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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CNG、LNG专项规划(文本4[1][1].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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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CNG(压缩天然气)和 LNG(液化天然气)专项规划 (文 本)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年3月 45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现状基本数据 2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与目标 7 第四章 CNG和LNG气源与用气量预测 12 第五章 CNG和LNG场站规划 21 第六章 CNG和LNG场站事故应急预案 36 第七章 安全、节能与环保 38 第八章 投资估算与经济效益分析 39 第九章 实施规划的措施和建议 42 第十章 附 则 4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省天然气稳定可靠的供气,科学合理的用好天然气,解决好三方面问题:一是储气调峰和事故应急问题;二是天然气管线到达不了小城镇天然气供应问题;三是天然气作为汽车及船只燃料快速发展问题。本着经济高效的原则,依据山东省能源规划和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适应于山东省区域内17设区市及所辖县市的CNG(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子站、常规站和供气站;LNG(液化天然气)生产厂、储配站、气化站和LNG加气站的发展及其相关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压缩和液化天然气的发展规划,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四条 山东省各地CNG和LNG工程规划应严格遵守本规划,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燃气专项规划进行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 第五条 规划与山东省“十二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目标相衔接,全面推进能源工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基本改变天然气发展利用滞后的局面,适应山东省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第二章 现状分析 第六条 城镇发展。山东省现设2个副省级城市,15个设区市,32个县级市,59个县城,1314个乡镇。到2010年底全省常住人口9308.91万人,城镇人口已达到4654万人,城市化率已达48.3%,人口密度为610人/km2。 第七条 能源供应和消费状况。2009年,山东省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4535.66亿吨标准煤,居全国第一位,占全国能源消耗总量30.66万亿吨标准煤的11.26%。能源消费结构单一,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和原油占98.4%,其中煤炭占77.13%;虽然2009年平均万元GDP由2006年的1.28吨标准煤下降到2009年的1.04吨标准煤,但随GDP的快速增长,由2006年的28839.49亿吨标准煤增长到2009年的34535.66亿吨标准煤。能源结构现状如下。 其中2009年的能源消费结构中,消费原煤26637.35万吨标准煤,所占比重为77.13%;消费原油7345.74万吨标准煤,所占比重为21.27%;消费电力17.27万吨标准煤,所占比重为0.05%;天然气所占比重为1.55%,约为43.39亿m3,而天然气在全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约为3.6%,相差2.05个百分点。终端能源的消费构成仍以原煤为主,多年来所占比重都在30%以上;油品所占比重也相对较高,占20%左右;电力所占比重自年后有明显降幅目前占15%多。 第八条 城市空气环境。2009年17个设区城市中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泰安、威海、日照、滨州8城市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济南、枣庄、潍坊、济宁、莱芜、临沂、德州、聊城、菏泽9城市符合三级标准。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占污染负荷的42.5%;其次为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分别占38.2%和19.3%。 第九条 山东省公路与港口发展。