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附件28:因为在此险种中的“住院手术医疗津贴”不好定义它属于“医疗保险”还是“收入保障保险”,所以建议此险种的产品类别为“健康保险”。人身保险产品备案表报备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备时间二三年三月八月五七日产品名称平安住院安心团体健康保险开办区域全 国产品类别健康保险精算责任人祝光建法律责任人马翔保险责任本合同保险责任包括一般住院医疗津贴、癌症住院医疗津贴和住院手术医疗津贴三部分,保障程度分为三档(见附表一),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档投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一般住院医疗津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
2、院治疗,本公司按被保险人住院天数支付住院医疗津贴。每次住院的绝对免赔天数为三天,即:住院医疗津贴给付天数=实际住院天数-3天。每保险年度住院医疗津贴给付天数最多为180天。二、癌症住院医疗津贴: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90天后因初次罹患恶性肿瘤,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按被保险人住院天数给付癌症住院医疗津贴。每保险年度癌症住院医疗津贴给付天数最多为180天。三、住院手术医疗津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施行手术者,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所施行手术项目按附表3标准给付手术医疗津贴,每保险年度手术医疗津贴给付金额以五千元为限。(详见条款)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而致住院或
3、手术,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保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二)未告知的既往症;(三)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四)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之并发症;(五)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性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六)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七)椎间盘突出症;(八)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
4、、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九)被保险人自杀、殴斗或醉酒;(十)投保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十一)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十二)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十三)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十四)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十六)本合同生效时或生效后三十天内所患疾病(续保除外)。发生上述第(一)至第(十五)项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而致住院或手术,本
5、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保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二)未告知的既往症;(三)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四)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之并发症;(五)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性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六)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七)椎间盘突出症;(八)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
6、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九)被保险人自杀、殴斗或醉酒;(十)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十一)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十二)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十三)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十四)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十六)本合同生效时或生效后三十天内所患疾病(续保除外)。一、犯罪、吸毒、殴斗、自残或自杀;二、无照驾驶或酒后驾驶;三、战争、军事行动、内乱或武装叛乱;四、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五、怀孕、分娩、避孕及节育手术;六、艾滋病、性病、精神疾患;七、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
7、;八、本合同生效时或生效后三十天内所患疾病(续保除外)。 预定发生率详见计算说明预定附加费用率3025%保险公司报备文号平保产发2003125号保监会备案号保险公司印章二三年三八月五七日保监会印章年 月 日人身保险产品备案表报备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备时间二三年三八月五七日产品名称平安住院安心团体健康保险开办区域全 国产品类别收入保障健康保险精算责任人祝光建法律责任人马翔保险责任本合同保险责任包括一般住院医疗津贴、癌症住院医疗津贴和住院手术医疗津贴三部分。(详见条款)本合同保险责任包括一般住院医疗津贴、癌症住院医疗津贴和住院手术医疗津贴三部分,保障程度分为三档(见附表一),投保人可
8、选择其中一档投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一般住院医疗津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按被保险人住院天数支付住院医疗津贴。每次住院的绝对免赔天数为三天,即:住院医疗津贴给付天数=实际住院天数-3天。每保险年度住院医疗津贴给付天数最多为180天。二、癌症住院医疗津贴: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90天后因初次罹患恶性肿瘤,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按被保险人住院天数给付癌症住院医疗津贴。每保险年度癌症住院医疗津贴给付天数最多为180天。三、住院手术医疗津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施行手
9、术者,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所施行手术项目按附表3标准给付手术医疗津贴,每保险年度手术医疗津贴给付金额以五千元为限。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而致住院或手术,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保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二)未告知的既往症;(三)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四)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之并发症;(五)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性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六
