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前 言
第一篇 药品安全基础知识
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政府部门历来高度重视药品监管工作,为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有关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知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2011年—2015年,在全国范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了解药品监管
(一)药品的定义。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它的特殊在于药品不仅与人们的生命健康紧密相关,也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或能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我们常用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各种西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血清及疫苗、血液制品等都属于药品。药品从研发到使用的过程都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和管理。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注册审批,质量监督等,负责组织查处这些产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简称是SFDA,官方网址是。从SFDA网上消费者可以了解到我国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监管法规、合法产品记录,违法事件曝光、及安全用药相关知识等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区)也有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在遇到假劣药等问题时,可向他们反映,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什么是药品批准文号?
简单地说,药品批准文号就是药品的“身份证”。具体来说,它是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经审查后发给生产的药品一个表示批准的文号。《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国产药品的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H(Z、S、J)+4位年号+4位顺序号,进口药品的批准文号格式为: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分包装等。购买药品时应认准药品批准文号。
消费者有时会把药品和保健食品混淆,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对治疗病症可能起到辅助的效果,但不能代替药品。正式批准的保健食品具有天蓝色专用标志,像个小草帽,与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上下排列或并列。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是“卫食健字”或“国食健字”。因此,广大消费者在选择药品或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他们各自的“身份证明”。
辨别药品、保健食品的真假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二、明白购药
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自行购药、自我药疗的情况,应该具备哪些知识?
(一)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我们到药店去买药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些药物可以自行购买。而有些药物需要凭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简单地说,要凭医生处方才能购买的是处方药,不需要医生处方就能购买的是非处方药,常简称为OTC。药店中的OTC标识即是指销售非处方药的柜台。
处方药的适应证大都是一些复杂而严重的疾病,患者难以自我判断、自我药疗,因此在购买和使用时需要医生的处方来指导使用。非处方药是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通常非处方药比处方药的安全性要高一些。
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主要方法是看药品外包装和说明书上是否有“OTC”字样。没有,就是处方药;有,就是非处方药。OTC标识又分为红色和绿色两种,绿色的表示药品的安全性更高一些。
(二)非处方药一定安全吗?
非处方药具有下列特性:有较高的安全性、不易引起药物依赖性、耐药性或耐受性,也不易在体内蓄积,不良反应发生率低。非处方药虽说安全性较高,但只是相对于处方药而言。非处方药也是药品,同样具有药品的各种属性,因此非处方药并非绝对“保险”。同时,由于非处方药在使用时大多靠患者自已的判断,没有特定的医嘱,所以,在应用时更要多加小心。
例如,常用的胃动力药多潘立酮片(吗丁啉),尽管长期服用也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大部分患者可放心服用,但对于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的患者是禁用的,因其可能加重病情,选择药物时应注意。
(三)自行到药店购药应该注意什么?
1、到合法的药店买药。合法的药店是经过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店堂内都悬挂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一般合法的药店中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2、如果知道买哪种药,可直接说出药品名称;如果不知道应该买哪种药,可向药店内的药师说明自己买药的目的,用药者的情况(是自己用,还是给孩子或老人买药),以及治疗什么病。应避免与不具备药学知识的促销人员过多接触。
3、购买处方药时必须凭医生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没有医生处方,药店为了您的用药安全不会随意卖给您处方药。
4、在决定购买某种药品之前,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看是否对症。如果对说明书内容不明白,可向药店内的药师咨询,以免买错药、用错药。
5、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不要买过期的药品。
6、保管好购药凭证,万一药品质量有问题,购药凭证是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可与当地药品监管部门联系。
(四)如何看懂药品名称?
现在药品的品种琳琅满目,数不胜数,人们往往通过药品名称来区分不同的药品。但实际中,一种药品有时会有多种名称,这给消费者选购药品带来诸多不便。因而,看懂药品名称,对消费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消费者在药品包装和说明书中看到的药品名称通常包括通用名、商品名、英文名、汉语拼音等,消费者应主要注意其中的通用名和商品名。
药品的通用名称,是我国药典委员会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组织制定的药品法定名称,同一品种的药品只能使用一个药品通用名。如:对乙酰氨基酚、头孢他定、盐酸小檗碱、阿司匹林等都是药品的通用名。我国规定,药品通用名应当显著、突出,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上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竖版标签,必须在右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因而较容易识别。
药品商品名是由生产厂商命名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的药品名称。商品名右上角往往有符号®或™,表示已经注册的商标。药品的商品名往往因厂而异。同一种药品只能有一个通用名,但可有多个商品名。商品名反映的是药品生产厂家的不同,品牌的不同。如:巴米尔为阿司匹林的商品名,又如对乙酰氨基酚的商品名有百服宁、必理通等。
在选购药品时,消费者应首先识别药品的通用名是什么,从而判断该药的成份,弄清该药是不是自己要买的,或与自己正在服用的药是不是存在成份相同的情况,以免买错药或重复用药,导致严重后果。
例如,许多感冒药中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成份,如果不看清楚,将多种感冒药同时服用,就可能导致对乙酰氨基酚服用量过大,造成肝损伤。
(五)如何识别假、劣药品?
