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造价Ⅰ》课程设计指导书
专业:工程管理
二O一三年六月
目 录
l 设计题目
l 设计步骤
l 设计要点及主要技术关键的分析、解决
l 附件
一、设计题目
编制***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二、设计步骤
1.熟悉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工程造价计价软件;
2.编制工程量清单(手工计算的要有计算底稿);
3.根据工程量清单及“项目指引”列项计算“计价表”工程量
4.应用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编制招标控制价、打印全套表格
5.复核、编写有关说明、装订
三、设计要点及主要技术关键的分析、解决
1.熟悉设计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基本依据。只有熟悉图纸,才能了解设计意图,正确列项计算工程量。对建筑物的造型、平面布置、结构类型、应用材料以及图注尺寸、说明及其构配件的选用等方面的熟悉程度,将直接影响到能否准、全、快地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土建工程施工图分为建筑图和结构图。建筑图一般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构件大样图等,是关于建筑物的型式、大小、构造、应用材料等方面的图纸;结构图一般包括基础平面图、楼板和屋面结构布置图、梁柱和楼梯大样图等,是关于承重结构部分设计尺寸和用料等方面的图纸。
收到施工图之后,应进行图纸的清点、整理和核对,经审核无短缺即装订成册。在阅读过程中如遇有文字说明不清、构造做法不详、尺寸或标高不一致以及用料和标号有差错等情况时,应做好记录,这些问题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之前必须予以解决。此外,实际工作中造价编制人员还要参加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以便出现问题后可向设计部门提出建议,使设计更加经济和合理。
2.编制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是计价的重要基础数据,手工计算工程量是一项繁重而又细致的工作,一定要认真、细致,为避免和防止重算与漏算等现象的产生,同时也便于校对和审核,计算时应按照《计价规范》分章、分节、分项工程项目的顺序进行。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江苏省“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09)40号】等的规定:
(1) 工程量清单编制使用表格包括:
封—1、表—01、表—08、表—10、表—11、表—12、表—13。(详附件)
本设计措施项目清单列项内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住宅分户验收、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临时设施、检验试验、垂直运输机械费、脚手架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本设计暂不考虑其他项目清单列项内容
本设计规费项目清单列项内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
(2) 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造价师(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本设计可自己设定)。
(3) 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见任务书要求)。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见任务书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根据已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项目指引”列项计算“计价表”工程量
现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项目划分、计算规则上存在显著差异,“计价表”是我省目前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的主要参考依据。工程造价编制人员必须熟悉“计价表”的内容、形式和使用方法,才能根据已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项目指引”结合施工图纸,迅速而准确地列项计算“计价表”工程量,为利用“计价表”合理确定控制价价格提供基础。应当注意的是,在列项选用“计价表”项目编号时,分项工程的名称、材料品种、规格、配合比及做法等,必须与“计价表”中所列的内容相符合。在确定“计价表”编号及单价过程中,常有以下三种情况:
1)直接套用“计价表”单价
如果分项工程的名称、材料品种、规格、配合比及做法等与“计价表”取定内容完全相符者(或虽有某些不符,但“计价表”规定不换算者),就可将查得的分项工程单价及“计价表”编号,直接抄写入“计价表”工程量计算表中。
2)换算预算单价
如果分项工程的名称、材料品种、规格、配合比及做法等与“计价表”取定不完全相符者(部分不相符内容,“计价表”规定又允许换算者),则可将要换算的内容写入备注中,待上机时换算,并在其“计价表”编号后加添“换”字,以示区别。
3)编制补充单价
“计价表”工程量计算书
清单项目编码
计价表项目编号
工程量计算式
备注
4.应用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编制招标控制价、打印全套表格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 苏建价(2009)40号)及“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建函价〔2010〕130号)规定招标控制价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表格
招标控制价使用表格包括:封—2、表—01、表—02(本设计略)、表—03(本设计略)、表—04、表—08、表—09、 表—10、表—11、表—12(本设计略)、表—13。(详附件)
(2) 封面
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受委托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 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
(3)总说明
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编制依据等。
5.复核、编写有关说明、装订
四、附件
相关表格及文件。
(一)工程量清单相关表格
工程
工 程 量 清 单
招标人: 工程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复核时间: 年 月 日
封—1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表—0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
本页小计
合计
表—08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 率(%)
金 额(元)
通用措施项目
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1
基本费
1.2
考评费(本设计暂不计)
1.3
奖励费(本设计暂不计)
2
夜间施工(本设计暂不计)
3
冬雨季施工
4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本设计暂不计)
5
临时设施
6
检验试验费
7
赶工措施(本设计暂不计)
8
工程按质论价(本设计暂不计)
9
住宅分户验收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
10
各专业工程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本设计暂不计)
合 计
注:本表适用于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
表—10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 额(元)
通用措施项目
1
二次搬运(本设计暂不计)
2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3
施工排水(本设计暂不计)
4
施工降水(本设计暂不计)
5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本设计暂不计)
6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本设计暂不计)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
7
各专业工程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
(1)
模板
(2)
脚手架
(3)
垂直运输
注:1、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具体组成由投标人按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在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中列出。
2、本表中的“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和“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项目可以不进行费用组成分析,直接按金额报价。
3、专业工程中的“模板”和“脚手架”项目,除招标人另有要求的,一般应按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费用组价。
表—11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 率(%)
金额(元)
1
规费
1.1
工程排污费
1.2
社会保障费
1.3
住房公积金
2
税金
合 计
表—13
(二)招标控制价相关表格
工程
招 标 控 制 价
招标控制价(小写):
(大写):
