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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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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眉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 前 言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依赖的基础资源。水土流失对农业生产、生态可持续发展、防洪安全及水质安全有着重要影响。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水土流失是中国的头号环境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对国家的生态安全构成威胁。《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5号文)中明确指出:水土保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国土整治和江河治理的根本,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党和国家及我省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国务院制定和批准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进一步强调了水土流失治理的重要性。我省也于2007年制定了《四川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总体规划(2006~2030年)》,提出了我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目标及预防水土流失的技术措施以及发展农林牧副业生产的对策途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水土保持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及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等一系列新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水土流失依然是我国当前面临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今后十五年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关键时期,亟需在国家层面制定统一的水土保持规划,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必要支撑和保障。为此,2011 年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 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以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适应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2012年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规划修编工作。在此背景下,2013年,眉山市水务局启动了“眉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编制工作,并由眉山市水务局牵头编制,市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国土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配合。为使编制成果更具专业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眉山市水务局委托四川西晨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作技术支撑工作。2016年10月,眉山市水务局与四川西晨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完成《眉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送审稿)。 2016年11月25日,眉山市水务局主持召开了“眉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技术评审会。与会专家和相关领导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了《眉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技术审查意见。根据审查意见,眉山市水务局与四川西晨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修改,并报东坡区相关部门审核,最终形成了《眉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报批稿)。 本规划编制组在眉山市范围内进行了详细的野外调查工作,在对各流域水土流失成因、现状及其危害,农林牧副渔、工业和第三产业等各行业生产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四川省最新遥感影像及相关资料,分析了眉山市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系统总结水土保持经验和成效,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主线,进行了全市水土保持区划,并划定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确定我市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总体部署,明确全市水土保持防治目标、任务、布局,提出预防、治理、监测、监管的措施体系、能力建设和近期重点项目安排,为促进生态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推动全市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本规划将对眉山市“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三大工程及生态扶贫工程的实施起到一定推动作用,同时也将作为眉山市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础数据来源于全国第一水利普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眉山市公布的经济社会统计年鉴,相关批复规划成果等。