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章 编制依据
本方案编制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第30条、第32条、第39条、第41条、第43条、第44条、第45条、第46条、第47条、第48条、第51条。
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 房屋建筑部分(2002)
3、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4、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2
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6、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7、 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8、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DBJ01-62-2002
9、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 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12、 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施工(生产)现场安全责任制
14、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5、 通辽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16、 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实际情况
第二章 工程概况和安全防护特点
本工程地下2层,地上17、25层,地下室主要作为车库及库房,以及设备用房。
本工程抗震防烈度为8度,剪力墙抗震等级均为二级。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筏形基础;结构类型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楼与楼之间设有800mm宽沉降后浇带。
本工程正进行地下室结构施工,逐步进入施工高峰期,现场作业人员多,施工工序复杂,立体交叉作业量大,又加之施工工期紧张,要求我们必须做好安全管理和防护工作。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制度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责任目标
为了实现项目经理部与公司签订的全额承包合同中的安全目标,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国成
副组长:程祥福
组 员:吕天龙 李陆生 肖 武
(二)安全组织生产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
项目执行经理
安全总监 各专业责任工程师
高层楼 安全施工负责人 车库安全施工负责人
各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计划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并监督有关部门、人员切实执行。
2、定期组织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
3、不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及宿舍区的安全、防火检查。
4、负责项目劳保用品、防护设施、用具计划的审批。
5、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有关人员实施奖罚。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对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实行网络管理。
(四)本年度安全工作奋斗目标:
1、全年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伤害事故,重大火灾、交通、中署、中毒事故,最大限度的控制民建队伤亡事故。
2、杜绝因工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控制在0.2‰以下, 年负伤频率控制在8‰以下,月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下。
3、施工现场安全达标优良,争创安全达标示范现场。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3、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4、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因素,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调查,认真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二)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承包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施工特点,提出贯彻实施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配合项目经理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对所属职能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其执行情况。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三) 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监督检查本项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
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2、每天进行现场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指令暂停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好每周一次的职工安全教育活动。做好检查记录,认真收集资料,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5、发生事故或未逐事故,应立即上报,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按规定填写工伤事故统计分析调查报告。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6、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和女工保护工作。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对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负责。
2、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3、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4、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的防护设施、设备投入使用。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6、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逐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五)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工作的规定、制度。对所辖班组(劳务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督促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安装的电气和机械设备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施工生产中不违章指挥,按要求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要违章作业。
5、支持安全员工作,配合安全人员有目的地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认真采纳接受安全员和其他人员提出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6、发生因工伤亡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
(六)动力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机电、动力设备的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
2、对所有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3、负责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定期教育,禁止无证上岗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
4、对进场的设备检查验收其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新购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明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
5、发生机电设备事故要及时处理上报,认真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6、支持安全员工作,认真整改安全隐患。
(七)材料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供施工生产用的材料、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劳保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特别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回收劳保用品,并向项目分管劳动保护的负责人提供使用情况。
4、对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计划,及时供应。
