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 一、全矿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乱调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处每日罚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 二、所有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帐、管理和回收等工作,发现帐本与实际不符时,经分析核实后,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队长罚款30元,对设备管理员按每台50元处罚。 三、各单位领用设备、配件时必须将本单位设备、配件记入登记本,领用时持本单位登记本到机电科办理领用单,持领用单到设备库领取。节假日期间的设备领用要由领用单位值班队长写出书面借条,由机电科值班科长签字后,凭借条
2、到设备库领取,但必须在节假日后24小时内补办领用手续。否则超一天对责任人罚50元。 四、各单位需新增一般设备时,必须提前10天特别设备提前一个月提出设备使用申请,经机电科设备组或运输组审核后,需要调整负荷的单位到机电科电管组办理“供电负荷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予办理领用手续。 五、各单位改换新设备或配件时,必须先将旧设备或配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据设备回收单,凭此单到机电科办理改换手续。如特别状况无法回收时管理员必须在领用单上注明回收日期,领用单位旧设备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回收,凭回收票到机电科办消帐手续,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50元。 六、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作到出有凭,
3、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并坚持库内卫生清洁,听从设备库管理人员指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人、次。 七、各单位使用的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其随机配套的附件不经机电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已经发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件。 八、回收入库的机电设备,设备库管理人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的要进行处罚,各别无法确定的设备,应封存,通知有关单位现场拆开分析,依据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按设备拆旧后的残值或分析结果确定。 九、回收的设备要在当日内及时入库,对将回收的设备私自放到库外者给予该单位100元/车的
4、罚款。如回收不及时,由机电科指定其他单位回收,回收单位凭回收单,机电科给予同等奖励,因回收的设备不及时入库而丢失,对回收责任单位按设备的原值进行罚款。 十、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附件也一并回收,否则按原值进行处罚。 十一、关于新安装和井下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受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单位赔偿;移交给使用单位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移交时机电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当日内办理签字手续,每迟一天罚款50元。 十二、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行外,对设备运行环境一并验收移交,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与溜子底槽平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露
5、出H架底角为准,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按巷道长度处以20元/米罚款,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 十三、关于改换下的坏设备、配件正常状况下,2天内升井回收,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收的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十四、每月机电科依据生产需要,编排设备检修及自制件加工计划,修理加工单位必须按计划完成,每少一项罚款100元,因设备配件检修、加工不及时影响生产时,对修理加工单位按影响时间处罚。日常零星检修、加工件按任务书要求工期完成,否则,每迟一天对修理、加工单位罚款100元,影响生产的罚款同上。在平地设备检修完成后,
6、由机电科组织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每项罚款50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证,合格证上要有验收者签名,否则,每台罚责任人20元。 十五、设备检修完成后,检修单位必须按设备种类进行编号、标志、铭牌齐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台。 十六、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以下规定罚款: 1、电动机烧毁:10KW以下电机每台赔偿200元;10KW-75KW电机每台赔偿500元;75KW以上电机每台赔偿1000元。 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经分析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机修队。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 3、电机安装使用后,三天之内电机断
7、轴、切销等属安装责任,对安装单位罚款2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4、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期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升井、组织分析。经分析属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者,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当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当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修理单位或采购部门承当罚款,并由机电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 5、对设备易损件的消耗按以下规定进行考核: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机电科每月考核一次,消耗指标超过者,按原值的50%罚款;消耗在指标以内者,按原值的50%
8、给予奖励,每月兑现一次。掘进设 备易损件消耗指标减半。 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有旧物按原价赔偿50%。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罚款。 7、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20-24日由机电科组织在当月设备例会上通报。清查设备有关队无人参加时,一次罚责任人50元。盘点发现帐物不符的,经核实后,对设备管理员罚款30元。 十七、每月设备例会,各单位设备管理网员必须参加,无故缺会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发现替会,对替会者罚款30元/次,迟到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各使用单位必须建
9、立本单位设备分台帐,每月与总台帐对帐。无分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次。每月不及时核对设备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次。各队设备台帐每月评比一次,依据评定分数,第一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罚款300元最后一名评定分数超过95分者不再罚款。 十八、不准用圆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根;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为标准,每处以3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2元;在用皮带的托辊发出尖叫声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20元。 十九、大碴(大于或等于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