本规划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四川省水土保持规划(2011-2030)》等做了充分衔接。规划中的水土流失面积是指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布的水力侵蚀面积。 目 录 1 规划概要 1 1.1规划背景及必要性 1 1.2 自然条件 1 1.2.1地理位置 1 1.2.2地形、地貌 1 1.2.3地质 1 1.2.4 气象、水文 2 1.2.5 土壤、植被 3 1.3 社会经济概况 3 1.4 土地利用现状 3 1.5 水土流失现状 4 1.6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4 1.7 规划水平年、目标 4 1.7.1规划水平年 5 1.7.2规划目标 5 1.8 水土保持分区及总体布局 5 1.8.1水土保持分区 5 1.8.2总体布局 6 1.8.3重点布局 6 1.9 综合防治规划 6 1.9.1预防规划 6 1.9.2治理规划 7 1.10 监测规划及综合监管规划 7 1.10.1监测规划 7 1.10.2综合监管 7 1.11 规划措施及实施进度安排 8 1.12 投资匡(估)算 8 1.13 效益分析 8 2 基本情况 9 2.1 自然条件 9 2.1.1地理位置 9 2.1.2地形地貌 9 2.1.3地质 9 2.1.4水文 10 2.1.5气象 11 2.1.6土壤 12 2.1.7植被 12 2.2自然资源 13 2.2.1 土地资源 13 2.2.2 水资源 13 2.2.3矿产资源 14 2.2.4生物资源 15 2.2.5旅游资源 15 2.3 社会经济 15 2.3.1社会结构 15 2.3.2 经济状况 16 2.3.3农业 16 2.3.4工业和建筑业 17 2.3.5国内贸易和旅游 17 2.3.6交通、通信、邮电 17 2.3.7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 17 2.4 水土流失 18 2.4.1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及强度 18 2.4.2水土流失成因 18 2.4.3水土流失危害 19 2.5水土保持现状 20 2.5.1水土流失防治现状 20 2.5.2水土保持管理现状 22 2.5.3水土保持监测现状 23 2.5.4水土保持存在问题 23 2.6 其他 24 2.6.1自然保护区分布情况 24 2.6.2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分布情况 25 2.6.3重要饮用水源地分布情况 27 3 现状评价及需求分析 29 3.1现状评价 29 3.1.1土地利用现状评价 29 3.1.2水土流失消长评价 31 3.1.3水土保持现状评价 32 3.1.4水资源丰缺程度评价 33 3.1.5饮用水源地面源污染评价 33 3.1.6生态状况评价 33 3.1.7监测与管理评价 34 3.1.8 现状评价小结 34 3.2需求分析 34 3.2.1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与农民增收的需求 34 3.2.2生态安全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的需求 35 3.2.3江河治理与防洪安全的需求 36 3.2.4水源保护与饮用水安全的需求 36 3.2.5 需求分析小结 36 4 规划目标、任务和规模 37 4.1 规划依据 37 4.1.1法律依据 37 4.1.2规划依据 37 4.1.3规范与技术标准 38 4.1.4其他资料 38 4.2 指导思想 38 4.3 规划原则 39 4.4 规划水平年 40 4.5 规划目标 41 4.5.1总体目标 41 4.5.1近期目标 41 4.5.2远期目标 41 4.6 规划任务 42 4.7 规划规模 42 4.8 规划技术路线 43 5 总体布局 45 5.1水土保持区划 45 5.1.1上级水土保持区划对眉山市的指导及要求 45 5.1.2眉山市生态功能区划对水土保持区划的指导及要求 45 5.1.3眉山市水土保持区划 47 5.2总体布局 50 5.2.1中部岷江平坝丘陵保土人居环境维护区 50 5.2.2东部龙泉山丘陵保土综合治理区 52 5.2.3西部瓦屋山总岗山山地丘陵保土生态维护区 53 5.3重点布局 55 5.3.1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 55 5.3.2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57 5.3.3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57 6 预防规划 59 6.1 预防范围与对象 59 6.1.1 预防范围的确定 59 6.1.2 预防对象的确定 59 6.1.3 预防目标 59 6.2 预防管理与控制方案 59 6.2.1 措施体系 60 6.2.2 预防措施配置 65 6.3 重点项目区 66 6.3.1 选择原则 66 6.3.2 重点项目预防保护的主要内容 66 6.3.3 预防管理要求 68 6.3.4重点项目预防措施配置汇总 68 7 治理规划 70 7.1 治理范围与对象 70 7.1.1 治理范围的确定 70 7.1.2 治理对象的确定 70 7.1.3 治理目标 70 7.2 措施体系与配置 70 7.2.1 措施体系 70 7.2.2 综合治理措施配置 75 7.3 重点项目区 80 7.3.1 选择原则 80 7.3.2 重点项目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 80 7.3.3重点项目治理规模 83 8监测规划 85 8.1监测站网 85 8.1.1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设现状 85 8.1.2监测站网指导思想 85 8.1.3监测站网规划原则 85 8.1.4监测站网布局原则 85 8.1.5监测站网总体布局 86 8.1.6监测内容 86 8.1.7监测方法 88 8.1.8监测设施设备配置 90 8.2监测任务和重点项目 91 8.2.1监测任务 91 8.2.2监测重点项目 91 9综合监管规划 94 9.1 监督管理 94 9.1.1 水土保持规划监管 94 9.1.2 水土流失预防工作监管 95 9.1.3 水土流失治理情况监管 96 9.1.4 