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一、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三、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四、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五、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
2、,方可投入使用。六、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七、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公司有关部门和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八、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九、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十、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十一、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十二、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
3、范、规程及制度。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二)为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执行机械设备技术规范,对进入现场设备进行使用前检查验收,特作如下规定。一、进入现场作业的设备不得使用国家和企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二、进入现场作业的设备,必须符合产品安全技术标准,持国家规定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进设备必须通过商检,并持有相关证明。三、进入现场的设备,应做好作业前的检查和保养,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四、大型设备使用前验收应具备安装方案,及审批同意的记录,基础强度,隐蔽工程验收等相关资料。五、新机、及大修出厂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技术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再验收使用。六、起重设备,除安装验收外,还必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塔机、施工升降机、移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设备使用前,必须通过特定检测机构的检测。七、中小型设备验收应由设备单位、机械管理人员与相关人员共同进行。八、验收工作应针对各类设备验收项目逐一针对性检查,做到一机一单,定性定量标注,准确反映验收数据,对不合格项及不符合标准,需整改合格后再使用。九、验收人员应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单上加以确认,验收人员不得利用职权降低标准。十、验收工作由设备安装单位或产权所属单位负责,项目部相关部门对验收工作予以确认。十一验收合格应在设备明显处挂验收合格牌,特种设备应同时挂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