10、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 二十、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 ,要坚持平、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3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0元;发现有跳链、飘链、跳槽现象每处罚款50元。 二十一、移动皮带机、刮板机机头、机尾部必须各用两根点杆固定,点杆必须固定牢固园拱巷道采用防止点杆受力松脱措施,点杆直径在180mm以上,否则每根罚款200元;各段边双链必须等数,不得错环、刮板机底槽煤必须及时清理,除机头、机尾各挖一个底槽坑外,中间部每隔30m挖-个底槽坑,常常坚持坑内积煤不高于下槽帮、刮板机链条松紧一致,刮板不跑斜,坚持刮板与链轮中
11、心线平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50元;及时补充刮板,保证刮板缺少量不大于整机刮板数量的5%,且不得连续缺少,不同意有弯曲变形损坏刮板,否则,每块罚款10元。链环必须全部配备螺栓并上紧,否则每发现缺少或松动一条罚10元。 二十二、每一部皮带机头、机尾个不得少于二处滤煤器,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滤煤器,滤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夹胶皮,禁止使用圆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罚款50元/处。受煤皮带机在受煤点加装统-挡煤板,长度不小于2.5m,下部安装密集辊,密集区长度应于挡煤板长度-致,转载皮带与皮带机搭接处安装统一挡煤板长度不小于1.4m ,以上问题不合格罚款100元/处。 二十三、井下各采掘面的皮带
12、机、刮板机不准拉水煤。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次。 二十四、井上下备用设备及电源线路的管理规定: 1、井下凡有一备一用或多用多备的设备峒室如主排水泵,不能一直运行某一台设备,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逐台投入运行。 2、各工作面备用设备如乳化液泵站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井下各工作面未接线的备用开关、电动机等电气设备必须每半月接电试运行一次。地面部分的备用电气设备每月试转一次,每次试转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防潮湿。 3、井上、下高、低压备用电源线路,两回路每月倒换一次,防止线路故障,损坏设备。 4、井上大型固定设备,主扇、压风机等必须每月倒换一次,井上各水泵房备用水泵和提升机备用油泵等必须每半月倒换
13、一次。大型备用电机必须每两年倒换一次。 5、每次倒换和试运都必须有记录可查,不进行或无记录罚款200元/次。 6、备用设备或大型配件必须上台上架,备用材料、配件必须分类上架摆放,备用设备、配件轴头、接头,必须涂油包扎,备用设备、配件、材料必须挂牌管理,注明品名、责任人等。否则,每处或每台罚款100元。 二十五、设备转动部位,应坚持润滑优良。减速器及齿轮箱的传动齿轮坚持油量适当,发现一处缺油、漏油各罚款50元;发现一处无油干磨,应马上停止使用并罚款500元。 二十六、用胶带联接的联轴节应坚持间隔20-60mm,凹凸差不超过3mm。其它硬质联轴节、销子齐全,间隙、错差符合标准规定。否则,缺销罚款2
14、0元/根,间隙或错差超限,每处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二十七、设备转动装置四周积煤较多,影响散热或摩擦转动部位的,罚款300元/处。 二十八、液力联轴器必须添加适当的传动液,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点塞和防爆片,磨擦式联轴节外壳涂饰变色时,必须改换升井检修,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检修后的磨擦联轴器清除涂层重新喷漆,达不到要求罚检修单位30元/台。 二十九、联轴器应转动灵活,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必须完好齐全。没有使用胶圈、弹性盘包括磨损严重的或联轴器转动不灵活,每发现一处、一台罚款100元。 三十、机电设备各部件连接固定螺栓及转动部位护罩螺栓,必须保证紧固齐全、完好,每发现缺少一条或松动者罚
15、款20元。每台设备司机必须佩带相应工具,常常检查紧固。否则,对司机罚款50元/次。 三十一、机电设备的高速旋转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必须加装护罩或防护栏。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300元/处。 三十二、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包机制,包检查、包使用、包维护、包达标、包奖惩。检查中发现包机制不完善的,罚款200元/次。 1、各包机组及包机人员必须明确规定职责范围,各岗位必须挂牌留名,责任到人。 2、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常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带病运行。各种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查试验后要认真填写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保证各制动系统
16、灵活可靠,各部位润滑优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4、各岗位包机人员必须遵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各包机组长要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分工明确,要做到工作任务有检查、有布置、有落实、责任到人。 6、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 7、如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事后认真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三十三、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做到有布置、有监督、责任到人。 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使用的机电设备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搞好日常检修和保养工作,做好定期检查、检修、测试、试验工作。否则,每少一次罚款200元。 2
17、、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天天检修时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处理设备存在问题。假设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时,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汇报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后,安排时间处理。 3、设备的检查由岗位操作维护人员和包机负责人执行。检查转动部位及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挂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备用设备的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所有设备检查检修后,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 5、凡属于检查不及时,隐患没有排除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6、机电设备日常检修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机电科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不及时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对设备包机人罚款30元/项。 三十四、矿井停
18、产检修后,三日内各队必须将本次检修内容、改换零部件、油脂状况、参加检修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状况等记入本队设备档案,并书面报送机电科,由机电科负责整理存入设备技术档案。否则,对检修单位罚款100元/次,对检修单位负责人罚款30元。各使用单位对所管辖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专人管理,设备履历簿记录编号应与设备编号一致。否则,对管理员罚款30元/次。 三十五、井上、下各种皮带机、刮板机、给煤机、转载机及井下在用各种绞车(大型绞车除外)、临时水泵、喷浆机、扒碴机等各种设备运行时司机必须站立或在上方操作,随时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否则,按违章处理。 三十六、各单位不准自购设备,需用设备由各单位提出计划,经机电科选型、制定及负荷验算后,由本系统矿长、机电矿长、经营矿长审批,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采购单位按计划采购,需招标时由机电科组织签订技术协议和购置合同。否则,机电科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三十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机电科、安质科、调度室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