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民宗局年度工作总结及次年工作打算 区民宗局年度工作总结及次年工作打算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宗局的关心与支持下,我们按照全年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社会稳定。 一、2011年主要工作 (一)、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我们始终把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致富奔小康作为民族工作重点。一是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今年上半年,区民宗局通过深入江浦街道中心村、深入实地的调查研究,对已经实施的回民安居工程和秸秆沼气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回民小区已初具规模,基础设施正在逐步完善,秸
2、秆沼气项目已竣工投产,有大部分回民家庭用上了沼气。同时对今年帮扶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形成相应材料,向省市民族工作部门申报扶贫项目。二是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随着城市化进程,外来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增多,在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我们给予关心和照顾,帮助他们化解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三是做好江浦高级中学新疆班稳定工作,我区江浦高级中学新疆班现有12个班级,520名学生,我部加强与学校联系与沟通,利用节假日看望慰问新疆班全体师生,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激发他们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江浦高级中学新疆班每年都在高考中取得
3、优异的成绩。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和谐稳定1、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增强信教群众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意识。今年,我们在全区继续开展以“创建和谐宗教活动”为主题的平安宗教场所活动,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xx省宗教事务条例为切入点,开展遵纪守法教育,以抵制邪教渗透为重点,举办各类培训班20多期,参加培训的信教群众达近万人次。 2、加强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不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建设,我们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修建、翻建事项,深入实地调查,严把建设事项审批关,并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咨询和论证,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事项依法审批的
4、自觉性,审批手续逐步合法规范。认真落实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促使民主理财自觉性不断提高。全区83处基督教活动场所全部实行了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3、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深入开展宗教法治平安场所创建工作。我们坚持把综治和平安场所创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成立创建宗教综治、平安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健全区、镇(街道)、村(居)宗教事务的三级管理网络,区、镇(街)二级工作责任制。区民宗局与镇街和宗教团体分别签定了综治和平安场所创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切合实际的综治和平安场所创建的工作责任制,采取各类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不断提高干部、信教群众对综治、平安场所
5、创建工作的认识。近期又有11个场所通过市平安创建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到目前为止,全区98处宗教活动场,有96处场所达到市平安场所标准,完成98%的达标率。 4、协调处理宗教领域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稳定。针对“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我们认真回复及时处理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诉求问题,真正维护好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区民宗局积极开展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如地藏庵违规乱建;明因寺院山门建设与附近居民的矛盾;泰山寺收留未成年儿童;江浦街道城东和永宁镇侯冲聚会点的拆迁异地重建;星甸清真寺危房重建遇到的建设资金问题;东门清真寺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做
6、好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稳定工作,如泰山寺、兜率寺庙会、伊斯兰教开斋节、基督教圣诞节等大型宗教活动,我们提前做好安全工作详细预案,确保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化解宗教各类矛盾30多起,确保宗教领域的社会稳定。 5、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今年,我区在引导宗教界开展慈善公益事业方面,探索“政府倡导、团体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思路,通过政府、民宗部门、街道、社区等牵线搭桥,发挥宗教界作用,鼓励信教群众热情参与,采取资金捐助、物质帮助和精神慰籍的方式,主要对贫困学生资助、困难家庭帮扶、重病患者捐助、孤寡老人慰问等特殊人群开展救助帮扶活动,全区共资助贫困学生120名,帮扶困难家
7、庭10户,捐助重病患者5名,慰问孤寡老人近千人,救助帮扶资金共计40多万元。 二、2012年民族宗教工作打算 (一)、围绕民族团结,做好少数民族服务工作1、做好少数民族村帮扶工作。争取少数民族扶贫项目,帮助少数民族村组开展村企结对帮扶,积极支持少数民族村发展村级经济,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增加收入,提高生活质量。 2、抓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管理,指导镇(街)建立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据库,适时掌握动态信息,做好少数民族常住人口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务工、经商、子女上学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3、积极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江浦高级中
8、学新疆班走访慰问工作。协助教育部门解决新疆班师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在内地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围绕社会和谐,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1、加强宗教团体班子、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对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力度。把一批爱国爱教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具有相当宗教学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又能密切联系信教群众的中青年教职人员,成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骨干力量,进一步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 2、坚持在宗教领域开展好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活动,增强宗教领域负责人、传道人法律、法规意识,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送法进教堂活动。健全和完善各项规
9、章制度,加大各项制度落实力度,保障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教育和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构建和谐浦口作贡献。 3、坚持镇街和宗教团体属地化管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完善部门、镇街、宗教团体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召开部门、镇街、团体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分析情况,研究下阶段宗教工作,宗教团体要主动和有关部门、镇街加强联系,及时反馈情况,配合镇街抓好宗教场所落实,加强紧密联系,通力协作的联动机制。 4、创新创建活动考评管理模式,提升创建活动考评管理效能。2012年我们将在过去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模范宗教活动场所”的基础上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根据场所队伍建设、管理水平、环境设施、安全稳定等方面进行考评,最高五星,最低一星。 5、以区宗教活动场所布局规划为依据,挖掘宗教文化资源,按照区委、区政府文化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区民宗局职能,努力推动定山寺、惠济寺、兜率寺等一批重点寺庙建设。挖掘、整合佛教文化资源,提升浦口宗教文化内涵。 6、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抵御邪教渗透,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问题,积极消除隐患,依法调处宗教活动场所各类纠纷,积极引导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做好大型宗教活动安保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做好反邪教反渗透工作,维护好宗教领域的社会稳定。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