10、)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七)椎间盘突出症;(八)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九)被保险人自杀、殴斗或醉酒;(十)投保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十一)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十二)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十三)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十四)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十六)本合同生效时或生效后三十天内所患疾病(续保除外)。发生上述第(一)至第(十五)项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
11、,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而致住院或手术,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保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二)未告知的既往症;(三)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四)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之并发症;(五)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性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六)疗养、
12、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七)椎间盘突出症;(八)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九)被保险人自杀、殴斗或醉酒;(十)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十一)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十二)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十三)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十四)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十六)本合同生效时或生效后三十天内所患疾病(续保除外)。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而致住院或手术,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
13、责任:一、犯罪、吸毒、殴斗、自残或自杀;二、无照驾驶或酒后驾驶;三、战争、军事行动、内乱或武装叛乱;四、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五、怀孕、分娩、避孕及节育手术;六、艾滋病、性病、精神疾患;七、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八、本合同生效时或生效后三十天内所患疾病(续保除外)。保险公司报备文号平保产发2003125号保监会备案号保险公司印章二三年三月八月五七日保监会印章年 月 日因为该险种的名称与个人住院安心(99型)险种名称在修改后同名,建议该险种的名称加上“设计类型”如(2003)等字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住院安心团体健康保险条款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单及其所载的条款、声明或批注
14、,以及和本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变更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都是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构成部分。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第二条 保险对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为其年满十六周岁至六十四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在职人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 本合同保险责任包括一般住院医疗津贴、癌症住院医疗津贴和住院手术医疗津贴三部分。,保障程度分为三档(见附表一),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档投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在本
15、合同的保险期间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一般住院医疗津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按被保险人住院天数支付住院医疗津贴。每次住院的绝对免赔天数为三天,即:住院医疗津贴给付天数=实际住院天数-3天。每保险年度住院医疗津贴给付天数最多为180天。(二)癌症住院医疗津贴: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90天后因初次罹患恶性肿瘤,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按被保险人住院天数给付癌症住院医疗津贴。每保险年度癌症住院医疗津贴给付天数最多为180天。(三)住院手术医疗津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施行手术者,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所施行
16、手术项目按附表3标准给付手术医疗津贴,每保险年度手术医疗津贴给付金额以五千元为限。第三条 住院医疗津贴给付限制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天数须超过十五天者,须事先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后,保险人方对超过十五天的住院天数部分给付住院医疗津贴,否则,保险人对每次住院的给付以十五天为限。第三四条 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而致住院或手术,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保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二)未告知的既往症;(三)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四)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
17、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之并发症;(五)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性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六)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七)椎间盘突出症;(八)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九)被保险人自杀、殴斗或醉酒;(十)投保人故意杀害、伤害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十一)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十二)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十三)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
18、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十四)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十六)本合同生效时或生效后三十天内所患疾病(续保除外)。发生上述第(一)至第(十五)项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第四五条 保险期间及保险责任的开始和续保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时开始。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向保险人申请续保。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签发保险单并收取保险费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
