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1、工程项目概况 ……………………………………………1
2、监理工作范围 ……………………………………………2
3、监理工作内容 ……………………………………………2
4、监理工作目标 ……………………………………………3
5、监理工作依据 ……………………………………………4
6、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及人员配备计划 ……………………6
7、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职责 …………………7
8、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15
9、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2
10、监理工作制度 …………………………………………35
11、工程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36
12、隐患排查专项治理 ……………………………………42
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 ……………42
14、数码照片采集的控制与管理 …………………………45
15、监理设施 ………………………………………………46
友好—呼伦Ⅱ回220kV送电线路监理规划
1、工程项目概况
1.1线路路径
该线路穿行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境内,线路起点为友好220千伏变电站,途径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满洲里市,终点为呼伦220千伏变电站。全线长度约176.5公里,452基塔位,塔位编号由友好变220千伏线路的双回路塔为N1号塔,呼伦变终端为N452号塔.
1.2沿线地质条件简况
该条线路涉及到的地貌单元为丘陵、丘间凹地、冲洪积平原、湿地,地形起伏较小。沿线地基土主要为粉土、粉细砂、粉质黏土、粗砂等。沿线地下水埋深在丘陵地段大于5.00m,丘间凹地地段2.90-500 m;冲洪积平原地段2.30-4.30 m;在湿地地段0.90-2.80 m。
1.3设计特点
1.3.1导、地线配置
导线型号:每相2×LGJ-240/30型钢芯铝绞线,避雷线1根均采用OPGW光缆,另1根采用GJ-50型镀锌钢绞线。
1.3.2铁塔配置:
依照线路地形和荷载条件,设计塔型主要有:
直线塔:ZM2、ZM3、ZB2、鼓型共4种型式;
转角塔:鼓型和杆字型2种型式;
全线铁塔自地面以上全塔范围内采用防盗螺栓。
1.3.3基础配置:
依照线路地形、地质和荷载条件,设计基础型主要有:
台阶式刚性基础:C20级;
棱台式基础:C20级;
灌注桩基础:C25级;
1.4参建单位:
项目法人: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呼伦贝尔电业局
设计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施工单位:河北送变电工程公司(一标段、三标段)、牙克石浩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二标段)
监理单位:东北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5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2010年3月15日;
竣工日期:2010年9月30日。
1.6本工程特点
本工程穿越沼泽地,灌注桩基础较多。全部灌注桩基础将在冬期内完成,施工进度压力大,质量控制难度较大。对此监理部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工程投入,确保冬期内完成灌注桩施工;另外,本工程两家施工单位资质等级不同,水平有一定差距,针对水平稍差的施工单位,采用监帮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理。
2、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依据《友好—呼伦220千伏Ⅱ回送电线路工程监理合同》,
认真履行监理单位的责任,按照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的需要,在工程中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质量、工期、投资实施全面的控制;进行信息及合同管理,并负责协调工程建设各有关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即通常所称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以全面实现所确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为项目法人提供线路工程建设的监理服务。
3、监理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对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以及业主方与各工程建设合作对象所签订的合同。制定《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工程达标投产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创优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数码照片采集监理实施细则》、《应急预案》及适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质量监理制度等指导性文件,在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以“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为核心的监督、管理、协调等服务。以控制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全面实现本工程项目的各项目标。
4、监理工作目标
我们有决心,以基建标准化为指导思想,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诚信”的服务宗旨,用诚信服务和高效工作为为顾客提供放心满意的服务;坚持持续改进,不断地提高的管理理念,以高质量的工作和良好的信誉创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1安全目标
4.1.1工程安全目标:总体目标努力实现安全“零事故”。具体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塌事故;不发生因工程建设而造成的大面积停电或电网解裂事故;不发生基建原因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
4.1.2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⑴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合格率 100%。
⑵安全文件审查备案率 100%;
⑶重要设施安全检查签证率 100%;
⑷安全巡视、检查、旁站到位率 100%。
⑸违章查处、整改闭环率 100%;
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应用率达到100%;
⑺强制性标准执行率100%,推荐性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5%。
4.2质量目标
4.2.1工程质量目标:输电线路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分部工程优良率为100%,单位工程优良率为100%,工程无永久性质量缺陷。创蒙东公司流动红旗、创建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
4.2.2工艺质量目标:《施工工艺标准示范光盘》应用率实现100%。
4.3进度目标:
4.3.1按照工程一级网路计划严格掌握工程的开(2010年3月15日)、竣工时间(2010年9月30日),促进工程进度计划按时完成;
4.3.2在以“工期服从安全、工期服从质量”的原则下,配合承包商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工期;
4.4投资控制目标:
工程建成后的最终投资控制符合审批概算中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要求。协助业主投资控制,重点是控制设计变更和签证等符合要求,做到工程结算不突破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承包总费用。
5、监理工作依据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5.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5.4 1989年22号主席令-环境保护法
5.5 1991年49号主席令-水土保持法
5.6 2002年9届人大31次会草原法
5.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5.5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5.6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2号)
5.7 1998年253号国务院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8 1993年120号国务院令-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5.9 2008年542号国务院令-草原防火条例
5.1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11《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5.12《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
5.1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
5.14《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5.1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标[2006]102号)
