要设备管理办法,制定定期检查、检修、保养、测试制度,督促机电车间、机运车间认真贯彻执行,并经常检查。 3、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专业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责令限期达到要求,杜绝设备、设施、矿灯失爆和带病运行。 4、经常组织并督促机运车间对主绞车提升系统、无极绳运输系统进行检查。各种保护设施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定期测试,做好相关试验记录,建立健全设备运行档案,完善各种记录备查。 5、经常组织并督促机电车间对风机、空压机、空压机余热回收设备、空气能热水器、水泵、配电,矿灯等设备专行检查,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各种保护设施齐全、灵敏、可靠,各种操作行为规范,不出现人为事故。 6、由于对分管工作,分管部门管理不严、教育不力、检查不到位而发生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7、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机电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贯彻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机电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保证矿长决策的实施及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2、负责各项有关技术规程、质量标准、机电工程设计、预算和技术方案审查工作。 3、负责审查全矿井机电设备和材料的系统调整,计划用电、检修、机件加工及年、季、月计划和远景规划,并督促落实。 4、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分管单位的思想和业务工作,并考核其单位和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5、研究改进生产条件,推广先进技术和新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 6、检查和指导基层单位机电设备和材料消耗管理工作。 7、负责全矿节能、环保方面的技术改造和工作落实。 8、负责重大机电事故的抢救及处理工作,并提出预防措施。 9、负责矿井年度停产检修工作,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10、负责矿井的机电运输工作。 11、配合上级单位做好矿井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2、定期向矿长汇报分管工作。 五、总工程师办公室 总工程师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决定本矿内技术发展规划、矿井开拓布署方案,批准接替方案。 2、有权调配“一通三防”所需的人、财、物。 3、有权处理“一通三防”管理失职的责任人员。 4、应及时检查煤矿各部门对《三大规程》和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5、当工作现场出现通风瓦斯隐患、不符合“一通三防”规定时,有权决定立即停产,并责令整改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对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对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行业标准,抓好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化工作评比、考核。 2、定期召开工程技术人员研讨会,组织技术革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产品,负责制定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定期考核、表彰奖励优秀工程技术人员,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3、按时编制好煤矿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救灾演习计划、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组织开展好通风等级评定和瓦斯鉴定工作,管理好瓦斯监控系统,做好一年一度的反风演习。 4、及时组织编制和严格审查、批准各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督促填绘各种与实际相符的技术图纸。由于审查把关不严、不细而造成事故负技术责任,造成无措施开工工程负管理责任。 5、参加煤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定期组织“一通三防”专题检查活动,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签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并追踪复查。 6、领导技术科、通风科抓好技术管理和督促现场管理,组织定时与不定时抽查。完成上级规定的入井天数。检查不留死角,保证通风设施完好,不出现瓦斯事故。由于检查督促处理不力,发生事故负管理责任。 7、凡发生通风瓦斯异常时,应立即到现场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补救措施,严格执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8、对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抽查,对未认真履行职责而发生事故又未进行处理时,负重要管理责任。 9、负责抓好煤矿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负责指导、批准、检查煤矿地面防洪、建筑施工及质量,由于监督检查不力造成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 10、发生事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协助矿长指挥,负责提供详细的资料,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制定补救与防范措施。 11、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并检查执行情况,保证矿长决策的实施及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2、协助矿长组织制定全矿生产和科学技术发展长远规划。 3、负责新采区、新水平方案设计和审查,参与编制和审查地质与斟探设计、资料及报告;负责各种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审查,并督促落实。 4、负责采区接续和“三量”的平衡;审核、签发储量报表及储量注销、检修报告;提出合理开采,提高资源回收率,合理开采布局,保证生产和采掘接续的实施方案。 5、负责对各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并提出结论性的意见。 6、领导学习、研究有关先进技术革新活动,抓好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机械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 7、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分管部门的思想和业务工作,并考核其单位和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8、负责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年度考核工作。 9、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工作。 10、负责矿井的矿压防治工作。 11、负责矿井灾害防治工作。 12、负责矿井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12、定期向矿长汇报管理工作。 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法规、政策、文件和指令,在矿井规划、设计、生产过程中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从安全技术措施上为“一通三防”管理创造有利条件,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4、调动矿井通风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条件,给职工创造良好作业环境。 5、负责组织编制矿井通风发展规划,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推广启动,普及矿井通风安全知识。 6、每月召开一次通风例会,专门研究通风工作,每日审阅通风瓦斯日报,接收通风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组织开展业务达标竞赛,负责通风责任制检查考核与兑现。 8、负责“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六、安监科办公室 安监科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随时调阅煤矿各部门的安全记录,并提出改进意见。 2、进入煤矿各工作场所进行检查。 3、查阅煤矿经安措经费收提取和使用情况。 4、查处本矿内未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5、对煤矿中级管理人员及以上人员工作职责进行监察。 6、调阅事故处理的相关记录。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安全督查受董事长委派,专门对煤矿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对煤矿全方位安全实行监控,对中级管理及以上人员执行安全工作职责实施检查,督查情况向董事长负责。 2、定时或不定时对煤矿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会议精神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参与煤矿重点工程的施工监督、检查、竣工验收。 4、随时抽查各部门隐患整改情况,对未按要求整治的,负责地做出处理决定,并责令限期完成。 5、参加煤矿安全大检查和日常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治落实情况。 6、定期检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监查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 7、事故发生后,到达事故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与善后工作,监督检查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 安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 1、参加制定本企业的长远安全规划和计划,参加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2、随时监督检查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法规、“煤矿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3、进入煤矿各工作场所实施安全监察。 4、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者。 5、停止无措施施工工程,有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安监科长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安全法规、决定及条例,制定实现煤矿安全奋斗目标的措施、办法。 2、在分管安全生产副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煤矿安全监察和安全综合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