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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县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年)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 3
第三章 新城发展规划 18
第四章 新城规模 20
第五章 新城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 20
第六章 新城社会事业发展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23
第七章 产业发展及布局规划 27
第八章 综合交通规划 28
第九章 生态系统规划 36
第十章 历史街区与地方传统特色区域保护规划 39
第十一章 住房与社区建设规划 41
第十二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42
第十三章 环卫设施与环境保护规划 48
第十四章 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规划 51
第十五章 近期建设规划 58
第十六章 实施规划的措施 60
附1:附表 62
附2: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65
76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背景
(1)2006年国务院批复了《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提升了天津的城市定位,明确了天津市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总体框架。
(2)天津滨海新区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对地区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在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各区县三个层面全面推进,形成各具特色、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为静海发挥优势、借势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3)《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确立的十一座新城中,静海包括两个新城。双城结构为静海的城乡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因此需要重新调整静海的城乡体系结构。
(4)位于县域西部的子牙环保产业园提升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将对静海的产业经济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需要对全县域的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作出调整。
第2条 规划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4.1);
(3)《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
(4)《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5)《天津市区县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标准》;
(6)《静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3条 规划原则
(1)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形成以“两城”为龙头、以“五镇”为骨架、以一般镇和中心村为支撑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2)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大力发展县域生态林业建设,沿新城、中心镇、一般镇外围地区,高速公路、铁路、一二级公路、主要河道两侧,建设生态防护林带。
(3)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构建集约型、生态型城、镇、村为出发点,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4)坚持和谐发展的原则。以城乡统筹,维护公共利益为根本,构建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第4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为静海县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1414.9平方公里。
第5条 规划期限
近期到2012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
第6条 规划的法律效力
静海县一切城乡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本规划自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原总体规划同时停止执行。
第二章 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
第一节 区域协调
第7条 发展策略
(1)区域协调策略
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借助滨海新区的发展机遇,明确发展方向,提升城镇功能,使之成为滨海新区向内地辐射的重要桥头堡。
(2)产业带动策略
以循环经济产业带动静海产业优化升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产业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3)城乡统筹策略
努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实现资源共享,促进社会和谐。
(4)文化发展策略
挖掘静海运河文化与民俗文化底蕴,培育团泊新城水文化特色,努力实现城市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共同繁荣。
