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1.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2.工程项目监理部岗位职责2.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2.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2.3监理员职责2.4造价控制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2.5资料员(信息员)岗位职责2.6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3.监理工作方法措施 3.1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3.2质量控制 3.3进度控制 3.4工程造价控制 3.5安全生产管理控制 3.6建筑节能4.监理工作制度 4.1图纸会审及设计技术交底制度 4.2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报审制度 4.3工程开工/复工及工程暂停令签发制度 4.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制度 4.5测量成果报验制度 4.6会议制度 4.7实验室报审制度 4.8工
2、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检验制度 4.9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4.10工程质量问题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4.11工程变更制度 4.12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审签制度 4.一三工程竣工结算签审制度 4.14工程进度检查制度4.一五工程竣工验收制度4.16监理月报4.17监理日志制度4.一八监理文件管理制度4.19监理工作总结制度5.监理工作人员守则6.监理人员纪律 监理管理制度1. 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及信息管理安装专业组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组监理工程师2.工程项目监理部岗位职责2.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法
3、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其岗位职责有:2.1.1确定项目监理部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2.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全面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2.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2.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向公司提出人员调配方案,对不称职的人员建议公司调换其工作;2.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的文件和指令;2.1.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2.1.7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支付证书和竣
4、工结算;2.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2.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2.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2.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2.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报公司总工程师审签,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2.1.一三主持收集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审核签认后报公司存档;2.1.14负责监理部人员的工作考核。2.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
5、某一方面监理工作,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其职责有:2.2.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2.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2.2.3组织、监督、指导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2.2.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2.2.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对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安排旁站监理;2.2.6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进行平行检查,合格的予以签认;不合格的不准进场,不准使用;2.2.7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2.2.
6、8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2.2.9收集、汇总和整理本专业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2.2.10经常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2.2.11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2.3监理员职责:监理员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其职责有:2.3.1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2.3.2检查承包单位施工工艺、工序并进行记录;2.3.3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2.3.4检查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并进行记录;2.3.5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2.3.6完
7、成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监理工作。2.4造价控制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造价控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完成项目监理部造价控制工作。其职责有:2.4.1熟悉和掌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中标价及其计算方法,标底价及其计算方法,提出分阶段投资控制的额度目标;2.4.2收集工程造价信息,复核工程计量成果,准确掌握工程计量数据;2.4.3审查承包单位工程款支付申请及提交的工程量清单,计算支付工程款数额,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2.4.4依据工程变更,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核增或核减工程量和工程价款;2.4.5依据已审批的费用索赔,计算索赔金额,交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8、;2.4.6核定工程质量事故的损失额,为总监理工程师处理质量事故提供数据;2.4.7审查工程结算,为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提供工程价款结算依据;2.4.8收集汇总和整理投资控制有关资料,参与编制监理月报;2.4.9编写编写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2.5资料员(信息员)岗位职责:2.5.1负责工程项目监理部和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一切来往书面资料的收发、保管、登记、造册;2.5.2技术资料、文件、报告按办理程序、权限送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签署、签认或批复;2.5.3对相关人员签署、签认、批复的文件、资料,按公司监理资料管理规定办法发送、保管;5.5
9、.4负责收集、阅读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日记、监理日志,了解当日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并简要向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报告;2.5.5负责工程项目监理部各种台帐的建立和记载;2.5.6负责工程项目监理部文印、计算机使用、管理;2.5.7负责工程项目监理部各类会议记录纪要的编写工作,并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2.5.8负责工程项目监理部技术文件的保管和借阅。2.5.9负责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员考勤、工资发放以及生活管理工作。2.6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2.6.1负责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包括监理规划中安全控制点的设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等);2.6.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
10、体系(安全三证、安全管理制度、职责等);2.6.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提出审查意见,报告总监批准;2.6.4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措施和安全方案的落实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2.6.5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的安全隐患,发出整改通知,并检查落实整改情况;2.6.6对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上报建设单位发出工程暂停令,并检查落实整改情况;2.6.7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和停工令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3.工作方法措施3.1.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文明施工。3.2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重点和关键工作。质量控制