5、对下属员工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和纪律教育。
(八)劳资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新进场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入场安全教育。
2、对新进场队伍,检查其人员是否与所提供名单相符,施工中应检查其有无私招乱聘。若人员有变化,应及时要求提供符合实际的名单。
3、对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经教育无效的应提出处理意见。
4、参加工作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5、对劳保用品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九)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协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3、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事故苗头,消除治安灾害事故隐患。重点抓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4、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抢救,查明性质;责任事故由有关部门处理,对性质不明的事故要参与调查,对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负责追查处理。
(十)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有权柜绝违章指挥。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发生工伤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十一)劳务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组织学习和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对本队(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好班前安全活动,班前班后安全自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队伍设专(兼)职安全员,带头督促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4、开展好安全竞赛活动,注意发现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并纳入评比内容。
5、随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并在分配工作时适当考虑。杜绝私招乱聘,人员增减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及时报告详细名单。
6、发生事故后,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组织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7、支持安全员工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三、项目安全交底制度
(一)安全交底是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有关负责人对参加施工人员针对工程特点,施工中应遵守的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的一种形式。
(二)单位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计划交底,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管理人员,特别是工长熟悉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安全技术措施。
(三)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工长在安排分项工程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必须针对分项工程特点有重点的交待注意事项。
(四)应经常教育职工,认真遵守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关负责人应对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五)安全技术交底书应有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签字。交底书一式两份,交底方、接受交底方各持一份存档备查。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是为了让参加施工人员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掌握较多预防事故的知识和技能,更好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教育包括法律、法规、安全制度、安全知识、技能教育。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投入使用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
(三)项目每月结合生产情况、季节气候特点,对职工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机电工长每半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生产班组应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
(四)劳务队伍在进场作业前,应签订安全生产合同,进行入场教育。
(五)项目经理部应积极配合公司人事部进行的安全培训工作,及时派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班学习。同时,项目经理部还应自行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培训工作。每月对各民建队班组安全员进行培训一次,每季对工长、安全员进行培训一次。
五、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是三级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基础教育制度。
(二)、班组安全活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应作好详细记录。
(三)、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国家和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
2、学习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周安全生产要求。
3、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六、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消除事故的发生。
(二)项目每周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消防卫生检查。
(三)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上级有关规定,每月自评分一次。
(四)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对不能当时整改隐患,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按“四定”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复查。安全员逐日检查,做好记录。较大问题及时向当日安全值日领导或项目经理反映,并督促整改。
(五)每逢大风、雨、雪后,项目组织安全员及有关工长,对脚手架、斜道,施工用电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七、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度
根据公司总工字1996[37]号文转发武劳护字1996[75]号文《关于限期整改建筑工地事故隐患的通知》的精神,进行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单项整改包干。项目安全检查后2 小时内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为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责任人对所负责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不是突击性的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二)责任人收到通知书后,须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不得无故拖延。涉及到材料、资金、人员困难不能当天进行整改,必须书面报告项目经理。条件具备后立即整改。
(三)事故隐患责任人所负责的区域,如工作量较大,一时无法完成,必须作出整改计划。报项目经理后限期完成。
(四)对事故隐患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整改的责任人,项目除督促其整改外,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确保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表扬先进,惩治违章作业,以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条件
(1)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做到进入现场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人人有安全生产自我防护意识。
(3)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违章作业。
(4)全年无伤亡及火灾事故。
2、安全生产先进安全员条件
(1)项目专职(兼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工作认真负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
(2)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