(5)城市安全策略
①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的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设施体系,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
②根据本区域地处蓄滞洪区等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有关城市安全方面的专项规划,在满足各专项规划要求、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城市各项建设活动。
(6)生态建设策略
推动以生态湿地,绿色河道、绿色通道、绿色村庄和绿色林网等为重点工程的生态县建设,建立起完善的农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
第二节 发展定位与规模
第8条 发展定位
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区域性物流中心,天津市体育基地和生态宜居新城。
第9条 规模
(1)人口规模
2020年静海县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71.0万人(包括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的8.0万人口),其中城镇人口59.7万人。
(2)建设用地规模
2020年静海县城乡建设总用地为198.76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为55.24平方公里。
第三节 城乡统筹
第10条 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整合资源,形成规模等级合理、职能分工明确、产业类型互补、配套设施完善、有序高效的县域城乡体系网络结构,提高县域城镇化水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强化静海新城与团泊新城的城市职能,增强新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3)加快中心镇和中心村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合理有序,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第11条 城乡体系结构
规划静海县城乡体系结构为: 两个新城——三个中心镇——十一个一般镇——四十个中心村——六十八个基层村。至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80%左右。
第12条 城乡空间布局
依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结合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充分挖掘资源、强化特色,构建“一带、两城、一区” 的城乡布局结构。
“一带”即南运河城镇发展和生态文化带,包括了独流镇、静海新城、双塘镇、陈官屯镇、唐官屯镇,支撑起城镇经济发展的空间架构。在南运河两岸以挖掘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化景观带。“两城”即静海新城和团泊新城,将静海新城的路网干道系统与团泊新城西区路网干道系统有机沟通,使两个新城协同发展,通过双城结构打造静海特色,建成天津市南部的现代化生态宜居区。“一区”即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
以该城乡布局结构为骨架,结合示范工业园区、静海县中心镇和一般镇镇的建设,带动周边区域的发展,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片区。
第13条 新农村建设规划
(1)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全面提高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水平,改善村民生活居住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
(2)迁村并点规划
村庄的迁并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近期重点完成静海新城和团泊新城规划范围内村庄的迁并工作,原则上按照《静海县新农村布局规划》进行引导控制,需迁移的村庄控制其扩张发展,条件成熟一个迁并一个。
第14条 城乡公共设施统筹规划
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建设配套齐全、布局合理的城乡公共设施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要求。
镇级公共设施项目配置一览表
类别
项 目
中心镇
一般镇
一、行政管理
1.党政、团体机构
●
●
2.法庭
○
--
3.各专项管理机构
●
●
4.居委会
●
●
二、教育机构
5.专科院校
○
--
6.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及培训机构
○
○
7.高级中学
●
○
8.初级中学
●
●
9.小学
●
●
10.幼儿园、托儿所
●
●
三、文体科技
11.文化站(室)、青少年及老年之家
●
●
12.体育场馆
●
○
13.科技站
●
○
14.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
●
○
15.影剧院、游乐健身场
●
○
16.广播电视台(站)
●
○
四、医疗保健
17.计划生育站(组)
●
●
18.防疫站、卫生监督站
●
●
19.医院、卫生院、保健站
●
○
20.休疗养院
○
--
21.专科诊所
○
○
五、商业金融
22.百货店、食品店、超市
●
●
23.生产资料、建材、日杂商店
●
●
24.粮油店
●
●
25.药店
●
●
26.燃料店(站)
●
●
27.文化用品店
●
●
28.书店
●
●
29.综合商店
●
●
30.宾馆、旅店
●
○
31.饭店、饮食店、茶馆
●
●
32.理发馆、浴室、照相馆
●
●
33.综合服务站
●
●
34.银行、信用社、保险机构
●
○
六、集贸市场
35.百货市场
●
●
36.蔬菜、果品、副食市场
●
●
37.粮油、土特产、畜、禽、水产市场
根据镇的特点和发展需要设置
38.燃料、建材家具、生产资料市场
39.其他专业市场
注:表中●---应设的项目;○---可设的项目
村级公共设施项目配置一览表
类别
名称
中心村
基层村
一般规模 (m2/处)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行政管理
居(村)民委员会
●
●