5.16《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5)版》 国家电网基建[2005]255号
5.17《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 (基建安全[2007]25号)
5.18《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工[2003]153号)
5.19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5. 20《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工[2004]488号)
5.2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5]543号)
5.22《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号)
5.2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5.2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3号)
5.25《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号)
5.2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
5.2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8版)》(国家电网基建[2008]-288号)
5.28《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施工方法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65号)
5.2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0]166号)
5.30《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2010版) 》(国家电网基建[2010]167号)
5.31《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网科[2008]1131号)
5.3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库(2009版)》(基建质量[2009]68号)
5.33《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规程》(Q-GDW248-2008)
5.34《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
5.3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化施工作业手册(送电工程分册)》
5.36《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送电线路部分)》
5.3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光盘
5.38《友好-呼伦Ⅱ回22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建设管理纲要》
5.39《友好—呼伦Ⅱ回220kV送电线路工程监理大纲》
5.40《友好—呼伦Ⅱ回220kV送电线路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5.41《友好—呼伦Ⅱ回220kV送电线路施工合同》
5.42友好—呼伦Ⅱ回220kV送电线路工程设计文件
5.43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工程建设规程、规范、标准等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及人员配备计划
6.1成立本工程项目监理部,设总监1名,质量监理师1名,安全监理师1名,技经监理师1名,信息合同管理1名,专业登塔检验人员3名,监理员的配置原则你:普通基础浇制每施工班组1名、灌注桩基础每台钻机1名,组塔施工每标段2名共计6名巡视监理员,架线施工每套张牵设备2名(张牵场各1名),紧线施工每班组1名。重要跨越每标段1-2名。预计高峰期监理全员人数近30人。
工程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和调配。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
王延文
安全监理工程师
徐
福
明
质量监理工程师
洪
德
志
进度监理工程师
洪
德
志
技经监理工程师
刘
云
龙
合同、信息
管理
程
禹
第一监理站站长
洪
德
志
第二监理站站长
周
凤
良
第三监理站站长
王
瑞
琦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7.1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7.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7.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7.1.3审查分包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7.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7.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7.1.6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创优实施细则、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应急预案、方案、计划;
7.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和竣工结算;
7.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7.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
7.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7.1.11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7.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平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7.1.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文件。
7.2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7.2.1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部实施安全监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本监理部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体系,并领导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7.2.2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监理工作例会,签发会议纪要;
7.2.3复核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安全保证措施、分包单位资质等,审核施工承包商应急预案、管理人员资质、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情况;
7.2.4对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特殊作业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
7.2.5负责审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签认;
7.2.6按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签发检查情况通报;
7.2.7在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行为及存在其他事故隐患、情节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签发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报告;
7.2.8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7.3监理站站长的职责:
7.3.1在总监理师的领导下负责本标段的日常监理工作;
7.3.2参与编写监理规划等工程监理文件,按要求及时形成监理站范围内的工程监理资料,检查和指导监理员的监理日记和旁站记录;
7.3.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标段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7.3.4协助专业监理师审查本标段承包单位提交的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协助审查设计文件;
7.3.5详细掌握本标段的工程设计图纸、工程质量技术数据和施工特点并在开工前向监理员交底,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理措施,监督施工现场对工程变更的实施情况;
7.3.6协助专业监理师负责本标段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及相关隐蔽工程验收;
7.3.7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标段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3.8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根据本监理站的监理工作实施情况作好监理日志;