1、查看标签是否齐全:购买整瓶、整盒的药品,要先看标签印刷得是否正规、项目是否齐全。国家规定药品的标签必须印有注册商标、批准文号、药品名称、产品批号、生产企业。其中商标和批准文号尤为重要,如果没有或印刷得不规范,即可视为假药。
2、查看效期及药品外观:无论注射剂、片剂、胶囊剂、丸剂、散剂、溶液剂及药材等,凡见有发霉、潮解、结块,或有异臭、异味,片剂色泽不一致等,即可视为劣药。药品标签上都印有有效期,凡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也可视为劣药。
3、不从非法途径购药:游医和地摊药贩等这些人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大都习惯使用“奉送”或“无效退款”等骗术卖假药;街头张贴的药品小广告,吹嘘所谓“祖传秘方”、“包治”某种疾病的药,基本上都是假药。
(六)如何判读药品包装上的批准文号和有效期?
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保证质量的最长使用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则不能继续销售、使用,否则按劣药查处。药品包装上有效期的表示方式大致有两种:一是明确标明具体日期为有效期,如“有效期:2012.10”表示该药到2012年10月31日仍有效;二是标明失效日期,如“失效期:2012.11”表示该药到2012年11月1日就失效了。
(七)如何识别药品广告?
虚假的药品广告可能延误病情甚至危及生命。广大公众识别药品广告的真实性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对药品广告宣传管理有严格的规定,我们要学会识别这些“药品”的真与假。
根据规定,药品广告要经药品监管部门审批,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后才能发布,广告上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xxxxxxxxx号)及广告批准号(x药广审(文)第xx号)。马路上散发的或塞到你家信箱里的药品广告,绝大多数是非法的,未经审查,不能相信。
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疗效最佳”等绝对化的用语;也不得含有“国家级新药”、“最高科学,最新技术”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等内容;不得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作证明的内容;也不得以儿童为广告诉求对象,不得使用“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承诺等内容;禁止出现有奖销售,让利销售、“某某指定产品”、“某某专用产品”等内容。
当您看到一则药品广告时,要辨别真假,除了注意上述问题外,还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中“数据查询”的“药品广告”栏目查询;还可以查看“违法广告公告”专栏查询违法广告。
(八)如何识别网上药店?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网购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们购物的选择。轻轻点击鼠标,药品就送货上门,方便、快捷的购药方式,省去了患者奔波之苦,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或某些要求隐私的患者来说,确实是一大福音。但在网上购药时,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从网上是可以购买药品的,但一定要从合法的网上药店购药,药品安全才有保障。辨别一家网上药店是不是合法的,可直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数据查询”中“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栏目进行查询。截至2011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了75家合法的网上药店,其中有40家可以在网上向消费者零售药品,其他是从事网上批发和交易等业务的。
2、网上不法药店的几个特征
(1)网站上的售卖假药企业常常拒绝消费者上门购买或咨询。主要以电话订购或网络在线订购的方式,让消费者向指定的银行账号、邮政信箱汇款,然后向消费者邮寄“药品”,或者通过货到付款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和配送药品。由于供需双方不见面,使消费者在上当受骗后无从投诉。
(2)虚假广告宣传。网站宣传和销售的“药品”也是主攻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病,牛皮癣、乙肝、风湿、脱发等疑难杂症顽疾,以及减肥和增强性功能的产品。
(3)为吸引买家,多假冒军人部队的名义,国家级的医疗机构的名义,甚至伪造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世界卫生组织、某医学中心或学(协)会等政府部门或组织机构的名义。
(4)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中“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消费者可以查阅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网站名单。
3、网上购药注意事项
(1)咨询药师。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如果您对所购药品有疑惑,还需要求助于专业人员。
(2)网上只能选购非处方药(OTC)。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国内网络药店只能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这是保证网络药品交易安全问题的有力措施。如患者需要处方药时,还是要到医院请医生诊查后开处方,然后持处方到医院药房或合法的社会药店取药。
(3)注意药品验收。验收药品时,必须认真查看药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三、科学安全使用
(一)抗菌药物为什么不能随便购买使用?
