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制单位: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钱粮胡同3号西楼206室
东城法人、域名交流工作平台: 248464660
联系电话: 64031118-4206
联 系 人: 闫 冬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培训
培训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相关法律概述、操作流程及
注意事项
一、相关法律概述
二、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设立登记
2.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
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
5.事业单位信息抽查
6.《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
第二部分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
第三部分 日常工作中需注意的事项
0
第一部分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相关法律概述、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相关法律概述
(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主要依据的3部法律法规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2号发布,根据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411号发布的《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
颁布《暂行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发挥事业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举例】
我区各行政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就是由国家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一般来说均有编办的批复文件;
而由某一个学校、一个社会团体使用财政经费出资举办的一个学校即为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不是由编办批复成立的。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央编办发﹝2014﹞4号,2014年1月24日修订。
《实施细则》是根据《暂行条例》制定的,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对事业单位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年度报告等各项工作规定更加详细具体,更具操作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定义了法人的概念及成立条件。《暂行条例》和《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事业单位法人相关规定是基于《民法通则》制定的。
(二)法人及分级管理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这里要注意区别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法人是一个组织、一个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这个单位行使职权的人。
第三十九条 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四十条 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暂行条例》中规定——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我区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是在区编办机构编制管理二科加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办公室牌子,并按照分级登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这里要注意区分地域管辖和分级登记管理。地域管辖一般是地址在哪里就在哪里登记管理;而事业单位的分级登记管理,简言之就是哪个级别的部门出资举办就归哪个级别的机构编制部门登记管理。
【举例】
一个由北京市一级的社会团体出资举办的事业单位,虽然地址是在东城的,但仍应该是由市编办负责登记管理。
(三)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主要依据为《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程序依次是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缴)证章、公告。
1、设立登记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是指登记管理机关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确认其法人资格,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行政执法行为。
设立登记的目的是确立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经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取得了法人资格,依法按登记事项开展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并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事业单位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民事责任对上不能转嫁给国家或举办单位,对下不能转嫁内部成员,横向不能转嫁给其他民事主体。
所以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事业单位应该进行登记,由其单位自己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而不应该由其举办单位来承担责任。
根据《事业单位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2)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3)有稳定的场所;
(4)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
(5)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因合并、分立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原单位申请注销登记。经咨询市编办,实际操作中如其中一个单位作为主体,另一个单位并入该单位,可以视情况采用变更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
2、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是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事业单位申请改变已核准登记的事项进行审查,作出准予变更登记或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并对准予变更的更换有关证书的行政执法行为。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其主要目的是使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相一致,保证登记事项的连续真实性,使事业单位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实际相符,避免给他人利益和自身利益带来损害。
根据《事业单位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第四十七条 事业单位因合并、分立改变登记事项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准予变更登记的,向其颁发变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收缴变更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名称的还应当收缴变更前的单位印章。
3、 注销登记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是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被解散、撤销的事业单位,收缴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印章,并发布注销登记公告,宣布该事业单位已经终止的行政执法行为。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即从法律上确认了其法人主体的消失,不再受法律保护,也不再承担法律责任。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的目的是保护事业单位自身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合法利益免受损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保证合法撤销的事业单位不再承担依法不应当承担的责任。如事业单位已撤销,但没注销登记,则仍要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2)保护社会各方利益免受损害。如一个事业单位法人事实上已不存在,却未注销,若其证书被盗用与社会其他组织签订合同,则该组织就会受到经济损失。
(3)保护国有资产和债权人利益。清算组织对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有利于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和被非法侵占,也有利于保护债权债务双方合法权益。
根据《事业单位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①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②因合并、分立解散;
③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
④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债权人应当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
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四条 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被注销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并发布注销登记公告。