水土保持监测监管 97 9.1.5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监管 97 9.2 科技支撑 98 9.2.1 科技支撑体系 98 9.2.2 基础研究与技术研发 99 9.2.3 技术推广与示范 99 9.2.4 科普教育建设 100 9.3 基础设施与管理能力建设 102 9.3.1 科研基础设施建设 102 9.3.2 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102 9.3.3 监测站点标准化建设 103 9.3.4 信息化建设 103 10 实施进度与近期重点项目安排 104 10.1实施进度 104 10.1.1进度安排原则 104 10.1.2进度安排 104 10.2近期重点项目安排 105 10.2.1安排原则 106 10.2.2近期重点预防项目安排 106 10.2.3近期重点治理项目安排 106 11 近期重点项目投资估算 108 11.1编制原则和依据 108 11.1.1编制原则 108 11.1.2编制依据 108 11.2投资组成 109 11.3基础单价与工程单价 110 11.3.1基础单价 110 11.3.2近期重点项目总投资匡(估)算 111 11.3.3近期重点预防项目投资匡(估)算 112 11.3.4近期重点治理项目投资匡(估)算 112 11.3.5近期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投资匡(估)算 113 11.3.6规划期总投资匡算 113 11.3.8资金来源 113 12 实施效果分析 114 12.1效益分析 114 12.1.1调水保土效益 114 12.1.2生态效益 115 12.1.3经济效益 115 12.1.4社会效益 116 12.2综合结论 116 13 实施保障措施 118 13.1 组织领导保障措施 118 13.1.1进一步健全水土保持组织协调机构 118 13.1.2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 118 13.2政策法规 119 13.2.1深入推进水土保持依法行政 119 13.2.2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地方配套法规 119 13.2.3加强水土保持法律与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119 13.3投入机制 119 13.3.1财政主导,多渠道筹集资金 119 13.3.2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120 13.4技术保障 120 13.4.1加强水土保持管理人员的管理 120 13.4.2加强水土保持工程设施质量控制 120 13.4.3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加快水土保持科技成果转化 120 附表: 1、气象特征表 2、社会经济现状表 3、土地利用现状表 4、土地坡度组成表 5、耕地坡度组成表 6、水土流失现状表 7、水土保持措施现状表 8、水土保持区划成果表 9、眉山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表 1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措施表 11、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表 12、水土保持规划投资总估算表 13、水土保持规划效益评价表 附件: 1、眉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技术评审会审查意见 附图: 1、眉山市行政区划图 2、眉山市地势图 3、眉山市坡度图 4、眉山市植被覆盖图 5、眉山市土地利用现状图 6、眉山市土壤侵蚀现状图 7、眉山市水土保持区划及防治分区图 8、眉山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分布图 9、眉山市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分布图 10、眉山市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图 70 1 规划概要 1.1规划背景及必要性 随着计划和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规划作为政府管理的重要依据,没有规划或规划没有列入的项目是不能立项的,国家计划与规划进一步结合。因此,目前水土保持规划已成为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 2011年5月,按照水土保持法有关要求,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启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编制工作,并于2015年10月4日获得国务院批复。2012年,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委托中科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进行《四川省水土保持规划(2011-2030)》修编工作。在此背景下,眉山市水务局于2013年5月委托四川西晨生态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眉山市水土保持(2015-2030年)》。 本规划的编制是为了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适应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满足新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需求,为促进眉山市生态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推动全市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1.2 自然条件 1.2.1地理位置 眉山市地处成都平原西南部,眉山市位于四川盆地西部,成都平原西南部,岷江中游,成(都)乐(山)经济走廊中段。介于北纬29°24′-30°16′,东经102°49′-104°30′之间。北依省会成都市,东与资阳、内江、自贡市接壤,南连乐山市,西邻雅安市,辖区东西长约150km,南北宽约72km,幅员面积7134km2,占全省幅员面积1.48%。 1.2.2地形、地貌 眉山市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境内最高点是洪雅县瓦屋山的小凉水井,海拨高程达3522m,最低点是仁寿县球溪河出境处,海拨仅335m,相差3187m。