滥用抗菌药物会有如下危害:
1、诱发细菌耐药。病原微生物为躲避药物,在不断的变异,耐药菌株也随之产生。目前,几乎没有一种抗菌药物不存在耐药现象。如近期非常著名的“超级细菌”,即产NDM-1(新德里金属β内酰胺酶-1)酶的多重耐药菌,这种病菌超级顽强,能抵御绝大多数抗菌药物,人被感染后很难治愈甚至死亡。其实耐药型的细菌并非新事物,它们一直存在并且随着人类滥用抗菌药物而进化出强大耐药性,在这场特殊博弈中,人类是超级细菌的幕后推手。正如世界卫生组织(WHO)2011年世界卫生日主题所描述的:“抵御药物耐药性:今天不采取行动,明天将无药可用”。
2、损害人体器官。抗菌药在杀菌的同时,也会造成人体损害,如影响肝、肾脏功能、胃肠道反应及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3、导致二重感染。在正常情况下,人体的口腔、呼吸道、肠道都有细菌寄生,寄生菌群在相互拮抗下维持着平衡状态。如果长期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敏感菌会被杀灭,而不敏感菌乘机繁殖,未被抑制的细菌、真菌及外来菌也可乘虚而入,诱发又一次的感染。
4、造成社会危害。滥用抗菌药物可能引起一个地区某些细菌耐药现象的发生,对感染的治疗会变得十分困难。
滥用抗菌药物的结果是导致将来无药可用,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品具有两面性,既可以驱除病魔造福人类,又有危害人类健康的毒副作用,滥用药品可以给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药品的治疗作用与不良反应,科学合理地使用药品,真正使药品成为人类健康的保障。
撰稿:李玉珍、谭昀、杜熙
第二篇 家庭储药基本常识
一、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药箱里有什么?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组织的“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药箱调查活动”发布的报告显示:78.25%的城镇居民家庭药箱储备感冒药,56.03%的家庭储备止咳化痰药,79.4%的家庭备有抗菌药物,感冒发烧时会自服抗菌药物的家庭高达75.4%
二、家庭药箱里应该放什么?
普通居民掌握的疾病和药物知识有限,自我药疗水平不高,因此一旦患病,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家庭药箱主要是应急和治疗一些常见的小伤小病。因此,建议居民遵循下列原则来构建自己的家庭药箱。
(一)选择常用的非处方药物
非处方药物是经医药学专家遴选,认为老百姓根据说明书或药师的口头指导即可以安全应用的药物。当然对于个别处方药物如胰岛素,通过医护人员培训,患者可以在家庭中完成治疗。其他处方药物尤其是注射剂是不能在家庭药箱中出现的。
(二)根据家庭成员情况存储药品
尽量选择单一品种,选择应用方便的药物剂型,储备最少量药品。家中有儿童,可以储备一些退热药和止咳药,还可以备些健胃消食中成药;家中有老年人,特别是有冠心病、心绞痛等患者,要准备硝酸甘油等急救药。口服制剂、喷雾剂以及外用药品是家庭药箱的首选剂型,不宜选用注射剂。婴幼儿服药困难,可以选择直肠栓剂,如退热栓等。药箱的储药量一定要少,以免造成浪费。例如,硝酸甘油一旦开启密封,3个月以后就不能保证药效了。
(三)药物选择要根据季节变化而更新
中药一般有其特定的适应证和适应季节,不能一成不变地服用。例如,感冒常备的感冒清热冲剂、银翘解毒片(丸)和藿香正气丸(胶囊、水)等。感冒清热冲剂是针对外感风寒内有伏热的感冒,这种感冒大多在冬天发生;银翘解毒片(丸)是针对外感风热的感冒,大多在春天发生;藿香正气丸(胶囊、水)主要针对夏秋外感寒邪、内伤湿滞的患者。
三、如何管理小药箱?