19、二十四时止。自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若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于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时的保险费率向本公司交纳续保保险费,则本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本保险的保障分为三档(见表1),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档投保,一经确定,该保单年度内不得变更。本合同的保险费(见表二)根据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档次确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投保人须在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第七条 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20、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第七八条 受益人指定和变更本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第八九条 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于被保险人入院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
2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被保险人每次住院超过十五天者,须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后,本公司对超过十五天的住院天数部分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否则,本公司对每次住院的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以十五天为限。)这句话在最新报备的平安附加收入保障保险中已经去掉。被保险人应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若因急诊未在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的,应在三日内通知本公司,并根据病情好转情况及时转入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若确需转入非指定或非认可的医院就诊的,应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在接到申请后三日内给予答复,对于本公司同意在非指定或非认可的医院就诊的,对这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本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 第九十条
22、 保险金申请(一)一、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申请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于出院后十日内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否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1本公司指定或认可医院出具的入出院证明;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3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4除上述资料外, (1)申请一般住院医疗津贴时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2)申请癌症住院癌症住院医疗津贴时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有病理组织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3)申请住院手术医疗津贴时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手术证明。(二)二、本公司收到申
23、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后十日内,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并在协议达成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三)三、本公司自收到本条所列相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四)四、被保险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一条 年龄的计算及与错误的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足岁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
24、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保险费率表所载约定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并按日计算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二、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缴付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缴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若已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将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缴交保险费和应缴交保险费的比例折算支给付。 三、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交付的实交保险费多于
25、应缴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第十一二条 地址变更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第十二三条 合同内容变更在本合同有效期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第十三四条 合同解除处理本合同成立后,如果未发生索赔的,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2保险费收据; 32
26、解除合同申请书; 43投保人身份证明。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第十四五条 争议处理有关本保险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二种方式之一解决:(一) 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 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向签发保险单的保险人的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八条 管辖法院及法律适用 本合同涉及诉讼时,约定以保险人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
27、和国法律。 第九条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而致住院或手术,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犯罪、吸毒、殴斗、自残或自杀; 二、无照驾驶或酒后驾驶; 三、战争、军事行动、内乱或武装叛乱; 四、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五、怀孕、分娩、避孕及节育手术; 六、艾滋病、性病、精神疾患; 七、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 八、本合同生效时或生效后三十天内所患疾病(续保除外)。 第十五六条 释义 本保险合同中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其定义如下:本公司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人指投保单位。被保险人指本合同所附被保险人名册中所载人员。团体指中国境内具有八人以上且非因购买保险而组织的合法团体。包括国家机
