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学推选青年明星教师工作方案
一、推选原则宗旨
从学校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坚持高起点、严要求、重实效的原则。激励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弘扬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提高教育教学业务能力,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推动师资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学校根据浦东新区基础教育学校开展青年明星教师评选工作方案,推选品格端正、理念先进、业务扎实、乐于奉献、勇于探索的青年教师作为学校推选人报送教育署参评。
二、推选程序和办法
1、个人自愿申报(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教研组长)
2、教研组推荐(5月18前材料交教学处)
3、学校推选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师德表现、教学实绩、科研实绩、德育实绩,本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滚动培养的动态管理模式进行推选1-2名。(5月19日学校推选领导小组择优遴选确定名单)
4、推荐名单校内进行公示。 (5月19-20日)
5、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上报教育署。(5月21日)
三、推选条件
1. 35周岁以下(xxxx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教龄,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有优良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3. 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过硬的教学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4.教学实绩突出。五年来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认可的教学评优活动中获区级一、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并有教学论文、经验总结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并在课堂教学改进中成绩显著,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或特色,在本校、本区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成员: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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