家庭药箱的管理原则是既保证紧急用药的供应,又尽可能减少安全隐患和药品浪费,达到安全、有效、经济的目标。按照这一原则,应采用下列方法来管理家庭药箱。
(一)建立药品登记表
药品登记表能帮助我们及时了解药物的消耗情况,详细记录适应证、用法用量和有效期,可以有效避免药物滥用和药品过期浪费。药品登记表还具有索引定位功能,可以设立“序号”、“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适应证”、“用法用量”、“有效期”、“注意事项”和“存放位置”等字段。家庭存放的药品最好用原包装,如果原包装破损,一定要重新标注药物的名称、适应证、用法用量以及有效期等,避免紧急情况下吃错药。
(二)分类分开管理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应用差错,医疗机构的药品是按成人药与儿童药分开、急救药与常规用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管理的。家庭药箱也应该这样管理。药品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用途使用,否则就会带来危害,老百姓不能尝试新的治疗用途。适应证和使用方法要醒目标示,特别是对视力有问题的独居老人,要用大号字体醒目地标示在外包装上。
(三)注意药品的储存条件
有些药物见光易分解失效或者产生有毒物质,要装在棕色瓶中避光保存。有些药品容易潮解,要密封或者置于干燥地方保存。有些药物对温度敏感,则要求在4摄氏度左右保存。正确保存药品的另一个含义就是要确保药品不被儿童、智障者以及有自杀倾向的精神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随意获取。药监部门会经常组织专业药师进社区进行用药咨询和整理家庭药箱活动,可以借此清理家庭药箱,处理过期药品。
四、药品如何分开管理?
(一)内服药品和外用药品分开
这是医院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最大限度保障用药安全的措施之一,家庭储存药品也要借鉴。
(二)儿童和成人用药分开
这是为了保护儿童或未成年人免受成人药品的伤害,有些药品对儿童的生长、发育有影响,是儿童应该避免应用的,比如避孕药、氟喹诺酮类抗生素等。
(三)计划生育用药和普通药品分开
主要是防止在匆忙中误服了外包装类似的药品,造成避孕失败,或者未成年人误服避孕药等。
(四)同一品种不同批次的药品分开
即我们不能把相同的药品合并到同一个盒子里,因为药品批次不同,有效期也不同,没有了原外包装,我们无法区分药品的有效期。药品最好保留原包装,便于识别,也便于掌握用法、用量和有效期。
五、家庭储药管理的注意事项
(一)有效期管理是家庭药品管理的核心
管理不好,容易误服过期的药品,影响疗效,甚至导致损害,也容易造成药品的浪费。
(二)注明有效期
在正确的保存条件下,将药品的有效期用醒目的字体标识在外包装上,用药时先用近效期的。如果是分包装的药品,一定在外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和有效期。一般来说,每3个月检查一下家庭药箱,查看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或变质。
(三)药品变质
如储备药品出现以下变质情况,则不能再用:
1、片剂产生松散、变色;
2、糖衣片的糖衣粘连或开裂;
3、胶囊剂的胶囊粘连、开裂;
4、丸剂粘连、霉变或虫蛀;
5、散剂严重吸潮、结块、发霉;
6、眼药水变色、混浊;
7、软膏剂有异味、变色或油层析出等。
(四)药品处置
过期或变质的药品交到药店或医院药房委托它们帮助销毁。为了大家的安全和环境卫生,请不要乱仍过期药品。
六、家庭药箱要远离儿童
(一)儿童是一个脆弱的群体,需要我们大家的额外关注。全世界已经发生了很多起孩子误服药品导致死亡的事例,因此家中有未成年人的家庭一定要把药品放在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
(二)药品最好储存在能防止儿童开启的安全包装容器之中。目前有一些儿童安全的药品包装,可以防止孩子自行打开药瓶。
(三)不要随意给儿童吃药,尤其是服用成人药品。儿童不是微小化的成人,药物在孩子体内的处置过程是和成人有很大区别的。不要凭我们的经验给孩子治病,有病一定要看医生。不要随便给孩子吃药,尤其是不能图省事或便宜,给孩子吃成人用药品。
七、药品的正确存储方法
(一)密闭
一方面可以避免药物因吸潮而变质(如片剂、胶丸和胶囊等吸潮后易崩解或霉变),另一方面可以避免药物被空气中的氧氧化而变质,还可以防止含挥发油的药品因挥发和风化而失效(如薄荷油、各种香精、酒精、碘制剂等易挥发,硫酸亚铁、阿托品等片剂易风化)。