7.3.9负责本标段监理文件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7.3.10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和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
7.3.11负责本标段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7.3.12检查本标段质量、安全、进度、节能减排、水土保持、强制性标准执行等状况,及时监督处理事故隐患,必要时报告;
7.3.13负责总监理师指定或交办的相关监理工作。
7.4监理站站长的安全职责:
7.4.1在总监理师的领导下,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开展本标段的安全
监理工作;
7.4.2应熟悉掌握与工程建设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等;
7.4.3掌握本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并建立本标段的安全管理台帐;
7.4.4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安全措施部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安全保证措施并监督实施;
7.4.5协助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7.4.6协助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特殊作业人员资质;
7.4.7督促本标段施工承包商落实上级安全管理要求;
7.4.8对本标段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培训教育进行有效监督;
7.4.9对本标段施工承包商的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
7.4.10检查本标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到位、履行职责情况;
7.4.11参加本标段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例会;
7.4.12掌握施工承包商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特殊作业、危险作
业的具体安排,及时派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督检查现场的安全工作;
7.4.13现场安全巡视检查时发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或施工现场安全的
隐患,应立即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项目监理部;
7.4.14参加监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
7.4.15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监理站长负责保护现场进行照像存档,记录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在场有关人员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7.4.16认真做好监理日记,负责现场安全信息的收集与向监理部报送。
7.5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7.5.1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师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7.5.2应熟悉掌握与工程建设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等;
7.5.3掌握本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台帐;
7.5.4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承包商应急预案、管理人员资质、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情况;
7.5.5协助总监对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特殊作业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
7.5.6审查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安全措施部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安全保证措施并监督实施;
7.5.7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7.5.8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特殊作业人员资质;
7.5.9督促施工承包商落实上级安全管理要求;
7.5.10对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培训教育进行有效监督;
7.5.11对施工承包商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
7.5.1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到位、履行职责情况;
7.5.13参加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例会;
7.5.14参加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
7.5.15对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
7.5.16发生重大事故时,应按规定及时向总监报告;
7.5.17认真做好监理日记、监理月报。负责现场安全信息的收集与报送。
7.6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7.6.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7.6.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7.6.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7.6.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审查本专业设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7.6.5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及相关隐蔽工程验收;
7.6.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总 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6.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7.6.8负责本专业监理文件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7.6.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和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7.6.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7.6.11检查本专业质量、安全、进度、节能减排、水土保持、强制性标准执行等状况,及时监督处理事故隐患,必要时报告。
7.7监理员的职责:
7.7.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7.7.2参加见证取样工作;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7.7.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7.7.4按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7.7.5担任旁站监理工作,核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质量、安全、节能减排、水土保持等状况及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予以纠正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7.7.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7.8监理员的安全职责:
7.8.1在安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7.8.2.熟悉掌握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各分部工程的安全保证措施;
7.8.3检查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班前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护、安全评价等)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7.8.4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
7.8.5检查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安全管理;
7.8.6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7.8.7检查施工现场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现场防滑坡、防坠落物等控制措施,施工用电以及消防设施等管理;
