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民政局XX年度工作总结 2017年,我县民政(老龄)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省市民政部门、老龄部门的安排部署,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的支持帮助下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目标,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了民政在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突出主业,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一)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殡葬改革 一是火化率提速快。全县亡故人员2486人,实现火化1784人,火化率达71.8%,低于隆阳区2.3个百分点、高于XX县区0.3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由2016年的第四位上升至第二位。二是惠民资
2、金兑付快。全县应减免、发放殡葬惠民资金863.14万元,已减免、发放资金863.14万元,占100%;发放特殊困难民政保障对象火化补助34.6万元,占全年预测兑付资金29.4万元的117.7%。三是专项治理推进快。完成全县13.6万宗已葬墓、1.7万宗活人墓和生基墓地、86户坟石和棺木加工经营场所调查登记工作,拆除活人墓、生基墓地118宗,推行节地生态安葬118例,完成禁葬区墓地绿化植树4.09万株、绿化面积4万平方米、绿化墓穴4000余穴。 (二)精准施保,扎实推进与脱贫攻坚政策衔接 一是保障标准明显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3280元/人年,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提高至1000元/
3、人月、分散供养提高至465元/人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6240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提高至550元/人月。二是政策衔接程度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远远高于扶贫线2952元/人年,通过精准施保动态调整,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实现政策覆盖重合5546人,重合率由2016年的7.3%提高至28.96%;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实现政策覆盖重合87人,重合率由2016年的0提高至3.87%。三是社会救助更加精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救助不精准问题,严格按照整户识别、整户施保的要求,坚决剔除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施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保障对象由4279户4503人
4、调整为2098户2246人,剔除不符合政策规定对象2181户2257人,剔除率分别达到50.97%、50.12%;农村低保保障对象由14616户30010人调整为8715户19151人,剔除不符合政策规定对象5901户10859人,剔除率分别达到40.37%、36.18%,农村低保人户比达到2.20,整户识别、整户施保程度明显提高。 (三)加快进度,扎实开展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圆满完成全县4562条地名信息外业采集和内业填写、审核工作,通过地名成果省级审核验收,目前正抓紧推进1808条图载地名补采工作。 (四)严格管理,及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 1.特困供养和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及时
5、提高。从7月1日开始,农村集中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由500元/人月提高到1000元/人月,分散供养人员由410元/人.月提高到465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由500元/人.月提高到550元/人.月。全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2246人,其中:农村集中特困供养的特困人员74人,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2133人,城市特困人员39人,共计发放供养金2020.67万元,其中:农村集中特困供养资金57.88万元,农村分散供养金1937.3万元,城市特困供养资金25.49万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470元/人月提高到520元/人月,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476户5576人,共计发放低保资金2438.02万元
6、;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800元/人年提高到3280元/人年,共有农村低保对象8712户19151人,共计发放低保资金5335.09万元。 2.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到位。一级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70元/人.月,二级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40元/人.月,共计发放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1902人次39.72万元,二残疾人护理补贴2174人次26.05万元;残疾人生活补贴11405人次169.51万元。 3.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共计实施医疗救助2155人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61.32万元,其中:一站式医疗救助984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87.02万元。为2426人特困供养人员缴纳参合、参保个人缴费资金43
7、.67万元,为24517人城乡低保对象补助参合、参保个人缴费资金171.62万元,共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15.29万元。 4.各类救助同步实施。共计实施临时救助8962户,支出临时救助资金970万元;将199名艾滋病患者纳入城市低保范围,支出城市低保资金88.26万元;救助2名艾滋病感染儿童、1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40名孤儿,支出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80.11万元;发放86名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补助资金15.79万元。依法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492人次,其中:救助流浪孩子回校园150人,外省籍270人、本省籍其他人员72人,包含残疾对象58人、出动街头救助及回访17人、护送返乡13人、寄
8、养*县敬老院2人、在*县康弘医院救治2人,共计使用救助资金17万元。 (五)完善机制,及时处置各类自然灾害 1.严格值带班制度。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快速、准确、规范、及时收集上报灾情。及时查看、核实灾情,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帮助因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截止9月底,全县受灾人口70386人次,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3人,农作物受灾6347.0062公顷,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63.131万元,低于2016年经济损失4964.589万元。下拨救灾资金253.709万元,调运彩条布37件,确保灾民的生产生活不出问题。 2.加强防灾减灾备灾。认真开展农村民房灾害保险,年内为7
9、8709户民房进行了保险,投保资金78.709万元,共理赔105户,赔付金额17.16万元。组织13个乡镇民政灾害信息员参加市民政局业务培训。以“512防灾减灾日”为契机,进行“防灾减灾日”宣传,挂过街横幅3条,展出宣传版面10余块,向过往群众发放各种宣传手册、宣传资料60,种7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00余人次。进行民政系统防灾减灾演练1次。储备新帐篷300顶、旧账蓬519顶、彩条布170,储备衣服1000套、大衣1000件、折叠床140张、床上用品170套、棉被1000张及一定数量的雨伞、鞋子、手电等应急装备。 3.开展救灾资金专项督查。对13个乡镇2016年至2017年的救灾资金进行了