密闭保存要求将药物用干燥玻璃瓶装好后用橡皮塞盖紧或蜡封,有条件的可以加入干燥剂,开启后要随时盖紧;对于用气泡眼包装的药品,相对容易保存,需要保护好外面的铝箔以免破损。比如用于心绞痛发作时救命用的硝酸甘油,开瓶后一定要密封,而且一旦开封,有效期就不再是1年(国产)或2年(进口)了,需要在3~6个月内用完,否则需要重新购买完整药品备用,粗略判断失效的标准是舌下含服10分钟不溶解或者含服2次无缓解症状的作用,应立即去医院急诊就医。其它容易潮解的药品还包括干酵母、维生素B1片、复方甘草片等,此类药品务必放在密闭的容器里保存。
冰箱不是最佳的储药场所。很多人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喜欢把未吃完的药一古脑儿地塞进冰箱保存。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冰箱是一个湿度很大的容器,虽然可以提供一个低温的环境,但绝大多数的药品很容易受潮而发生潮解或者霉变,不适合普通药品的存储。
(二)低温
低温也是多数药品的存储条件之一,低温情况下药品的分解和变质速度减慢,对药品的保管有利。
根据2010年版《中国药典》药典,对药品保存温度的定义如下:冷处保存为2~10ºC,阴凉处保存应不超过20ºC,凉暗处保存为避光且不超过20ºC,常温保存为10~30 ºC。需要低温保存的药物多是蛋白生物制品和活菌制剂,比如胰岛素、乙肝疫苗、丙种球蛋白等,以及乳酶生、妈咪爱等活菌制剂。
一定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选择冷藏还是冷冻保存药品。比如胰岛素是一定在2~8ºC冷藏,如果不小心冷冻了,就不能使用了,因为在冷冻的环境下,某些蛋白发生变性,结构和功能都可能随之发生变化,丧失了降血糖的生物学功能。此外,由于各种腔道中使用的栓剂一般设计在体温(37°C)会液化而发挥作用,因此这些栓剂一般也保存在低温中保证处于固体状态,如各种肛门栓剂(吲哚美辛栓剂)和阴道栓剂(制霉菌素栓剂)。其它家庭储备的药品中需要低温保存的还包括:抗骨质疏松药物密钙息喷鼻剂2~8 ºC保存,雄性激素补充剂安特尔2~8ºC避光保存,人工泪液和维生素B12眼药水在2~10ºC保存,培菲康和丽珠肠乐等活菌制剂在2~8ºC避光保存,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硝酸甘油等避光、密闭、阴凉处保存。
须冷藏的药品应放于冰箱下层,不要放在冰箱门的位置,独立包装并与食物分开,避免拿错或被小朋友接触到。
(三)避光
光线特别是紫外光能加快药品的分解和破坏,因此临床多种药品需要避光保存,比如家庭中常见的维生素C,在光照下很快就会变黄而失效,类似的药品还包括氨茶碱和硝酸甘油等。肾上腺素、左氧氟沙星和硝普钠等注射剂,如果家庭中储备有此类药品,要注意避光保存。有些结构不稳定的抗生素经光线照射后也会很快失效,甚至变成有毒物质。因此,储存药品要注意避光。
避光保存要求将药品放在棕色瓶内或能够避光的纸盒或容器内。需避光的药品一般在出厂时都具有这些避光措施,大家注意不要随便更换包装或撕毁药品外面的包装纸。所有的药品都要避免直接曝晒于阳光之下。
(四)家庭小药箱的选材
空的纸箱盛装药品是不可取的,因为纸箱会吸潮,不利于药品的保存,建议大家用质量比较好、没有异味的塑料箱保存药品,如大塑料盒子。 撰稿:胡欣
第三篇 中药服用方法常识
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每个人都有过用药的经历,用药过程中,除了要选对药物外,还应注意药物的服用方法,以达到提高临床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目的。中药因其剂型或治疗目的不同,其服用方法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严格掌握中药的服用方法尤为重要。下面分别介绍中药汤剂、免煎中药和中成药的服用方法常识。
一、中药汤剂
在服用中药汤剂时,应根据病情需要,严格按照医生或药师的指导用药,掌握服药的温度、服药的方法、服药的剂量、服药的时间和注意事项,从而安全有效、经济合理地用药。
(一)服药的温度
根据病情需要,中药汤剂可分为温服、冷服和热服。
1、温服:一般来说汤剂均需要温服。特别是一些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的药物,如瓜蒌仁、乳香等,温服能和胃益脾,减轻刺激,以达到治疗的目的。
2、冷服:即将煎好的中药汤剂放凉后服用。一般来说,寒剂宜冷服,适用于热证。凡是解毒药、止吐药、清热药均应该冷服。
