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XX年全镇社会稳定工作总结 .docx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5829853 上传时间:2024-11-20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43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年全镇社会稳定工作总结 .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XX年全镇社会稳定工作总结 .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年全镇社会稳定工作总结 根据中央、省、市维护稳定工作会议要求以及江发[2013]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就2013年全镇社会稳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核心,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最高价值追求,以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面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工作,为小圩镇同步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入全县前列,全力打造和谐平安小圩,民调工作进入全县参评乡(镇)先进行列,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年力争不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恶性案件、重大群众性事件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发生到市赴省进京集体非正常上访等严重事件,两抢一盗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提高。 三、工作措施 全镇上下务必要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全面落实好如下几项关键性措施: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 1.全面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项目、事项出台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从源头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2.建立健全社会稳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单位信访维稳工作机构和村(居)调解委员会(综治维稳站),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制度,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调处格局。 3.加强维稳信息员队伍建设,注重业务培训,强化稳定隐患情报的获取及判断力。 4.继续推行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例会机制、三调联动机制、信访代理机制,多警联动处突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保北京、省里、市里不去人,家里不出事。 (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 5.全面深化平安小圩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全面深化平安小圩建设。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升平安小圩创建活动水平,重点抓好村(居)、学校等平安创建活动,全面促进全镇大局稳定。通过平安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上升,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6.营造良好的民调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民调工作责任,实行各干部包村、包组、包群众和镇直各单位包家庭、包亲友的宣传模式,完善领导带头、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注重社情民意,围绕民生抓民调,通过民调促和谐,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有效提升党政干部、政法干警的整体形象。 7.完善以镇、村、职能部门为主体的综治维稳责任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和行政调解的主体作用,化解矛盾保持稳定。有效落实村、组、居委等基层基础工作。 (三)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 8.加强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扎实有效地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政法干警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9.加强对政法队伍执法过程中人民群众意见大的执法问题的自纠力度,坚持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管理,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10.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逐步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加强经费保障 镇财政要切实保证政法维稳工作的公用保障经费(包括民调工作经费),并按每人2元的标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五、奖惩办法 (一)年终对综治维稳工作进行考评,经考评被评为镇前三名的村(居)委会,分别按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二)对各村民调工作进行严格奖惩。严格落实我镇民调工作方案,在民调工作抽查中,发现各村民调工作未落实到位的,或被上级民调部门调查出现问题的,处300元/次的罚款。对在民调工作抽查中未出现问题的村,奖励每村300元/次。 (三)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出现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该村(居)委会和镇直单位主要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居)委会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共主管部门,建议对其进行免职处理。 (四)凡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处罚该村(居)委会600元/次,驻村干部400元/次。情节严重的停发责任村干部工资,责令辞职,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是驻村干部履职严重不到位的,年终考核不称职。 1、对本辖区内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如围攻、冲击党政、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严重堵塞交通要道或进行打砸抢烧等恶性事件,不进行制止、不向镇政府报告的。 2、发生群体性纠纷械斗,造成人员伤亡,后果严重的。 3、对本村辖区内出现的一般性矛盾纠纷不亲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不做调处工作,而且没有拿出初步调处意见,直接将问题上交镇政府或县级相关部门处理的。 4、对辖区内出现非法到县上市赴省进京上访的。 5、发生可防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事件或发生类似事件后瞒报、谎报、漏报或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6、发生涉农恶性案件被县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 7、发生影响较大的封建宗族迷信活动或停尸闹事等群体性事件的。 8、发生强行或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9、迎接本年度县级以上综治维稳考核,所到村因配合不力造成扣减分数的。 (五)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镇里视情况给予1000元以内的奖励。 (六)各村(居)委会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由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根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进行综合考评。 六、本意见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6页 共6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报告/总结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