11、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采用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方法,以实现工程监理的质量目标。3.2.1具体工作内容如下:a、熟悉设计文件,掌握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b、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并写出书面审查记录;c、审查承包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并写出书面审查记录;d、审核分包单位的实验室,看其能否满足本工程实验项目的要求;e、要求承包单位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专门另报,进行审查,同意后再施工;f、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结果要进行复验和确认;g、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要时进行平行检查和抽检,未经验收或验收
12、不合格的撤出现场,不准使用;h、设置质量控制点,对结构复杂,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分项工程施工工序或关键环节,从影响质量的五大要素跟踪监控,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完成难以检查的工程进行旁站。i、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分别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审查和检验,并确认达到的质量等级;j、监理部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要按规定的程序严格处理,以消除隐患;k、参加工程阶段竣工验收,以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收集和签认的资料为依据,全面审查质量验收资料,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项目工程质量做出客观的、准确的评价;对验收中存在的质
13、量问题要求承包单位彻底整改;l、积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并为这种监督检查按建设部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提供必要的资料。3.2.2项目监理部为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要采取以下措施:a、项目监理部内部要分工明确,落实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个层次对工程质量控制的任务、权限和责任;b、建立项目监理部有关质量控制监理制度,规范监理行为;c、充分使用业主授予监理的检查监督权、质量否决权等权利控制工程质量;d、适时召开质量协调会解决质量问题,使质量控制的要求落到实处;e、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质量
14、动态情况,以取得建设单位的支持。3.3进度控制 在项目总工期已确定的情况下,监理部的进度控制工作任务就是通过审核不同种类的进度计划,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使工程进度能够满足工期要求,实际按期竣工。3.3.1具体内容如下:a、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使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协调,保证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b、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符合计划进度时,要求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c、加强日常工程进度检查,主要检查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的差异,检查工程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完成情况的一致性,及时办理工程计量验收和签证;d、加
15、强工程进度动态控制。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要求承包单位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补救方案,并相应调整进度计划及人力、材料、设备、资金等进度计划;e、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使进度目标顺利实施。3.3.2进度控制措施:a、监理部内部分工明确,落实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控制工程进度的责任;b、使用建设单位给予项目监理部的授权,控制工程进度;c、及时处理好工程暂停、工程延期、工程索赔等项工作,把不能影响工期的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d、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按施工合同约定支
16、付工程款;e、组织现场工程进度协调会,解决承包单位不易解决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关关系等问题;f、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奖罚;g、将工程进度进展情况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取得业主支持。3.4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造价控制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实现造价控制目标,而且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控制有制约和促进作用。3.4.1具体内容如下:a、项目监理部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以此作为工程造价控制重点,制定防范性对策;b、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把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解决在正式施工前;c、项目监理部督促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及其他
17、单位依据合同按时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减少或避免违约和索赔事件的发生。若发生索赔事件,项目监理部应公正处理;d、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按施工合同约定及时审定应支付工程款;e、总监要从工程项目功能、使用和环境,工期和质量等方面慎重审查、处理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实施前要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确定工程价款;f、及时掌握工程造价信息,按月统计完成的工程和工作量,对实际完成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g、严格审查工程结算,剔除其不合理部分。3.4.2造价控制措施a、监理部层层落实造价控制责任;b、使用建设单位授予的工程款支付审核签认权、工程结算复核确认劝和否决权等权利控制工程造价;c、坚持工程造价月报
18、制度,使建设单位及时掌握工程量和投资完成情况;d、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计量、不计价、不付款;e、要求承包单位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发生。3.5 安全生产管理控制3.5.1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控制总目标为: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杜绝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事故控制在1.5以下,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5以下;3.5.2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其中应包括: a、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就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意图和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作出说明,并应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性意见; b、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是否包括工程项目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安全
19、生产事故的指导性意见,其中包括:地下管线的保护;外线电路的保护;深基坑工程基坑侧壁选用的安全系数、护壁/支护结构选型、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状态的设计计算及验算、支护结构计算及验算、质量检测及施工监控要求和采取的方法、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及安全作业注意事项等;特殊结构的结构图及计算书;设计文件中有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现象;有无无法满足安全防护、施工安全以及按正常施工方法无法实施的部位、环节;设计文件中是否存在错、漏、碰、缺等现象;附着式塔机、悬挑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涉及主体结构的预埋件图纸;设计中针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而提出的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的措施建议。 c、上述审查形成书面