第五十五条 经登记管理机关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事业单位法人终止。
4、年度报告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改革我市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京编办发【2014】3号)精神,取消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这是贯彻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构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的需要,也利于促进事业单位自我规范。
根据《事业单位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章的相关规定:
第六十五条 事业单位应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本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年度报告主要包括内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对条例和细则的执行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接受捐赠情况等。提交年度报告前,举办单位需进行合法性、真实性、保密性审查,并出具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公示的审查意见。最后,年度报告由市编办统一在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精神,自今年起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报送结束后,区编办对提交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按1%—3%的比例采取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进行事业单位公示信息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北京市事业单位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年初,我们已对提交2015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按1%比例进行了抽查。抽查的单位是: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小学、北京市东城区教育新闻中心、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职工教育中心、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体育活动中心、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我区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拟于9月底、10月初开展。登记管理机关在检查中发现事业单位法人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依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处理。
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一)设立登记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具体工作流程
申
请
1、事业单位网上提交设立登记申请并填报《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和有关材料。
2、下载表格并打印
3、提交所填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受
理
1、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格式规范。
2、从法人条件、政治、政策、保密、文字和管辖范围等方面进行初审。
3、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审
查
对受理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或派员核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核
准
对经审查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发证
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及副本。
公告
公告为事业单位法人和核准登记的事项。
2.需提交材料目录(均提交一式1份)
(1)国家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
①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③事业单位章程草案;(以二类单位为例讲解)
④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⑤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⑥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它身份证明文件;
⑦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及经费形式证明;
⑧住所证明;
⑨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2)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
除国家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需提交的材料外,还要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注:业务范围中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相关文件式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单 位 名 称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28
单 位
名 称
住 所
举办单位
经费来源
开办资金
(万元)
合 计
固定资产
流动资金
其他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审批机关
批准文号
执业许可证书
机构规格
人员编制
从业人数
网上名称
.公益
分
支
机
构
简
况
名 称
地 址
负责人
宗
旨
和
业
务
范
围
待代
登表
记人
法意
定见
签名: 名章: 年 月 日
举
办意
单见
位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意
见
受
理
人
签名: 年 月 日
审
核
人
签名: 年 月 日
负
责
人
签名: 年 月 日
公
告情
刊况
登
证
书情
颁况
发
副本份数
发 证 人
领 证 人
领证日期
年 月 日
备
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3.《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1)单位名称:封面的单位名称栏中填写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第一名称。内表的单位名称栏中依次填写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分别括起。
(2)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3)住所:应当填写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
(4)举办单位:填写举办单位全称。
(5)经费来源:填写财政补助收入或非财政补助收入。
(6)开办资金:可以只填合计数。应与验资证明或开办资金证明金额相一致。
(7)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填写事业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及账号;设立登记时尚未开设帐号的,可不填写。
(8)审批机关、批准文号:填写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机关全称和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文件文号。
(9)执业许可证书:填写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的批准文号或证书号,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执业许可事项(如医疗、学历教育、出版、广告、人才交流、职业技能鉴定、司法鉴定等)的事业单位填写。
(10)机构规格、人员编制:按机构编制部门的批文填写,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不填写。
(11)从业人数:按实际情况填写。
(12)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如果有对外的网站应申请网上桂标,到期要及时续费。
(13)分支机构简况:按机构编制部门的批文填写,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不填写。
(14)宗旨和业务范围:宗旨是指举办事业单位的主要目的;业务范围是对事业单位可以开展的业务事项的界定;宗旨和业务范围一般不超过100字;填写时可根据批准设立文件或参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下册)。
(15)待登记法定代表人意见:拟任法定代表人应确认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签署“申请材料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名章、注明日期。
(16)举办单位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申请人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按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的意见,并签名、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17)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按实际情况填写,不漏填。
注:(1)表内涉及的数字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填写纸质文件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可用钢笔、签字笔(蓝黑或碳素墨水)、不建议毛笔填写,要书写工整,不能写美术字,字迹清楚;也可打印,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3)申请书封皮单面打印,最下行为“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申请书内容正反面打印。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姓 名