100—500
100—200
教育机构
托儿所、幼儿园
●
●
1000—3000
800—1800
完全小学
●
○
6000—11000
3000—6000
文体科技
图书室(图书馆)/文化室(综合文化馆)
●
●
500—2000
室:100—200
馆:≥800
电教室/党建室
●
●
50—100
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室
●
●
100—200
老年活动中心(室)
●
●
50—100
敬老院/老年公寓
○
--
10000—20000
5000—10000
体育场、健身中心、活动场地
●
●
可结合绿地设置
大型≥8000
小型≥2000
医疗保健
卫生所(室)
●
●
100—200
50—100
计划生育指导站
●
●
100—200
50—100
防疫、保健站
●
●
100—200
50—100
商业金融
社区商业服务中心
●
○
参照人均用地标准
根据市场需求
便民超市
●
●
注:●:表示必须设置,为必设型;○:表示可以选择设置,为选设型;--:表示可以不设置,为不设型。
第四节 县域交通规划
第15条 交通发展战略
(1)进一步加大公路网建设的力度,完善公路网结构,优化公路网络布局,提升公路网技术水平,加大公路网络通达深度,提高公路网整体服务水平。
(2)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城镇发展模式,建设以轨道交通、快速公交为骨干,公交干线为主力,公交支线为补充覆盖全县的公交网络,使公交成为静海县城乡居民出行的主导方式。
(3)重视客、货运枢纽建设,提高区域交通系统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16条 道路系统规划
静海县域内由高速公路、一般干线公路、县乡公路、区间主干路构成级配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县域道路系统。
(1)高速公路网规划
全县规划高速公路有京沪高速公路、津沧高速公路、津汕高速公路、唐津高速公路、南港高速公路、津石高速公路共六条,规划共设高速公路出入口十一个。
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宽度为100米。
(2)一般干线公路网规划
一般干线公路包括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全县规划一级干线公路有津淄公路、京福公路、津静公路、津文公路、津王公路、静滩公路、唐王公路、新津涞公路、津涞公路(唐官屯段)、大小公路、陈大公路、静港公路、港中公路共十三条。其中,津淄公路、京福公路规划为国道,其它规划为市级干线公路 。此外,津涞公路(独流段)、唐徐公路规划为二级干线公路。
国道一级干线公路红线控制宽度为80米,其余一级干线公路红线控制宽度为60米,二级干线公路红线控制宽度为40米。
(3)县乡公路规划
县乡公路作为高速公路和一般干线公路网的补充,主要服务于地方交通。应保证各中心镇、一般镇均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直接连通;各中心村均有三级以上公路直接连通;保证村村通公路,村级公路达到四级以上等级。
规划一级县乡公路有津王支线,二级县乡公路有马厂减河南路、台辛公路、梁台公路、丰大公路、南运河西路;规划三级县乡公路有独流减河南路、北沿公路、西沿公路、北廊路、府黄公路、蔡中路、徐良路、大庄子路、战备路、王新路、津沧高速公路辅道。
一级县乡公路红线控制宽度为60米,二级县乡公路红线控制宽度为40米,三级县乡公路红线控制宽度为30米。
(4)区间主干路
区间主干路承担区间中长距离交通联系,为区间主要公交客运走廊。规划津文路、北华路、毕杨路、东方红路、静海新城西环路、南环路、高常路、柳明路为沟通城区的区间主干路。其中,津文路红线宽60~80米,高常路红线宽64米,其余道路红线宽60米。
第17条 公共交通规划
在全县域范围内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构建以公交枢纽为核心,各级公交系统协同配合的一体化公交系统。静海县域公交系统主要由轨道系统和地面公交系统组成。
(1)轨道交通规划
①规划市域轨道Z1线自西青区引入团泊新城西区,沿团泊大道向南至东方红路,并沿东方红路至静海新城,再经高常路至子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
②远景规划海河中游区域轨道C4线自西青区引入团泊新城东区,沿津王路、团泊新城东主干路二通过,并至中石油生活基地。上述轨道将静海新城、团泊新城与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周边新城相连,形成快速、大运量的对外客运通道。
③规划预留轨道交通位置,协调轨道交通与县域城镇布局的关系,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的作用。
④规划要求轨道线路段中心线两侧各20米,车站段中心线两侧各25米为轨道控制用地。
(2)地面公交规划
①在县域内建立快线、干线、支线三级公交网络。开辟联系新城、中心镇的公交快线,与县域轨道线共同构成县域公交主通道;构筑沟通各镇的公交干线网,并以通达全县各村的公交支线作为补充。
②规划在静海新城和团泊新城各安排一长途客运枢纽站。静海新城长途客运枢纽占地约3公顷,团泊新城长途客运枢纽占地约7.8公顷。每个中心镇、一般镇各安排一处公交客运站。镇域人口1万人以下的,占地面积为4000-6000平方米;镇域人口每增加1万人,占地面积增加1000平方米。
第18条 铁路规划
(1)津浦铁路:规划维持现状津浦铁路不变。对现有场、站设施进行扩建和改建,以适应城镇发展带来的铁路运输需求增长。规划要求最外轨道轨中向外32米为铁路控制用地。
(2)京沪高速铁路:北京至上海的高速铁路,规划为复线,规划要求最外轨道轨中向外50米为铁路控制用地。
(3)南港铁路:唐官屯至南港的货运铁路,规划为国铁Ⅰ级,复线,规划要求铁路最外轨道轨中向外32米为铁路控制用地。
(4)规划预留铁路发展用地,协调道路等其它交通设施与铁路的关系。
第19条 机场规划
规划预留蔡公庄机场为杨村机场的搬迁机场,占地面积扩大为5.4平方公里。
第五节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20条 规划目标
以建设节水、节能、清洁城市为目标,结合区域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建立高效、安全、节约型现代化新城、中心镇、一般镇和中心村市政基础设施体系,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规划新城以外地区的城乡市政基础设施以新城为核心,积极完善城镇和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掘各村镇现有市政基础设施潜力。
第21条 水资源与供水工程规划