20、审查记录,同时应以书面的形式报送建设单位。3.5.3审查施工单位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书;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其中包括: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两部分内容其中包括: d、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保障、质量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工程项目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电器设备的性能、规格、型号是否能够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需要,是否符合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e、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已知的或潜在的安全生产危险因素所采取的消除或控制性技术措施,以保障职工安全、防止
21、伤亡事故为目的,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审查的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施工总平面图是否能够满足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工程项目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部位、施工环节的表述和控制点的设置是否正确、完整,实施监控的措施、方法是否可行,是否涵盖了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隐患消除和监控措施是否具体可靠;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审查(包括:防护棚、防护栏杆的设置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安全网、踢脚板、挡脚笆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各洞口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悬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完整;安全警示设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使用规定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物料提
22、升机、施工用电梯、移动式操作平台、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布料机等高空作业的设备、设施必须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严格审查冬季、夏季及雨雪季节性施工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3.5.4对施工用电方案的审查其审查的内容包括:a、用电方案中的外电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b、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保护工作接地、重复接地、专用零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等的设置是否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688); c、对施工用电方案中所采用的配电箱、开关箱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三极配电、两级保护、漏电保护、隔离开关等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之规定; e、对施工现场照明
23、用电方案的审查;f、对配电线路的审查;g、对电气装置的审查;h、对用电档案的审查;i、对电工岗位证书的审查。 3.5.5对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a、审查应包括的施工机械种类:平刨、圆盘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加工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打桩机、起重机械、挖掘机、装卸机械等; b、审查的主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5条、第34条、第35条)及其释义等; c、审查的主要内容:设备性能是否满足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证明及操作规程是否齐全;施工机械的使用制度、安全生产规定是否齐全、正确;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岗位证书(审查证书原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是否正确,
24、项目监理部留存复印件); d、对施工机械、设施应重点审查的种类和审查的内容: 重点审查的施工机械:塔吊、各种物料提升机、钢筋加工机械、打桩机械、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设施; 审查的内容有:审查除8.4.5 c所列的内容外,还应补充审查如下内容:审查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塔吊、各种物料提升机的拆装方案(内容审批程序的合法性等)和施工单位的拆装资质的审查;由总包单位组织,设备租赁(供应)单位、设备安装单位参加的塔吊、各种提升设备安装后的验收记录和验收合格证;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的
25、检验合格证书;安装完成并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备案手续的审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相应证明文件);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的审查(主要是指塔吊司机/信号工/司索工,打桩机械司机及操作工,物料提升司机等)。3.5.6对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 a、土方开挖工程: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 b、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指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槽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工程; c、模板工程: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砼构件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d、脚
26、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提升;悬挑脚手架;片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e、起重吊装工程;f、拆除爆破工程;g、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3.5.7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监督 a、项目监理部必须监督检查批准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和执行,这是国家界定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控制法律职责的主要依据; b、项目监理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制度,明确对承包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 c、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通过巡视、旁站、见证等方法,检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
27、理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应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发出书面指令,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发出工程“暂停施工令”; d、施工单位不执行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和“暂停施工令”的,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报告建设单位,必要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项目监理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控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f、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报告,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不得以任何借口有意隐瞒安全生产事故。3.5.8主要支持性文件 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8、(一三4、一三5、一三6、一三7、39条); d、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 e、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释义”(国务院法治局);f、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一三号)g、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h、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i、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国务院);j、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k、加强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建设部);l、技术公告(建设部109令);m、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令);n