招标人: 工程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复核时间: 年 月 日
封—2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表—01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汇 总 内 容
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元)
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
1.1
人工费
1.2
材料费
1.3
机械费
1.4
企业管理费
1.5
利润
2
措施项目清单费用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3
其他项目费用(本设计不计)
3.1
暂列金额
3.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4
规费
5
税金
6
小计=1+2+3+4+5
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本设计不计)
7
招标控制价=小计×(1-调整系数)
注:1、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2、调整系数由招标人在工程所在地造价与招投标管理机构定期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内取定。
3、“招标控制价”中的暂估价应与“小计”中的暂估价价格一致,暂估价部分不应调整。
表—0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
本页小计
合计
表—08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定额
编号
定额名称
定额
单位
数量
单 价
合 价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综合
人工工日
小 计
工日
未计价材料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材
料
费
明
细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暂估单价(元)
暂估合价(元)
其它材料费
—
—
材料费小计
—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3、未计价材料费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的主材费。
表—09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 率(%)
金 额(元)
通用措施项目
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
基本费
2.2
1.2
考评费
本设计暂不计
1.3
奖励费
本设计暂不计
2
夜间施工
分部分项工程费
本设计暂不计
3
冬雨季施工
分部分项工程费
0.1
4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分部分项工程费
本设计暂不计
5
临时设施
分部分项工程费
2.0
6
检验试验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
0.2
7
赶工措施
分部分项工程费
本设计暂不计
8
工程按质论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
本设计暂不计
9
住宅分户验收
分部分项工程费
0.08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
10
各专业工程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
本设计暂不计
合 计
注:本表适用于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
表—10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 额(元)
通用措施项目
1
二次搬运
暂不计
2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3
施工排水
暂不计
4
施工降水
暂不计
5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暂不计
6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
暂不计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
7
各专业工程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
(1)
模板
(2)
脚手架
(3)
垂直运输
注:1、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具体组成由投标人按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在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中列出。
2、本表中的“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和“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项目可以不进行费用组成分析,直接按金额报价。
3、专业工程中的“模板”和“脚手架”项目,除招标人另有要求的,一般应按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费用组价。
表—11
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
单位
项
措施费用组成明细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定额
单位
数量
单 价
合 价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综合人工工日
小 计
工日
未计价材料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材
料
费
明
细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暂估单价(元)
暂估合价(元)
其它材料费
—
—
材料费小计
—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3、未计价材料费主要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的主材费用。
表—11-1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 率(%)
金额(元)
1
规费
1.1
工程排污费
本设计暂不计
1.2
社会费保障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3.00
1.3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0.50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3.48
合 计
表—13
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等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小计
合计
注:1、此表前五栏与第七栏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填写“数量”、“合价”与“合计”栏,并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按上述材料单价计入。
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表—15-1
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等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小计
注:1、此表由投标人填写。
2、此表中不包括由承包人提供的暂估价格材料。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文 件
苏建价(2009)40号
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厅(局):
为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执行08规范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08规范的执行要点
1、08规范认真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成果,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全过程进行规范的国家标准。严格执行08规范对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有着重要意义。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宣贯,切实按本意见抓好08规范的执行。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招标发包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08规范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的其他条文仍应执行。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应由编审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应取得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其招标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工作。
4、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调整合同价款。
