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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树木建植规程(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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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树木建植规程(试行) DB33/T1009-2001 DB33/T1009.1-2001 1  总    则 1.0.1  为提高我省园林树木栽植的质量和园林艺术水平,充分发挥绿化功能,促进各有关方面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指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城市规划区各级各类绿地以及风景名胜区绿地在新建、扩建、改建中园林树木的设计、建植、监理、质监和养护。 1.0.3  园林树木建植必须以有关审批文件为依据。 1.0.4  在遵守本规程的同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5  向外地引进或输出的树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植物检疫法律和法规,办好植物检疫手续。 2  栽植前的准备 2.1   设    计 2.1.1  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绿化总平面图、绿化栽植平面图、竖向设计图、地上地下管线图等)、经费预算表和文字说明,并附植物品种名称、规格和数量。 2.1.2  屋顶绿化设计必须符合该建筑设计规定的负荷量,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图纸还应包括屋顶防水处理施工图。屋顶栽植以低矮灌木、地被植物、草坪以及箱栽、盆栽植物为宜。   2.2    地形 设 计   2.2.1  应全部清除地面的建筑垃圾、杂草、树根等残留物,化工、汽修地块应清运酸、碱、盐渍土类和油污土类,换上种植土。针对现行城市绿化中普遍存在的建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在对树木生长影响不大的情况下,可采取就地掩埋和改良利用的办法,但要防止转嫁和形成二次污染。   2.2.2  载植地岩、坚土、重粘土等不透气土层或排水不良、不透气的废基,栽乔木按深1.2米、宽1米,灌木按深0.6米范围予以清理。   2.2.3  根据设计标高,翻整土地,加填客土,翻土深度应不小于30cm。   2.2.4  应按竖向设计平整场地,整理地形,一般不得有低洼积水处。   2.3  栽 植 地   2.3.1  栽植地宜选择肥沃、疏松、透气、排水良好的栽植土。   2.3.2  树木栽植土土层厚度应符合表2.3.2的规定                       表2.3.2  树木栽植土土层厚度要求   栽植种类 乔木(cm) 灌木(cm) 藤木(cm)     备   注 深根 浅根 大 小 大 小 一般栽植 ≥120 80~160 60 40 60 40   树坛、屋顶、平台   100   40   30 宜栽亚乔木花灌木    2.3.3  栽植土的PH值应控制在6.5~7.5,对喜酸性的植物PH值应控制在5~6.5。    2.3.4  屋顶、平台栽植土应以腐植土为主,并掺蛭石、珍珠岩及经腐烂的木屑等质轻、排水良好的基质。    2.3.5  用于珍贵珍稀树木的栽植土应进行消毒处理。    2.4  树 木 质 量    2.4.1  树木质量应分别符合表2.4.1-1、表2.4.1-2、表2.4.1-3、表2.4.1-4的要求。                         表2.4.1-1  乔木的质量要求                          表2.4.1-2  灌木的质量要求 株型 要求 自然式 植株姿态自然、优美,丛生灌木分枝不少于5根,且生长均匀无明显病虫害,树龄一般以三年左右为宜 整形式 冠形呈规则式,根系完好,土球符合要求,无明显病虫害                    表2.4.1.-3  藤木的质量要求                    表 2.4.1-4  绿篱的质量要求 冠径 要求 40cm 生长旺盛,具有冠形,根系完好,无明显病虫害,不脱脚叶。 2.5 树木起掘包扎 2.5.1  起掘树木的规格,应符合设计的合理要求,并有利于树木成活。 2.5.2  树木起掘时间:落叶树木应在发芽前或落叶后降霜前进行;情况较特殊的个别树种,应另行参照有关资料。 2.5.3  其掘乔木、灌木的土球或根盘,应分别按表2.5.3-1、表2.5.3-2规定执行。                    