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足农委2011112号大足县农业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为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确保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现将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渝农发201122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是农经管理的基础,也是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检查通知的内容、重点和工作要求,抓时间,保质量,认真组织开展自查,为迎
2、接市里的检查打好基础。二、检查内容一是财务的规范化建设,是否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委托代理制度、会计电算化、财务公开,民主监督等情况。二是资金(现金和银行存款)、资产(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的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有台账、登记薄等,是否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以及“三资”保值增值和流失情况。三、检查要求一是明
3、确专人负责,此次检查时间紧、内容多,各镇街要精心组织,及时安排,为检查争取时间,及时将自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宣传,将遇到的新问题及时反馈。二是认真开展自查。各镇街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写出有质量的自查报告。三是准确填报。各镇街以村集体为基础填报重庆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调查表,要认真理解调查表的指标涵义,据实填报,逐级汇总,及时上报。四、上报要求请于7月15日前将材料上报到县农委农经科,以便汇总,同时将电子版发至dznjk。上报材料包括自查报告、调查表和典型材料。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具体做法、经验,即有借鉴推广价值或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联系人:何丽娟 电
4、话:43770109附件:1.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2. 重庆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调查表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主题词:农业 财务 检查 通知大足县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7月8日印发附件1:渝农发2011229号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林水务、农业水利)委(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调研的通知(农办经201113号)精神,农业部将在8至9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
5、建设检查调研工作,为做好迎检工作,决定在全市进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一)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文件的情况。包括:2009年以来农村集体“三资”基本状况,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情况。重点检查村集体资产台账、资源登记簿、资产承包租赁出让、招标投标、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等制度建立情况市、区县(自治县)出台农村集体“三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二)农村集体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包括: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开展情况、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财会人员培训管理情况、农村审计监督情况和
6、会计电算化开展情况,以及自治区、市级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评选认定情况,主要示范单位的具体做法、示范带动效果和取得的成效。(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式创新情况。包括: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模式,村级清产核资情况,“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开展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四)总结好经验,查找新情况。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动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典型案例,当前创新集体“三资”管理体制机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有关政策建议。二、检查安排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方式采取区县(自治县)自查、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
7、自查阶段。6月至7月初,各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安排所辖乡(镇)、村社积极开展自查,做到全面检查、逐村整改,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督查阶段。7月上旬至7月中旬,各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到所辖区内开展督查。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督查组至少选择不同类型的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2个村进行检查,其中获得农业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予以总结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地方予以纠正。(三)抽查阶段。7月下旬至8月初,市农委将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组织抽
8、查(方法同上)确认,为迎接农业部检查奠定基础。三、检查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调研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好各阶段工作,认真搞好自查和督查;按时准备相关材料,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为农业部督导检查做好准备。(二)强化工作指导。坚持检查和调研相结合,既要检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又要加强调研,梳理新情况、新问题、新办法,提出政策建议。(三)及时总结上报。检查报告要详实,既要反映当地的工作成效,也要反映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深入分析和反映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各区县(自治县)自查报告、调查表及汇总表纸质版须加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于7月20日
9、前上报市农委,同时将报告电子文档:联系人:蒲实,联系电话:89133593电子邮箱:106939171,或57317838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附件2:重庆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调查表填报单位(公章):单位:个、万元、万亩项 目序号(数量) (截止时间:2011年6月30日)备注一、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情况 1.资产总额1 其中:货币资金2 固定资产3 2.农村集体资源总面积4 其中: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5 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总面积6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 1.实行财务公开的村数7 2.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数8 3.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乡(镇)数9 其中:涉及村数10 4.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村数11 5.省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个数12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式创新 1.2009年以来开展村级清产核资村数13 (1)资产总额14 (2)农村集体资源总面积15 其中: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16 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总面积17 2.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乡(镇)数18 其中:涉及村数19 3.完成产权制度改革村数20 其中:量化资产总额21 股东总数22 累计股金分红总额23四、补充资料 1.汇总乡(镇)数24 2.汇总村数25负责人: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