岷江和青衣江贯穿境内,两岸以平原和河流冲积平坝为主。东部龙泉山两翼,西部丹棱、彭山、洪雅境内大部份地区皆为低山丘陵,海拔500-800m部份达800-1500m,中生代红色岩层分布广泛,丹霞地貌发育,生态环境优良。 1.2.3地质 眉山市位于四川盆地盆西部,第四系地层广布,地质构造简单,地貌及水文地质条件受地层岩性的控制。辖区除沿江(河)广泛分布第四系地层外,基岩主要为侏罗系、白垩系和第三系地层。第四系地层主要分布于沿江及河谷平原区、河谷1级阶地及河漫滩,组成物质为沙砾石及粘土;丘陵区主要分布侏罗系、白垩系、三迭系及部分古生界二迭系岩组,山势陡峭。构造带以褶皱为主,断裂较少。丘陵区广布风化泥岩,日晒风化、遇水分解成泥,抗蚀能力弱,是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1.2.4 气象、水文 眉山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境内除西部瓦屋山外,其余地方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霜雪稀少,无霜期长,热量丰富,雨水充沛。全市年最大降雨量1691.7mm,年最小降雨量770mm,日降雨量≥0.1mm,24小时最大降雨量可达135mm~301mm。降雨日数为仁寿县丘陵区仅140余天,东坡区及彭山150~160天,洪雅西部各地可达200天,其余区县170~180日。彭山、东坡区、仁寿24小时降雨量≥50mm天数在3天左右,总趋势是山地多,平地少;西部多,东部少。境内年平均气温为16.1°C~17.1°C,极端最低为-4.2°C,最低气温低于0°C的出现几率小,时间短,一年中大多只有几天;极端最高为38.6°C,多出现于7~8月。冬季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6.2°C~6.7°C。夏季最热月(7月) 25.3°C~26.0°C。夏季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和孟加拉湾潮湿气流影响,形成高温高湿的特点;冬季受大陆冷高压和盆地地形的作用,形成冬暖、霜雪少的气候,全年无霜期302~314天。境内年日照时数1060小时~1202小时,为可照时数的24%~28%,比同纬度的地方偏少,属全国低日照区域之一。月平均日照时数以1月、2月、12月最少,为45小时~60小时;5~8月最多,为110小时~170小时。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8%~85%,全年各月平均相对湿度以9~10月82%~90%为最大。出现最多的风为静风,风向多为偏北风。年平均风速为1m/s~2 m/s,瞬间最大风速达30.0m/s。 眉山市所辖区域属长江流域岷江、沱江水系。东部仁寿县大部分流域处于沱江一级支流球溪河的上、中游,也是支流龙水河、青水河、通江河、吴家坝河及绛溪河发源地。岷江干流位于辖区中部,从北向南纵贯彭山区、东坡区、青神县。丹棱的思蒙河、金牛河流域、仁寿县的鲫江河、芦溪河、筒车河、芒溪河、越溪河流域均属岷江水系。西部洪雅县位于青衣江中游,市境内接纳了花溪河、安溪河、雅川河等数条支流汇入。市境内流域面积在100 km2以上的河流有20条,500 km2以上的有9条,1000 km2以上的有3条。 1.2.5 土壤、植被 眉山市境内土壤肥沃,酸碱度适中,保水保肥性较好,有利于农作物生长。水稻土遍布全市平坝、丘陵和山区,是主要的农业土壤,水稻土占总耕地面积的38.5%,有机质含量少,胶体品质较差,土壤肥力偏低。紫色土广泛分布在丘陵和西部山区。黄壤土分布在低山和沿江两岸的二、三级阶地,新积土发育于河流沉积物,直接形成河床低岸,即沿江平原和河谷平坝。 境内地带性植被属亚热带湿润常绿阔叶林带。但除洪雅县高山区有原始森林外,其余均为人工林或零星分布的林、草、竹等。区内草地大部分为其他草地和改良草地,有少良人工草地,草种以黑麦草、鸭茅草、狗牙根、小米草及百喜草等为主。林木结构以其它林地为主,有林地次之,主要树种有马尾松、柏树等集中分布在区内山地及丘陵区,其次还有香樟、青杠、水杉、桉树、千丈等零星分布;灌木林在海拨500-700m的钙质紫色土坡地上,有黄荆、马桑群落;少海拨700-850m的陡坡悬岩分布有矮小阔叶群落,近年来发展的速生丰产湿地松、墨西哥柏、藏柏、桤木等。经济林木主要以竹类、柑桔、桑、茶为主,其它有苹果、梨、李、桃等水果和油桐、卷等木本油料。 1.3 社会经济概况 2014年,眉山市辖原眉山地区的仁寿、彭山、洪雅、丹棱、青神县和东坡区,截止规划现状年拆乡并镇后共有59个镇、69个乡和3个街道办事处,有2228个村和153个居民委员会。全市幅员7134.24 km2,全市总人口349.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7.07万人。耕地面积172388 hm2,其中水田116311 hm2,旱地56077 hm2,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0.0657 hm2。 1.4 土地利用现状 全市幅员面积713423.89hm2。2014年底耕地总面积为285741.63hm2,占幅员面积的40.05%,其中坡耕地79082.76hm2;林地面积为207649.32hm2,占幅员面积的29.11%,其中疏/幼林地45501.31hm2;城镇村占地面积48908.78hm2,占幅员面积的6.86%;工交建设用地为7471.67hm2,占幅员面积的1.0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31170.29hm2,占幅员面积的4.37%;未利用土地34228.56hm2,占幅员面积的4.80%。 1.5 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水利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公报,眉山市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为2266.63km²,占土地总面积的31.77%,全年土壤侵蚀总量为1081.21万t,平均年侵蚀模数为1503t/km2·a。