3、热服:将煎好的中药汤剂趁热服下。一般而言,热剂宜热服,适用于寒证。比如外感风寒时一定要热服,并且服后还须盖好衣被,或吃点儿热粥,以帮助出汗,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药效。
(二)服药的剂量
根据病情需要,有的是分服(分次服用),有的是顿服(一次性服用),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等。
1、分服:适用于慢性病、病情轻的,可慢慢调治的患者。一剂汤药可分2~3次口服,每次100~200ml。呕吐的患者要先少后多,分多次服下。小儿口服汤剂时,应将汤剂浓缩,从而减少服用量。以少量多次为好,不要急速灌服,以免咳呛。
2、顿服:适用于急性病及病情较重的,应急速治疗的患者。一剂汤药可1次服下。这样药力大而猛,能充分发挥药效。
3、危重病人应该少量多次服用;呕吐患者可以浓煎药汁,少量频服。在应用发汗、泻下、清热药时,若药力较强,要注意患者个体差异,一般见出汗、泻下、热降即可停药,适可而止,以免出汗、泻下、清热太过,损伤人体的正气。
在使用峻烈的药物以及有毒性的药物时,要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取效即止,切勿过量,以免发生中毒反应或伤及人体正气。
(三)服药的方法
汤剂一般是一天1剂,即将两次或三次煎煮的药液合并,分2~3次温服;但对急症重证,可一次性服用(顿服)以使药力集中,也可一天数次服用、或煎汤代茶多次服用,以使药力持续,甚至一天可连服两剂以加强疗效。
对于服汤药后出现恶心呕吐者,可在药液中加入少量姜汁,或用鲜生姜擦舌,或嚼少许陈皮,然后再服汤药,或采用冷服,小量而多次饮用的方法。对于昏迷病人,吞咽困难者,也可用鼻饲法给药。
(四)服药的时间
汤剂一般每天一剂,分早晚二次服用,用药时可根据病情增减次数。
至于饭前还是饭后服则主要决定于病变部位和性质。一般来讲,病在胸膈以上的(心、肺),如眩晕、头痛、目疾、咽痛等应在饭后服用;如病在胸腹以下,如胃、肝、肾等疾患,则要饭前服用;某些对胃肠有刺激性的药物要在饭后服用;滋补药要空腹服用;治疟疾的药要在疟疾发作前的两小时左右服用;安神催眠药应在睡前服用;急性病、呕吐、惊厥及咽喉病须煎汤代茶饮者,均可不定时服用。特殊方剂应遵医嘱。
(五)注意事项
1、服用中药汤剂时应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等食物。
2、皮肤病及疮伤应忌食鱼虾腥食物和刺激性食物。
3、若与西药联用,应与西药错开时间服用。
4、小儿、孕妇或老年人应遵医嘱。
5、煎好的中药汤剂应在2~8℃冰箱中保存。
二、免煎中药
免煎中药根据其性状不同分为颗粒和粉末两种。
(一)服用方法
1、常规服用方法
(1)将一天药量中的各味免煎中药包装袋全部撕开,倒入容器中。
(2)根据药量加温开水200~300ml,(对于粉末状的免煎中药应先用凉开水调成糊状,然后再用开水冲)可根据药量多少,酌情增减加水量,搅拌使之充分混合,分早晚两次服用或遵医嘱。间隔服用时,可根据药液的温度加热后再服用。
2、“免煎中药”配合汤剂一起服用
免煎中药中有些动物药和矿物药以及三七、琥珀、乳香、没药、人参、川贝等,为了增强吸收,提高药效等原因,临床上多以饮片煎煮后的汤药,配合以上几味“免煎中药”联合使用,即将免煎中药与汤剂按处方量趁热或加热混合,搅拌均匀后服用,从而起到取长补短,事半功倍的疗效。
3、煎煮服用
免煎中药用温开水冲后有时会出现难溶或不能完全溶化的现象时,可放在小火上加热2~3min,可促使其完全溶化,从而提高其溶解性和吸收效果。
4、有部分免煎贵重中药,是经超微粉碎入药的,不能溶解,可水冲摇匀后服用,也可以在微波炉中加热20秒,促进其溶解,待水温降至温热后服用。
5、也有些免煎中药,因其味道欠佳,可用蜂蜜调后服用、或蜜调后制成微丸服用,以解决儿童服用困难的问题。
6、根据病情需要还可将免煎中药装成胶囊,随身携带,长期服用;也可将其调制成膏服用。
7、免煎中药还可加入适量的温开水,搅拌均匀后外用熏洗患处;也可加温水、香油或醋,搅拌均匀至膏状,将药膏均匀涂布到患处,并做适当包扎。
(二)注意事项
1、服用中药汤剂时应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等食物。
2、皮肤病及疮伤应忌食鱼虾腥食物和刺激性食物。
3、若与西药联用,应与西药错开时间服用。
4、小儿、孕妇或老年人应遵医嘱。
5、免煎中药应放置在避光、阴凉干燥处保存。
6、对胃肠有刺激作用的中药,最好在饭后半小时后服用。
7、因为免煎中药的每味药工艺不同,冲服时,如有部分药物未能完全溶解,也应一并服用,以免影响药效。
8、包装袋打开后应立即服用,如果放置时间长,免煎中药会受潮,沾在袋中不易倒出。
