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人力资源部招聘奖惩制度
一、 目的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拓宽招聘渠道,激发人力资源部招聘热情提高招聘效果,吸引更多贤能人士加入我司,特制定人力资源部招聘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二、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岗位全体成员。
三、 原则
1、 根据人力资源部分配岗位和需求人数确定本制度参与岗位;
2、 招聘人员应择优录取,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水平;
3、 鼓励开拓公司非付费渠道。
四、 招聘规定
1、基本分数
招聘应聘人员入职30天后,应聘人员按职级分为4个级别分别对应分数见下表:
职级
专员
主管
经理
总监
分数
2
4
6
10
2、职序对应系数
应聘人员按岗位序列分为4个级别分别对应分数见下表:
序列
销售
技术
运营
内勤
系数
1
0.8
0.7
0.6
3、需求程度系数表
根据岗位需求程度和难度分成四个岗位序列,用人单位在报岗位需求申请时请在人力资源部沟通后附带岗位需求程度:
程度
储备
一般
急需
重点
系数
0.6
1
1.2
1.4
a、 储备:作为人才储备阶梯人员(如管培生、储备主管等岗位)。
b、 一般:常规招聘岗位或20天内到岗;
c、 急需:要求10天内到岗;
d、 重点:总经理指定岗位。
4、 招聘分数(N)计算公式:
招聘分数(N)=基本分数*职级系数*需求程度系数
5、 分值
人力资源部每年制定分值,2017年执行1分=20元,如有调整另行调整。
6、 公司付费招聘渠道不参与本制度,包含但不仅限于:猎头招聘、RPO、校园招聘。付费渠道招聘人员如岗位紧急人力资源部可酌情在招聘分数(N)计算出来的标准上再乘以0.1计入分数。
7、奖惩金额(S)计算方式
区间
计算方式
N<8
S=(N-8)*20
8≤N<10
S=0
N≥10
S=(N-10)*20
7、 每月30日各部门人力资源负责人汇总上月入职人员,报对应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发送至人力资源部对接人。
五、注意事项
1、为保证公司对外形象,各部门负责招聘人员禁止互相争抢应聘人员。如出现对入职人员有异议,须及时上报协商解决,并听取应聘人员个人意愿。如出现互相争抢应聘人员或用不正当手段入职应聘人员,则争议双方以后都不再获得该奖励;
2、应聘人员已参与伯乐奖则不享受本激励政策;
3、二次入司的应聘人员需在提交申请后方可享受本方案;
4、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5、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并有权对本方案进行修改和增删相关条款。
山东必普人力资源部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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