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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休闲家具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第4部分遮阳制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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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2008-06-29实施 2008-05-29发布 户外休闲家具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第4部分:遮阳制品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outdoor leisure furniture Part 5:Blind and umblella and their similar products (EN 13561:2004,MOD) DB33/ 688.4—2008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ICS 97.200.30 Y 56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2 5 试验方法…………………………………………………………………………………………………… 15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16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在静载状态下,遮阳篷织物伸长率测定方法 18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重要机器危害列表 23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耐积水试验方法 24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抗风性能试验方法 26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操作力试验方法 35 附 录 F (规范性附录) 外用遮阳篷错误操作测试方法 39 附 录 G (规范性附录) 机械耐久性测试方法 47 附 录 H (规范性附录) 电控遮阳篷使用中的安全性--传动力测试 52 前 言 本部分的4.1.2、4.2.2、4.6.2、4.6.5和6.1.3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DB33/ 688-2008《户外休闲家具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按部分发布,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野营、家用和商用座椅; ——第2部分:野营、家用和商用桌子; ——第3部分:野营帐篷; ——第4部分:遮阳制品。 本部分为DB33/ 688-2008的第4部分。 本部分修改采用EN 13561:2004《外用遮阳篷的性能要求,包括安全性能》,并且增加了外用遮阳伞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为规范性附录 。 本部分由临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 浙江正特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临亚工艺品有限公司、亚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临海市休闲用品行业协会、临海市质量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能森、谢建勇、赵年高、吴伟淡、蔡亦安。 户外休闲家具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第4部分:遮阳制品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外用遮阳制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同时也涉及到其结构,运输,存储,操作和保养中的主要的危害。 