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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件外观检验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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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部门 品管部 *****电子有限公司 电镀件外观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 ******1 密 级 2 版 本 A/0 页 数 共 5页第1页 日 期 2010.01.12 1. 目的: 明确了电镀部件的电镀验收准则,对来料及成品外观检验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金属电镀部件的检验,生产外观检验时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3. 工作职责: IQC检验员负责按照本规范对相关来料外观进行检验,FQC检验员参照本规范进行外观检验,品质部主管负责监督执行。 4. 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4.1 距离:目视距离一般30~40cm左右; 4.2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4.3 照明:40W日光灯下; 4.4视力要求:视力1.0以上,弱视和色肓者不宜进行外观检验。 5 .产品缺陷定义 5.1 致命缺陷(critical defect) 可能导致危及生命或造成非安全状态的缺陷,或可能损坏重要的最终产品的基本功能的缺陷(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5.2 严重缺陷(majoy defect) 不构成致命缺陷,但可能导致功能失误或降低原有使用功能的缺陷(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5.3 轻微缺陷(minor defect) 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没有影响或只有轻微影响的缺陷(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6.其它规定:针对有弹性要求的PIN针、MDC-103、MDC-10-001铜壳若电镀不良第一次可以进行重镀,第二次报废(清洗除外),以防止PIN针弹性失效及铜壳折弯处断裂。 7. 表面分区 区域 特性 范  围 重要程度 A面 主要外露面 指产品的正面,即产品安装后最容易看到的部位。 极重要 B面 次要外露面 指产品的侧面、向下外露面、边位、角位、接合位、内弯曲位。 重要 C面 不易看到的面 指产品安装后的隐藏位、遮盖位。 一般 8. 缺陷分类表 项目 要 求 判 定 基 准 缺陷类别 CR MA MI 色泽 电镀颜色与样品一致 颜色错误,不可接受 √ 与原样品颜色有明显差异,或存在明显阴阳面 √ 与原样品颜色略有差异,但整体颜色均匀一致,无明显差异 √ 脱皮 电镀层不能有脱落现象 电镀层成片状脱落 √ A面或B面有镀层脱落现象 √ C面镀层脱落面积≥3mm2 √ C面镀层脱落面积1mm2≤S<3mm2 √ 起泡 电镀层不能有起泡现象 产品表面有易破裂的大气泡或成片小气泡 √ A面有不成片的小气泡 √ B面100mm2内有直径>0.5mm的小气泡超过1个 √ B面100mm2内有直径≤0.5mm的小气泡超过2个 √ C面100mm2内有直径>0.5mm的小气泡超过3个 √ C面100mm2内有直径≤0.5mm的小气泡超过5个 √ 脏污 产品表面不能有手印、药水及其他脏污现象 产品表面残留有大片污物、液体等 √ A面残留有1mm2≤S≤2mm2的污渍 √ B面或C面残留有面积大于2mm2的污渍 √ B面残留有1mm2≤S≤2mm2的污渍,100mm2内不超过1处 √ C面残留有1mm2≤S≤2mm2的污渍,100mm2内不超过2处 √ 变形 制品加工处理后,其基体及孔位不能有变形现象 制品经表面加工后,出现明显弯曲、翘角等变形现象 √ 制品经表面加工后,A面出现明显凹凸等变形现象 √ 制品经表面加工后,装配部位发生变形,无法装配 √ B面、C面加工后的凹凸痕,深度或高度不超过1mm,且100mm2内不超过2处 √ 孔位、装配位加工变形但不影响装配,且组装后可以遮掩或不影响外观 √ 斑点 产品表面不能有明显的凹凸点及异色点(如:麻点、亮点、氧化点) 产品表面有大片密密麻麻的斑点 √ A面100mm2内有面积≥0.3mm2的斑点超过1个 √ A面100mm2内有0.08≤S<0.3mm2的斑点超过2个 √ B面100mm2内有面积≥0.3mm2的斑点超过2个 √ B面100mm2内有0.08≤S<0.3mm2的斑点超过3个 √ 项目 要 求 判 定 基 准 缺陷类别 CR MA MI 擦花 刮花 划伤 产品表面无明显擦花/刮花/划伤现象 1)A面:轻微擦花/刮花/划伤,面积≤0.3mm2 √ 严重擦花/刮花/划伤,面积>0.3mm2 √ 2)B面:轻微擦花/刮花/划伤,面积≤0.5mm2 √ 严重擦花/刮花/划伤,面积>0.5mm2 √ 3)C面:轻微擦花/刮花/划伤,1.5mm2≤S≤33333333.03.0mm2 √ 严重擦花/刮花/划伤,面积>3.0mm2 √ 碰伤 产品表面不能有明显的碰伤现象 A面或B面有明显的、损伤镀层的碰伤,不可接受 √ A面有不损伤镀层的碰伤,面积≥1.0mm2,不可接受 √ B面及边角碰伤面积>1.5mm2,组装后影响整体外观 √ B面及边角碰伤,0.5mm2≤S≤1.5mm2 √ C面及边角碰变形,但组装后不影响整体外观 √ C面及边角碰变形,组装后影响整体外观 √ 水印 产品表面不能有明显的水渍、水印 电镀件表面有明显的、不可擦除的水渍、水印 √ A面水渍水印面积≤3.0mm2,40cm处观察不明显 √ B面水渍水印面积≤5.0mm2,40cm处观察不明显 √ C面水渍水印面积≤10mm2,40cm处观察不明显 √ 发黑 发白 产品表面不能有明显的异色斑迹 电镀件表面有明显的白印或黑印,面积≥2.0mm2 √ 白印或黑印面积<2.0mm2,40cm处观察不明显 √ 漏镀 产品表面不允许有镀层未镀上的情况 电镀件A面或B面有漏底材现象,不可接受 √ 电镀件A面或B面有相关镀层未镀上,不可接受 √ 电极点周围有未镀上痕迹,组装后不能完全遮盖,其外露面积不超过2.0mm2,且40cm处观察不明显 √ 电镀件凹位或阴角位明显发黄,组装后又不能够遮盖的,不可接受 √ 电镀件内部出现发黄面积超过其所在面的1/3或,在组装后基本可遮盖,可接受 √ 电镀件内部未镀上的地方生锈,不能接受 √ 尺寸 各控制尺寸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控制尺寸稍超出公差,但不影响装配 √ 控制尺寸超出公差,现场无法装配 √ 膜厚 镀层厚度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镀层厚度严重低于客户给定的下限值 √ 镀层厚度稍低于下限值,且盐雾测试合格 √ 耐腐蚀 镀层的防腐能力达到规定要求 盐雾测试不通过,不可接受 √ 9.电镀件外观不良示例 9.1起泡---电镀件表面出现小泡点或凸起现象: 电镀层表面凸起,有一个小泡点,NG 9.2脏污---产品表面有手印、油污或其它脏污:` 镀层表面脏污呈云状块,面积过大,NG 9.3划伤、刮花----产品表面有明显的纹路或划痕: 侧面有纹路但无刮花现象,OK 正面纹路明显,NG 9.4斑点---产品表面与明显的凹凸点、麻点、亮点、氧化点: 麻点特别明显,面积>0.3 mm2 ,NG 9.5发黑、发白---电镀件有黑色或白色的印记; 有黑色印记,不明显,MDC-10铜壳不可以使用,其它壳体可以使用 表面有明显白色印记,呈片状,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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