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一:
2015年襄阳市中考工作实施程序
序
号
工作内容
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20日
6月21日
6月22日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9:00-11:00
15:00-17:00
9:00-11:00
15:00-17:00
9:00—11:00
(9:00—9:25听力测试)
语文
理科综合
数学
文科综合
英语
1
监考员
报到
7:50
14:00
8:00
14:00
7:50
1、监考员佩证到考点办公室报到,进行违禁物品检查。主考扼要小结前场考试、介绍本科考试注意事项,严禁监考员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按北京时间校时。
2、监考员抽签确定考场,然后签领试卷、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考试用品等。并核对当场的考试科目,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清点草稿纸、统一文具数量。
2
监考员
进入考场
8:15
14:15
8:15
14:15
8:05
1、监考员甲、乙同时携带试卷、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和考试用品经专用通道直入考场。
2、进入考场后,监考员甲守候试卷,监考员乙检查考场,将统一文具按考生准考证号末两位一一对应摆放在课桌上,并准备组织考生入场。
3
考生进场
(打铃)
8:20
14:20
8:20
14:20
8:20
1、预备铃响,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监考员甲在门口引导考生将携带的其它物品放在考场门口的考生物品存放处,逐一检查考生准考证并对考生进行安全检查,要求考生对号入座。监考员乙在场内逐个核对考生与准考证照片是否相符,并指挥考生入座。
2、考生坐定后,第一科考试监考员甲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生须知》(统一指令),其后各科要向考生提醒该科考试的注意事项。监考员乙逐个进行考生、准考证、《试场记载单》、座位标贴四核对。
4
分发
答题卡等
8:45
14:45
8:45
14:45
8:45
1、监考员甲分发答题卡、草稿纸、条形码。指导考生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考试号,粘贴条形码。
2、监考员乙逐一检查考生填写和粘贴是否规范,发现有误立即督促其纠正。若条形码破损或不清楚的,可继续使用,但应在答题卡袋面“考场情况记载”处注明。
3、此时英语科目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5
启封试卷
8:50
14:50
8:50
14:50
8:50
1、监考员甲当众验封,并在考场内向全体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然后启封试卷袋,认真清点份数,核对科目。如发现差错,及时报告主考,启用备用试卷(启用备用试卷须填写《襄阳市中考备用卷(答题卡)启用记载表》,并由主考签字)。检查清点无误,作好发卷准备,监考员乙当众板书当场考试的科目名称、试卷页数及考试时间和相关注意事项。
2、英语科目开始试听,待广播中出现“试听部分到此结束”时,立即暂停播放,不要将光盘倒回开头处、不要按停止键,待得到听力考试正式开始信号时继续播放。
6
分发试卷
(打铃)
8:55
14:55
8:55
14:55
8:55
1、监考员甲分发试卷。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员甲发出指令:“请考生清点试卷,注意本科考试科目为XXX,试卷共有XX张,是否有破损,试题有无漏印或字迹不清等情况!如有请举手报告,若没有请在试卷、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填写姓名、考试号,粘贴条形码”。如考生发现试卷有问题,监考员甲应迅速查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监考员乙注意考场内情况,制止抢答行为,逐个核对考生姓名、考试号的填写及条形码的粘贴情况,发现有误立即督促纠正。
2、如该科考试试题有更正,监考员甲应板书更正通知,指导考生进行更正,如个别考生的试卷局部字迹模糊不清,监考员甲应将正确的字句、符号写在黑板上。
7
开始答题
(打铃)
9:00
15:00
9:00
15:00
9:00
1、非英语科目开考铃响,监考员甲下达“开始答题”指令,考生开始做题,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考,监考员乙持《试场记载单》再次认真核对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试场记载单》上的照片是否相符,核对完毕后在考场后面监考。
2、英语听力正式开始播放。英语听力正式播放期间,考场内、外应避免人员走动。听力结束后监考员再对考生进行核查。
3、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应收集证据,报告主考确定后将情况如实记入试卷袋和《试场记载单》相应栏目内。考点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纪作弊考生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填写《襄阳市中考违纪作弊情况报告单》和《襄阳市中考违规考生通知单》,并将填好的《襄阳市中考违规考生通知单》直接送达考生。
4、监考过程中,监考员甲、乙必须一前一后观察全场,不能擅离职守。若遇考生突发疾病,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楼层协管员,由楼层协管员陪同考生到考点医务室检查,对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应劝说其停止考试。
5、考生经允许离开考场后返回考场重新续考的,监考员应再次对考生进行安全检查,但应将金属探测器报警方式调整为“振动报警”,以免影响其他考生。
8