29、、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建质200459号);o、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统一规范(修改稿);p、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5999);q、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688);r、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332001);s、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细则(5030685);t、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503002003);u、组合钢模板技术规程(502412001);w、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8091);x、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3.6建筑节能3.6.1建筑节能主要工艺 3.6.1.1砌体工程3.6.1.2塑钢门
30、窗工程3.6.1.3保温工程3.6.2监理措施 a、审查施工图中有关节能的设计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b、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节能的施工组织与方案是否可具有操作性; c、审查施工单位采购的有关建筑节能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是否齐全,产品质量是否经过有关单位鉴定(合格),进场产品的质量是否与设计相符,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该产品质量要求; d、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要时进行平行检查和抽检,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撤出现场,不准使用;e、设置质量控制点,对关键环节,从影响质量的五大要素跟踪监控,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完成难以检查的工程进行旁站监理,对检验批、分项、分
31、部和单位工程质量分别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审查和检验,并确认达到的质量等级;f、监理部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要按规定的程序严格处理,以消除隐患;g、参加工程阶段竣工验收,以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收集和签认的资料为依据,全面审查质量验收资料,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项目工程质量做出客观的、准确的评价;对验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承包单位彻底整改;h、积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并为这种监督检查按建设部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提供必要的资料。4.监理工作制度4.1图纸
32、会审及设计技术交底制度4.1.1总监组织监理人员认真阅读熟悉设计文件;4.1.2对设计文件监理单位要进行内部会审,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4.1.3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会,通过建设单位将书面的意见和建议提交设计单位;4.1.4总监理工程师会签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4.1.5将会议纪要作为监理资料整理存档。4.2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报审制度4.2.1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连同报审表(A2)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一周内完成审核审查工作;4.2.2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专业提出审查意见;4.2.3总监提出审核
33、意见,若需承包单位修改补充,待修改补充后重新审签;4.2.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一式三份,分别交给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存档。4.3工程开工/复工及工程暂停令签发制度4.3.1工程开工/复工由承包单位提前三天向项目监理部提交报审表(A1);4.3.2总监根据承包单位提供的资料及现场情况,符合开工/复工条件时,予以签发;4.3.3总监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和工程暂停令(B2),事先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征得同意后签发;4.3.4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及工程暂停令(B2)一式三份,分别交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归档。4.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制度4.4.1分包工
34、程开工前十天,由总承包单位将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和有关资料报送项目监理部;4.4.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由总监审核签发;4.4.3审查分包单位资格的主要内容有: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工作业绩和上岗证书等,必要时可会同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4.4.4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仍须由总承包单位按此规定进行报审;4.4.5分包单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分别交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归档。4.5测量成果报验制度4.5.1承包单位将测量放线成果、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A4)报项目监理部;4.5.2由专业工程师对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复核;4.5.3
35、检查复核内容见50319-2000第5.2.7条;4.5.4检查符合要求时,项目监理部三天内签认交承包单位;4.5.5测量放线成果报验表(A4)一式三份,分别交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归档。4.6会议制度4.6.1设计技术交底会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接着进行图纸会审,图纸会审纪要由建设单位整理,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4.6.2 第一次工地会议4.6.2.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4.6.2.2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下列人员参加:a、建设单位授权驻现场代表及有关职能人员;b、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36、;c、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4.6.2.3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b、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c、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d、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e、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f、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g、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4.6.2.4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分发有关各方。4.6.3工程例会4.6.3.1监理例
37、会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有效形式,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例行工作会议。4.6.3.2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4.6.3.3监理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a、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有关监理工程师;b、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c、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d、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可邀请设计单位、分包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的人员参加。4.6.3.4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b、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