本部分适合于所有的外用遮阳伞、外用遮阳篷及相类似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DT IEC 60335-1) GB/T 4744 纺织织物 抗渗水性测定 静水压试验(MOD ISO 811) GB 6529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NEQ ISO 139) GB/T 10125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MOD ISO 9227) GB/T 15706.2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 GB/T 16856机械安全 风险评价的原则(MOD EN 1050) GB 18209.1机械安全 指示、标志和操作 第1部分:关于视觉、听觉和触觉信号的要求(IDT IEC 61310-1) HG/T 2580 橡胶或塑料涂料覆盖织物 拉伸强度和扯断伸长率的测定(MOD ISO 142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内在性能 intrinsic performance 指遮阳制品的所有的性能,除了其使用中的特殊性能。 3.2  特殊性能 specific performance 这些性能指的是特殊的产品(例如热力的,等),可以作为对内在性能增外的和补充。 3.3  窗帘 curtain 指的是产品的一部分,该窗帘通过机械操作来运动,来保证其功能。 3.4  伸展、收回 opening/closing 遮帘的移动使所覆盖的平面区域增加或减少。 3.5  粗野的操作 rough operation 急速作用在操作装置或直接作用在遮帘上导致开始运行时加速过大或结束运行时急刹车。 3.6  强制操作forced operation 作用在操作装置上的力过大或不顾遮帘运动阻力直接作用在遮帘上使其运动。 3.7  逆向操作reversed operation 当遮帘收放时,在相反的方向作用异常的力。 3.8  带曲柄的操作手柄winch handle 操作装置包括由手柄操作的缠绕绳、缆或链条的旋转滚筒。 3.9  曲柄把手齿轮gear with crank handle 操作装置包括与轴相连的齿轮、驱动轴、万向节、转杆和曲柄把手。 3.10  操作装置的单向运动one direction movement of the operating mechanism 操作装置通过单根绳或带等来操作,依靠重力或收放过程中储存的势能(分别的)影响收放。 3.11  操作装置的往复运动endless movement of the operating mechanism 操作装置操作的往复运动是指单向伸展遮帘(倾斜条板)和反向收回遮帘(倾斜条板)。 4  技术要求 4.1 抗风性能 4.1.1 总则 在风的作用下,出现正压或负压时,外用遮阳篷、伞不应出现以下情况: a)在名义载荷FN作用下,有损于正确操作的持续变形或磨损。 b)在安全载荷Fs作用下,产生安全事故,如导向遮帘偏离了导轨。 4.1.2 性能要求 4.1.2.1 根据外用遮阳篷、伞的类型,表1~表6中规定了在名义载荷FN和安全载荷Fs作用下的性能标准。 4.1.2.2 名义载荷FN 对名义载荷FN作了如下规定: FN = β×p× S ………………………………………………(1). 式中: S——分别为外用遮阳篷、伞的面积。 p——在可考虑的情况下,与抗风性能等级相对应的试验风压的始值,单位为 N/ m2,见4.1.3。 β——相对试验载荷分布载荷影响的换算,根据外用遮阳篷、伞的类型而定,见表1~表6。 对于曲臂式遮阳篷、格子式臂遮阳篷、悬臂式遮阳篷,β= 0.5 ,见表1~表3。 对于带有横向导轨的带张紧系统或不带张紧系统遮阳篷、伞,β= 1,见表4~表6。 4.1.2.3 安全载荷Fs 4.1.2.3.1 对于曲臂式遮阳篷、格子式臂遮阳篷、旋转臂遮阳篷都要进行安全载荷试验。安全载荷Fs比名义载荷FN大20%时,产品不应出现破裂。 Fs =r×FN (r = 1.20) (2) r =1.20表示在允许永久变形状态下(名义载荷下)和产生断裂之间,产品所能承受的最大载荷,同时,还应该考虑到外装伸缩遮阳篷、伞不应当永久伸展和收回,如果风速大于生产厂家的技术指导书的对应的抗风压等级设定值,外用遮阳篷、伞应该能收缩回来。 外用遮阳篷、伞加载荷的次序和相应的性能标准见表1~表6。 