9、免煎中药在冲服时有些品种会出现不溶解或部分不溶解,或溶解较慢。 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1)免煎中药本身是由药材微粉化后制成,冲服时类似于散剂,有不溶解、沉淀现象。如川贝母、天麻、全蝎、蜈蚣、沉香、西洋参、三七等。
(2)有些籽仁、根类产品,冲服时出现混浊或有絮状物,尤其在药液放冷后比较明显。这是由于这类药物含有的一些物质在温度较高的药液里溶解,在温度较低的药液里凝聚所致。如车前子、菟丝子、法半夏等。
难溶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冲服方法不当造成,如水温低、搅拌不充分等。所以在服用免煎中药时,还需特别注意。
三、中成药
(一)服用方法
1、丸剂:丸剂又分为蜜丸(大、小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蜡丸、滴丸等。小颗粒的丸剂服用时,只需温开水送服,大蜜丸因丸大不能整丸吞下,应嚼碎后或分成小粒后再用温开水送服,若水丸质硬者,可用开水溶化后服。如蜜丸:乌鸡白凤丸,水蜜丸:补肾益肠丸,水丸:逍遥丸,浓缩丸:牛黄解毒浓缩丸,蜡丸:妇科通经丸,滴丸:复方丹参滴丸等。
此外,部分中成药丸剂为增强疗效,可采用药饮送服,如在服用藿香正气丸或附子理中丸治疗胃痛、呕吐等症时,可采用生姜煎汤送服,以增强药效;痛经患者在服用艾附暖宫丸时,可用温热的红糖水送服,以增强药物散寒活血的作用;在服用补中益气丸治疗慢性肠炎时,可用大枣煎汤送服以增强药物补脾益气的作用;在服用大活络丸治疗中风偏瘫、口眼歪斜时,为了增加药物活血通络的功效,可用黄酒送服。
2、散剂、粉剂:一般可用蜂蜜加以调合送服,或药汁送服,也可装入胶囊中吞服,避免直接吞服,刺激咽喉。但对于温胃止痛的散剂,如胃活散,不须用水送服,直接舔服即可,以便药物在胃中多停留一些时间发挥治疗作用,一般服后一小时再饮水为宜。
3、膏剂:宜用开水冲服,避免直接倒入口中吞咽,以免粘喉引起呕吐。如八珍益母膏。
4、颗粒剂:颗粒剂(冲剂)宜用温开水冲服;颗粒剂按溶解性可分为可溶型、混悬型和泡腾型。在服用混悬型颗粒剂时,如有部分药物不溶解,也应一并服用,以免影响药效;但对于泡腾型颗粒,只能加水泡腾溶解后服用,切忌放入口中直接冲服。如感冒清热颗粒、板蓝根颗粒等。
5、糖浆剂、口服液:可以直接服用。如急支糖浆、清热解毒口服液。
6、片剂:一般均用温开水送服。对于咀嚼片,应嚼服,四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含片因需含服,如草珊瑚含片,因此婴幼儿也不宜服用,以免气管被卡住的危险。此外,凡肠溶片、缓释片、控释片均不宜掰开服用。
7、胶囊剂:宜用温开水送服。如血脂康胶囊、藿香正气软胶囊、消栓肠溶胶囊。
8、气雾剂:将药物喷雾直接吸入,主要用于止咳平喘或开窍醒神。切忌口服。如复方丹参气雾剂。
9、胶剂:如阿胶、鹿角胶、龟板胶等单独服用时,均可加黄酒或糖、水,隔水加热使之溶化(又叫烊化)后服用。
10、茶剂、饮剂:需用沸水泡汁,频服代茶饮。如午时茶。
(二)服药时间和服药剂量
中成药的服药时间及服药剂量,除了遵循中药汤剂的规则外,还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因为上市后的中成药说明书已明确规定使用剂量,所标剂量是有科学可信的试验数据支持的,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审批、具有法律效应的安全用药剂量,所以患者在自行购药或服药时,一定要按说明书规定的剂量服用。俗话说是药三分毒,中药也不例外。随着中成药治疗范围的扩大,一些含有毒成分的中成药也被临床广泛使用,如剂量掌握不当,常可引起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对有关药物的禁忌症也丝毫不得马虎,用药前必须详阅药品说明书,正确服用以排除禁忌症。对于小儿用药剂量要适当减少,一般情况下3岁以内服1/4成人量,3~5岁的可服1/3成人量,5~10岁的可服1/2成人量,10岁以上可与成人量相差不大或遵医嘱。孕妇或老年人,要禁、慎使用或遵医嘱。
此外,还有一部分外用中成药,在外用中成药中除少数如七厘散、玉真散可内服外用外,绝大多数外用药均不能内服,尤其含汞、铅、砷等有毒成分的外用药。外用中成药同样因剂型、药性、功效、主治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外用法:
1、中成药散剂
(1)撒敷法:将药粉直接均匀地撒布患处,再用消毒纱布或外贴膏固定,达到解毒消肿、提腐拔脓、生肌敛疮的功效。如生肌散、珍珠散等。