7.8.8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汛、防强风,冬季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以及其他灾害防范措施的落实;
7.8.9协调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7.8.10在施工现场发现违章要及时制止;
7.8.11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须要求施工队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者,可报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理;
7.8.12对重大、危险、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7.8.13现场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
7.8.14每周定期向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安全工作。
8、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8.1 开工前的监理工作程序:
8.1.1 编写《工程监理规划》、《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创优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等,内部审批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开工前送施工承包商,以便于相关单位之间的工作配合与协调;
8.1.2按照国家电网公司2007版监理表式要求,严格控制开工条件;符合开工条件后,方能签署开工报告;
8.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程序:
8.2.1每个分部工程在开工前,施工承包商应向监理部提交分部工程动工申请表及相关分部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经监理部审查批准后方能开工;
8.2.2基础、组塔分部工程应先作“首基试点”后方能全面开工;
8.2.3 在应旁站的部位施工前1天,施工承包商应向监理提出书面施工申请,旁站监理人员到位检查合格后方能施工;
8.3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8.3.1分部工程全部完成后,经施工班组100%自检、项目部100%复检、公司级专检合格后报监理部初检。报审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后,监理部组织人员按“国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按分部工程报审量的30%进行监理初步检查;
8.3.2监理部进行初检合格后,形成监理初步检查报告。并向工程建设单位提出分部工程中间验收申请;
8.3.3分部工程中间验收由业主项目部组织,中间验收合格后,由业主项目部报请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8.3.4每次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后,应形成阶段性的工程质量验评统计表,各参检单位应进行签字认可;
8.4工程竣工预验收及启动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8.4.1工程全部完成后,经施工班组100%自检、项目部100%复检、公司级专检合格后报监理部竣工验收初检。报审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后,监理部组织人员按“国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按分部工程报审量的30%进行监理初步检查;
8.4.2监理部进行初检合格后,形成竣工验收初步检查报告。并向工程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
8.4.3工程竣工预验收由业主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由业主项目部报请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8.4.4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报请启委会进行启动验收;
8.4.5编制“工程监理工作总结”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整理全部监理文件,按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移交归档。
8.4.6各项监理工作流程图如下:
监理工作程序流程图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框图
施工阶段工程进度监理程序框图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监理程序框图
施工阶段工程安全监理程序
施工阶段工程合同管理程序框图
施工阶段工程信息管理程序框图
组织协调监理服务程序框图
9、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9.1 监理工作保证措施:
9.1.1 建立健全工程管理监理保障体系:
监理公司为使工程监理工作具备所需的工程管理保证能力,建立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9.1.2建立健全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各项安全、质量监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监理工作总程序及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控制程序,明确相应的监理工作内容,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监理资源;
9.1.3项目监理部配备与工程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规定、标准、文件;
9.1.4加强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动态管理,本工程将根据工程进展需要随时增派人员,保证监理部人员的相对稳定,保持监理工作的连续性;
9.1.5项目监理部将按照公司“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服务宗旨来指导监理服务。严格自身管理,加强在职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9.2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控制措施:
9.2.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安全组织机构,履行各级安全职责,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和安全监理控制程序,并建立相应的管理程序文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实行监督检查;
9.2.2监理部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上岗。总监和安全监理工程师须经过省电力公司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9.2.3监理部须对参加本工程的全体监理人员按不同岗位分级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9.2.4开工前,监理部应向施工承包商进行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
⑴工程难点及主要注意事项;
⑵监理的工作内容及方法(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措施);
⑶监理的组织及制度;
⑷信息管理相关内容(资料报送采用的表示、通讯方式等);
9.2.5审查施工承包商“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方案或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9.2.6审查施工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是否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细则编制纲要》(基建质量[2007]89号)及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相关规定。重点审查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提出监理意见,监督施工单位据此意见进行修改合格后,在报审表上签认;
9.2.7审查施工承包商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和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情况并提出监理意见;
9.2.8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各项“应急预案(坍塌、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交通事故、火灾、防汛、食物中毒等)”及其演练记录;
9.2.9审查各分部工程作业指导书及各项安全保证措施及特殊施工方案(临近带电体组塔及跨越运行线路施工等)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9.2.10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危险点及控制措施是否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9.2.11审查工程分包及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有关许可证、企业概况、历年承担的主要工程介绍、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工作简介等证明该分包商能够胜任此项分包工程所需要的文件和拟分包合同、安全施工协议),督促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