到2010年底,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可达22.9万km,其中,高速公路4285km,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占全省公路通车里程的15.8%。山东省计划2012年时实现“五纵连四横、一环绕山东”高等级公路网。 截至2010年12月,山东省沿海港口已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8.36亿吨,同比增长11%,占全国沿海港口的15%。其中青岛港集团32312万吨,日照港集团18131万吨,烟台港集团16927万吨,山东至此也成为全国唯一拥有三个亿吨海港的省份。 第十条 山东省物流中心发展。以市场为向导,形成以青岛、济南、临沂、烟台、日照、淄博、潍坊为物流中心城市,以青岛、日照、烟台、威海为海上物流门户城市,形成两纵两横(济南—淄博—潍坊—青岛、烟台—威海—青岛—日照、威海—烟台—东营、日照—潍坊—东营)物流产业带和立足山东省及国内外的五级(1小时、3小时、6小时、12小时、24小时)物流时域圈。 第十一条 山东省汽车保有量。到2010年低全省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842.686万辆,与2009年同期相比增长132.996万辆,年增长率为18.74%;全省营运性运输汽车数量达到91.46万辆,与2009年同期相比增长12.68万辆,年增长率为16.1%。 第十二条 发展天然气汽车的优势。发展天然气汽车是汽车能源结构的调整主要途径,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在环保和经济效益方面有以下优势: (一)环境污染少。用天然气替代汽油作为汽车燃料,与燃油比可使CO排放量减少97%,CH化合物减少72%,NO化合物减少39%,CO2减少24%,SO2减少90%,噪音减少40%。 (二)CNG燃料抗暴性能好。天然气的抗暴性相当于汽油的辛烷值在130左右,而目前使用的汽油辛烷值最高仅在96左右,所以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不需添加剂。如像铅等抗爆剂。 (三)经济效益好。天然气技术的应用,大大降低了燃料和机车维护的成本,经济效益可观。1m3天然气相当于1.13升汽油或1.05柴油,据统计数据,天然气汽车较普通燃油汽车燃料费节约20%至50%,维护维修费用下降40%,发动机寿命延长2至3倍,大修间隔里程延长2至2.5万km,可减少50%的机油用量,经济效益非常明显。 (四)实现汽车能源的多元化,安全性好。国际上中国天然气资源比石油资源相对丰富,天然气应用于汽车实现汽车能源供应的多元化,弥补石油紧缺的困境。CNG和LNG在制取、储运、减压或汽化、燃烧过程,都是在密闭状态下进行的,不易发生泄漏然气比空气轻,即使有泄漏,在高压下也会迅速扩散,不易着火。天然气燃点为650~700℃,不易发生燃烧。CNG 储气瓶和相关汽车配件的加工、制造、安装有严格的规范和标准,可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天然气利用情况。2010年山东省天然气消费量47.40亿m3,天然气生产量9.8亿m3,生产量占天然气消费量的20.67%,外购天然气37.6亿m3,占天然气消费量的79.33%。加上外购LNG和CNG,总消费量达到48亿m3,完成了《山东省天然气发展利用规划》指定的目标。 第十四条 天然气汽车发展情况。根据山东省十七设区市及所辖县市的压缩天然气汽车的数量统计,2010年全省共有压缩天然气出租车7.09万辆、公交车9300辆、社会车辆14.7万辆、环卫车296辆,压缩天然气汽车总量为22.75万辆,占全省汽车总量的2.7%。 第十五条CNG汽车消耗与减排情况。2010年山东省十七设区市及所辖县市有各类CNG汽车加气站302座,其中加气母站37座、加气常规站94座、加气子站171座,CNG供应量为6.35亿m3,占全省天然气用气量的12.93%,年替代汽油约48.85万吨,占全省年汽油消费量670.8万吨的7.3%,与燃油比减少CO排放量3.82万吨,减少CH化合物排放3841吨,减少NOx化合物排放7620吨,减少CO2排放45万吨,减少SO2 排放1714.5吨。 第十六条LNG供应情况。 (一)LNG生产供应情况。山东省液化天然气生产厂只有泰安深燃LNG液化工厂。该项目日产液化天然气15万m3,年产4万吨液化天然气(约0.55亿m3/年)。2010年山东省有LNG储配站19座、LNG气化站2座、LNG加气站5座。储气能力470.19万m3,青岛、淄博、烟台和威海4个城市为LNG汽车供气。 (二)LNG消费情况。到2010年青岛、淄博、烟台和威海四个设区市建有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年用气量1280万m3,年替代柴油1.08万吨,占全省年柴油消费量(1334.1万吨)的0.08%;青岛、淄博和金乡等地建有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年用气量5219.5万m3。2009年山东省液化天然气年总耗气量约为6499.5万m3,占山东省天然气用气量的1.50%。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十七条 规划指导思想。