(3)工作深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事故隐患并随时督促进行整改。
(4)安全资料完整真实,各种报表准确及时。
对评选出的先进班组和个人,依照上级有并规定,给予奖励。
(二)处罚
1、凡违反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纪律者,由项目安全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处理。在项目《安全生产违章纪录》中两次登记备案的违章人员,除罚款外,还责令停工学习检查。
2、凡经公司或上级安全生产检查后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通知的责任人应按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要求。如无正当理由而逾期未整改,由公司有关部门给予罚款,并在《公司安全生产违章纪录》中登记备案,凡在违章纪录中两次登记备案的管理人员,除按规定罚款外,应暂离工作岗位,经过学习检查合格方能重新上岗。
3、对于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者,除扣发责任人当月奖金外,还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追究责任。
九、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一)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准隐瞒和拖延不报。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有关部门应立即组织调查,并制订今后的防范措施。
(三)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不放过;当事责任人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十、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1、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施工人员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不准赤脚。
3、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好安全带。
4、施工作业前不准饮酒。现场吸烟必须在指定位置。
5、高处作业时,不准将工具、材料、垃圾等向下抛掷。
6、机电操作人员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7、施工照明,设备电源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拆。
8、现场防护设施及消防设施,以及安全标志、警示牌,不准任意移动或拆除。
9、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十一、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
为保证安全生产纪律的有效约束,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1、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的罚款50元/人.次。
2、施工中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酒后作业;穿拖鞋、高跟鞋上班。罚款50元/人.次。
3、无证操作机电设备;私自将设备交非专业人员操作。 罚款100元/人.次。
4、接到隐患整改单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罚款100元/人.次。
5、班组长不按时组织安全活动,不按时上交活动记录。 罚款100元/次。
6、脚手架上钢管、钢筋、模板、木方、扣件、3型卡及其他工具未及时清除。罚款10元/件。因上述物件未即时清除,发生坠落。罚款200元/次。
7、高处作业向下抛掷物品。罚款500元/次。
8、擅自拆卸安全栏、门、网、脚手架、安全设施、安全标志。罚款200元/人.次。
9、在禁火区(库房、木工房)吸烟;现场烧明火。罚款50元/人.次。
10、宿舍内使用电炉。罚款200元/人.次。
11、电焊、氧割后未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工完场未清等造成事故的。罚款1000元/人.次。
12、上下施工楼层严禁攀、翻脚手架。违者罚款50元/人.次。
13、违章指挥。罚款100元/人.次。
14、工长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罚款50元/人.次。
15、携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元/人.次。
16、造成未逐事故,重大险情。罚款500-1000元/人.次。
17、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伤害事故、财产损失,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责任自负;触犯刑律,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消防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提高本单位广大职工、及民工的防火警惕性和责任感,推动群众性防火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2、易燃、易爆品要分类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保管、使用人员要进行专业训练,否则不准上岗。库房离周围建筑物要按规定留出足够的距离,并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及大幅防火标语,配备有效地消防设施、器材。
3、消防设施、器材要布局合理,配备齐全,专人管理,专项使用,经常检验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及时更换和维修。
4、施工用火要严格控制火源,确需明火作业时,必须填写“准许动火证”,由主管工长、质安员、生产经理签字批准后,派专人监督实施。
5、凡生产、生活需要临时搭设的临时工程,特别是临时工棚,都要配备足够消防设备。生产用电,必须由电工按规定安装,严禁乱拉电线私接电源。
6、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奋力抢救,认真追查处理。
十三、保卫值班制度
1、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不许饮酒、会客、聊天、看书报或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严格查验进出车辆。凡携带或车载各种建材、机电物资出门时,须持材料部门核发的“出门证”,经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值班人员要明确警卫目标,勤巡逻查看。严防偷盗,及时制止扰乱内部治安秩序违法活动。
4、严禁小商小贩、拾荒者进入现场。
5、值勤时须衣冠整齐,不许警便服混装。
十四、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责任人。
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场、临时上下水管道及照明、动力线路,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或埋设整齐。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工作标志牌(包括工程概况、管理体系),标志牌必须周正、鲜明,醒目。
4、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道路坚实通畅,有排水措施。
5、现场施工临时水电要有人管理,不得有常流水、常明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6、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按平面图固定点置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设备的标志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7、现场操作地点及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杜绝材料浪费现象。
8、严禁污染、损坏成品,堵塞管道。
9、施工现场不准乱扔垃圾及杂物,应在适当的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及时清运。
10、现场办公、仓库、生活区,要建立卫生责任包干区域,保持良好的清洁环境。
11、工地食堂应保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食物隔离,要有防尘防蝇设施,防止食物中毒。
12、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杜绝重大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13、根据工程特点,采取适当的围护和遮挡措施,并保持外观整洁。
十五、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施工中做到“四净三无”
“四净”:(1)操作地点周围整齐干净;
(2)各种材料堆底要清理干净;
(3)门窗、管道、卫生器具上清理干净;
(4)现场临建(包括厨房、浴室、厕所)室内、室外
干净。
“三无”:(1)现场道路畅通无阻;
(2)排水系统畅通无积水;
(3)施工现场场地无施工垃圾、生活区无生活垃圾。
2、工完后做到“四清四不见”
“四清”(1)工完场地清;
(2)砼、灰浆搅拌机、泵、管洗刷清;
(3)当日作业当日清;
(4)活完脚下清;
“四不见”(1)不见零散黄砂、水泥、摸板、木方、钢管、扎丝、
配件、钢筋;
(2)不见杂物乱堆放;
(3)不见剩余灰浆、创花、废铁丝、短管、钢筋头;
(4)不见电线、焊把线随地走。
3、现场做到“四整齐”
(1)脚手架料、工具堆码一头齐;
(2)多种材料、钢木门窗、预制构件、模板分类、堆放整齐;
(3)临建工程、消防设施搭设安置整齐;
(4) 井架及操作平台搭设牢固、整齐。
4、施工现场做到“三好”
(1)安全生产好(正确使用"三宝"搞好"四口"防护);
(2)施工程序好(按施工程序施工,不打乱仗, 现场做到忙而不乱)。
(3)成品、半成品保护好(有防护措施,做到没有损坏及污染)。
十六、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为搞好文明施工,提高现场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创建文明工地。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1、未对所属班组员工进行文明施工交底、教育。罚款 50元/人.次。
2、施工现场生活区乱扔垃圾杂物;随地大小便。罚款 50元/人.次。