水资源开源与节流相结合,推行供水、节水并重的方针,加强水资源建设,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构建多种水源相互补充、安全可靠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加强水资源工程建设,逐步建成城镇区管网系统,形成先进供水模式,实现供水社会化,保证供水安全可靠。2020年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自来水水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水质标准。
新城供水以外调水为主要水源,以再生水为补充水源。对新城以外地区生活用水、工业用水以外调水和地下水为主;农业用水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
规划在静海开发区设水厂一座,由南水北调提供水源,水厂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占地14公顷,主要解决静海新城、团泊新城、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和其它城镇的用水需求。
第22条 排水与再生水工程规划
坚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远近期相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建设原则,逐步完善排水系统;新城、中心镇和一般镇根据规划布局,合理划分排水分区,完善排水系统,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城镇雨水就近排放,对相关河道进行改造和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河道排水、行洪蓄水和生态景观的功能,改善生态环境;加大污水资源化开发力度,根据规划布局,结合各城镇发展需求建设污水处理厂,排水标准达到《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的要求,结合各处理厂建设再生水处理回用设施和管网系统,减少水污染,提高污水资源的开发力度。污水处理厂建设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并配置再生水管道系统;工业企业排水必须雨、污分流,有毒、有害废水必须严格进行处理达到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对有地面污染的工业企业的雨水必须进行处理后才能排放入水体。
中心村和一般村结合自身特点建设排水系统,可利用现有坑、塘选择生态塘、人工湿地等无害化、资源化的污水处理工艺对生活废水、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到2020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回用率达到30%以上,管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新城及中心镇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内安排建设再生水厂,再生水的处理能力要达到污水处理厂规模的50%,再生水在满足绿化、市政用水的使用需求后优先提供农业灌溉,彻底改变污水灌溉的现状。采用分质供水方式布置再生水管网系统,降低新鲜水的消耗量,同时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构建节水型社会。
第23条 电力工程规划
按照经济安全、优质可靠的原则,在充分利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在静海县搭好110kV和220kV主网框架,35kV系统实现双电源、互联网、配电化,大力发展110kV及35kV用户站。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坚持适度超前原则;坚持电力供应安全、可靠和稳定的原则。
根据天津市电网规划,在静海县规划一座静海500kV变电站,八座220kV变电站,包括独流、杨家园、谭庄子、团泊、静海、中旺、蔡公庄、杨成庄、西翟庄、高铁牵引站、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根据供电需求,在团泊新城规划一座110kV变电站,在静海开发区内规划一座110kV变电站,在静海新城北部规划一座杨柳庄110kV变电站。规划电源将由静海500kV变电站提供,通过区内220kV、110kV变电站为静海提供电力。
电网结构规划做到立足现实服务长远,以优化主电网结构作为规划重点,推广用户35kV站建设。供配电网络力求安全、可靠、简化,电气设备容量,保证地区负荷正常发展的需求。根据天津市电力空间发展规划要求,严格控制从静海县范围内穿过的现状及规划电力架空线走廊。任何建筑不得侵占其用地。不同等级的电力架空线走廓控制宽度分别为:500千伏单回75米,双回150米;220千伏单回35米,双回40米;110千伏单回25米,双回30米;35千伏单回15米,双回15-20米。
第24条 燃气工程规划
(1)大力发展和建设天然气工程,扩大天然气的供气范围,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在天然气供气范围以外的地区积极发展液化石油气或压缩天然气,新城居民燃气气化率达到100%。
(2)规划新城和中心镇以天然气为主要气源,其余村镇以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秸秆气为主要气源。在天然气管道尚未到达的城镇及广大村镇住宅楼集中区域以液化石油气管道(或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小区气化)作为过渡方式,小区管网按供应天然气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在居住比较分散的村镇发展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
(3)保留静海县现状配气站(高中压调压站)并扩大规模,在静海新城和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内设一座天然气储气站,根据布局和用气需求规划5座高中压调压站,气源引自现状Φ200高压管道和外环线Φ500高压管道。随着天然气气量增加,可考虑在天然气干线沿线地区,发展新的天然气用户,使静海县居民生活用气实现基本气化。
第25条 供热工程规划
优化能源和产业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积极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2020年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