9.2.12审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资质及特殊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合法、有效;
9.2.13审查施工承包商用于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配备状况及其性能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9.2.14在施工图会审时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施工安全操作及安全防护的需要;
9.2.15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使用计划;
9.2.16对大型机械设备(汽车吊、张牵设备)及重要施工设施(跨越高速公路、铁路、等级公路及运行线路的跨越架)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证;
9.2.17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各级安全技术交底,提出监理要求;
9.2.18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对关键部位、危险部位进行旁站并留有旁站记录;
9.2.19参加安委会会议及活动,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9.2.20监理部每月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不定期检查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巡检中随时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闭合;
9.2.21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项目监理部应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部应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9.2.22项目监理部应监督施工承包商按批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
9.2.23项目监理部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9.2.24项目监理部应监督承包单位做好施工节能减排、水土保持等环境保护工作;
9.2.25监理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监理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安全监理工作,指出不足并进行整改,布置下月的监理工作重点,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9.2.26每月通过安全月报的形式将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安全监理工作情况报公司及业主项目部;
9.2.27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部配合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承包商的事故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检查事故处理结果,签证事故处理记录。
9.3 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9.3.1施工图的质量控制:
⑴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贯彻和执行初设审查意见及有关法规、规程、规范、定额和专业标准的规定;
⑵审查施工图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和新工艺有无权威部门鉴定证明、试验报告和在本工程中采用的专题论证报告;
⑶由总监理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图监理部内审,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图面质量以及能否满足材料加工、施工和运行维修方便等方面提出监理意见;
⑷督促施工项目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内审,形成书面意见报监理部汇总;
⑸组织施工图会审,请设计对监理与施工单位内审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形成会审纪要;
⑹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研究图纸中涉及的施工技术难题,提出监理意见。
9.3.2设计变更的质量控制:
⑴审查非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单,签署监理意见。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意见,经业主项目部同意后,出具设计变更联系(联络)单;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3号),及时审核设计变更联系(联络)单、设计修改通知单;
⑶及时审查施工承包商填报的设计变更执行报验单,对设计变更文件的执行落实,实施闭环管理;
⑷工程竣工前,审查设计单位报送的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联系、联络单、设计修改通知单)汇总表无误后,将其内容作为编制竣工图的依据;
⑸核查设计单位提交的竣工图是否包括所有的设计变更内容。
9.3.3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⑴开工前,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开工(审批开工报告并报建设管理单位审批)条件;
⑵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是否符合《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工[2003]153号)相关规定,是否满足本工程要求和具有针对性,提出监理意见,监督施工单位据此意见进行修改合格后,在报审表上签认;
⑶审查施工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和满足工程需要,并提出监理意见;
⑷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工程施工创优实施细则”是否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创优细则编制纲要》(基建质量[2007]89号)相关规定,是否满足本工程要求和具有针对性,重点审查其创优亮点的策划部分,提出监理意见,监督施工单位据此意见进行修改合格后,在报审表上签认;
⑸各分部工程开工前,审查其开工条件满足要求后批准其开工,同时审查各分部工程一般施工方案(基础、灌注桩、接地、冬季施工、灌注桩检测、治理质量通病措施、组塔、架线作业指导书及各项质量保证措施等)及特殊施工方案(临近带电体组塔及跨越运行线路施工等)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⑹审查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⑺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线路复测记录与塔位明细表中档距及角度误差是否在允许范围之内,如超出允许误差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
⑻审查土建试验室、灌注桩检测、导地线拉力试验等试验(检测)单位的资质(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法定计量部门对该试验室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⑼审查施工承包商用于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测量、计量器具配备状况及其性能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⑽审查砂、石、水泥、基础钢材、塔材、导线、地线、光缆、绝缘子、导地线金具、光缆金具等材料供货商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等);
⑾对原材料取样与送检实施见证,形成施工试验取样送检见证记录;严格审查材料的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试验报告等并予以签认,对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应事先有相关技术试验报告和实际应用报告审查确认,经项目法人批准后执行,严把材料质量关;
⑿组织业主、施工单位、厂家对塔材、导地线、光缆、绝缘子、金具(含光缆金具)等材料进行开箱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认真做好记录,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解决办法,并监督其消缺和复验;
⒀参加各分部工程/重大方案的技术交底、首基试点,检查各分部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施工技术措施、质保措施和工艺规程施工。验证施工工艺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施工能力可否满足工程质量目标的要求等;
⒁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监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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