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优化能源结构,合理利用天然气资源,提高天然气供应的安全保障性,充分发挥天然气在我省社会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节能减排、低碳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领域的突出地位和作用。 (二)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能源供应的多元化,不断提高天然气在城市能源结构中的比例,通过科学规划和有力引导逐步建立安全、高效、完善的现代天然气供应基础设施体系,保持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大而强,富而美” 的新山东做出积极贡献。 第十八条 规划原则。 (一)因地制宜,保障供应。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突出重点,适度超前。根据全省城镇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和发展趋势等因素,结合城镇天然气的资源与消费状况,已有天然气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液化天然气将是我省天然气供应主要的调峰应急气源,科学合理制定液化天然气的储配站发展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和投资需求。加强对其建设条件、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分析,建设规模和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相适应,保障城镇天然气的供应安全可靠性。 (二)严格标准,保证安全。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接受码头、液化厂、气化站和加气站和的建设,严格遵守国家已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远离城区,注重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及土地的合理使用。 (三)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根据我省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结合不同的交通状况,科学合理制定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的目标、规模、标准、实施计划和投资需求,加强对建设条件、必要性、可行性和投资估算的研究。LNG加气站站点规划重点考虑三各方面:一是港口码头(青岛、烟台、日照、威海、东营、滨州);二是物流中心(临沂、济宁、潍坊、枣庄、淄博、东营等);三是高速公路和交通干道出入口等交通量大的地方作为的重点。同时也适当兼顾各地区发展问题。 (四)应急调峰,结合经营。全面规划、统一布局,发展液化天然气储配站进行调峰应急,液化天然气储配站建设和加气站建设结合,实现科学布局,共享建设、集约用地、降低液化天然气储配站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促进城镇应急调峰与汽车加气的协调发展。 (五)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天然气设施建设、管理之中,统筹城乡燃气事业的发展,使然气行业惠及于民。推进民生工程,完善小城镇燃气供应体系,通过采用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等途径,提高城乡燃气普及率和居民生活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 (六)配置科学,适度超前。天然气基础设施的规划实施具有一定的时序性,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城镇及其居民提供持续服务。规划坚持近期与远期相结合,近期着重缓解“瓶颈”制约,中远期加大项目储备以适应发展变化需求,在特定条件和要求下可考虑适度超前,为城镇的后续发展提供关键支撑。 第十八条 规划依据。本规划的依据如下: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天然气利用政策》,2007年8月30日; (二)《山东省统计年鉴2009》、《山东省统计年鉴2010》; (三)《山东省天然气发展利用规划》山东省建设厅,2008年; (四)《山东省“十二五”城镇体系建设规划》; (五)《山东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 (六)《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 (八)《济南都市圈规划》; (九)《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 (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 (十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1年3月1日施行); (十二)《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十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十四)各设区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2006~2020); (十五)《山东省燃气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05年9月); (十六)《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十七)《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03年11月1日施行); 第十九条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2010至2015年,远期2016年至2015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基础资料以山东省2010年的相关统计资料为准,参考2008年和2009年的部分数据。 第二十条 规划范围。山东省17设区市及所辖县市的压缩天然气(CNG)加气母站、子站、常规站和供气站;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厂、储配站、LNG加气站和气化站。 第二十一条 规划目标。在CNG、LNG发展和LNG应急调峰方面达到如下规划目标: (一)调峰与应急能力。到2015年LNG全省调峰能力达到2亿m3;到2020年LNG全省调峰能力达到6亿m3 (二)供应规模 (1)CNG供应。近期到2015年,CNG的用气比例从目前的12.15%左右提升到用气总量的17%左右,需用气量约为17亿m3,其中汽车用气约占80%,小城镇约占20%;远期规划到2020年,CNG的用气比例保持在用气总量的18%左右,需用气量约为36亿m3。 (2)LNG供应。近期到2015年,LNG的用气比率从目前的1.5%左右提升到用气总量的15%左右,需用气量约为16亿m3。远期规划到2020年,液化天然气的用气比率从近期的15%左右提升到23%左右,需用气量约为46亿m3。 (三)普及水平。 (1)民用CNG与LNG。近期到2015年,民用CNG与LNG供气量4亿m3/年,天然气管道达不到的县市和乡镇实现民用天然气普及率达到50%左右,可供200万户居民(700万人口)城镇民用气和少量工业用气民用气和少量工业用气。远期到2020年,民用CNG与LNG供气量8亿m3/年,目前供应管道达不到的县市和乡镇实现民用天然气普及率达到80%左右,可供400万户居民(1400万人口)城镇民用气和少量工业用气。 (2)车用CNG与LNG。近期到2015年,车用CNG供气量13亿m3/年,城镇出租车和公交车90%采用压缩天然气,同时有40万辆社会车辆采用天然气作燃料;规划2011年,使用LNG的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数量达到600辆;规划到2012年,使用液化天然气的汽车数量达到3500辆;规划到2015年,LNG汽车达到5.92万辆,其中客车2.03万辆,气化率为载客汽车德15%,货车3.89万辆,气化率为载货汽车的5%,共需LNG约14.84亿m3/年。远期到2020年,车用CNG供气量32亿m3/年,城镇出租车和公交车95%采用压缩天然气,同时有100万辆社会车辆采用天然气作燃料;LNG汽车达到17.8万辆,其中客车5.44万辆,气化率为载客汽车的40%,货车9.5万辆,气化率约为载货汽车的13.5%,共需LNG约36亿m3/年。 (四)气源设施建设。1)近期积极推进中石化青岛董家港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确保2013年底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实现年接受LNG300万吨。同时17设区城市和人口超过20万人的县市主城区,建设一期LNG调峰储气设施,实现储气量达到规模。远期完成中石化青岛董家港LNG接收站二期工程建设,达到LNG年接受能力500万吨;在威海或烟台建设LNG接收站,年接受LNG能力达到1000万吨,保证我省的LNG气源供应。 第四章 CNG和LNG气源与用气量预测 第二十二条 CNG气源主要由天然气管网取气进行压缩。山东省天然气管网气源来自两部分。 (1)山东省内天然气资源。山东省天然气资源主要分布于胜利油田、中原油田和渤南油气田。 1)胜利油田。胜利油田富油贫气,而且天然气主要以伴生气为主,探明地质储量2280亿m3,标定可采储量595亿m3,现剩余可采储量约100亿m3,产气量有逐年下降趋势。2008年产气7.7亿m3,其中约3亿m3用于城市燃气,预测在未来的几年内将维持这一产量。 2)、中原油田。中原油田是我国东部重要的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天然气资源总量3675亿m3,累计生产原油1.12亿吨、天然气350亿m3,产气量在15亿m3。目前主要供应河南省,山东仅菏泽市等用中原油田天然气。 3)中海油气源。中海油渤南油气田探明地质储量305亿m3,可采储量为85亿m3,2010年供气量4亿m3左右,可保证向烟台地区及周边连续供气15年以上。 (2)通过长输管线调入山东的天然气,主要有中石油和中石化管线。 1)中石油现状管线有:沧州—淄博线;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山东段有五条支线:枣腾支线、济宁支线、泰安支线、济南支线和德州支线);中—沧线。