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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家湾2#矿安全标志管理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原则
1、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其标志设置位置应在周围环境有某种不安全因素、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或设施设备和矿内主要道路交通干线两侧。根据国家GB2894—2009《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中规定“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原则”以及“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厂内运输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配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原则来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2、各紧急避险和紧急撤离路线、方向指示标志吊挂的位置要显眼,指示的路线和方向要准确,吊挂紧急指示标志牌的地点要有明亮的照明,确保在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保证员工及外来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指示标志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要求
1、根据作业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2、安全警示标志牌的设置要与环境相协调,井下安全警示标志牌应使用反光材料制作。
3、安全警示标志牌的设置应避免重复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妨碍正常作业和造成新的隐患,井下标志设置高度应不易被车辆刮碰。
5、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视觉要求
1)标志牌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2)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3)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
4)安全警示标志附近要有充足的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为有色光。
5)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6)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三、色彩管理
1、井下各种管路分类刷漆编号管理
(1)供水管路刷绿色,两端距接头300mm处刷白色,在接头右侧白色区域内喷“QS+编号”字样,字号150号,黑体。
(2)压风管路刷黄色,两端距接头300mm处刷白色,在接头右侧白色区域内喷“YF+编号”字样,字号150号,黑体。
(3)排水管路刷黑色,两端距接头300mm处刷白色,在接头右侧白色区域内喷“PS+编号”字样,字号150号,黑体。
3、通风设施管理
(1)局部通风机机身刷绿色,风机底架刷黑色。
(2)风门门板刷蓝色,风门墙刷白色,周边刷红边。
(3)永久密闭刷红底白格,悬挂“禁止入内”标志。
(4)测风站巷壁抹面平滑,抹面长度为5m,用白色涂料刷白,测风站两侧距测风站两边线各10m的位置画垂直于底板、宽60mm的红色标志线。
5、所有刷漆要求表面光洁,无漆瘤及薄厚不匀处,不同颜色的漆交汇处要与规定界面在同一横截面上,不准参差不齐。
四、牌板管理
1、各区域指定牌板负责人,负责本区队的牌板使用和保护、回收。
2、巷道标示牌、避灾路线牌、禁止入内牌、放炮警戒牌等警示牌板必须使用反光标志。
3、牌板使用过程中,要保证牌板整洁,干净,完好,不得人为破坏,由于放炮、巷道变形等因素可能对牌板造成损坏的,要及时回收或移动牌板,凡因保护不当造成牌板损坏的,按牌板价格的双倍进行处罚。
4、通用部分
