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宁都县田埠乡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镀锌钢管(热.docx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5922753 上传时间:2024-11-23 格式:DOCX 页数:40 大小:59.22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宁都县田埠乡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镀锌钢管(热.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宁都县田埠乡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镀锌钢管(热.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宁都县田埠乡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镀锌钢管(热镀)       招标采购文件 (JXJMND2013-027)         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二〇 一三 年 九 月 十八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 标 书……………………………………………………………………………………3 一、投 标 邀 请……………………………………………………………………………… 3 二、投 标 人 须 知…………………………………………………………………………… 5 (一)总 则…………………………………………………………………………… 5 (二)招 标 文 件…………………………………………………………………………6 (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7 (四)、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9 (五)、开 标 与 评 标……………………………………………………………………10 (六)、授 予 合 同……………………………………………………………………… 14 三、采购项目要求 …………………………………………………………………………16 四、合同条款 ………………………………………………………………………………17 五、合 同 格 式 ………………………………………………………………………………24 第二章 投 标 书格式…. ………………………………………………………………………… 25 一、投标文件密封带封面(格式)……………………………………………………………25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26 三、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27 四、 投 标 函(格式) ……………………………………………………………………28 五、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 ………………………………………………………………29 六、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30 七、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31 八、所投主要货物的制造商对外公开发布有主要技术参数的产品说明或宣传图片资料 32 九、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格式) …………………………………………………………33 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34 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35 十二、有关证明文件 …………………………………………………………………………36 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37 十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格式) ……………………………………………………38 十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39 第一章  招  标 书 一、投 标 邀 请     根据宁都县财政局下达的 206号批复,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 田埠乡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 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JXJMND2013-027 (二)、招标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  镀锌钢管(热镀)  约1400 m 28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项目要求” (三)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选择品目投标,但所投品目必须完整,不允许只投其中某一项。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3、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所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及给水管卫生标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销商必须有厂家授权证书(原件);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予以审查。 (五)购买招标文件: 2013 年 9 月 18 日至 2013 年 10 月 9 日前在网上下载。标书工本费 300 元/份,与投标保证金一起缴入指定帐户,标书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2013 年 10 月 10 日(星期 四)上午 9 时 30 分,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发布媒介: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 ()、赣州政府采购网()、江西政府采购网()。 (八)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宁都县田埠乡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 陈俊杰 办公地址: 博生西路水利局 邮编: 342800 联系人及电话: 陈静 13807070832 代理机构: 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 慧 办公地址: 登峰大道一期14栋5楼 邮 编: 342800 联系人及电话: 蔡丽华 13576746582   2013年9月18日 二、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 公开 招标方式。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即宁都县田埠乡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 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费和综合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全额缴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采购代理费实行分段累加计算,按计价格【2002】1980号、宁公管委发【2013】1号文件规定的费率和下浮比例计取(即中标价在300万元以下部分按规定费率下浮30%计取,中标价在300万元以上部分按规定费率下浮50%计取),综合服务费按宁价发【2012】9号文件规定的费率计取,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4、合格的投标人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及服务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5、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二)、招 标 文 件 5.招标事项说明 5.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招标文件的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答疑,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的投标人,应于 2013年 9 月 24 日12时前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疑问栏目”上记名提交,否则视同接受招标文件条款。招标机构将在 2013年 9月2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上述网站上;招标人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以前的法定期限,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补充通知将在网上公布。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招标人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8.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8.1.1、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8.1.2投标函 8.1.3投标报价一览表 8.1.4技术规格偏离表 8.1.5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8.1.6所投主要货物的制造商对外公开发布有主要技术参数的产品说明或宣传图片资料 8.1.7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8.1.8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8.1.9资格声明函 8.1.10 有关证明文件 8.1.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1.12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8.1.1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8.1.14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8.2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9.报价 9.1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出成品、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费用、运杂、装卸、安装调试、基本培训及国家规定的维保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即交钥匙工程),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9.3如果所投货物技术规格有偏离,在满足技术参数的前提下,投标人可选择偏离产品,但必须在报价一览表中注明,并填写规格响应表,否则视为满足招标书要求。 9.4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9.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安装、调试等一切服务。10.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0.1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生产和技术能力; 10.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10.3若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设备制造商或区域总代理提供的正式授权。 1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包括: 11.1货物主要性能的详细描述,如规格偏离; 11.2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12.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转、汇方式从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基本帐户(注明项目名称)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800 元整并在 2013 年 10月 8 日17时前到达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否则投标无效。 12.2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机构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按中标价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缴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2.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30天。 