表1 曲臂式和格子式遮阳篷性能要求 序号 载荷 性能要求 变形量 施力过程 安全性 次序 1 水平安装 (公差为±5°)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2 遮阳篷伸出1/2H,负载1/2 FN后,释放负载 ___________ 该等级下,手动持续施力 ___________ 3 遮阳篷伸出H,参考Zlo,Zro(见表2)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4 正面施加名义载荷FN后,撤消负载 撤消载荷后垂直方向持续的运动 该等级下,手动持续施力,盒式曲臂遮阳篷应确保正确关闭。 ___________ 续表1 序号 载荷 性能要求 变形量 施力过程 安全性 次序 5 反向施力FN,然后撤消载荷-FN 撤消载荷后垂直方向持续的运动 该等级下,手动持续施力,盒式曲臂遮阳篷应确保正确关闭。 ___________ 6 安全载荷 Fs = 1.2×FN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无断裂 表2 曲臂式和格子式遮阳篷遮阳篷性能要求——测量参考平面(对于第3步) Z1 ; Zr :从前侧面到参考水平面连接点的垂直距离。 Z1o ; Zro:加载前参考测量值(次序3) Z11 ; Zr1 :撤消载荷后测量值(次序4) Z12 ; Zr2 :撤消载荷后测量距离值(次序5) 表3 悬臂式遮阳篷的性能要求 序号 载荷 性能要求 变形量 施力过程 安全性 次序 1 正面施力FN后,撤消载荷 无裂纹起点、 接缝处无局部裂纹 该等级下,手动持续施力 ___________ 续表3 序号 载荷 性能要求 变形量 施力过程 安全性 次序 2 反向施力FN(带阻尼铰链的遮阳篷)然后撤消载荷 X 阻尼 撤消载荷后,遮阳篷持续的运动 该等级下,手动持续施力 ___________ 3 正面施加安全载荷 Fs=1.2×FN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无裂纹 无断裂 4 反向施加安全载荷(带阻尼铰链的遮阳篷) -Fs=-1.2×FN X 阻尼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无裂纹 无断裂 表4 带横向导轨无张紧系统的遮阳篷a性能要求 次序 载荷 性能要求 变形量 施力过程 安全性 1 正面施加名义载荷FN后,撤去载荷 X 阻尼 纤维织物没有裂纹 接缝处无局部裂纹 前侧面或导轨没有永久性破坏 该等级下,手动持续施力 前侧面不能脱轨 续表4 次序 载荷 性能要求 变形量 施力过程 安全性 2 前侧面升起1/3,两侧交替反复挡住一边释放另一边 X 阻尼 纤维织物没有裂纹 接缝处无局部裂纹 前侧面或导轨没有永久性破坏 该等级下,手动持续施力 前侧面不能脱轨 a 代表立式滚筒遮阳篷、温室遮阳篷、立面遮阳篷。 表5 有张紧系统横向导轨的遮阳篷a性能要求 次序 载荷 H=最大可得到的高度 性能要求 变形量 施力过程 安全性 1 正面名义载荷FN 随后,释放力 纤维织物没有裂纹 接缝处无局部裂纹 前侧面或导轨没有出现永久性破坏 该等级下,手动持续施力, 在侧面导架没有活动件的阻断 前侧面不能脱轨 2 用FN 提高测试杆,交替的放下一边测试杆 纤维织物没有裂纹 接缝处无局部裂纹 前侧面或导轨没有出现永久性破坏 该等级下,手动持续施力, 在侧面导架没有活动件的阻断 前侧面不能脱轨 a 立式遮阳篷、采光遮阳篷、阳台遮阳篷、温室遮阳篷。 表6 外用遮阳伞性能要求 次序 载荷 FN=P×S 性能要求 变形量 施力过程 安全性 1 名义负载FN P=70N/m2,D=2.6m,α=16°, S=(3.14×D2)/(4×cosα)=5.53 FN=387N, F1=FN/cosα=403N,F2=FN/cosα=403N a= F1/16=25N,b= F2/16=25N 外用遮阳伞不应出现有损于正确操作的永久性变形或破坏。 分别加载荷F1, F2, 时间为5min。 2 安全载荷FS FS=1.2×FN F3=1.2×F1 , F4=1.2×F2 试验方法见次序1。 外用遮阳伞不应出现裂纹。 分别加载荷F3, F4, 时间为5min。 伞不应自动收起或反翘。 3 垂直方向载荷F5 F5= FN×1/2×1/2×cosα=92.9N 加载荷F5受载时间为5min。 不能有损于外用遮阳伞的稳定性。 续表6 载荷 FN=P×S 性能要求 变形量 施力过程 安全性 4 水平方向载荷F6 F6= FN×1/2×1/2×sinα=26.7N 加载荷F6,受载时间为5min。 不能有损于外用遮阳伞的稳定性。 5 水平方向人体重量F7 F7=300N,H=1.6m, 加载荷F7,受载时间为5min。 