(1)地面物品摆放整齐,2#矿办公楼门口禁止摆放车辆,主要生产场所应装设“场所标志牌”、“禁止在岗睡觉”、“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等禁止标志牌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牌板。配电室、变电所等场所应设置“高压危险”、“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穿防护鞋”、“必须穿工作服”、“必须戴安全帽”等标志牌板。
(2)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主要设施处应装设“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避险硐室”、“人员定位”、“通信联络”提示标志牌。
(3)消防设施放置地点应标设“阻塞线”;机电硐室中高压供电设备周围应标设“安全警戒线”;行走台阶上下口或交叉口处应标设“防踏空线”。具体线型如下:
(4)泵房吸水井口、永久密闭外及机电硐室、胶带机机头应装设固定遮栏;临时水仓、配电点、临时封闭区域应装设临时遮栏;胶带输送机机尾应装设防护网;设备转动部位装设防护罩并装设“转动部位 注意安全”警告标志牌。
(5)机电硐室、油脂库、消防材料库、爆破材料库、采掘工作面配电点、胶带输送机机头机尾适当位置应按有关规定放置消防设施,并装设“消防器材严禁挪用”、“灭火器材存放处”、“消防设施指示”标志牌。
(6)电缆沿线每隔400m、拐弯或分支点、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两端应装设电缆标志牌。有电缆敷设的斜巷入口处,应装设“禁止攀牵线缆”禁止标志牌。巷帮吊挂电缆接线盒及电气设备处,应装设“禁止水冲”禁止标志牌及设备标志牌。
(7)管路沿线每隔400m、管路分支、变径、阀门处和穿墙管路的两侧应装设管路标志。
5、矿井入井口
矿井人员入井口醒目位置应装设“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携带矿灯”、“必须携带自救器”、“必须持证上岗”指令标志牌和“禁止酒后入井”、“禁带烟火”、“禁止烟火”、“禁止拆卸矿灯”、“禁止在井下睡觉”等禁止标志牌。
6、井下巷道及采掘工作面
(1)井下巷道入口醒目位置应装设“名称标志牌”、安全设施管理牌板;自巷道入口始,每100m应装设一个“里程”提示标志牌;井下安全避灾路线上每500m和改变方向处,应装设“避灾路线”提示标志牌;在巷道高度低于1.8m位置,应装设“当心碰头”警告标志牌。
(2)轨道运输平巷入口、拐弯处、交叉路口等处,应装设“禁止爬乘矿车”禁止标志牌,“减速慢行”、“当心弯道”、“当心交叉道口”警告标志牌,“必须走人行道”、“鸣笛”指令标志牌;在禁止停放车辆地段,应装设“禁止停车”禁止标志牌;巷道前方变窄的地段,应装设“当心通道变窄”警告标志牌。
(3)在斜井陡坡处,应装设“当心滑跌”警告标志牌;胶轮车运输巷适当位置应标设装设“减速慢行”、“当心路滑”、“当心有水”、“当心交叉路口”警告标志牌;在主要运输大巷两帮适当位置,应装设等距离“反光牌”。
(4)在采掘工作面适当位置,应装设施工牌板;在采掘工作面爆破站岗地点,应拉“放炮警戒线”、挂“禁止入内”禁止标志牌;在顶板破碎,矸石易掉落处,应装设“当心落矸”警告标志牌;在易片帮、滑坡地段,应装设“当心片帮滑坡”警告标志牌。
(5)在井下风门处,应装设“禁止同时打开两道风门”禁止标志牌、通风设施管理牌板;在井下封闭区、临时盲巷、废弃巷道等其它禁止入内的地点,应装设“禁止入内”禁止标志牌、通风设施管理牌板、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检查记录牌板;在局扇安置处,应装设局扇管理牌板;在测风站,应装设测风记录牌板。
(6)在水文观测孔、放水钻孔处,应装设“禁止开关阀门”禁止标志牌、观测孔管理牌板、放水孔管理牌板;在装置防水闸门处,应装设“禁止开关闸门”禁止标志牌。
(7)在井下CO、H2S,CH4等有害气体危险地段,应装设“当心有害气体中毒”警告标志牌;井下仓库、爆破材料库,应装设“当心火灾”警告标志牌;有水患地点,应装设“当心水灾”警告标志牌;有冲击地压的作业区域,应装设“当心冲击地压”警告标志牌;冒顶危险区,应装设“当心冒顶”警告标志牌,在装有顶板离层仪区域适当位置,应装设顶板离层仪管理牌板;高处作业的地点,应装设“当心落物”、“当心坠落”警告标志牌和“必须系安全带”指令标志牌。
7、井下硐室
(1)井下紧急避险通道入口、躲避硐、信号硐室门口、风门前后5m,应装设 “禁止堆放”禁止标志牌。