全市的水土流失从侵蚀强度面积分布上看,主要以轻度侵蚀和中度侵蚀为主,分别占43.81%、28.17%,强烈侵蚀及以上为28.02%,强烈以上的侵蚀主要分布在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东坡区等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 1.6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为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统筹水土保持与防洪、水资源保护、山洪灾害防治等关系,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主线,以保持水土为核心,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工程、生物、农耕和自然修复措施合理配置综合治理,向大示范区扩展,集中成片发挥规模效益,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规划原则: 1、坚持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2、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及全面规划的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配置的原则 4、坚持统筹规划、加强扶贫的原则 5、依法行政、综合监管的原则 6、科技支撑、科学决策的原则 7、坚持政策引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1.7 规划水平年、目标 1.7.1规划水平年 根据《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 》(SL 335-2014),结合当地各时段经济发展目标及水利部四川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计划,确定眉山市水保规划期为16年,以2015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年为近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为远期规划水平年,按近、远期两个时段实施,并以近期作为重点。 1.7.2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2020年末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94.0km2,平均每年治理82.33km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达到20%以上,其中,坡耕地整治239.29km2,人工实施林草措施120.14km2,生态自然修复134.83km2,配套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新增林草覆盖率2.44%。根据新的要求,形成和修订与水土保持法规配套的法规和制度体系,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稳步提升,水土保持监测网路基本覆盖,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到位,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高。眉山市大部分河流的输沙量减少,中度侵蚀以上地区水土流失得到一定的控制,彻底遏制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势头,人均收入稳定增加。 (2)远期目标:2030年末眉山市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水保生态效益明显提高,累计新增林草覆盖率7.05%,累计完成轻度以上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05.0km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达到60%以上。全面制止各种人为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和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完全覆盖,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到位,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不断提高。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力度明显增强,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初见成效,实现坡耕地梯地(田)化,水土保持设施的蓄水保土功能与综合效益显著,人口、生态、经济发展基本协调,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1.8 水土保持分区及总体布局 1.8.1水土保持分区 根据分区原则、依据和指标,采取多段式命名法,即生态分区区所处位置、地貌类型+水土流失类型+水土流失防治模式,并考虑行政界线,结合眉山市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以及水土流失特点,将眉山市划分为3个市级水土保持分区。即Ⅰ西部瓦屋山总岗山山地丘陵保土生态维护区、II中部岷江平坝丘陵保土人居环境维护区、III东部龙泉山丘陵保土综合治理区。 1.8.2总体布局 对西部瓦屋山总岗山山地丘陵保土生态维护区,水土流失防治模式为依法保护好现有森林、草地,发展山地旅游产业,以山地生态环境自然修复为主,同时搞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搞好封山育林、育草,并在荒山、荒坡植树种草,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并有计划的将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加大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力度,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 对中部岷江平坝丘陵保土人居环境维护区,水土流失防治模式为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为主,突出坡改梯和坡面水系工程,完善田间灌排设施,积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大水利水保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合理调整产业结构。积极营造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以及薪炭林和经济林,绿化荒山、荒坡、荒滩,搞好“四旁”绿化。