3、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罚款1000元/次。
4、未经允许在墙面及楼板上凿打洞、槽;乱写、乱画;有意损坏建筑成品或半成品。除照价赔偿外,另罚200元/人.次。
5、乱接,乱拉电线,随意动用机电设备。罚款100元/人.次。
6、破坏安全标志牌、安全网、宣传牌、宣传栏等公物。罚款100元/人.次。
7、施工楼层中吸烟。罚款20元/人.次。
8、未达到工完后“四清四不见”要求。罚款100元/人.次。
第四章 安全防护措施
本工程安全防护内容包括:现场周围的防护、基坑四周的防护、外脚手架的防护、后浇带的防护、、临边作业防护、洞口作业防护、悬空作业防护等。
一、施工现场周围的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四周用红砖砌筑高2.2m围墙进行封闭式管理,现场入口处设置大门和门卫室,门卫昼夜24小时值班。
二、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
本工程已进入地下室结构施工阶段,基坑的四周护坡边沿必须设置栏杆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立杆组成,横杆和立杆均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钢管,用扣件连接。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6m;立杆间距1.5m,下端打入地面50-70cm深,上端露出地面1.5m高。并加挂安全立网。栏杆刷涂红白相间的颜色, 同色间隔20厘米 (详见附图:基坑四周围护示意图和大样图)。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沿上下坡道或爬梯进入地下室,不得翻越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三、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
地下室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四周搭设落地式双排外脚手架(另见专项方案);主楼结构施工阶段,采用外挂脚手架(另见专项施工方案);外墙装修阶段,采用吊篮(另见专项方案)。外脚手架的搭设要求如下:
1、各类施工外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外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阻燃b型的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3、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4、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详见附图:外墙脚手架防护示意图)。
5、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凡高度在20米以上的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四、后浇带的安全防护:
水平后浇带和竖向后浇带处,应先将钢筋上的污物和带沟内的杂物清理干净,并将钢筋调整好后,再用旧模板封盖严实、整齐。
五、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临边作业:在施工现场,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其高度低于80mm时,这一类作业称为临边作业。
1、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必须设置防护拦杆。
2、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4、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一) 防护栏杆的材料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临边防护材料选用钢筋或钢管。
1、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固定。
2、 钢筋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二) 防护栏杆的构造要求
1、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并加挂安全立网。
2、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2) 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予埋件与钢管,钢筋焊牢。
3、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栏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手板。
5、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
(三) 防护栏杆的几种构造形式:屋面和楼层临边防护栏杆、楼梯、阳台临边防护栏杆、通道侧边防护栏杆等分别见附图。
六、洞口作业的防护
洞口作业: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洞口处进行高处作业。
(一) 洞口作业的防护要求:
1、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口处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5米的上翻式金属防护门, 下底高20cm, 门两边各宽于门口10cm, 门栏刷涂红白相间的颜色, 同色间隔20 cm(见附图:电梯洞口围护示意图)。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二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或垃圾通道。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二) 洞口防护的具体措施:
1、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m,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 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制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 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安全网。
5、 垃圾道和烟道,应随楼层和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予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一条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除,必须经施工主工长同意,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措施。
6、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7、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8、 下边沿主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9、 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它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住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 洞口防护的构造形式:洞口防护栏杆、洞口钢筋网防护、电梯洞口防护等分别见附图。
七、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悬空作业:在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作业。因此,悬空高处作业,主要是建立牢固的立足点,并根据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杆,防护网或其它安全设施。
(一) 模板工程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1、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2、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登操作。
3、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的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住。
(二) 钢筋绑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1、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2、 绑扎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平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进行。
3、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向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操作平台。
(三) 混凝土浇筑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1、 浇筑上反飘窗/阳台栏板砼,应设溜槽将砼传输至楼层内。
2、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四) 安全水平挑网的搭设
待各幢楼第一道工字钢悬挑式钢管脚手架拆除后,在3层距楼面1m的标高处设置第一道6m宽白色水平安全挑网,并罩一层绿色密目网;然后随楼层的增高每隔四层设白色大眼水平安全挑网,待外装修安装完吊篮后拆除水平安全兜网。
(五) 悬空门窗作业的安全防护
1、 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2、 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拴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3、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作业。
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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