外用遮阳伞不能倒下。 4.1.3 抗风性能等级 抗风性能等级为正常试验压力p的始值,见表7。 表7 抗风性能等级 等 级 0 1 2 3 名义试验压力 p (N/m2) < 40 40 70 110 安全试验压力 1.2p(N/m2) <48 48 84 132 注1: 耐风性能等级可根据蒲福风级表示。 蒲福风级 4 5 6 V (km/h)(最大值) 28 38 49 压力 p (N/m2) 40 70 110 注2: 等级0是适合于性能没有被要求或没有声明或产品没有满足等级1 的要求的。 注3:试验压力p是与动力压力q有关,其关系见公式(3): P = a q (a = C pe – C pi ) (3) C pe——遮阳篷外表面的压力系数; C pi ——遮阳篷内表面的压力系数; 系数a是根据产品的类型和它的位置来确定的,对于曲臂遮阳篷,α = 0.6。 注4:对曲臂遮阳篷而言,基于最高风速下的最大动压q要与遮阳篷伸展的位置相符。 注5:为了满足静载荷性能要求而对所要满足的条件作了规定,而不考虑在具体位置传递给篷布和曲臂的重复载荷的动态影响。由于这些原因,一般推荐使用等级2或等级3。 4.2 耐积水性能 4.2.1 总则 该性能用于曲臂遮阳篷、格子式遮阳篷、荷兰式遮阳篷。 降水过程中,外装(户外)遮阳篷容易积水形成水袋并能承受相应的载荷。 4.2.2 性能要求 对于倾斜14º对应的斜度为25%(或生产厂家规定的更小的倾斜度),完全伸展的外装遮阳篷能够承受由篷布(无裂纹)积水产生的载荷 ,或排干水避免形成水袋。 在负载撤去后,织物弄干水后,操作力应该维持在等级范围内。 制造商所提供的使用说明应该提醒,在下雨时,如果斜坡的角度小于25%或小于生产者所推荐的值,就有收回曲臂遮阳篷的必要性。 4.2.3 性能等级 性能等级见表8。 表8 耐积水性能等级 等级 1 2 流量 17 L /m2 × h 56 L /m2 × h 4.3 操作力 4.3.1 总则 该性能不适用于电控产品。 使窗帘收回或伸展所需要的力FC和倾斜叶片(倾斜百叶窗叶片)是该操作的功能之一。 4.3.2 性能要求和操作力等级 操作力Fc不应该超过表9中规定的值。 表9 操作力的最大值Fc 操作类型 Fc(N) 1级 2级 曲柄或绞车操作手柄a 30 15 带,绳或链b 90 50 杆、把手 垂直面 90 50 水平面或斜面 50 30 受载弹簧系统,在完全伸展或收回的位置,1.5Fc应锁定。 如果移动遮阳篷和倾斜百叶窗叶片的操作属于级别2 ,遮阳篷就属于级别2;其余遮阳篷就属于级别1。 a操作装置应符合第4.4条的要求。 b操作装置的单向运动和往复运动。 4.4 错误操作 4.4.1 总则 该性能适用于外用遮阳篷、遮阳伞。 在不正常但可预见的使用(错误操作)下,产品不应该出现变形或破损到以下程度: (a) 破损削弱了它的正确操作; (b) 破损导致表1~表6中所规定的出现在外形上的变坏。 4.4.2 外用遮阳篷、遮阳伞的移动 ―― 粗野操作 在伸展和收回时的粗野操作 ――强制操作 强制操作产生在伸展和收回的方向,窗帘被停止或堵住在伸展或收回的位置,或在中间的位置。 图4 图示说明了有强制操作的六种可能情况: d) e) f) 图4 可能出现的强制操作图示说明 注: 1 伸展方向; 2 收回方向; 3 阻碍方向; a 遮阳篷完全伸展开; b 遮阳篷完全收回; c遮阳篷在中间的位置,在伸展或收回时受阻; d 遮阳伞完全伸展; e 遮阳伞完全收回; f 遮阳伞在中间的位置,在伸展或收回时受阻。 4.4.3 性能要求 4.4.3.1 外用遮阳篷性能要求 根据表10中规定的力值,用粗野操作,强制操作,逆向操作试验完成后: ——没有外观缺陷、篷布没有出现撕裂、焊缝无裂纹、前侧面或导轨没有永久性破坏。 ——对于手动遮阳篷,操作力在初级别极限力范围内浮动。 某些产品没有被设计成能够承受在图4中所示a2,b1,c1,c2,d2,e1,f2的情形下,抵卸外用遮阳篷、伞的障碍。如果生产商的技术说明对使用者作了损坏危险警告,当外用遮阳篷、伞在这些情形下被堵住了,这些产品不需要进行相应的试验。 制造商应该确保,在安装说明中强调向最终使用者提供操作过程。 表10 与操作类型有关的错误操作值 错误操作力值 错误操作 力,N 扭距, N×m PB = 2×Fc CB 不适用 a 粗野的 窗帘的移动 PF = 180 CF = 60 × Rb 强制的 c d P1 ≤ Fc C1 ≤ Fc ×R 逆向的 Fc= 等级得到的操作力的值 P =错误操作的力 C =错误操作的扭距 B = 粗野的, F=强制的, I=逆向的 R=制造商的技术说明中所规定的曲柄手柄的最大的长度R≤0.2m 。 a 变速操作禁止强制操作。 b 对于曲臂遮阳篷在图4中的 a1,b2位置时,CF=120×R。 