表2.5.3-1  乔木带土球或根盘规格  表2.5.2-2  灌木带土球或根盘规格 冠径(cm) 土球直径(cm) 根盘厚度(cm) 根盘直径(cm) 备注 40~60 25~40 20~30 40~50 常绿乔木带土球,落叶乔木带根盘(含宿土) 60~80 40~55 35~45 50~65 80~100 55~70 45~55 65~80 100~120 70~80 50~60 80~100 120~140 80~100 55~65 100~120  2.5.4  带土球起掘的树木,不得掘破土球。如有意外应立即植回原地,并采取保护措施,原则上土球破损的树木不得出圃。  2.5.5  包扎土球用的绳索粗细宜适度,质地要结实,一般以草麻绳为宜,尼龙绳、塑料包装绳等不易腐烂的包装物必须拆除。  2.5.6  土球包扎形式应根据树种、规格、土壤质地、运输距离等选定,但应保证牢固,防止土球破碎。  2.5.7  散生竹类宜选二至三年声母竹,带来鞭70cm左右,近距移植可带宿土,远距移植应带土台。                            2.6 树木装运  2.6.1  装运树木应做到:轻抬、轻卸、轻放,做到树木土球不破损碎裂,根盘无擦伤、撕裂,枝杆保持完好。  2.6.2  树冠开展的树木应用绳索绑扎树冠。雪松、龙柏等主梢具观赏性的树木应保护主梢。装运竹类时,不得损伤根蒂(竹竿与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  2.6.3  汽车装运带土球或根盘的大树,其根部必须放在车头部位,树冠倒向车尾,叠放整齐,过重苗不宜重叠。树身与后车板接触应用软物衬垫并固定。  2.6.4  装车时应清点树种及数量,检查规格及质量。装运及现场应及时验收。  2.6.5  树木运输时间应选择在夜间,原则上保证随起、随装、随运、随种,树木运输途中,行车宜平稳。长途运输树木必须覆蓬布,并应运输树木必须覆蓬布,并应做好防冻、防晒、防雨、防风和防盗等工作。 3  树木载植 3.1  载植季节 3.1.1  载植季节:参照本规程第2.5.2条的规定,畏寒树木不宜在冬季载植。 3.2 树木载植 3.2.1  各项载植工序应密切衔接,做到随挖、随运、随种、随养护。树木起掘后,不得爆晒或失水,若不能及时种植,应采取保护措施,如覆盖,假植等。 3.2.2  在载植过程中,若遇气温骤升骤降或遇大风大雨等特殊天气,应暂停载植,并采取临时保护措施,如覆盖、假植等。 3.2.3  树穴规格的大小深浅,应按植株的根盘或土球直径适当放大,使根盘能充分舒展。高燥地树穴稍深,低地可稍浅。树穴规格应符合表3.2.3-1、表3.2.3-2的要求。                    表3.2.3-1  绿篱树穴规格  表3.2.3-2 乔灌木树穴规格 分类 规格(cm) 树穴直径(cm) 树穴深(cm) 备注 乔木 干径 3~4 50~60 40~50 乔木按胸径(胸径以离地1.3米计),亚乔木按地径 4~5 60~70 50~60 5~6 70~80 60~70 6~8 80~100 70~80 8~10 100~120 80~90 灌木 冠径 40~60 30~50 40~50   60~80 50~70 50~55 80~100 70~90 55~60 100~120 90~110 60 120~140 100~120 65 藤木 地径 <2 30 30   2~3 40 35 3~4 45 40 4~5 50 45 竹类 丛 110~120 40 散生竹按土台适当扩大  3.2.4 挖掘槽穴时,若遇夹土层、块石、建筑垃圾及其他有害物,必须清除,并用载植土更换。槽穴挖成直筒形。表土要单独堆放,覆土时先放入槽穴。  3.2.5 载植时可结合施用基肥。基肥应以腐熟有机肥料为主,也可施用复合肥,用量要适当。基肥可施与穴底,施后盖土,勿与根系接触。  3.2.6 载植时应选丰满完整的植株,并注意观赏面。孤植树更应注意冠幅完整,群植树木应按设计要求组合。藤木植物应栽在靠近建筑物或支架的基部,枝蔓应根据长势整理,分散固定于墙面或支架上。  3.2.7 带土球树木的载植,应先将植株放在载植槽穴内,定好方向。在扶正时宜移动土球,不得摇动树干。土球经初步覆土塞实后,方可将土球包扎物自下而上小心接触。若土球有松碎时,下面的包扎物可剪断,不宜强行取出。随后继续填土,分层捣实,待填土至土球深度的2/3,浇足第一次水,经渗透后继续填土至地表持平时,再浇第二次水,以不再向下渗透为宜。  3.2.8 裸根树木的载植,应先在穴内填一层种植土,再浇植株放在树穴内,扶正立直,定好方位后,按根盘情况先填适当厚度的载植土,将根系舒展,均匀填土,稍作上下抖动使根系与土密接,然后继续边填土边捣实,待与地表平时,浇透水直至不再向下渗透为宜。  3.2.9 树木载植深度应保持在土壤下沉后,基茎与地表等高。竹类宜较原来深度加深5~10cm,培土捣实时,勿伤鞭芽。  3.2.10 树木载植后,应沿树穴的外缘做好水穴,高度约为10~20cm左右,以便灌溉,防止水土流失。  3.2.11 载植后,应在三日内再复水一次。复水后若发现泥土下沉,应在根际补充载植土。  3.3 卷干与支撑  3.3.1 乔木和珍贵树木在载植后,必须立支撑。支撑可用人字形、扁担形、三角形或单柱支撑,支撑要牢固。支撑下埋深度,可按树种规格和土质定,严禁打穿土球或损伤根盘。支撑的高度应按植株高度定,一般应支撑在植株高度1/2以上。支撑与树木扎缚处可用软质物衬垫。