在建管线泰—青—威管线,准备建设的有西气东输二线平顶山—泰安支干线。中石油原有管线与新建管线可形成对山东年供应天然气110亿m3的能力。 二、中石化现状管线有:中原油田—济南—淄博—青岛线;河北安平—济南线;济南—曲阜—济宁线;淄博—莱芜线;莱州—胶州线。在建管线有榆林—濮阳—济南管线。中石化原有管线与新建管线可形成对山东年供应天然气30亿m3的能力。 第二十三条 LNG气源供应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港口LNG接收站进口国外LNG,二是国内LNG液化厂生产。 (1)进口LNG 1)国际资源情况。截至2010年底,全球共有18个LNG生产国LNG贸易量为1.8亿吨/年,其中亚太地区占总产能的41%。加上在建、拟建和扩建的液化天然气生产线,全球液化天然气总供应能力大约为5.046亿吨;拟建和扩建的130座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将为全球新增5.124亿吨的液化天然气消费能力。 2)我国进口LNG情况。2010年进口LNG为912万吨,折合124×108 m3。全国已投入生产的LNG项目有3个,包括广东大鹏LNG、福建莆田LNG和上海LNG,全部为中海油建设,一期工程总规模能力共计930×104t/年(约124×108 m3/年)。在建LNG项目3个,中海油的浙江宁波LNG,中国石油的辽宁大连LNG和江苏如东LNG,一期工程规模能力共计950×104t/年(约126×108m3/年,预计2011年4月建成投产)。已获批准的项目有5个,分别是中国海油的珠海LNG、中国石油的河北唐山LNG和深圳LNG、中国石化的山东青岛LNG和天津LNG,一期工程规模能力共计1587×104t/年(约21×108m3/年)。上述11个LNG项目,一期工程总规模能力达到3467×104t/年(约461×108m3/年),二期工程总规模能力达到7557×104t/年(约1004×108m3/年)。 (2)国产LNG。全国有LNG液化生产厂17座,年产量为127.82万吨,折合15亿m3。 第二十四条 山东省LNG气源规划以进口为主,液化为辅。近期于2013年建成青岛LNG项目一期,规模300万吨/年(约40亿m3/年),建设3座16万m3储罐。远期建设二期,形成规模500万吨/年(约66.7亿m3/年)供气能力。中石油在在威海建设LNG接收站,年接受LNG能力达到1000万吨,保证我省的LNG气源供应。 山东省2011年至2013年10月可用的LNG资源主要有:山东泰安深燃、河南中原绿能高科、山西港华煤层气、新奥山西沁水、天津奥利达液化天然气厂生产的LNG;2011年投产的中国石油的辽宁大连LNG和江苏如东LNG接受码头供给的进口LNG。 第二十五条CNG和LNG需求预测方法。采用天然气耗气定额法预测。根据山东省CNG汽车天然气消耗统计和载货汽车及载重汽车年运行里程和百公里耗油统计确定各类汽车的耗气定额。小城镇居民与商业用户结合乡镇特点和统计指标确定。耗气量根据规划目标和耗气定额进行预测。 第二十六条CNG和LNG各类用户耗气定额确定。 (一)车用CNG气和LNG的耗气定额。 (1)车用CNG的耗热定额。车用CNG的供应对象主要为山东省内使用汽油的公交汽车、出租车、环卫车和社会车辆。根据山东省车辆实际运行情况,公交车平均日行程150km,每百公里耗天然气28 m3;出租车平均日行程300km,每百公里耗天然气10 m3;环卫车平均日行程80km,每百公里耗天然气25m3;社会车辆平均日行程50km,每百公里耗天然气10m3。 (2)车用LNG的耗热定额。车用LNG的供应对象主要为营运性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营运性载客汽车平均每行驶15万km,各类载客汽车每百公里折合天然气耗量15 m3~25m3,按平均耗天然气20 m3 /100km,每辆年用气3万m3;营运性载货汽车每年平均行驶7.5万km,各类载货汽车每百公里20 m3~40 m3平均耗天然气30 m3 /100km,每辆年用气2.25万m3。 船用LNG按10kw每小时使用3m3天然气考虑,船只工作时间按每年120天考虑,每10kw每年使用8640 m3。 (二)小城镇CNG和LNG的耗气定额。小城镇民用压缩天然气的供气对象主要为居民及商业用户。根据目前省内小城镇居民生活燃料消耗为多种能源并存的特点,确定居民耗气定额为:近期(2010~2015)1465MJ/人.年(35万Kcal/人.年);远期(2016~2020):1256MJ/人.年(30万Kcal/人.年)。 第二十七条CNG各类用户耗气量预测。根据《山东省天然气发展利用规划》对山东省天然气汽车用气量的预测和本次规划的目标,2015年山东省天然气汽车的年需用气量为16亿m3; 2020年山东省天然气汽车的年需用气量为36亿m3;预测车用CNG用气量预测见表4-1、4-2、4-3。小城镇民用CNG用气量预测见表4-4。规划近期2015年全省压缩天然气的需用气量16.2亿m3,占全省近期总用气量的20.2 %;规划远期2020年全省压缩天然气需用气量36亿m3,占全省远期总用气量的18%。 