38、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c、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d、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e、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f、其他有关事宜。4.6.3.5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为召开会议做好准备。a、了解上次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b、准备会议资料、确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原则;c、与有关各方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做好准备。4.6.3.6会议纪要:a、监理例会由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b、会议纪要由监理工程师根据会议记录整理,主要的内容: (1)会议地点及时间; (2)会议主持人; (3)出席者姓名、单位、职务; (4)会议内容
39、及议决事项,(包括负责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 (5)其他事项。c、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放: (1)纪要内容应真实,简明扼要; (2)纪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会议纪要发放到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d、会议纪要中的议定事项,有关各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4.6.4专题会议4.6.4.1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4.6.4.2专题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4.6.4.3专题工地会议应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4.6.4.4专题工地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发有关各方。4.7实验
40、室报审制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实验室进行考核:4.7.1实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实验范围;4.7.2法定计量部门对实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4.7.3实验室的管理制度;4.7.4实验人员的资格证书;4.7.5本工程的实验项目及其要求。4.8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检验制度4.8.1凡承包单位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连同附件报项目监理部;4.8.2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证明材料进行符合,对实物进行平行检查或按规定见证,抽样试验;4.8.3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4.8.4未经验收或验
41、收不和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人员不予签认,不准使用,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4.8.5报审表(A9)和通知单(B1)一式三份,分别送建设单位、承包单位、项目监理部归档。4.9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4.9.1隐蔽工程依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规程进行验收;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依据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应的专业验收规范进行验收;4.9.2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及分部工程验收由承包单位填写报表(A4),连同自检、自评结果提前报项目监理部;4.9.3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
42、项、分部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规定时予以签认;不符合规定时不予签认,且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4.9.4总监或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不符合要求时由承包单位整改,重新报验;4.9.5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报验单(A4)一式三份,分别交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归档。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的签认执行“检验批、工序,隐蔽工程质量签认程序框图”。4.10工程质量问题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4.10.1监理人员检查中发现质量缺陷,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4.10.2对重大质量隐
43、患或已造成的质量事故,总监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B2),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并事先向建设单位通报;4.10.3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要在24小时内报建设单位、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4.10.4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时,必须取得项目监理部认可;4.10.5对返工处理和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要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设计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部对事故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4.10.6对重大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整改处理完毕,项目监理部向建设单位,总监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A1),恢复正常施工;4.10.7总监应向建设单位和公司提
44、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将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存档;4.10.8工程质量问题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执行“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框图”。4.11工程变更制度4.11.1由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变更,应编制正式设计变更文件;4.11.2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C2);4.11.3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同意后送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交设计单位编制变更文件;4.11.4总监就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三方在工程变更单上签字确认;4.11.5工程变更单(C2)及附件一式三份,分别交建设单
45、位、承包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存档;4.11.6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见“工程设计变更处理程序框图”。4.12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审签制度4.12.1承包单位要求支付工程款,须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5)交项目监理部;4.12.2监理工程师对已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现场计量;4.12.3按施工合同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申请表(A5);4.12.4未经监理人员验收合格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不予计量,不支付工程款;4.12.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5)由总监审定并报建设单位;4.12.6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5)和工程量清单一式三份,分别送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存档;4.12.7工程计量程序
46、见“工程计量程序框图”。4.一三工程竣工结算签审制度4.一三.1承包单位填写竣工结算报表连同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项目监理部;4.一三.2监理工程师审核结算报表,提出审核意见;4.一三.3总监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或协调,确认并签发竣工结算表和“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并报建设单位;4.一三.4竣工结算报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存档;4.一三.5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执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框图”。9.14工程进度检查制度4.14.1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由总监审批;4.14.2监理工程师制定工程进度控制方案,总监审定后报建设单位;4.14.3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延期滞后情况,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令其采取调整措施。如果工期严重滞后,由总监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4.14.4总监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