停止考生进考场
9:15
15:15
9:15
15:15
(8:45)
1、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能进入考场(英语8:45就已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2、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考,监考员乙对缺考考生的试卷、答题卡分别填写考生的姓名、考试号,并由考务员粘贴缺考标识。在《缺考考生登记表》和《试场记载单》上填写缺考考生的姓名和考试号。
3、考务员对每考场的多余试卷、答题卡及缺考考生试卷、答题卡的考试号填写处加盖 “空白”、“缺考”专用章,全市使用统一刻制的“空白”、“缺考”专用章,印泥统一使用蓝色。
4、英语科目考试时,考务员在听力结束后方可进入考场,对缺考信息进行处理。
9
允许考生 离场
10:30
16:30
10:30
16:30
10:30
1、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提前出场时,监考员乙应对提前出场考生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进行检查,无误后分别整理并放在讲台上。提前出场考生不能在警戒线内逗留。
2、提前出场的考生应由工作人员带领到专门休息室休息,休息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严禁考生在休息室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大声喧哗。
10
提醒考生 时间
10:45
16:45
10:45
16:45
10:45
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甲应向全体考生明确提示:“考试离结束时间还有15分钟,请将未填涂到答题卡上的答案立即填涂到答题卡上,凡答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的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此时可以关闭考场后门。
11
考试结束 (打铃)
11:00
17:00
11:00
17:00
11:00
1、考试结束铃响,监考员甲向考生下达指令:“请立即停笔将文具整理好,带上准考证按顺序出考场。继续答题和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的将作违规处理。”监考员乙密切注意全场,制止偷答行为,防止考生带走本人或他人试卷(答题卡)。监考员甲按照考生考试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分别收集好考生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如发现考生带走答题卡或试卷的要立即追回。
2、将试卷和答题卡按照考试号顺序检查一遍,无误后,清查考场,关窗锁门。
3、监考员甲、乙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一同直达主考指定地点验收、装订试卷、密封答题卡。
4、前四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甲、乙应提醒考生不得将统一提供的文具带走。
6
附件二:
二○一五年中考铃声讯号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20日
语 文
9:00----11:00
理科综合
15:00----17:00
6月21日
数 学
9:00----11:00
文科综合
15:00----17:00
6月22日
英 语 9:00----11:00
(听力9:00----9:25)
6月20日
上 午 下 午
第一次铃 8:35 考生进场 第一次铃 14:40 考生进场
第二次铃 8:55 分发试卷 第二次铃 14:55 分发试卷
第三次铃 9:00 开始答题 第三次铃 15:00 开始答题
第四次铃 11:00 考试结束 第四次铃 17:00 考试结束
6月21日
上 午 下 午
第一次铃 8:40 考生进场 第一次铃 14:40考生进场
第二次铃 8:55 分发试卷 第二次铃 14:55分发试卷
第三次铃 9:00 开始答题 第三次铃 15:00开始答题
第四次铃 11:00 考试结束 第四次铃 17:00考试结束
6月22日
上 午
第一次铃 8:30 考生进场
第二次铃 8:55 分发试卷
第三次铃 9:00 开始答题
第四次铃 11:00 考试结束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20日
语 文
9:00----11:00
理科综合
15:00----17:00
6月21日
数 学
9:00----11:00
文科综合
15:00----17:00
6月22日
英 语 9:00----11:00
(听力9:00----9:25)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20日
语 文
9:00----11:00
理科综合
15:00----17:00
6月21日
数 学
9:00----11:00
文科综合
15:00----17:00
6月22日
英 语 9:00----11:00
(听力9:00----9:25)
附件三:
二○一五年中考科目时间表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20日
语 文
9:00----11:00
理科综合
15:00----17:00
6月21日
数 学
9:00----11:00
文科综合
15:00----17:00
6月22日
英 语 9:00----11:00
(听力9:00----9:25)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20日
语 文
9:00----11:00
理科综合
15:00----17:00
6月21日
数 学
9:00----11:00
文科综合
15:00----17:00
6月22日
英 语
9:00----11:00
(听力9: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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