10、全面的检查,经检查,我县各级在救灾资金的分配、安排、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做到了有会议记录、有申请、有评议、有审批、有审核,有发放到户名册和公示;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放,基本符合“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在检查中,未发现乡镇XX县区民政部门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救灾资金的情况。 4.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印发了*县民政局救灾应急工作规程,完善了*县民政局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及办法等规章制度。 (六)严格程序,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组织开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年检工作,完成54个社会组织登记单位年检工作;受理登记成立社会组织6个,变更登记5个;办理国内儿童收养登记7件。
11、(七)保障权益,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1.开展走访慰问。春节、“八一”期间,县委、政府慰问组对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森警中队、预备役营和消防大队开展节日慰问,落实慰问物资3.80万元。 2.落实义务兵期间家属优待政策。发放2014年之前入伍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00人次,合计30.56万元。按每户600元的标准发放现役士兵立功奖励,发放61人次,合计3.66万元。 3.全力落实安置政策。接收安置退役士兵53人,其中自主择业45人,共发放自主择业补助70.4万元;符合并选择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官8人,已全部安置。积极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并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7人次,发放
12、职业技能培训1.7万元。2017年10月新接收退役士兵26人。 4.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保障优抚对象权益。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补助资金1573.55万元;为124户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住房、生活、治病困难补助资金37.92万元;发放一至四级在乡伤残人员伤残护理费7.04万元;年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标准出台后将帮助重点优抚对象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对一至六级伤残军人门诊费进行补助,同时继续在县乡定点医院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有效方便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组织军休干部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到鸡飞温泉疗养,同时为军休干部订阅健康养生的杂志报刊,引导军休干部科学保健,健康养生。 (八)完善机制,
13、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核实清理服务对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全县领取定期生活补助的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和原大队干部进行了清理核对,经逐一排查核对,目前全县仍健在且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59人,原大队干部94人。对全县的6个城市社区和39个农村社区基础数据进行了采集。对全县13乡镇124个村(社区)在职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村监督委主任个人信息进行了统计核实,经统计核实,目前全县在职在任的村(社区)干部有546人,其中:村干部515人,社区干部31人。对全县在职的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和离职的小乡干部、村公所(办事处)干部、村(社区)
14、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2.指导村(社区)干部辞职、补选工作。由于各种原因,村(社区)干部不同程度存在辞职和补选情况,一年来,先后对田园镇、卡斯镇、勐统镇、*乡、温泉镇部分村(社区)干部辞职和补选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确保补选工作依法依规进行,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3.及时分配并下拨村(社区)补贴。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及时将34.416万元省、市配套经费下达到13乡镇。其中: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经费15.64万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岗位补贴经费15.576万元;小乡干部定期生活补助3.2万元。及时将1.5万元的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和28.8万元的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助金分配
15、并下拨到田园、柯街镇。 4.积极组织乡村干部外出培训。先后组织13乡镇民政助理员参加市民政局举办的全市民政助理员业务培训;推荐了4名民政助理员参加省厅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9名村监督委主任参加市民政局组织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业务工作培训;组织12名村(社区)主任参加市民政局在腾冲市举办的城乡社区主任示范培训班。 (九)规范管理,提高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 认真做好全县国内婚姻登记工作,截止2017年10月11日,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1694对,离婚登记452对,补领结婚证517对,补领离婚证22件,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将2016年12月之前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录入*县档案管理系统,并扫描归档。 二
16、、落实政策,构建敬老助老社会常态 (一)按时足额发放高龄保健补助和长寿补助 共发放高龄津贴414.87万元,办理老年人优待证280本。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敬老节期间走访慰问2所敬老院、11名百岁老人、26名高龄特困老人及6名抗战老兵,共计发放4.4万元的慰问金及0.42元的慰问品。 (二)做好“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2017年共有23342人参保,保费146.115万元,共理赔198件,96万元。 (三)集中供养运转正常 *县中心敬老院有集中供养五保老人61名,男性48人,女性13人,其中:失能老人1人,半失能老人28人。设床位101张。共有工作人员:事业编制6名,合同制员
17、工13名,五保老人供养经费来源于: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临时救济、慰问金等。五保老人五保供养经费、临时救助等各项补助资金收入64.88万元。 三、多方筹措,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累计争取民政项目资金1081.20万元,其中。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82万元,下达2016年度福彩公益金结余资金50万元,下达2017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58万元,下达2017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80万元,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配套资金13.2万元,下达XX县区分成的2017年度福彩公益金第一批资金198万元。 (二)加快防灾减灾体系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18、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综合用房1幢(含库房、生产辅助用房、管理用房、附属用房),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8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货场、停车场、晾晒场等工程,购置液压搬用车、货架等设备。目前完成地勘、环评和可研报告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计划11月开工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260万元,已到位资金222万元。 (三)加快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 共实施和计划实施农村敬老院项目5个(珠街乡、湾甸乡、温泉镇、卡斯镇、翁堵镇敬老院),规划总建筑面积12200平方米,设置床位460张,规划总投资3100万元,已到位资金1062.70万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2个(翁堵镇翁堵社区、温泉镇松山村