加强城镇建设、工矿等开发建设项目造成新增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控制人为新增水土流失; 对东部龙泉山丘陵保土综合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模式为加大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高流域水源涵养能力。加大坡改梯及其配套工程建设,加强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并逐步将25°以上的陡坡耕地退耕植树种草,加大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力度,治理水土流失。 1.8.3重点布局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丹棱县、洪雅县。重点预防区面积2344.95km2,占全市幅员面积的32.87%。该区防治以加强植被保护为主,其保护以管理措施为主,重点是封山育林育草,保护林草植被,涵养水源,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农则农。同时抓好用材林建设、速生丰产林、经果林基地建设,拓展森林生态旅游业。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包括仁寿县,其面积为2606.36km2,占全市幅员面积的36.53%。该区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集中成片综合治理。林区实行封育,调整土地利用比例,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大力发展水保林、经果林、种草养畜,完善坡面水系,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1.9 综合防治规划 1.9.1预防规划 重点预防区土壤侵蚀以轻度为主,区域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主要为土壤保持,因此水土流失防治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重视封育保护和水源涵养植被建设,加强生态修复力度;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遏制人为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根据生态环境特点、土壤侵蚀情况、水土保持功能定位,确定眉山市预防规划中措施配置,到2030年,全市水土保持预防面积达到258km2,其中近期(2015-2020年)预防保护面积92km2。 1.9.2治理规划 主要治理措施包括坡耕地整治工程:坡改梯,保土耕作;人工林草措施:经果林、水保林;配套小型水利工程:蓄水池、沉沙池、排灌渠、田间作业道。 眉山市从2015年~2030年累计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1405km2,其中近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494km2。 1.10 监测规划及综合监管规划 1.10.1监测规划 (1)监测内容:包括影响土壤侵蚀的环境因子、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水保措施执行情况监测和水土保持效益监测。 (2)监测方法:一是采用水文网络法进行量算;二是采用典型样地取样,室内进行理化分析的方法实测;三是实地设样方量算;四是野外实地调查结合GPS 动态测量的方式进行监测;五是通过水文站或收集资料进行监测。 (3)监测点位:计划在全市建立54个水土保持监测点,配置相应的监测设备以及信息收集与处理设备,初步建成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市水土保持状况进行有效地监测与预防。 (4)监测项目:一是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目标责任考核;二是重要江河源头、饮用水源地、重要生态功能区及国家大型水库综合利用工程的上游区域动态评价;三是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的监测评估;四是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区效果评估;五是其他迫切需要监测的。 (5)重点监测:近期重点规划在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监测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监测项目等进行监测,并逐步建立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向全市扩散。 1.10.2综合监管 为落实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本区水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好生态环境,计划区内建立和完善流域管理和地区管理机构,建立一个合理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提高管理和执法水平,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水土保持工作的普遍性,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局面。 1.11 规划措施及实施进度安排 (1)近期(2015-2020): 主要治理龙水河、清水河、鲫江河、思蒙河、安溪河、花溪河等小流域和大化镇、盘鳌乡、张扬镇、东岳镇等坡耕地分布较多区域,累计治理面积494.0km2,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的21.79%,年均治理82.33km2。“十三五” 总规模436km2,其中2016年7.0km2,2017年122.5km2,2018年104.5km2,2019年103.5km2,2020年98.5km2。 (2)远期(2021-2030):累计治理面积911.0kmm2,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的40.19%,年均治理91.10km2。其中坡耕地整治428.56km2,人工林草措施226.53km2,生态自然修复256.14km2;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塘堰87座,谷坊、拦沙坝4座,蓄水池1569口,沉沙凼4072口,排灌沟渠1066.58km,田间道路773.99km。 