(2)需要做漏电试验的机电设备放置处,应装设设备标志牌、漏电试验记录牌板;已停运检修设备控制开关处,应挂“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禁止标志牌;电缆及电气设备处,应装设“禁止水冲”禁止标志牌。井下变电所及配电硐室入口醒目位置,应装设“要害场所 闲人免进”禁止标志牌和“必须佩带绝缘防护用品”指令标志牌;在移变、高防等发热设备处,应装设“禁止覆盖”禁止标志牌;在高低压电气设备处,应装设“禁止违章开盖”禁止标志牌;井下泵房吸水井、配水井处,应装设“当心溜井”警告标志牌、吸(配)水井管理牌板。
8、地面场所
(1)地面油脂库、爆破材料库入口醒目位置,应装设“要害场所 闲人免进”、“禁止用水灭火”、“禁止烟火”、“禁止明火作业”禁止标志牌。
(2)维修车间等有行车的地方,在醒目位置应装设“禁止抛物”禁止标志牌、“当心吊物”警告标志牌、“注意防雷击”提示标志牌。
在有旋转机械的作业场所,应装设“禁止戴手套”禁止标志牌和“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防护帽”指令标志牌、“转动部位 注意安全”提示标志牌;维修车间进行焊接的醒目位置,应装设“当心弧光”警告标志牌和“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加强通风”指令标志牌,及“注意防火”提示标志牌;露天放置设备醒目位置,应装设“注意防雨”、“注意防晒”提示标志牌。
(3)地面变电所及配电室、集控室,应装设“要害场所 闲人免进”、“禁止烟火”禁止标志牌和“必须佩带绝缘防护用品”指令标志牌;高压线塔醒目位置,应装设“禁止攀爬”禁止标志牌;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上,应装设“当心触电”警告标志牌。变配电室“八项制度”统一制作上墙(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倒闸操作制度、检修工作票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巡视检查制度、工器具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
(4)锅炉房、压风机房压力容器处醒目位置,应装设“压力容器 请勿靠近”警告标志牌和“必须佩戴护耳器”指令标志牌。
(5)地面堆场适当位置,应装设“当心粉尘”警告标志牌和“必须带安全帽”、“必须带防尘口罩”指令标志牌。
(6)露天栈桥入口装设“禁止抛物”禁止标志牌和“当心坠落”警告标志牌,下方醒目位置装设“当心坠物”警告标志牌;容易造成机械伤害的设备适当部位还应装设“当心机械伤害”警告标志牌;雨水收集池适当位置,应装设“当心落水”警告标志牌。
附件:
符号
名称
设置位置
人员入井通道口处。
禁止跨越
跨越容易出现危险的场所。
禁止入内
井下封闭区、盲巷、废弃巷道及其他禁止入内的地点。
要害场所闲人免进
不允许与工作无关及闲杂人员进入的场所。如:变、配电所、主机房等要害、重要场所。
禁止通行
不允许人员通行的场所,如:采掘爆破工作面站岗地点等。
禁止触摸
触摸易出现危害或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场所。
禁止在岗睡觉
各工序岗位和作业区。
禁止攀牵线缆
敷有电缆、信号线斜巷入口处。
禁止伸出窗外
运送人员的车厢内。如果车厢内受空间限制,可装设或绘制在车厢外人员乘车时容易观察到的部位。
禁止烟火
遇火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场所。如:火药库、油脂库、煤场、入井口等需禁止烟火场所。
禁止吸烟
公共场所。
禁止用水灭火
设置在不准用水灭火的的场所。如:各种电器、各种油库等。
禁止明火作业
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等禁止明火作业地点。
禁止抛物
运人车内、栈桥、高处等抛物后容易造成事故的地点。
禁止攀爬
人员攀爬后带来严重后果的支架或近旁的显著位置,如高压配(变)电设备、井架、烟筒、高大建筑物等。
禁止靠近
靠近后容易造成危险的场所。
禁止启动
在设备检修或不需要启动时悬挂在设备启动按钮处醒目位置。
禁止操作
悬挂在已停运检修设备及管道系统的阀门操作手柄上。
禁止水冲
电气设备、线缆吊挂处。
有人作业禁止合闸
挂在已停运检修设备控制开关操作闸把上。
禁止覆盖
移动变压器等其它不能覆盖的发热电气设备等处。
禁止带电作业
容易出现带电作业现象而带来危险的场所。
高压危险、禁止攀登。
高压电杆处。
禁止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井下巷道风门处。
禁止驶入
禁止车辆驶入的路段入口。
停车瞭望
平硐入口,表示车辆必须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才准许通行。一般设置在需停车瞭望地点的15-30m左右。