c 如果操作机械装有一个限制力或扭距(见11条)的系统,PF 和CF的值由这个系统给出。 d 对于电控操作,要加载的力由电机产生。 注:无性能等级。 4.4.3.2 外用遮阳伞性能要求 对于手推式外用遮阳伞,错误操作力值达到150N,错误操作力值保持60s,产品不应出现损坏。 对于手摇式外用遮阳伞,错误操作扭矩达到10N·m,错误操作扭矩保持60s,产品不应出现损坏。 4.5 机械耐久性(重复操作次数) 4.5.1 总则 该性能适用于外用遮阳篷、伞。 按规定进行重复操作次数之后,应当满足随后规定的要求。 一个循环对应于一个完整的个伸展和收回的过程。 4.5.2 外用遮阳篷性能要求 4.5.2.1 一般要求 根据表11规定,进行所对应的循环操作后,外用遮阳篷应满足以下要求。 4.5.2.1.2 手动操作 在原来的等级内,操作力应当持续。对于带信号装置的曲臂遮阳篷,信号装置应保证持续正确关闭。 外表应该满足(没有织物撕裂,没有接缝的裂开,前端或者导轨没有永久的损坏); 操作机械应该没有受到很大的损坏。 4.5.2.1.3 电控操作 4.5.2.1.3.1 负载荷时,速度变化率。 变化率 应该小于或等于20%。 T1 是窗帘完全收回所需的时间,在耐久性试验开始时测量,五次操作循环之后再开始测量。 T2 是窗帘完全收回所需的时间,在耐久性试验结束时进行测量。 4.5.2.1.3.1 限制停止的位置的精度 在两个旋转方向测量完全伸展和完全收回的位置变化,用角度来表示在相关于最初值中作为一个角度来表达,应该保持在表11中所给出的值。 表11 电控操作产品的限定停止的位置精度 动力类型 限制器的漂移 1级 2级 管状 ±15° ±5° 正方形 ±10° ±3° 机械制动的特点: —窗帘停止运行引起角位移不大于20°; —窗帘过载自重的15%载荷12小时后,在中间位置测量的前侧面位移应小于5mm。 注:机械制动是由储存的能量(弹力)驱动的制动,直到在操作者或自动地控制下,由一个外部支持电源进行释放。 油脂和油的痕迹: —不应该有可见的油脂和油。 4.5.3 外用遮阳篷耐久性的等级 表12 给出了与所规定的三个耐久性等级相对应的耐久性试验次数。 表12 耐久性的等级 试验次数 1级 2级 3级 伸展/收回 3000 7000 10000 倾斜 6000 14000 20000 注: 等级2相当于10年的使用周期,每天试验2个循环。 4.5.4 外用遮阳伞耐久性的要求 伸展/收回3000次后,使用功能正常。 4.6 使用安全 4.6.1 总则 外用遮阳篷、伞所涉及到的重要机械危害见附录B。 4.6.2 人体跌落 4.6.2.1 在高利用率的楼群中,使用悬臂遮阳篷,如果悬臂遮阳篷安装于建筑物正面,自动激活(太阳、时间、测风仪)时,不应危及或造成人体跌落。 4.6.2.2 遮阳篷监控优先锁定装置应能阻止所有操作。 4.6.3 潜在伤人部件的保护 4.6.3.1 总则 用户在和遮阳篷、伞及其部件接触时不应该受到伤害。 4.6.3.2 遮阳篷、伞有些部件可能直接和路人或使用者直接接触,这些部件不应有任何可能致伤的尖锐或突起棱边。遮阳篷结构中任何活动的部件可能固定在地面以上低于2.5m的位置,或固定在任何可用的永久水平面,应被缠绕最小半径0.5mm,前侧面末端尖角的最小半径为0.5mm,或使用泡沫或橡胶保护尖角。 4.6.4 电控导轨遮阳篷—操作中的有损接触 4.6.4.1 总则 挤压或者剪切危险应该消除或者减少。 应满足4.6.4.2、4.6.4.3的规定。 4.6.4.2 温室遮阳篷中剪切面的保护 4.6.4.2.1 此处讨论的剪切面存在于当温室遮阳篷中的重要剪切面,并且是在前侧面通过每一个导轨滚筒时形成,见图5。 注: 1 前侧面; 2 剪切面; 3 导轨滚筒; 4 剪切区域的宽度e; 5 到地面的距离Z; 6 传动力F。 图5 温室遮阳篷—由其前侧面通过每一个导轨滚筒时所形成剪切区域 4.6.4.2.2 只要有下列情况之一存在,就是符合该要求: a) 前侧面能在一个小于15kg的物体重力作用下移动; b) 前侧面传动力(操作力)小于150N,并且移动速度小于0.2m/s; F<150N, V<0.2m/s c) 导轨滚筒或任何相关固定的障碍物和前侧面的距离大于或等于0.07m; e≥0.07m d) 遮阳篷有点动控制,产品的开关合并在产品中,或者用某种方式可直接控制前侧面。 如果按钮以某种方式安装可直接控制前侧面,那么应该在安装说明中提及; e) 剪切区域与地面或者其他永久性可能平面之间的距离应不少于2.5m; Z≥2.5m f) 温室遮阳篷应该装配一个这样的安全装置: ——或在受压面避免接触(保护罩); ——或限制传动力值小于150N,或能以反向拉动前侧面或者停止前侧面的方式才能取下障碍物,对于最后一种方法,提高前侧面的力应该小于25N。 