因地制宜,广开热源,首先考虑热电联产、工业余热供热。
规划静海新城供热热源主要以热电厂和集中锅炉房为主,团泊新城的供热以集中锅炉房和清洁能源为主,其它镇区以集中锅炉房为主。
第26条 信息基础设施规划
邮电通信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为了适应信息时代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改善投资环境,迫切需要采用先进的邮电通信手段提高通讯能力。采用现代化的通信手段,多种类高质量的满足信息时代社会对电信业的要求;邮电局所要扩大功能,市话要以管道先行的原则,为通信发展计划的实施和尽快形成综合通信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统筹安排通信管线的地下空间位置,充分合理的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减少重复投资,提高通信管线综合利用水平,实现通信管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保留静海新城和团泊新城电信局并根据需求扩大其规模。中心镇、一般镇等设电话模块局。形成布局合理、汇接灵活的多层次、多手段、数字化的电信网络。
保留各镇区内邮政局所,逐步完善邮政网络。中心村建设邮政营业网点和邮电局所并按照人口和服务半径设置,以方便居民邮政需求。
第六节 空间管制区划
为协调新城建设与区域生态功能的关系,优化县域空间布局,引导各项建设,控制和改善区域环境,将县域规划区范围内所有用地划分为禁止建设区、控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协调建设区四类空间管制区域,并分别提出禁止、控制、适宜、协调建设的空间管制规定。
第27条 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是指县域范围内具有重大自然和人文价值的场所与空间、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通道,以及如进行建设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地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风景区核心景区、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区、主要行洪通道等。该类地区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禁各类建设活动。
静海县域内一、二级河道、团泊洼鸟类保护区核心区、行洪通道等皆划为禁止建设区。该类区域面积约112平方公里,占辖区总面积的7.9%。
第28条 控制建设区
控制建设区是指县域范围内对各类建设具有生态敏感性的地区,以及因自然灾害等原因不宜建设的地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绿色生态廊道、地表水和地下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蓄洪区以及滞洪区。该类地区应对各类建设活动加以严格控制,其中现有的各类城镇、农村居民点应严格按照规划适度开发建设。
静海县域内一级河道两侧(自河道堤防外坡脚算起)50米范围内、二级河道两侧(自河道堤防外坡脚算起)35米范围内、基本农田保护区、蓄洪区以及滞洪区划为控制建设区。该类区域面积约750平方公里,占辖区总面积的53.0%。
第29条 适宜建设区
是指县域范围内所确定的重点建设地区。包括静海新城、团泊新城、三个中心镇、十一个一般镇、四十五个中心村、七十个基层村和独立工矿及公共设施的建设用地范围(处在蓄滞洪区、行洪通道周边及有不利建设的特殊地质环境的区域,需按照相应标准进行改造及相关专业部门勘测后方可作为适宜建设区建设)。该类地区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应根据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对于现有乡镇中的优秀历史街区和风貌保护区,按照有关规定严加保护,不允许乱拆乱建。该类区域面积约252平方公里,占辖区总面积的17.8%。
第30条 协调建设区
协调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区、控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以外的地区,是适宜建设区和控制建设区之间的空间缓冲与过渡,可以进行适度建设。该类地区应优先进行能源、交通、水利以及重大公共设施的建设,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该类区域面积约301平方公里,占辖区总面积的21.3%。
第三章 新城发展规划
第一节 新城职能
第31条 静海新城职能
(1)静海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天津西南部现代制造业、物流业基地;
(3)生态宜居新城。
第32条 团泊新城城市职能
以科技研发、教育体育、创意产业、旅游度假为主的生态新城。
第二节 新城发展策略
第33条 经济发展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
(2)对现有产业在空间上和产业链上进行整合,大力发展支柱行业,改造传统产业,培育主导产业,发展潜力产业,形成特色突出和综合配套能力强的发展新格局。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和创意产业,显著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第34条 社会发展
(1)坚持科教兴城,完善各级教育体系,优化教育体系结构,培养高素质人才。
(2)完善人口管理目标,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加强外来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建立起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机制。
(3)大力发展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完善的服务设施网络。
第35条 空间发展
(1)区域协调发展。注重同滨海新区、中心城区、河北省等周边地区的联系,构筑面向区域的开放型空间结构。
(2)城乡统筹发展。村镇建设变分散为相对集中,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以经济协作、产业链为基础,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和协同发展能力,优化县域空间布局。重点建设静海新城、团泊新城和独流、王口、唐官屯三个中心镇。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3)新城特色发展。静海新城突出绿色主题,建设绿色新城;团泊新城突出蓝色主题,建设蓝色水城。