28、关、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职业工会等。医院指本公司指定医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疗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住院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入住医院之正式病房进行治疗,并正式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家庭病床或其它非正式病房、挂床住院或入住门诊观察室。 每次住院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治疗,自入院日起至出院日止之期间,但若因同一原因再次住院,且前次出院与下次住院间隔未超过30天,视为同一次住院。意外伤害指遭
29、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手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住院后,为治疗疾病、挽救生命而施行的手术,不包括活检、穿刺、造影等创伤性检查以及康复性手术。既往症指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之前罹患的已知或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艾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艾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癌症指以不可控制的恶性细胞生长和扩散以及组织浸润为特征,经组织病理学检验确定符合国际卫生组织公布的“国际疾病和死因分
30、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之疾病。但以下疾病除外:第一期何杰金(HODGKIN)氏病;慢性淋巴性白血病;原位癌;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各种皮肤癌;男性早期前列腺癌(分级为T1级,包括T1a及T1b)。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本项责任除外。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攀岩运动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探险活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
31、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特技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当年未满期净保险费当交费方式为年交时,“当年未满期净保险费”具体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当年保险费(1-(保单已经过天数/365保险期间天数)(1-2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平安住院安心团体健康保险津贴额表一档1每日一般住院津贴30元2每日癌症住院津贴30元3住院手术津贴见表一 恶性肿瘤:指具有转移特性的组织细胞异常增生或恶性白血病和恶性淋巴瘤,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公布的“疾病和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之疾病,但以下疾病不属于本定义范围:第一期何杰金(HODGKIN)氏病; 2慢性淋巴性
32、白血病; 3原位癌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各种皮肤癌。附表1:平安住院安心收入保障团体健康保险津贴额表一档二档三档1每日一般住院津贴30元50元80元2每日癌症住院津贴50元80元100元3住院手术津贴见附表三附表2:平安住院安心收入保障团体健康保险年交费率表 单位:元被保险人年龄一档二档三档34729513059415780101926355020295485771211111753039104155230404911417025150591842754096064275421633表31:住院手术津贴等级标准表 单位:次序号手术项目及津贴等级序号手术项目及津贴等级一、(一)1.2.3.4.5
33、.6.(二)7.8.9.10.二(一)11.12.13.14.15.(二)16.17.18.(三)19.20.21.22.神经外科颅脑颅内肿瘤切除术 3脑脓肿切除术 5 癫痫病灶切除术 6颅内血肿清除术 (1)开颅 7 (2)钻颅 9脑室引流术 8颅神经手术(1) 开颅 6(2) 不开颅 9头皮及颅骨头皮癌切除术(1)一般性切除 9(2)广泛性切除加植皮 7颅骨肿瘤切除术 8颅骨骨折修补术 8头皮血管瘤切除术 9胸心外科心脏心脏瓣膜替换术(1)单瓣 3(2)多瓣 1心脏瓣膜球囊成形术(1)单瓣 4(2)多瓣 2心脏或主动脉肿瘤切除术 4心脏外伤修补术 7开胸心脏按摩 8食道食道癌根治术(1)
34、颈段吻合 4(2) 胸内吻合 6食道良性肿瘤切除术 8贲门成形术(1) 开胸 7(2) 开腹 9肺和支气管全肺切除加隆突重建术 4全肺切除术 6肺叶或肺大泡切除术 7支气管肿瘤切除术 6(四)23.24.25.(五)26.27.28.三(一)29.30.31.32.33.(二)34.35.36.(三)37.38.39.(四)40.41.42.(五)43.44.45.46.47.48.49.50.(六)51.纵隔和胸腺 纵隔肿瘤切除术 6纵隔脓肿切开引流 7胸腺切除术 6胸壁及膈肌开胸探查术 8胸壁肿瘤切除术 9膈疝修补术(1) 经胸 8(2) 经腹 9普外科胃胃癌根治术 4胃全切术 6胃空肠吻
35、合术 8半胃切除加迷走切断术 8 胃穿孔修补术 8肝脏肝脏切除术(1) 肝叶或左右半肝切除 5(2) 肝三叶切除 4肝外伤缝合术 7肝脏移植术 1胆囊胆囊癌或胆管癌根治术 5胆囊切除术 8胆总管十二指肠吻合术 8脾脏、胰脏脾切除术 6脾修补术 8全胰切除术 4腹腔及其它器官腹膜后肿瘤切除术 6腹腔内肿瘤切除术 8结肠癌根治术 4剖腹探查术 9疝修补术 10阑尾切除术 9肠粘连或肠套叠松解术 8腹腔内脓肿引流术 9甲状腺甲状腺切除术(1) 单侧 8(2) 双侧 7(3) 胸骨后 6序号手术项目及津贴等级序号手术项目及津贴等级(七)52.53.54.四(一)55.56.57.58.(二)59.60
36、.61.62.63.(三)64.65.(四)66.67.68.五(一)69.70.71.72.73.74.(二)75.76.77.(三)78.79.六(一)80.乳腺乳腺癌根治术 6乳腺癌扩大根治术 5单纯乳腺切除术(1) 单侧 10(2) 双侧 9泌尿外科膀胱和输尿管膀胱切除加膀胱重建术 5膀胱切除加输尿管移植术 7膀胱切除术 8输尿管切开取石术 8肾和肾上腺肾癌根治术 5双肾切除术 4肾结石切开取石术 7单侧肾上腺肿瘤切除术 5肾移植术 1尿道和前列腺耻骨上前列腺切除术 9尿道成形加尿瘘修补术 10阴茎和睾丸阴茎癌根治术 6睾丸癌根治术 6阴茎再造术 7妇产科子宫及附件子宫癌根治术 4子宫
37、全切术 7卵巢癌根治术 4 子宫或附件良性肿瘤切除 9子宫穿孔修补术 9盆腔肿物切除术 8阴道及外阴外阴癌根治术 6全阴道切除术 6外阴单纯或广泛切除 9产科宫外孕致输卵管切除修补术 8恶性葡萄胎清宫术 10骨科脊椎骨折内固定植骨融合术 781.(二)82.83.84.85.86.87.88.89.(三)90.91.92.(四)93.94.95.96.97.98.七(一)99.(二)100.101.102.(三)103.104.八(一)105.椎间盘切除术 8四肢长骨四肢骨肿瘤切除加人工假体或半关节重建 6四肢骨肿瘤切除术 8股骨颈或股骨切开复位内固定术8胫腓骨切开复位内固定 8髌骨骨折内固定
38、及半月板切除 9肱骨切开复位固定 8四肢截肢或截骨术 8四肢长骨内固定器械取出术 10关节髋关节固定复位术 7大关节离断或融合术 8大关节置换术(1) 每个大关节 7(2) 每个指关节 10其它断肢(指)再植术(1) 每个断掌 2(2) 每个断指 9(3) 每个断肢 4脊柱结核病灶清除术 6骨髓炎病灶清除术(1) 躯干骨 8(2) 指(趾)骨 10骨关节脓肿切开引流 9软组织深部异物取出 10自(异)体骨髓移植术 1耳鼻喉科耳听小骨手术及鼓室成形术 1鼻鼻骨骨折修复或鼻中隔手术 9副鼻窦肿瘤摘除术 6鼻咽部血管瘤切除 7咽、喉咽部肿瘤切除加颈淋巴清扫 4咽、颈部肿瘤切除(1) 大 8(2) 小 10口腔科上、下颌上、下颌骨部分或全切术 7序号手术项目及津贴等级序号手术项目及津贴等级106.(二)107.108.(三)109.110.九(一)111.112.(二)113.114.上、下颌骨复位固定(1) 包括颌间固定 6(2) 不包括颌间固定 10牙槽及牙龈牙槽骨骨折复位固定术 10牙龈癌根治术 5其它口腔及颜面部肿瘤切除术 加淋巴清扫 4口腔及颜面肿瘤切除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