曾 用 名
粘
贴
两
寸
照
片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民 族
现任职务
技术职称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所在单位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本 人 简 历
何时至何时
在 何 单 位
任(兼)何职
举
办部
单门
位意
人见
事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意
见
受
理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审
核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负
责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发 证 人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领 证 人
领证日期
年 月 日
备
注
4.《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民族: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明的信息相一致。
(2)户籍所在地:填写居民身份证上的“住址”。
(3)家庭住址:填写现居住地地址。
(4)现任职务:填写在拟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中的现任行政职务。
(5)曾用名、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技术职称、本人简历:与人事档案相关内容一致。
(6)照片:贴1寸彩色证件照片。
(7)所在单位:填写拟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的名称。
(8)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应当对申请人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由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签字,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注明日期。
(9)本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填起,一个职位一条。
房屋授权无偿使用证明(式样)
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____________(举办单位名称)所属的______(事业单位名称)的办公住所在___省(区、市)___(市)___(区)____街____号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为:
□我单位自有房屋(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
□我单位租赁房屋(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国家划拨房屋(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其它情况
现无偿提供给_____(事业单位名称)使用,使用期限为____。
房屋合法授权人(盖章)
×年×月×日
经费来源证明(式样)
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__________(举办单位名称)所属的__________(事业单位名称)的经费来源为:
□ 财政补助收入
□ 非财政补助收入
举办单位(加盖公章)
×年×月×日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适用于设立登记)
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由 (举办单位名称)举办的 (事业单位名称)可用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开办资金为 万元。
(举办单位公章)
X年X月X日
事业单位法人印鉴备案单
事业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本账户号: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财务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
根据《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印章的印迹、基本账户号以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印章的印迹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5.设立登记注意事项
(1)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一般包含: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批文(审批设立事业单位适用)、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如行业主管颁发的执业许可证(社会力量举办事业单位适用))。
(2)关于开办资金的额度,在实际操作中审批设立的事业单位,全市统一执行的标准是一般不少于5万元。
(3)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后,由我办在区政府“双公示”专栏对设立登记情况进行公示。
(二)变更登记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提交文件目录
事业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因变更事项不同,还应当提交下表中所列的其它相应文件:
变更事项
应 当 提 交 的 文 件
名称
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变更的依据文件和相关证明。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住所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
(2)租赁房屋的,提交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及该房屋产权证明;
(3)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及该房屋产权证明;
(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5)国家划拨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
法定代表人
(1)《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系统录入并打印)
(2)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
(3)拟任法定代表人行政任职文件
(4)拟任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经费来源
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开办资金
由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共同出具的确认证明及变更登记申请日之前90日内的资产负债表或注资(或撤资)后验资报告,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财务章。
举办单位
因政府机构改革或其他机构调整造成举办单位名称变化或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变化的,提交机构编制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行政审批变更举办单位的,提交相关行政审批文件。
注:(1)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2)房屋授权无偿使用证明参照设立登记中的相关样式。
(3)《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请按照设立登记服务指南填写说明填写。
(4)申请书封皮单面打印,最下行为“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申请书内容正反面打印。
(5)如有信息变更,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相关文件式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单 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变更事项
现登记情况
拟变更情况
变
更
理
由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意
见
受
理
人
签名: 年 月 日
审
核
人
签名: 年 月 日
负
责
人
签名: 年 月 日
证
书情
更况
换
发 证 人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领 证 人
领证日期
年 月 日
公
告情
刊况
登
备
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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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表说明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仍由现任(即变更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4)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5)变更事项:按照拟变更登记情况,从下列事项中选择填写: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
(6)现登记情况:按照法人证书上的相应内容填写(若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应填写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全部内容)。
(7)拟变更情况:填写拟变更的内容。
(8)变更理由:逐一填写每项变更的理由(并写明依据文件的文号),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变更开办资金的,再加盖举办单位财务部门公章。
(9)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请勿漏填。