(2)调敷法:用茶、黄酒、香油等液体将药粉调成或研成糊状敷于患处。如用茶水调敷如意金黄散,取茶叶解毒消肿之效;用黄酒调敷七厘散、九分散等。
(3)吹敷法:将药粉装入硬纸筒中吹到患处,如用冰硼散吹敷治口腔糜烂、牙龈肿痛。
2、中成药油膏剂、水剂:多采用将药物直接涂敷与患处。如紫草膏、獾膏等。
3、中成药膏剂:橡胶膏直接贴敷患处,如伤湿止痛膏;黑膏药需加热烘软后贴敷患处,如狗皮膏。
4、中成药膜剂:用于贴敷口腔粘膜、眼结膜、阴道粘膜患处表面,可使药物发挥局部或全身的治疗作用,如口腔溃疡膜等。
5、栓剂:将药物置于肛门或阴道中,待药物溶化吸收后发挥局部或全身的治疗作用,如苦参栓、野菊花栓等。
综上所述,无论是中药汤剂、免煎中药还是中成药,其服用方法都各不相同,患者在用药过程中,除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按医生或药师指导用药外,希望本片对您今后的用药有所帮助。
撰稿:李国辉
第四篇 药品不良反应知识
药物是人们与疾病作斗争的重要武器,它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预防和治疗疾病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它又可能引起一些不良反应,甚至导致另一些疾病。能够引起不良反应的药物很多,按其来源分类,可包括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抗生素、生物制品、人工合成药、中成药等;如果按照药理作用分类,其几乎可以包括迄今为止临床应用中所有类别的药物。
药品不良反应可侵及人体的各个器官和系统,包括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神经、精神系统等等,以及致突变、癌变和畸形等。
药品不良反应具有自限性特点,发现早,处理及时,大部分患者都可以自行恢复。如果已经出现了严重反应甚至影响到人体的组织器官功能,除停药外,还应及时进行对症处理和治疗。
了解和学习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知识,加强医务人员和患者在用药过程中的监控意识,是保证安全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药品不良反应基本概念
(一)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
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简称ADR)主要是指合格的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无关的有害反应。这些反应不同程度地损害着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严格地讲,ADR主要是指常规剂量下出现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而广义的药品不良反应还应包括超剂量给药、意外给药、蓄意给药、药物治疗错误、药物滥用、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据此,药品不良反应的判定必须具有以下三点:
第一、药品必须是合格的。所谓合格药品,指的是符合我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药品标准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假药、劣药产生的不良后果不属于药品不良反应范畴。
第二、患者使用药品和医师指导用药必须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规定或没有违反药品的配伍禁忌以及用法用量。误用、滥用药物所造成的后果不属于药品不良反应。
第三、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与用药目的无关或出乎事先预料。
以上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必须同时满足才可鉴定为ADR,这与由人为过失造成的药品纠纷不同。对ADR进行严格的界定,是正确诊断和救治由ADR引起的机体有害反应的基础,同时也有利于区分ADR和其他形式的药品纠纷,以利于法律责任的认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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