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民营化工功勋企业家
评选活动方案
一、参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
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民营为经营主体的化工企业法人代表
(二)入选条件
1、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产品在国际或国内市场占有率较高,年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人民币。
2、企业的技术、产品具有独创性或唯一性,在推动产业升级、带动行业发展、填补国际国内空白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
3、企业家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注重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对地方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基本实现了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4、企业家注重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技术研发、产品生产、运行管理、市场开拓以及机制体制改革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大突破。
5、企业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和深厚的企业文化,企业增长速度快、经济效益好,拥有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等国家或省级荣誉称号。
6、企业家注重自身文化和道德修养,勤奋好学、艰苦奋斗、诚实守信、开拓进取、弘扬正气。
二、评选指标体系
本次评选的指标体系由两大类因素构成,即基础数据与专家评审。基础数据占综合指数0.7的权重,专家评审占综合指数0.3的权重。基础数据来源于国家和协会统计直报、上市公司的年报、企业自报等,最大程度保证数据的客观性。具体指标如下:
指 标 名 称
指标主要含义
可反映的其他含义
1
2007年销售收入
规模
市场份额
2
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平均增长率
业务增长
市场份额、成长性
3
2007年利润总额
盈利水平
规模
4
资产总额
资本实力
融资能力
5近三年科技研发投资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技术实力创新能力
近三年科技研发投资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技术实力
创新能力
6
2007年纳税总额
经济实力
社会贡献
7
现职工人数
劳动力
解决社会就业人数
8
专家评价
综合实力
不可直接计量的因素
三、评选程序
1、采用企业家自荐和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或行业管理办公室推荐两种方式报名参选,企业报名参选须填写《中国民营化工功勋企业家参选申请表》(附件二)并报送至活动组委会。
2、由评审委员会采用量化分析方法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3、筛选符合评选标准的企业家,由评委会进行综合评议。
4、对候选企业家在国家石油和化工网等相关网站上进行网上公示。
5、在候选人中产生30位中国民营化工功勋企业家。
四、结果发布
评选结果将于2008年12月6日召开的“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发展会议”上进行公布。
五、评委会组成
名誉主任:顾秀莲、李勇武
主 任:潘德润
副 主 任:赵俊贵、周竹叶
评委(排名不分先后):
王黎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
金 涌 清华大学化工系教授 中国工程院院士
刘剑雄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
顾宗勤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院长
杨伟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专务
孙伟善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产业发展部主任
冯世良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市场信息部主任
胡迁林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科技部主任
周献慧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质量安全环保部主任
魏乃新 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副主任
附件2:
中国民营化工功勋企业家参选申请表
企业名称
候选人姓名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企业网址
个人简历
(可另附纸)
企业发展情况
是否是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统计直报企业
2006年经营收入
2007年经营收入
2008年预计年经营收入
2007年利润总额
2006年—2008年纳税总额
资产总额
近年技改投资和信息化建设投资
员工人数
企业近三年荣誉
(可另附纸)
推荐材料
地方行业组织或当地政府推荐意见(可另附纸)
企业自我评价(可另附纸)
兹证实:本企业所报数据及材料均真实可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参评企业公章)
注:1、以上数据为参选企业家的必填项目,所有数据必须真实可信。
2、以上所有数据不公开,只做评选分析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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