19、),规划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张,规划总投资120万元,已到位资金84万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3个(湾甸乡小街子村、田园镇九甲社区、耈街乡团山村),规划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设置床位15张,规划总投资120万元,已到位资金72.50万元;老年活动场所1个(田园镇新华社区),已到位资金20万元。 (四)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体系项目建设 共实施和计划实施社会福利项目3个(*县社会福利院、*县社会救助管理站、*县儿童福利院),规划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设置床位280张,规划总投资5050万元,已到位资金1181万元。 (五)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 累计启动公墓建设9个乡镇
20、,完成投资近6000万元,建成墓穴5566穴,骨灰入公墓安葬21例(田园镇高速路建设迁入公墓267例)。其中一期工程已具备入葬条件的乡镇中心公墓为*7个镇,在建的有*2个乡镇,尚未动工的有*、*4个乡镇。 (六)加快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县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和*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列入县级重点项目,计划完成投资2900万元,实际完成4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3.79%。年内,县民政局将重点推进*县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11月份开工建设,力争完成投资500万元,确保年度投资任务完成900万元以上,完成年度任务的31%以上。 四、深入挂钩村,切实增强脱贫实力 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年内先后3
21、次深入到*乡*村了解和掌握群众所思、所急、所盼,力所能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春节期间共走访慰问贫困户90户,发放慰问金9万元,发放被子90床。深入*乡开展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工作,*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保障对象由350户364人调整为97户101人,剔除不符合政策规定对象253户263人,剔除率分别达到72.29%、72.25%;农村低保人员保障对象由979户2319人调整为940户2144人,剔除不符合政策规定对象39户175人,剔除率分别达到96.01%、92.45%。积极上报并落实*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争取市级补助资金8万元。 五、加强建设,提升部门良好形象 (一)全面从严管党治党
22、 2017年全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以“基层党建推进年”为抓手,明确党建责任,制定责任清单,把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收缴、“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专题研讨、党性教育、支部规范化建设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石,始终把弘扬善洲精神贯穿于全局党建工作中,切实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软弱涣散党组织问题,推动全局党员融入殡葬改革、脱贫攻坚、精准施保、棚户区改造、救灾仓库建设等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全年共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开展党员集中学习30余次,专题学习讨论4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5次,创新方式讲党课10余次,党员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和专题研讨4次,组织党员到*烈士陵园祭典
23、先烈、到*善洲教学点开展党性教育2次,党章党规党纪知识考试1次。按照四定原则开展“主题日+”“互联网+”活动10余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在扶贫攻坚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等学习宣讲活动4次,持续实施“四项工程”,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党员争当“跨越发展先锋”。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17年,我局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履
24、行“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工作目标任务,从抓履责、抓部署、抓长效、抓监督、抓焦点、抓教育、抓宣传着手,研究、部署、协调、执行、督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0余件/次/回。落实运用监督执行“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通报处理。规范公务接待、民政资金管理、民政收费事项等重点问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规范民政权力运行,推进标本兼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充分履行最基本的民生保障、最基础的社会服务、最基层的社会治理职能,努力增强全县民政系统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政意识,全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
25、)统筹推进其他工作齐头并进 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通过民政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0余条,被各种新闻媒体采用稿件125余次。扎实开展婚姻登记人群婚前知识教育,特别是强化对防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扎实贯彻执行综治维稳工作要求,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有效化解了困难群众、涉军群体、老龄群体的矛盾;完成并印发*县民政事业“十三五”专项规划。 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困难 一是由于建设资金缺口,运营资金无来源,机构设置不完善,服务人员待遇难解决,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条件简陋,功能单一;二是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缺少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的参与,缺乏市场化带来的活力;三
26、是养老机构设施的分布、设置和建设缺乏深度调研和统一科学的规划,随意性太大。 (二)殡葬改革推进仍有难度 一是认识上存在差距、乡镇发展不平衡。少数地方和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工作推进较慢;二是殡葬陈规陋习根深蒂固,群众文明丧葬意识薄弱,文明办丧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三是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对设施设备改造、骨灰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四是公墓建设推进慢,目前全县在建中心公墓6个乡镇,完成投资6500万元,建成墓穴5566穴,占年度计划任务的31.63%。亡故人员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20例、项目建设迁入公墓安葬285例、骨灰寄存76例,仅占骨灰安葬总量的7.03%。五是坟石集中加工经营推进慢,*等核心区坟石集中加工经营仅完成整顿座谈会和初步选址工作。 (三)社会救助网不够密实 一是居民家庭核对机构均已成立,由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尚未落实,工作进度慢,效果还未突显;二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在城乡低保调查核实、审核认定方面手段落后,效率和精准度不够高;三是社会救助制度有待完善。 (四)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差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大,投资任务为2900万元,但目前仅完成400万元,仅占目标任务的13.8%。第15页 共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