1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4.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4.1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四份投标书( 1 份正本、3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 14.3投标文件中除签署姓名、日期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外,其余部分必须打印。 14.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文件明确要求盖章处须盖章。如为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书上。 14.5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签字和盖章。 (四)、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信封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后递交至招标机构。 15.2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投标截止期 16.1招标机构可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6.2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再更改投标文件。 17.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与 评 标 18.组建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位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其中经济类 1 人、技术类 2 人。 19.开标 19.1招标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本次招标采购开标活动采用先开标、唱标,后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招标机构对投标人不承担开标后投标报价泄密的责任。 19.3在招标采购中,废标情形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 19.4开标前,先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19.5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19.6招标机构应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按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0.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0.1 开标后,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按时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标: 20.1.1没有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0.1.2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0.1.3未取得制造商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20.1.4.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和胶装成册,编排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20.1.5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不是打印的(签署姓名、日期除外); 20.1.6没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没有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20.1.7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 20.1.8标书中存在欺诈评委会的行为; 20.1.9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20.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0.3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20.4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0.5招标文件提供的基础性技术要求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 20.6 评委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无条件接受招标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1、投标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1.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单位和评委会或评委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1.2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可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货物的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2.投标的评价和比较 22.1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2.2 评标原则: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主要依据所供设备的质量比较报价,同时还考虑以下因素:产品所含技术的先进性及可靠性、对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售后服务、交货时间、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及经营业绩。 22.3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相关评委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22.4招标机构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2.5本次采购招标人授权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23.质疑 对于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质疑,招标机构不予受理;对于提供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投标人,将提交财政部门给予记录不良行为。 24、评标办法: 2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24.2评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经综合分析、比较,按得分高低评出投标单位的排序。 24.3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某项技术参数指标确实具有唯一的指向性,对设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的,该项技术参数将不列入评价标准。 24.4评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报价、技术内容、商务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分,计算出每一投标人综合评分,按平均综合评分的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及中标供应商。   评分标准: 价格分(40分)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40×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技术分(50分) 采购需求中标明“主要”字样的为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内容的不能作为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1)基准分(45)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45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5分,扣完为止。 2)偏离值±5分:投标人主要技术指标、参数、配置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配置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0.5分,最多减5分。 (评审依据: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   商务分 (10分) 1)投标文件制作1分:根据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制作规范合理、装订精良、提供资料齐全情况对比打分。一般的0.5分、较好的0.7分、最好的1分。 2)类似业绩4分:提供投标人开标日前三年内单项合同≥25万元的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并注明使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有1个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0.5分,最多加2分。 (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②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③带原件核对) 3)售后服务3分: 制造商售后服务网点3分,即设在宁都县内的3分、赣州市内宁都县外的2分、江西省内赣州市外1分、江西省外不得分.(评审依据: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网点协议或网点授权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4)其它2分:投标人在服务、承诺、优惠等方面对比打。一般的1.3分,较好的1.6分,最好的2分。 备注:上述技术和商务部分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中所涉及到的如所投设备的技术材料、资质证书、机构设置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及等一切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必须认真分类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做好标识以方便评委会逐条打分。   (六)、授 予 合 同 25. 合同授予标准 25.1评审后,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评标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25.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 25.3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中标的保证。 26.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采购清单”中规定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如无特别说明,增减的幅度不超过采购金额或数量的10% 。但是不得对单价和其他条款和条件做出任何改变。 27.中标通知书 27.1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候选供应商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政府采购网、赣州政府采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确定为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8、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收据与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如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取消其进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资格,同时将“黑名单”上传省市相关网站。 29、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 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30、未尽事宜: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采购项目要求  (一)投标货物要求 1、投标方应提供 所投产品 制造商对外公开发布的有主要技术参数的产品说明或图片资料并装订在投标书中,未提供或提供的不是其所投品牌型号的资料,投标无效。  (二)售后服务要求:投标方须免费提供 / 年以上质保期。  (三)付款方式: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中标人支付货款。即货物到场付款60%,试压通水后合格后全额付清。 (四)交货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后 5日内送到 施工现场 并使用。 (五)根据宁府办发【2010】8号和宁公管委发【2013】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招标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即:27.5万元 (或开标前5日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投标报价等于或小于最高投标限价者为有效报价参与评标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最高投标限价者不参与评标排序。 (六)货物采购清单 品目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元) 预算额 (万元) 一 ф300mm镀锌钢管(热镀) 1、管径(内径):ф300mm; 2、壁厚6.5mm; 3、镀锌管执行标准:GBT/TB162-2008、GB/T8163-2008、GB3087—2008、GB5310—2008、GB6479—2000、GB9948-2006、GB5312-1999、GB/T18984-2003、JISG3457、DIN17175-79、ASTM、ASME等技术要求应符合GB3092。 m 约200 200 5.2 二 ф250mm镀锌钢管(热镀) 1、管径(内径)ф250mm; 2、壁厚:6.5mm; 3、镀锌管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同前。 m 约1050 200 20 ф200镀锌钢管(热镀) 1、管内径:ф200mm; 2、壁厚:6mm; 3、镀锌管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同前。 m 约150 200 2.8 总计 m 1400 28 四、合同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文本格式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设备”系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相关材料。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1.5 “安装调试”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为使货设备正常运行的安装、调试等。 1.6“买方”系指用户单位。 1.7 “卖方”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人(包括制造商和供应商)。 2.标的及数量:本合同标的物及数量见本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需求。 3.技术规格 3.1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设备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的投标规范偏离表相一致。 3.2技术规格中未有规定的,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4.知识产权: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卖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 5.包装要求 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出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6. 装运条件 6.1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卖方承担。 6.2卖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将设备运抵现场并负责设备的装卸与保管。 7.技术资料 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将主要设备和仪器的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或示意图等,于验收前或验收时一并提交给买方。 8.质量保证 8.1卖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在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使用期限内具有满意的性能负责。 8.2在产品的使用期限内,对因设计、工艺、材料的缺陷而导致的任何事故、故障、潜在危险等卖方应负全部责任。 8.3根据买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国外产品须提供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提单复印件和设备进口商检证书),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上述保证下的索赔。 8.4 所投产品 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发生的故障,由卖方免费保修。超过质保期需提供终生保养、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8.5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5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修复故障;如重大故障不能在12小时内修复的需提供同品牌同型号的备机。 8.6根据设备特点及技术要求卖方应对买方的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9.付款方式 9.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9.2付款方式: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中标人支付货款。即货物到场付款60%,试压通水后合格后全额付清。 10.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10.1履行期限、地点:签订合同后 5日内送到 施工现场并使用。 10.2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完成。 11.验收方法: 按宁公管委发【2013】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下列第 11.2 种方法验收: 11.1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小组成员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等3人组成、直接参与该项目采购的人员不得作为验收小组的负责人。如果实际供货金额超出中标金额10%以上的项目,则应组织专家验收。 11.2由采购单位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小组成员由使用单位代表和相关专家等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相关专家必须从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数应占验收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相关监管部门派员监督。 12、验收程序 12.1中标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式样填写供货清单后,向采购单位递交验收申请。 12.2采购单位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召开项目验收预备会(采购人准备采购文件、中标文件、合同等资料)就项目基本情况、验收具体流程、验收成员各自在验收活动中的职责分工作明确规定,听取中标供应商对供货情况的汇报。验收预备会结束后,验收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采购文件、采购合同、实物样品、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项目说明书等,对其逐一或随机抽样检查验收,对项目验收中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并提出改正意见,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2.3召开项目验收评定会,汇总验收意见,评定验收结论。在验收评定会上,验收小组各成员就自己所负责的验收事项作汇报,分别交换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包括项目的成功点、存在的问题、修改意见等。验收结果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验收小组成员要做好验收记录,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经采购单位确认盖章后,由中标供应商分别报财政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该报告作为财政部门支付采购资金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履约保证金的必备附件。 13.检验 13.1在交设备前,卖方应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该证书是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买方可请本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复检,如有差异则以违约处理。 13.2如果设备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设备具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本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凭上述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4.索赔 14.1买方有权根据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两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设备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14.2.2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8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4.2.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2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按照本款第(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5.卖方履约延误 15.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将设备交付买方使用,并按期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15.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地拖延交货和完工工期,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或终止合同。 15.3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和完工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 16.违约责任 16.1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买方可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赔偿金,赔偿费按设备的总价计价金额每迟延一周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设备计价金额的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16.2买方不能及时支付款项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比照本款第(1)条规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7.不可抗拒力 17.1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 17.2本条件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7.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对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体的证明文件通知对方。如果不可抗拒力影响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8.违约终止合同:买方在卖方有以下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全同,并要求卖方按14.1款承担违约责任: 19.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