4.6.4.2.3 保护传递过程中的活动元件而设计的防护装置应固定,而且拆卸时应使用工具。 4.6.4.3 导轨遮阳篷受压面的保护 4.6.4.3.1 只要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就是满足该要求: a) 前侧面能在一个小于15kg的物体重力作用下移动; b) 前侧面传动力(操作力)小于150N,并且移动速度小于0.2m/s; F<150N, V<0.2m/s c) 前侧面距固定物最少为0.4m; d)遮阳篷有点动控制,产品的开关合并在产品中,或者用某种方式可直接控制前侧面。 如果按钮以某种方式安装可直接控制前侧面,那么应该在安装说明中提及; e) 剪切面与地面或者其他永久性入口平面之间的距离应不少于2.5m; Z≥2.5m f) 温室遮阳篷应该装配一个这样的安全装置: ——或在受压面避免接触(保护罩); ——或限制传动力值小于150N,或能以反向拉动前侧面或者停止前侧面的方式才能取下障碍物, 对于最后一种方法,提高前侧面的力应该小于25N。 4.6.4.3.2 保护传递过程中的活动元件而设计的防护装置应固定,而且拆卸时应使用工具。 4.6.5 电气安全 电动马达应该符合GB 4706.1的规定。 4.7 耐用性能 4.7.1 一般要求 该性能适用于外用遮阳篷、伞。 根据价值考虑在其经济合理的使用期内,产品的组成材料满足以下要求的能力: ——抗断裂性; ——耐腐蚀性; ——尺寸稳定性; ——耐渗水性。 不同材料的要求见表13。 表13 不同种材料的要求 材料 抗断裂性 耐腐蚀性 尺寸稳定性 耐渗水性 织物 ■ ■ ■ 金属 □ ■ 以“■”标记的要求是该标准所覆盖的。 以“□”标记的要求是将来开发产品所要求的项目。 所选择的标准与4.7.2条和4.7.3条所规定的试验方法有关。它们规定了材料所能完成的特征的最低质量。 4.7.2 织物 4.7.2.1 抗拉性能 抗拉性能应达到: 经向抗拉强度≥1000N; 纬向抗拉强度≥600N; 和初始状态比较,抗拉性能减少量不应该大于20%。 4.7.2.2 尺寸稳定性 ——气候环境下的稳定性:尺寸的变化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 经向(-3%, +1%); —— 纬向(-1%, +1%); 在经向和纬向尺寸的变化要求: ——在载荷作用下总长度变化: ——经向≤2mm; ——纬向≤41mm; ——长度残余变形, 卸载后: ——经向≤1mm; ——纬向≤16mm; ——宽度残余变形, 卸载后: ——经向为0; ——纬向为0。 4.7.2.3 耐渗水性 缝合处不进行耐渗水性试验。 经多次模拟陈雨试验后,再进行新的测量。 将样品浸入软化水中24小时,每三小时换一次水。 耐渗水性能减弱不能大于15%。 4.7.3 金属 耐腐蚀的要求、耐腐蚀的等级应符合GB/T 10125的规定。 ——或在产品上的不同组件和侧面上,不安装; ——或在小型的遮阳篷上(最小尺寸为700mm×700 mm)。 根据产品目的地的环境,耐腐蚀等级和相应的镀层要求见表14。 表14 耐腐蚀等级 等级 1 2 3 4 户内组件 24 h 48 h —— —— 户外组件 —— 48 h 96 h 240 h 当户外组件要求等级4时,户内组件至少要达到2级。 5  试验方法 5.1 抗风性能测试 测试方法见附录D。 5.2 耐积水性能测试 测试方法见附录C。 5.3 操作力测试 对于外用遮阳篷,测试方法见附录E。 5.4 错误操作测试 对于外用遮阳篷,测试方法见附录F。 5.5 机械耐久性测试 测试方法见附录G。 5.6 电控遮阳篷传动力测试 试验方法见附录H。 5.7 电气安全测试 按GB 4706.1的规定执行。 5.8 抗拉性能测试 按HG/T 2580的规定执行。 5.9 尺寸稳定性测试 按附录A规定执行。 5.10 耐渗水性能测试 按GB/T 4744的规定执行。 5.11 耐腐蚀性能测试 按GB/T 10125的规定执行。 5.12 其它要求 如果5.1~5.11没有规定专用的试验方法,那么对第4章的要求要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检验。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6.1.1 成品出厂应有制造厂名(商标)、厂址、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应根据GB/T 15706.2中的第5条规定向用户提供使用信息。 6.1.2 标志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警示要求:包括警示装置等; ——出厂的年月; ——系列或型号的代号(如果有); ——系列号或识别号码(如果有); ——额定信息(对于电器产品电压,频率,功率等强制性内容)。 