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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与用户产权分界点确定.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5882386 上传时间:2024-11-22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6.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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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供电企业与用户产权分界点确定 电力工业部《供电营业规则》第47条规定,“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责任分界点按下列各项确定: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第九条规定:“用户计量装置在室内时,从低压电力线路到用户室外第一支持物的一段线路为接户线。用户计量装置在室外时,从低压电力线路到用户室外计量装置的一段线路为接户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78条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原《全国供用电规则》规定,供电企业与用户的产权分界点是进入用户室内前第一个支持点。那么这个产权分界点在哪儿才算是公正合理呢?数年前出台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都没有明确,按照近年的电网改造政策,电表以上的下火线,即进入表箱的电源线由国家网改资金解决,电表以下是用户的,而电表箱也是供电企业管理的,那么分界点应是电表箱出线下方的分户保险盒,此处如是没有保险盒的,应是电表出线的第一个支持点。 2、就农村居民家中电表产权问题? 农网改造中,户表部分由农村用电客户出资,由供电部门统一采购安装,故电表是用电客户投资购买的,所以产权属农村用电客户。 而市电力公司称,城市居民“电表的产权属市电力公司”,用户只有安装智能表还是机械表的选择权。   对于市民关注的换表收费问题,该公司表示,如因供电企业责任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电表出现故障,由供电企业负责换表;其他原因引起的,由用户自行负担赔偿费或修理费。不过,智能表换机械表用户无需缴纳费用。 3、 居民因电力运行事故导致家用电器受损时怎么办? 市电力公司人士称:用户应在事故发生的7日内向电力公司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经调查核实后,电力公司将负责修复或进行折旧后的赔偿。 4、 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的法律意义 电力作为一种商品参与市场交易、流通,具有其特殊性。它是一种无形的商品,其流通、交易必须借助一定的设施才能完成。电力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都需要配置必要的设施。电力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属于不同的主体,为了行使各自对电力商品的支配权就必须架设必备的设施。同时,由于电力商品的产、供、销一条龙,电力设施具有整体性,电力设施产权难以区分。因此,在供用电合同以及购(趸)售电合同中往往确定了一个产权分界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原电力工业部于1996年10月8日颁布的《供电营业规则》第47条也对产权分界点作了规定:“1.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2.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的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3.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用户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4.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分界点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5.产权属于用户且由用户运行维护的线路,以公用线路支杆或专用线路接引的公用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在供用电合同中占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它是区分电力设施产权归属的基点,也是确定电力设施产权所有者的法律责任的分水岭,同时也是确定供用电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依据。据此,笔者认为,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法律意义。 一、物权法的意义     电力设施产权的分界点是电力设施产权范围的分界处,有助于界定电力设施产权所有人所拥有的设施所有权。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财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电力设施作为一种财产,其产权所有权人可以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对其所有权范围内的电力设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电力设施是电力商品生产、交换、流通的物质载体,它具有一体性,参与电力流通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产权范围内的电力设施通常连为一个整体,如果没有确定产权分界点就难以区分电力设施产权人所拥有的电力设施产权范围。因此,原电力工业部颁布的《供电营业规则》第47条对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作了规定。电力设施产权所有人根据法律或双方协商确定的产权分界点对其产权范围内的电力设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据此,电力设施产权人对其所有的电力设施依法享有管理、维护的权利。 二、合同法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78条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双方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供电设施产权分界处为合同履行地点。”由于电力商品是一种无形的、看不见的东西,它必须借助一定的设施才能完成生产、交换、消费等市场环节。供电方在履行供用电合同时应以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因此,确定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处有利于解决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问题。供用电合同是典型的有名合同之一,合同法分则“买卖合同”一章将它放在首位加以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处的确定,使供用电合同双方履行时有一个明确的履行地点。 三、程序法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上文已提及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处是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结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处也是确定诉讼管辖法院的依据之一,当供用电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处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四、侵权法意义       如前文所述,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处是区分电力设施产权范围的临界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原电力工业部颁布的《供电营业规则》第51条规定:“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归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的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但产权所有者不承担受害者因违反安全或其他规章制度,擅自进入供电设施非安全区域内而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以及在委托维护的供电设施上,因代理方维护不当所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据此,电力设施产权所有人对于在其产权范围内的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负责。电力设施产权人应当承担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处的确定,有助于界定电力设施产权范围,有利于界定损害赔偿责任人。 例如,2001年5月8日,某市和义农场嘉禾庄配电室突然短路产生火球,居民用电电压突然增高,达到400伏左右,造成全村停电,大部分居民家用电器烧毁或出现故障。事故发生后,供电部门经实地检查,认为事故是由于用户配电线路老化,造成电路故障,电压增高。村民张某、郭某认为配电室的产权单位和义农场和供电部门对此次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将两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97453元,并向原告赔礼道歉。 庭审中,和义农场认为此事故完全是由于供电部门的供电质量引起的,按照《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张某、郭某的损失应由供电部门承担。供电公司辩称,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51条的规定,产权归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的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根据产权确定责任是本案的一般归责原则,因此确定产权分界是处理本案的基础。而供电公司与和义农场的产权分界点是清晰的,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47条第1款的分界原则,故障点是在分界点的用户侧的设备。《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3条规定供电部门承担责任是有前提的,即必须是在供电企业负责运行的线路上,必须是供电企业的责任发生的事故,而本案不具备这两个条件,因此供电部门是没有责任的。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供电公司的意见,判决产权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供电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供电部门之所以能够胜诉,是因为紧紧地把握住了这个纠纷的核心问题,即根据产权分界点确定产权归属并据此判定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者。       总之,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是电力法律体系中的最重要问题之一,具有相当的法律意义。供用电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重视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处的确定,协商好各自的电力设施产权范围,并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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