表4-1山东省车用CNG量预测(单位:亿m3/年) 名称 2015年 2020年 十七设区市 9.45 16.3 十七设区市所辖县市 5.11 15.52 合计 14.56 31.82 表4-2 山东省十七设区市车用CNG汽量预测(单位:亿m3/年) 城 市 2015年 2020年 济南市 1.35 2.16 青岛市 1.38 2.21 淄博市 0.62 0.98 枣庄市 0.10 0.76 东营市 0.60 0.95 烟台市 0.40 0.96 潍坊市 0.38 0.95 济宁市 0.74 1.19 泰安市 0.51 0.81 威海市 0.40 0.63 日照市 0.20 0.42 莱芜市 0.51 0.51 临沂市 0.63 0.95 德州市 0.38 0.98 聊城市 0.40 0.73 滨州市 0.35 0.65 菏泽市 0.50 0.79 合计 9.45 16.63 表4-3 山东省十七设区市所辖县市车用CNG量预测(单位:亿m3/年) 城 市 2015年 2020年 济南市 0.36 1.33 青岛市 0.44 1.56 淄博市 0.48 1.68 枣庄市 0.32 0.81 东营市 0.30 0.78 烟台市 0.43 0.96 潍坊市 0.45 1.28 济宁市 0.40 1.3 泰安市 0.19 0.75 威海市 0.10 0.49 日照市 0.29 0.84 莱芜市 — — 临沂市 0.41 1.34 德州市 0.20 0.88 聊城市 0.36 0.84 滨州市 0.15 0.43 菏泽市 0.23 0.67 合计 5.11 15.84 表4-4 山东省小城镇CNG用气量预测(单位:亿m3/年) 城 市 2015年 2020年 济南市 0.16 0.68 青岛市 0.17 0.45 淄博市 0.14 0.66 枣庄市 0.08 0.15 东营市 0.10 0.18 烟台市 0.15 0.41 潍坊市 0.11 0.22 济宁市 0.11 0.24 泰安市 0.06 0.12 威海市 0.05 0.10 日照市 0.06 0.12 莱芜市 0.04 0.09 临沂市 0.10 0.23 德州市 0.09 0.13 聊城市 0.10 0.17 滨州市 0.06 0.13 菏泽市 0.06 0.13 合计 1.64 4.18 第二十八条LNG各类用户耗气量预测。 (一)车用LNG量预测。根据山东省LNG的气源情况结合LNG的市场需求分析,规划到2015年,LNG汽车达到5.92万辆,其中客车2.03万辆,气化率为载客汽车的15%,货车3.89万辆,气化率为载货汽车的5%。规划到2020年,LNG汽车达到17.8万辆,其中客车5.44万辆,气化率为载客汽车的40%,货车9.5万辆,气化率约为载货汽车的13.5%。各设区城市LNG预测用气量(含所辖县市LNG用气量)见表4-5。 表4-5 山东省LNG汽车用气量预测(单位:万m3/年) 城市 2015年 2020年 客车 货车 客车 货车 济南市 1662 11038.36 5657.51 25043.2 青岛市 1781.34 14061.47 6062.51 31903.2 淄博市 1309.13 7073.89 4455 16049.6 枣庄市 335.53 3677.06 1142.51 8344 东营市 650.91 4222.13 2215 9581.6 烟台市 1469.63 9373.52 5002.51 21268.8 潍坊市 1002.84 13433.49 3412.51 30480.8 济宁市 912.75 7776.59 3107.51 17645.6 泰安市 476.91 4579.09 1622.51 10388 威海市 634.59 6525.16 2160 14806.4 日照市 301.31 2492.53 1025 5656 莱芜市 274.41 1870.22 935 4244.8 临沂市 1088.53 9365.58 3705 21252 德州市 857.81 5494.1 2920 12465.6 聊城市 697.88 3332.32 2375 7560 滨州市 463.31 4266.61 1577.51 9682.4 菏泽市 783.28 4676.87 2665 10612 合计 60900 87525 16320 21375 (二)小城镇液化天然气用气量预测。近期LNG的用气量占CNG用气量的75%,用气量为1.23亿m3;远期液化天然气的用气量3.121亿m3。具体预测结果见表4-6。 表4-6 山东省小城镇液化天然气用气量预测(单位:亿m3/年) 城 市 2015年 2020年 济南市 0.071 0.18 青岛市 0.081 0.22 淄博市 0.083 0.212 枣庄市 0.075 0.17 东营市 0.076 0.19 烟台市 0.077 0.223 潍坊市 0.077 0.195 济宁市 0.072 0.185 泰安市 0.08 0.12 威海市 0.06 0.21 日照市 0.08 0.16 莱芜市 0.06 0.08 临沂市 0.07 0.237 德州市 0.07 0.23 聊城市 0.068 0.188 滨州市 0.06 0.181 菏泽市 0.07 0.14 合计 1.23 3.121 (三)船用LNG用气量预测。预计到2015年全省有各类船只8万艘,装机容量300万kw,按5%采用天然气,则15万kw装机容量每年消耗天然气1.296亿m3。预计到2020年全省有各类船只保持8万艘,装机容量300万kw,按20%采用天然气,则60万kw装机容量每年消耗天然气5.184亿m3。 (四)LNG预测用气总量。规划预测2015年全省LNG的需用气量17.3645亿m3,占全省近期天然气总用气量的17 %;规划预测2020年全省LNG需用气量46.4亿m3,占全省远期天然气总用气量的23.2%。 第二十九条LNG汽车数量规划。根据规划目标和各地市拥有的载客和载货汽车数量进行规划。 十七设区市及所辖县市营运性气化车辆规划数量见表4-7。 