第四章 新城规模
第36条 规划范围
静海新城规划用地范围为:东至东外环(104国道),西至南运河,南至南宁路,北到北华路,规划总用地为40.29平方公里。
团泊新城规划用地范围为:东至规划的津汕高速公路,西至津文公路、大小路、静王公路一线,南至唐津高速公路,北至独流减河,规划总用地为210.52平方公里。
第37条 人口规模
2020年静海新城城镇人口规模24万人,团泊新城城镇人口规模16万人。
第38条 用地规模
2020年静海新城规划城镇建设用地24.52平方公里。团泊新城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6.04平方公里。
第五章 新城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
第一节 静海新城
第39条 空间结构
规划结构为:“一轴、一带、两心、两区”。
“一轴”:东方红路商贸、景观发展轴。
“一带”:南运河生态文化带。
“两心”:新城商业中心和行政文化中心。
“两区”:新城生活区和津沧高速以东的产业区。
第40条 用地布局原则
(1)建立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科学进行新城用地的功能布局。
(2)合理确定城区的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适应新城未来发展的需要。
(3)建立完善的新城对外交通体系与内部交通系统。
(4)以节约土地为原则,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居住生活环境。
第41条 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规划
新城规划三个居住片区,分别为西城区、东城区和新城区。形成 “片区—居住区—社区—邻里”的新城居住空间模式。每个居住区占地约2.5平方公里左右,人口3—4万人。新城居住用地面积677.6公顷,人均28.2平方米。
(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重点建设老城区商业中心和新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完善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次中心、新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次中心、开发区公共服务设施次中心。新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278.2公顷,人均11.6平方米。
(3)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新城生活区内保留静海电厂,其余企业结合旧城改造逐步搬迁到新开发区,原静海开发区结合新城发展逐步搬迁到新开发区。新城工业用地面积506.6公顷,人均21.1平米。
(4)仓储用地规划
在新城东部工业区内布置部分仓储物流用地,用地面积49.9公顷。
第二节 团泊新城
第42条 空间结构
团泊新城用地布局为组团式布局结构。
至2020年建设体育组团、大邱庄组团、中心组团、团泊旅游特色镇四个组团。
第43条 用地布局原则
(1)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下,寻求社会、经济、环境的综合协调发展。
(2)以教育科研、体育、旅游度假、创意为主题,以水韵为特征,以组团为形式,建设集休闲博览、会展、教育、体育、工业、旅游、居住、商业为一体的多元化城市空间。
(3)实现产业、自然、社会的协调与共生,打造优质生活品质。
第44条 用地布局规划
(1)居住用地规划
新城居住用地分为四个部分,各自规划配置商业、社区文化中心、综合运动场、教育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在团泊镇和大邱庄镇两个组团充分尊重现有居住用地的肌理,为居民提供既保存原有城镇记忆、又适合新时代发展需求的舒适亲切的居住空间。在体育组团中尊重基地现有自然元素的空间肌理,建设湿地中的新家园。新城居住用地面积853.7公顷,人均53.4平方米。
(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公共设施按照其性质和使用规模分级设置,适应并方便新城的发展与生活。新城中心组团集中布置综合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教育、体育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城公共中心。每个组团均按规范配置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采用核心布局方式,位于每个组团的中心区域,具有均匀的服务半径,设置商业金融业、行政办公、文化娱乐、托幼教育等用地。新城公共设施用地面积144.8公顷,人均9.1平方米。
(3)工业用地规划
统筹考虑新城的产业空间布局,依托现有大邱庄的产业基础,进行改造提升,彻底治理污染,在团泊水库南侧建设现代都市产业园区。
遵循打造活力新城的规划目标,扩展产业概念,每个组团均发挥产业带动作用,促进区域整体发展。
第六章 新城社会事业发展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45条 新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加强养老设施的供应规模和均衡配置。提高对社会办养老设施的扶持力度,完善配套政策和管理机制。发展面向儿童、残疾人等其他特殊群体的福利设施。在静海新城的东城区、西城区、新城区和团泊新城的中心组团各规划一处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设施,同时加强街区级社会福利设施建设。
第46条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结构
(1)静海新城规划公共设施系统由两个公共服务设施主中心和三个公共服务设施次中心构成。公共服务设施主中心为西城区商业中心和新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公共服务设施次中心为片区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包括东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次中心、新城公共服务设施次中心、开发区公共服务设施次中心。