1.12 投资匡(估)算 到2020年,完成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总投资为17644.19万元。其中重点预防项目381.63万元,重点治理项目16557.56万元,重点监测项目570.00万元,综合监管能力建设经费135.00万元。规划期( 2015-2030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投资匡算为142066.65 万元。 投资资金采取国家、地方财政投入、社会投入及与受益群众集资、投劳相结合的方式筹集。 1.13 效益分析 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后,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量161.18万t,年蓄水保水量28252.24万m3。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区域内荒山荒坡基本得到治理,植被覆盖率和绿化质量大大提高,减少水土流失的同时有利增加生物多样性和促进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提高,小气候和土壤的物理化学性质改善,作物产量提高。区域景观环境优化,自然灾害减少,城乡环境改善,农民收入增加。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条件 2.1.1地理位置 眉山市位于四川盆地成都平原西南部,岷江中游。地跨北纬29°24′~30°21′、东经102°49′~104°30′之间,东西长150km,南北宽72km,幅员面积7134.24 km2。眉山市北接省会成都市,南连乐山市,东邻资阳、内江、自贡市,西接雅安市,是成(都)乐(山)黄金走廊中段重点地区及“成都平原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眉山市政府所在地位于东坡区中部,距成都70余公里;距峨眉山80余公里;距乐山大佛60余公里。境内成乐高速、213国道、岷江水道并行纵贯南北;雅安—洪雅—眉山—仁寿—内江—自贡(省道106线)横跨东西;北临成都双流国际机场40余公里;成昆铁路由北向南穿过彭山区、东坡区,是邻近地区客货进出的主运道。成乐(山)、成雅(安)高速公路在境内交汇。公路网络纵横交错、四通八达,实现了市区到各县城和成都、乐山半小时的交通便利条件。 2.1.2地形地貌 眉山市地势西高东低,北高南低。境内山峦纵横,丘陵起伏,河网密集。中部是宽阔的岷江河谷平原,东部仁寿县境内的龙泉山脉和西部长丘山及总岗山脉犹如两道绿色屏障。洪雅县境内的小凉水井为全市最高峰,海拔3522m;最低点为东部仁寿县球溪河出境处,海拔355 m,相对高差3187 m。西部山体高耸,地势陡峻,沟谷发育多呈V形谷,地形切割破碎,区域内有瓦屋山、玉屏山、八面山、团室山等著名山峰,海拔均在1000 m以上;北部呈低山丘陵地貌,地势较缓平;东部和南部为川中丘陵区。境内平坝面积1386.90 km2,主要分布于岷江两岸,占全市总面积的19.44%;丘陵面积4207.06 km2,主要分布于龙泉山及总岗山,占全市总面积的58.97%;山地以中、低山地貌为主,面积1540.28 km2,分布于洪雅青衣江右岸,占全市总面积的21.59%。 2.1.3地质 眉山市位于四川盆地西南部,区内除泥盆系、石炭系缺失外,从震旦系至第四系均有出露。第四系地层主要分布于沿江及河谷平原区、河谷1级阶地及河漫滩,组成物质为沙砾石及粘土;丘陵区主要分布侏罗系、白垩系、三迭系及部分古生界二迭系岩组,山势陡峭。区内地质构造简单,构造带以褶皱为主,断裂较少。丘陵区广布风化泥岩,日晒风化、遇水分解成泥,抗蚀能力弱,是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2.1.4水文 眉山市所辖区域属长江流域岷、沱江水系。东部仁寿县大部分流域处于沱江一级支流球溪河的上、中游,也是二级支流龙水河、青水河、通江河、吴家坝河及绛溪河发源地。岷江干流位于辖区中部,从北向南纵贯彭山区、东坡区、青神县,思蒙河、金牛河、鲫江河、鹿溪河(柴桑河)、筒车河等均属岷江水系。西部洪雅县属青衣江中游,县境内接纳了花溪河、安溪河等数条支流汇入。市境内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20 条,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9条,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3条。 1、青衣江水系 青衣江又名雅河,系岷江右岸二级支流。发源于宝兴县巴朗山南麓。青衣江干流在洪雅县汉王乡谢家坝入境,在安溪河口下游出境,境内干流长58.82公里,入境年均流量457.6m立方米/秒,年均出境流量528.8立方米/秒。青衣江水系市境内主要支流有位于右岸的炳灵河、花溪河、雅川河和位于左岸的安溪河。境内流域面积2128.6平方公里(其中洪雅县1948平方公里,丹棱县180平方公里)。 2、岷江水系 岷江为长江上游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阿坝州松潘县岷山南麓的弓杠岭和朗架岭,经阿坝州、成都市,在新津县红岩子和双流县黄龙溪入眉山市境内,流经彭山区、东坡区、青神县后在平羌峡出境,经乐山纳入大渡河(含青衣江)、马边河等支流后在宜宾市汇入长江。岷江在眉山市境内属中游,入境流域面积30376平方公里(含府河),入境河床高程436.74米,境内流长99.29公里(不含府河),境内流域面积3104.1平方公里。出境(左岸)断面河床高程359.16 米,干流出境断面流域面积33488.88平方公里,河床平均比降0.77%。岷江在市境内接纳的主要支流有府河、毛河、体泉河、思蒙河、金牛河等。 3、沱江水系 仁寿县地处岷江、沱江流域分水地带,无过境大河,龙泉山以东,荣威山以西大部分区域集雨面积汇入沱江。仁寿境内的球溪河、绛溪河、越溪河为沱江支流。 全市地处岷江—青衣江中游水系及沱江水系球溪河流域,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52.01亿立方米(未含过境水量),地下水资源量为9.89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仅1079立方米,相当于全国的60%,全省的40%,属四川省10个缺水市之一。境内有岷江、青衣江及59条中小河流,有各类水利工程28209处,其中水库301座(大型1座,中型7座,小型293座),总蓄水能力6.4亿立方米;有大型灌区2个,中型灌区34个,小型灌区281个,全市有效灌面256万亩,农田保灌率57%,渠系水利用系数0.51。 2.1.5气象 眉山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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