扎缚后树干必须保持正直。斜立的单干支撑设在迎风面。  3.3.2 高度在5m以下需支撑的树木,可采用定杆支撑,5m以上的树木宜结合使用定杆支撑和牵引固定。  3.3.3 干径5cm以上乔木载植后,在主干与接近主干的主枝部分,应用草绳密密卷缚,以保护主干,卷缚须整齐。 3.4 修 剪  3.4.1 为确保植株成活,载植前后必须修剪,修剪时结合树冠形状,先将枯死株及运输途中损伤的枝叶剪掉,剪口必须平整,梢倾斜,必要时剪口用采取封口措施以减少蒸发。  3.4.2 常绿植株初剪后,须摘除部分叶片(月1/2)。 3.5 非适宜季节载植  3.5.1 因特殊情况,在树木非适宜季节载植时,树木的起掘、包扎和定植等工序必须紧密衔接。各类树木必须带好土球。  3.5.2 应根据树种和气候等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技术措施: 1          进行较强修剪,但至少应保留枝条的1/3。 2          可摘去大部分树叶,但勿损伤幼芽。 3          载植后需经常浇水和喷雾,夏季应早、晚进行。 4          卷干保护,必要时应予遮阴,冬季载植注意防寒。 4 载植后养护(第一年)   4.1 灌溉与排水 4.1.1 新载植树木应根据不同树种和立地条件以及气候情况,进行适时适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 4.1.2 生长在立地条件较差或对水分和空气湿度温度要求较高的树种,必须防止干旱,还应适当进行叶面喷水。 4.1.3 灌溉前应松土。灌溉时间:夏季一早晚为宜,冬季以中午为宜。 4.1.4 发现雨后积水应立即排除。  4.2 中耕除草  4.2.1 新栽树木生长势较弱,应及时清除影响新载树木生长的杂草。  4.2.2 新载树木基部附近土壤常因灌水而板结,应及时松土。  4.2.3 除草可结合中耕进行,在生长季节,应每月进行一次,中耕深度以不影响根系为宜。 4.3 施 肥  4.3.1 新载树木应按生长情况和观赏要求适当施肥。为扩大树冠,以氮肥为主;为促进开花结果,以磷、钾肥为主。  4.3.2 肥料应以有机肥为主,若施用化肥,应以复合肥为主。  4.3.3 生长较差或生长较慢的新栽树木,在生长季节可每月进行根追肥一次,追肥浓度必须适宜。       4.4 整形修剪 4.4.1 新栽树木可在保留自然树形或原有造型基础上修剪。通过修剪,调整树形,促进生长。 4.4.2 新栽观花或观果树木,应适当疏蕾删果。 4.4.3 新栽树木根系或土球损伤严重或生长势较衰弱者,应进行强剪,甚至短截枝,促抽生强枝,恢复树势,枝希疏者可多摘心,促新枝茂盛。 4.4.4 主梢明显的乔木类,应保护顶芽。孤植树应保留下枝,保持树冠丰满。 4.4.5 藤木攀援类本植物为促进分枝,宜适度修剪,并设攀援设施,使姿态均衡茂盛,发挥缠绕功能。 4.4.6 绿篱修剪整形按设计要求进行,新栽绿篱应适当修剪整形,促其枝叶茂盛。 4.5 保护措施 4.5.1 如遇持续高温干旱,除及时灌溉外,应按新栽树木的抗旱能力,适当疏去部分枝叶。对新栽珍贵树木,必要时应遮阴和叶面喷水。 4.5.2 防风:对新栽树木的原有支撑应经常检查,在风暴来临前应及时加固或增设支撑。对迎风面过大的树冠应适当疏枝。风暴过后,应及时抢救扶正倒伏树木,加固支撑物,修剪树冠和清理残枝等。 4.5.3 防寒:凡易受冻害的新栽树木,寒冬来临前应采取根际培土、主干包扎或设立风障等防寒措施。防寒工作宜在11月进行,12月上旬前完成,年4月上旬开接触包扎物,遇有大雪应及时清除树冠积雪,但不应损伤树冠。 4.5.4 新栽珍贵树木在整个养护过程中,应防止人为践踏、碰撞和折损等影响树木生长的行为。在不影响景观条件下,可在树木周围设置栏杆围护。 4.5.5 养护及防治病害虫,可参照《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规程(试行)》DB33/T1009.6—2001执行。 4.6 补 植 4.6.1 新栽树木因死亡发生缺株,应适当补植.补植树木应选用原来树种及规格.若需改变树种或规格,应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      5 验收与备案 5.0.1 验收应在栽植过程中分段进行,分别为:定位:放样、挖穴、换土、施肥、树木、质量、修剪、栽植、支撑、筑堰、浇水、扎缚、清场。 5.0.2 栽植季节内本地区树木成活率应大于95%,外地引种树木成活率应大于90%。 5.0.3 非适宜季节内本地区树木成活率应大于75%。 5.0.4 成活率应按下式计算:                             成活率=     成活珠数       *100%      实际种植株数 5.0.5 计算成活率和保存率时,应剔除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树木死亡。 5.0.6 竣工验收与备案程序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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