注:(1)表内涉及的数字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 填写纸质文件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可用钢笔、签字笔(蓝黑或碳素墨水),要书写工整,不能写美术字和连笔字,没有可辨识度,看不出是什么字,要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也可打印,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文件的样式请参照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的相关文件式样。
3.注意事项
(1)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后,由我办在区政府“双公示”专栏对变更登记情况进行公示。
(2)变更单位名称
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得与已登记的事业单位名称和注销登记未满三年的事业单位名称相同或者相近似。
准予变更登记的,向其颁发变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收缴变更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名称的还应当收缴变更前的单位印章。加挂牌子的单位,只交回证书,印章不交单位继续使用。
(3)变更法定代表人
①《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该事业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生的事业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不得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举例】东城区XX局后勤服务中心要变更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写“任命XX同志为东城区XX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主持全面工作。”原法定代表人已退休,无免职文件。
一是任职文件不能写“负责人”,要写规范的职务名称,如“主任、副主任、校长、所长”等。
二是应有免职文件,该人员不再承担法律责任。退休人员也应有免职文件。
三是个别单位由其举办单位的主管领导兼任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待该事业单位任命新法定代表人后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②经常出现的问题,导致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被退回,正确做法:
一是《申请书》“变更事由”应写:根据X年X月X日X次党组会决定,任命XX同志为XX单位XX职务。根据X年X月X日X次党组会决定,免去XX同志为XX单位XX职务。(如退休人员还要录入:并办理退休手续。)
二是《申请表》应上传照片。(有的单位忽略这一项)
三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应以图片格式上传2016年新版换发的副本原件(印有二维码),图片要清晰、方向正确,不可上传正本或旧版副本,也不要P图。
四是应上传任职和免职文件全文,不能只上传任职、免职人员那一页。
五是应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不能只上传正面。反面有效期内。
(4)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和业务范围一般不超过100字,证书宗旨和业务范围有限,字数越多,字号系统自动变小;具体填写时可参考批准文件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下册)。
【举例】
①XX事业单位,有相关批复增加了职责,依据可增加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申请变更。
②XX事业单位要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宗旨和业务范围中加“房屋出租、物业管理”等内容,根据《细则》事业单位是公益性的, “宗旨和业务范围”中不应填写经营性业务的内容。
(5)变更举办单位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办理举办单位调整有关事宜的复函》(国事登函〔2014〕8号)有关精神,一般是因政府机构改革或其他机构调整造成举办单位名称变化或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变化的,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办理变更。
(6)变更住所
按规定选一个住所登记,有多个住所的应以其主要办事场所登记。
【举例】某学校有多个校区,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只填写最主要的校区地址。
(7)变更经费来源
全额拨款、差额拨款是财政补助,经费自理是非财政补助。系统里只有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两个选项。
(三)注销登记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事业单位办理注销流程
第一步,成立清算组织。
第二步,登报公告拟申请注销登记。(北京市级媒体,一个月内不少于3次,以第1次公告时间向后推90天为公告期,期间债权人可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第三步,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审计。
第四步,注销税务登记证,并由税务局出具完税证明。
第五步,处置事业单位的人员、资产,处理好相关财务事务。
第六步,公告期结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第七步,根据清算情况撰写清算报告并由清算组织成员签字确认、举办单位盖章确认。
第八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上提交注销登记申请,除注销登记申请书外,其他所需材料均须原件拍照后上传,切忌使用电子版。
第九步,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审查通过后,携上述材料纸质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公章及财务章至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提交材料目录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2)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自清算组织成立之日起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公章、财务章。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相关文件式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单 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单 位
名 称
注
销
理
由
清负
算责
组人
织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举
办意
单见
位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审
批意
机见
关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意
见
受
理
人
签名: 年 月 日
审
核
人
签名: 年 月 日
负
责
人
签名: 年 月 日
证
章情
收况
缴
公
告情
刊况
登
备
注
送件人: 送件日期:
收件人: 收件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2、单位名称:按照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名称填写。封面上的单位名称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4、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日期。
5、注销理由:详细填写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和文件依据。
6、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清算组织负责人应确认提交的清算报告的真实性,签署“清算工作结束,清算报告属实”的意见,并签名、注明日期。
7、举办单位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申请人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按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注销登记”的意见,并签名、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8、审批机关意见: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撤销的,填写决定撤销该单位文件的标题和文号;审批机关和举办单位为同一单位的,此栏不填。
9、送件人、送件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按实际情况填写,不要漏填。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式样(用于在报纸上发布)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事业单位名称)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年×月×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4.注意事项
编办批复撤销机构后,应及时进行财务清算;登报公示;并做好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撤户工作,在所有需使用公章、财务章的业务办结后,到编办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手续。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的量不大,但是办理的时候需要尤其谨慎。因为一个法人注销,关系着后续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后,由我办在区政府“双公示”专栏对注销登记情况进行公示。
③拟注销登记公告需要事业单位自行登报,至少北京市一级的报纸(如北京日报、北京晚报等)刊登3次,费用由事业单位自理。报纸要整份保存,报区编办存档。
【举例】我区某单位,2017年已做完清算报告,但未在报纸上公告。单位口头说没有债权人。此种清算报告无效。单位口头说没有债权人是不可以的。要重新公告后,再重新清算。
(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目录(一般单位只交前三项,有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的单位交前四项)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上一年度年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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