5、对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应编制招标控制价。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0天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查;竣工结算办理完毕30天内,发包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应将审定的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具体备查和备案程序由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6、08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二、对08规范中有关内容的明确和调整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
1、措施项目清单
(1)对08规范中未列的措施项目,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的序号。
(2)“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为按“费率”和按“项”计价的两张表式(具体表格见附件,以下简称为“措施项目表一”和“措施项目表二”),招标人列出措施项目的序号与项目名称,投标人报价并给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3)将08规范“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中第1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中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合并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列为“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中的第1项,“临时设施”单列为“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的第10项。
(4)在08规范“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的基础上增加“11.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12.赶工措施”、“13.工程按质论价”和“14.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等项目。
(5)建筑工程专业措施项目中增加“1.4住宅工程分户验收”项目。
(6)安装工程专业措施项目中增加“3.15脚手架”项目。
(7)市政工程专业措施项目中增加“4.11模板”项目。
(8)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措施项目中增加“5.1脚手架”、“5.2模板”、“5.3支撑与绕杆”等项目。
2、其他项目清单
(1)通常情况下,暂列金额不宜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
(2)暂估价材料的单价由招标人提供,材料单价组成中应包括场外运输与采购保管费。投标人根据该单价计算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在材料暂估价格表中列出暂估材料的数量、单价、合价和汇总价格,该汇总价格不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合计中。
(3)“专业工程暂估价”中不包含规费和税金。
(4)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是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由总承包人与专业工程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专业工程。发包人拟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得以暂估价的形式列入主体工程招标文件的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发包人应与专业工程承包人另行签订施工合同。
3、规费项目清单
(1)“工程排污费”包括污水、废气、固体及危险废物和噪声超标排污费等内容。
(2)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增加“安全生产监督费”为规费项目清单第2项。
(3)“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五项。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商业保险列入管理费中。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1、招标控制价
(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材料价格应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取定,指导价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信息价或市场价。
(2)各市造价和招投标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定期发布“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招标人可在该调整系数幅度范围内,确定招标价调整系数(在“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4-1)中明确所取定的招标价调整系数)。
(3)招标控制价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0天前发给投标人。发给投标人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应包括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可以不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2、投标价
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3、工程价款调整
(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4)当施工期内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约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按照《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调整部分
1、“材料暂估单价表”改为“材料暂估价格表”。
2、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编制使用表格均增加“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表-11-1)、“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表-15-1)和“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表-15-2)。
3、招标控制价表格中“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4)调整为按表-04-1格式执行。
4、其他表格具体调整见附件。
三、执行时间与要求
1、08规范从2009年4月1日起实施。
2、凡在本省销售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应在2009年4月1日前对所输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表格进行调整,并做好软件用户的升级服务,使之与08规范以及我省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3、各市造价管理机构要做好新清单规范的宣贯工作,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及时调整相应的电子评标系统和评标办法。
4、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附件一:通用措施、其他项目、规费列项内容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调整部分(共9张表格)
二○○九年二月三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市造价管理处(站)、招标办。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苏建函价〔2010〕130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我厅于2009年四季度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对“08规范”执行情况的调研。综合各市调研反映的情况,现对“08规范”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时,投标人仅需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的书面文档正本一份,同时提供该分析表的电子文档。
二、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清单编码
“08规范”规定“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复”。现调整为:同一单位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复,不强制要求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重复。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不明确时的处理原则
“08规范”附录中部分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表述不够具体时,原则上可以参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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