(2)团泊新城规划公共设施系统按照其性质和使用规模分级设置,采用核心式布局方式,形成一个主中心和三个副中心的核心式布局结构。主中心位于中心组团,三个副中心位于体育组团、大邱庄组团、团泊旅游特色镇组团。
第47条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1)静海新城
①行政办公用地
结合已建成的政务中心北部预留部分行政办公机构用地,将原来分散在胜利大街、静文路等处的办公机构迁出,一部分改变用地性质作为居住或商业,一部分保留作为居住区级办公用地。
②商业金融业用地
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结构,重点建设市级商业中心、片区商业中心、居住区级商业中心、组团级商业中心。
③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结合文化中心建设,在朝阳道与十里长街交口处主要安排影剧院、图书大厦、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创业大厦等文化建筑;结合运河文化公园建设,在公园内建设民间书画艺术中心、民俗博物馆等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和历史的文化设施。全面提升新城文化品位,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④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中小学规划在现有用地的基础上结合城区居住空间的布局,按片区和服务半径要求进行重新组织,在对保留学校进行用地适当调整的前提下,结合每个居住区规模和服务半径需求补充完善中学和小学布局。
在新区东北部预留新城教育培训发展用地。重点发展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使该区成为静海县科技教育的发展基地,为静海开发区和远景建设的工业加工区提供技术岗位支持。
在十里长街沿线布置部分科研用地,主要是为静海乡镇企业做好长远发展的技术、科技支撑,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⑤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将县医院职能继续完善,使其成为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医院,同时在新区新建一所综合性的全科医院。
另外结合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社区卫生院、医疗站、计划生育保健站等,形成完善的医疗卫生保健网络。
⑥体育用地
主要结合市级公园和居住区级公园建设社区型小型体育健身类设施,满足居民体育活动需求。
(2)团泊新城
①行政办公用地
团泊新城的行政中心布置在新城中心组团,行政区作为团泊新城的中枢系统,集中了新城开发建设和日常管理的行政办公机构,现有村镇的部分行政办公机构和职能也相应转移到新城区的行政中心内,形成统一的整体。
②商业金融业用地
城市的主商业中心布置在新城中心组团内,形成新城最具代表性的地区,集中反映新城的空间形态特征、色彩主基调、建筑的主要标志性形式,体现新城的个性特征。
各组团都有自身的组团级商业中心,为迅速形成新城形象,聚集人气,保持新城生活正常运转和配套功能,提供有力的保障。
③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文化娱乐设施主要包括新城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文化娱乐宣传场所、媒体中心、艺术广场、艺术展馆、歌舞剧表演场馆等等,主要分布在具有居住功能的几大组团内。每个居住组团内还设立青少年文化活动场所(如青少年活动中心、表演剧场、艺术培训基地等等)和老年文化活动馆,建立新城、组团两级图书馆所。
大学与科研基地中的图书馆可以向社会开放,资源与设施共享,以利于居民素质的提高。
④体育用地
新城的体育设施主要布置在体育组团,在大邱庄组团也适当布置体育设施。在体育组团布置适当规模的体育设施用地,用以满足举办大型运动会有关的体育场馆的建设。团泊旅游特色镇的高尔夫球场也是城市开展特色专项体育运动的场所。群众性的体育运动以体育场馆为主要集中区,与组团公园结合。
⑤医疗卫生用地
在新城的多个组团均配置相应规模的医疗卫生设施。
⑥教育科研设施用地
教育科研设施是体现新城现代化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主要布置在团泊旅游特色镇和体育组团南侧用地内。
第七章 产业发展及布局规划
第48条 经济发展目标
2010 年静海县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93.18 亿元,2020 年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167亿元。三次产业结构预测为2:58:40。
第49条 产业发展策略
(1)第一产业
第一产业为基础,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品牌农业、观光农业。
(2)第二产业
第二产业为支柱,发展循环经济产业、装备制造及生物制药、优质钢材深加工。
(3)第三产业
第三产业为主导,发展商贸物流业、教育体育、创意产业、旅游度假、房地产业等。
第50条 产业发展布局
(1)第一产业布局
重点建设现代农业循环经济区、林下经济区、设施农业区、综合农业实验区四大区域。
(2)第二产业布局
规划三个产业集聚区: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静海开发区及周边产业区、大邱庄及周边产业区。其中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重点发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深加工产业;天津静海北环工业区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食品加工和包装机械、农产品交易物流业。天津大邱庄工业区重点发展优质钢管制造与研发转化、优质钢材制造与研发转化、金属制品制造与研发产业。
(3)第三产业布局
以静海新城和团泊新城为核心发展商贸服务业,建设三个现代物流园区,即运西物流园、天津静海北环工业区内的农产品物流园、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建设团泊新城的体育、教育、创意产业基地和旅游产业基地。其中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为静海县示范物流园区,规划定位为钢材、木材、新兴建材深加工及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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