6.1.3 警示装置 警示装置,例如,由一般危险警告图示和“用户在使用产品之前应该阅读操作手册” 的补充标签组成,该警示装置应该附在产品上。 同时,一般危险警告图示和“用户在使用产品之前应该阅读操作手册” 的补充标签应附上技术说明,用插图清楚地说明用力操作会损坏产品。 6.1.4 使用说明书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a)搬运、拆包和安装说明书; b)电动产品附加说明书; c)动力操作产品附加要求 d)使用和保养说明等,如:制造商的技术说明应该明确该产品能否在霜冻条件下使用(如:结成冰),如果不能在霜冻条件下使用,产品应该带有一个警告:“霜冻条件下操作有可能损害外用遮阳篷、伞”。 6.2 包装、运输 成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加衬垫物或包装,防止损伤或或雨淋, 产品或每个组件应该: ——能安全的运输。 注:无论何时,对于用人工进行运输,每个人所承受的重量应不大于25kg。 ——包装或设计能保证安全贮藏,没有损坏。 对于在放置时,任何储存潜能的能够自发产生剧烈作用的设备都应该特别小心。 对于有折叠扶手的遮阳篷,扶手和框架在运货过程中无纤维制品保护,则应把它安装好,从而使之不会在打开包装的时下突然伸长,并需要以适当的方式警告安装人员。 6.3 贮存 成品在贮存期间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污染,不可日晒;堆叠时应加衬垫物,以防压损。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在静载状态下,遮阳篷织物伸长率测定方法 A.1范围 此测量方法为了验证静载荷试验中和静载荷试验结束后的遮阳篷织物的性能。测量结果中允许涉及遮阳篷织物在使用过程中松弛特征的陈述。 在测试条件的测定过程中,要考虑的是,即使是伸长率很小的遮阳篷织物,在使用过程中也能产生重大的问题。 A.2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附录。 A.2.1 测量记号 在无应力样件的规定间距上做的记号。试验过程中,测量这些距离之间的变化。 A.2.2 初始长度l0 两个标记的外侧测量距离l0等于(1000±1)mm。 A.2.3 总长度lG 在样件宽度方向上施加25N/mm的力,经过(240.25)h后测量标记之间的距离。 A.2.4 塑性变形长度IR 在样件加载荷后,撤去载荷(24±0.25) h后,两个外测标记之间的距离。 A.2.5 总长度的变化Δl G 总长度lG和初始长度l0的差。 ΔlG = lG — l0 A.2.6 塑性变形长度的变化量ΔlR 塑性变形长度lR和初始长度l0的差。 ΔlR= lR — l0 A.2.7 初始宽度bG 样件中间的中央测量标记的样品宽度,等于(100±0.25)mm。 A.2.8 在载荷作用下的宽度bG 受载(24±0.25) h后 ,样件中央的中间测量标记的宽度bG。 A.2.9 塑性变形宽度bR 在样件加载荷后,撤去载荷(24±0.25) h后,在样件中央中间测量标记的宽度。 A.2.10 载荷作用下宽度的变化ΔbG 在载荷作用下,宽度bG与初始宽度bO的差。 ΔbG= bG —b0 此值为0或负数。 A.2.11 塑性变形后宽度的变化ΔbR 塑性变形后宽度bR与初始宽度bO的差。 ΔbR= bR —b0 此值为0或负数。 注:由于此测试方法下记录了长度的微小改变,因此,没有计算伸长率,以避免误认为有很小伸长率。 A.3 总则 在样品的纵向方向的横向宽度做三个同样固定间隔的标记,并且测量初始长度和宽度。把样品悬挂在框架上,通过附加相应规定的力值的力,在垂直悬挂样品的底端,规定的时间段内的残余应力对样件有影响。规定时间加载时间结束时,测量样件的总长度和总宽度。然后,样品卸载。规定时间结束时,测量样件的塑性变形后的长度和宽度。 A.4 测试设备 A.4.1 样件夹具 需设计一个可以夹持一个或多个样品的框架,目的是使能施加一个或多个250N的载荷。建议用大约120mm长的长钉作为上部的固定物,用环将样品悬挂在夹具上。框架高度至少要达到1500mm。测试时框架应放置于地面上,以确保安全。 A.4.2 重物 样件重量,包括重量为(25±0.3)kg的夹具的重量,要达到25N/cm(以样品宽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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