表4-7 山东省十七设区市及所辖县市营运性车辆气化情况表(单位:辆) 城市 近期 远期 客车 货车 客车 货车 济南市 2094 3791 6150 9258 青岛市 2160 4830 6591 11794 淄博市 1807 2429 4843 5933 枣庄市 863 1262 1242 3085 东营市 898 1450 2408 3542 烟台市 2030 3220 5438 7862 潍坊市 1385 46130 3710 11268 济宁市 1261 26710 3378 6523 泰安市 658 15720 1764 3840 威海市 875 22410 2348 5474 日照市 417 8550 1114 2091 莱芜市 378 642 1016 1569 临沂市 1804 3217 4028 7856 德州市 1185 1887 3174 4608 聊城市 963 1144 2582 2795 滨州市 639 1466 1715 3579 菏泽市 882 16070 2897 3923 合计 20300 38900 54400 95000 第五章 CNG和LNG场站规划 第三十条 场站分类。根据不同类型的场站按储存量或供应量进行分类,便于规划选址和建设与运行的管理。 一、CNG加气站级别划分。CNG加气母站按日加气规模进行分类,类别按照加气母站的设计供气规模进行划分,具体划分方式如表5-1所示。 表4-1 CNG加气母站类别划分 级别 I级 II级 III级 IV级 规模(万m3/日) V≥30 20≤V<30 10≤V<20 V<10 二、LNG接收站类别划分。LNG接收站的类别按照年接收规模进行划分,具体划分类别见表5-2。 表5-2 LNG接收站类别划分 级别 I级 II级 III级 IV级 规模(万吨/年) V≥500 300≤V<500 100≤V<300 V<100 三、天然气液化厂级别划分。天然气液化厂的分类按照日设计液化能力的进行划分类,具体划分类别见表5-3。 表5-3 天然气液化厂分类 级别 容量 I类 II类 III类 IV类 液化能力 (万m3/日) 单套容量 20-30 15-20 10-15 -10 总容量 60 40 30 20 三、LNG气化站级别划分。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包括液化天然气储存及卸车等设施,气化系统等。气化站的分类按照气化站的设计小时气化能力进行划分,具体划分方式如表5-4所示。 表5-4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分类 级别 容量 I类 II类 III类 IV类 时气化 能力 (Nm3/h) 单套容量 3000~5000 2000~3000 1000~2000 500~1000 总容量 50000 30000 10000 2000 第三十一条 CNG加气站规划。 一、服务半径。在市区一个CNG汽车加气站的服务半径3km~7km左右,在城镇之间的服务半径相隔不超过50km。 二、选址与单位占地面积。根据消防、交通、环保的外环境设置条件与该地区的建设规划和路网规划决定加气站选址。加气站要有足够的空间,设计、施工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保证站内设施及站内、外建筑物之安全距离。其次,保证进、出站内的车辆视野开阔,交通顺畅,方便操作人员对加气车辆进行管理,有利于应急情况下的车辆和人员疏散。加气站在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油及噪声污染对周围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应能得到有效消除。综合考虑上述问题确定占地面积。一般加气母站7到10亩,加气子站2到3亩,常规站3到4亩。 三、加气站数量规划。根据规划目标和各地用气量预测,在《山东省天然气发展利用规划》规划的加气站数量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本次规划调整近期、远期CNG加气站的建设数量见表5-5和表5-6。 表5-5 山东省十七设区市加气站规划数量(单位:座) 城市 加气母站 加气常规站 加气子站 2015 2020 2015 2020 2015 2020 济南市 6 8 14 17 48 77 青岛市 6 8 5 9 49 78 淄博市 3 3 10 10 15 24 枣庄市 1 2 1 1 2 4 东营市 2 3 9 12 15 23 烟台市 3 4 2 2 2 4 潍坊市 2 2 2 4 9 15 济宁市 3 5 5 8 23 36 泰安市 2 3 3 4 12 20 威海市 2 2 2 3 10 15 日照市 1 2 1 2 5 8 莱芜市 2 3 3 4 12 20 临沂市 3 4 4 6 18 28 德州市 3 3 3 5 9 15 聊城市 2 2 2 3 10 15 滨州市 2 2 2 3 8 13 菏泽市 2 3 2 4 12 19 合计 46 60 65 92 259 414 表5-6 山东省十七设区市所辖县市加气站建设情况(单位:座) 城市 加气母站 加气常规站 加气子站 2015 2020 2015 2020 2015 2020 济南市 2 4 3 7 11 32 青岛市 2 4 3 8 13 38 淄博市 2 6 3 9 14 41 枣庄市 2 5 3 8 13 37 东营市 4 4 8 10 5 14 烟台市 3 5 2 5 8 23 潍坊市 2 5 3 8 12 36 济宁市 2 4 5 7 11 32 泰安市 1 2 1 3 5 13 威海市 1 2 1 2 2 7 日照市 1 3 2 4 7 20 莱芜市 0 0 0 0 0 0 临沂市 2 4 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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