限速标志
需要限速路段的起点。
配电室
配电室挡鼠板、绝缘胶垫、配电柜上标识牌的设立。
禁止堆放
装设在存在危险隐患处施工的紧急避险通道入口及配电硐室、躲避硐、信号硐室等处。
禁止存放
存放易燃物品容易造成火灾等事故场所附近的醒目位置。
禁止挪用
消防器材架处。
注意安全
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入口处或用以促使人员谨慎。
当心落物
易发生落物的地点,如高处作业下面等处。
当心坠落
高处作业搭设的脚手架栏杆上及井下易发生坠落事故的作业地点。
当心吊物
内外行车起吊地点及其它有悬吊物体的场所。
当心触电
可能带来危险的有电设备附近或安全防护栏上,如:变电所、配电室、移动变电站等。
当心电缆
敷设有电缆且容易遭受损坏的场所附近醒目位置。
压力容器请勿靠近
压力罐及压力管道处。
转动部位注意安全
机械转动部位保护罩处。
当心机械伤害
易发生机械卷入、轧压、碾压、剪切等机械伤害的作业地点。
当心爆炸
爆破材料库内外、运输和贮存爆破材料的车辆、容器上。
当心有害气体中毒
井下、暗道等有害气体积聚地段。
当心火灾
井下仓库、爆破材料库、带式输送机、充电室、和有发火预兆的地点。
当心水灾
井下有透水或水患地点。
当心冲击地压
井下有冲击地压的作业区域。
当心粉尘
产生扬尘较大的生产场所。如采掘工作面、破碎站等各生产场所。
当心噪声
产生噪音较大的生产场所,比如:空压机房、水泵房。
当心弧光
维修车间。
当心车辆
有车辆运行巷道适当位置。如:行人巷道与车辆运输巷道的交叉口等。
当心交叉道口
车辆运行方向巷道交叉道口处。
当心弯道
车辆运行方向巷道拐弯处。
当心通道变窄
井下巷道前方变窄的路段,分左、右、正向。
当心十字路口
在十字交叉路口四个方向15至20m处醒目位置放置。
当心冒顶
井下冒顶危险区、假顶、巷道维修地段。
当心片帮
易片帮、滑坡地段。
当心碰头
人员通过或工作时容易碰头的低矮地点。
必须佩戴口罩
悬挂在爆破、打钻等生产现场,或油漆作业等有可能造成有害物质的区域。
必须佩戴防护面罩
要求装设容易出现面部伤害的工作场所。如:工作面中的采煤机司机、电焊工等岗位。
必须佩戴护耳器
装设在噪声超标的生产场所,提示工作人员注意个人防护。
必须佩戴绝缘防护用品
操作高压设备的场所。如:变电所(硐室)、电气设备。
必须加锁
危险品库房、无人值守配电点等地点。
必须加强通风
装设在必须加强通风的场所。如:电焊车间、因较封闭的工作空间而影响工作人员健康的场所。
鸣笛
机车及胶轮车通往巷道交叉处、道岔口和弯道前20-30m鸣笛处。
里程牌
用于指示某巷道的里程,延巷道前进方向每100m布置一个。
避灾路线牌
设于井下安全避灾路线上(直线超过500m的间隔500m)和改变方向及岔口处。
躲避硐室
人员避车硐室的位置。
人员定位
井下人员定位装置处。
监测监控
井下监测监控设施处。
避险硐室
井下紧急避险硐室门口处。
压风自救
压风自救装置存放处。
供水施救
供水施救装置存放处。
通信联络
井下各场所电话箱表面。
设备管理牌
型号规格:高93mm*宽140mm
主要装设设备为:移动变电站、高低压开关柜、高低压启动器、信号照明综保、井下监控系统主机等电气设备。设置在设备本体或附近醒目位置。
局部接地极
适应地面及井下各种接地极附近安装。井下可装设在局部接地极正上方1.0m处的巷道帮上。
电缆说明牌
适用于井下和地面生产场所中敷设的各种电缆。
场所说明牌板,规格:高400mm*宽600mm
适用于地面主要生产场所及井下硐室,装设在入口处醒目位置,装设高度不小于1.5m。主要包括地面主、副提升机房、矿区变电所、车间等。
巷道说明牌板
矿井井下主要胶轮车运输巷道交叉口处。
顶板离层仪观测牌板
悬挂于人行道侧,牌板位置正对顶板离层仪,牌板底沿距底板1.5m。
材料管理牌板
挂在码放材料的上方外侧,牌板底沿距底板1.5m,牌版要成一条直线。
测风记录牌板
悬挂在行人道侧,底沿距底板高度为1.5m。
甲烷和一氧化碳传感器说明牌板
悬挂在传感器附近,底沿距底板高度为1.5m。
密闭管理牌板
密闭前悬挂密闭管理牌板,牌板底沿距底板1.5m。
风门管理牌板
装设于风门附近,牌板底沿距底板1.5m。
监测设备管理牌板
装设在监测设备附近,牌板底沿距底板高度为1.5m。
进风巷道
进风巷道,延巷道前进方向每100m布置一个。
回风巷道
回风巷道,延巷道前进方向每100m布置一个。
前方慢行
风门、交叉道口、弯道、车场等需要减速慢行地点。
维修车间(标志牌要大小统一、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2#矿进厂的门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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