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制止非法宗教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docx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5810547 上传时间:2024-11-2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8.17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制止非法宗教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制止非法宗教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制止非法宗教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2012年***社区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宣讲教育 工作总结 开展反对非法宗教活动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宣讲活动启动以来***社区党支部认真按照萨依巴格街道关于对做好宣讲活动的要求,社区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体干部参与充分发挥干部赴基层转变作用服务群众工作队的作用把工作队员作为宣传工作的主体力量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开展专项宣讲工作坚持做到“一户不漏人”、面对面、心贴心”的宣传教育,专项宣讲工作初显成效。 一、迅速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专项宣讲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及时成立宣讲活动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将宣讲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统一指挥,全面推进宣讲活动开展,做到“全员覆盖,一个不漏”,并组建了宣传队,引导各族群众形成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为新疆经济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社会政治基础。 二是及时动员,迅速部署。我社区迅速召开***社区“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宣讲”动员大会,对专项宣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要求结合各部门业务工作和辖区实际,动脑筋、想办法,制定具体措施,切实保证专项宣讲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迅速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单位所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宣讲工作,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全系统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宣讲活动。同时抽调了1名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文化素质高、双语基础好、语言表达能力强的少数民族干部为主和有一定双语水平的干部为主的专题宣讲组,通过对内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培训、对外充分发挥宣讲组干部的作用,深入各行政村、社区,采用集中、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宣讲。 四是选定宣讲材料。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汇编材料为主,主要包括:《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思想害死人典型案例选》《境外宗教管理》、《新疆和谐稳定知识100题》、《、“五个意识”教育问答》等材料。我社区将按照综合上述材料编印下发的材料为宣讲材料。 二、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专项宣讲工作有序推进 (一)宣讲成员有序跟进。结合工作实际10名宣讲成员编成三个小组与各村配合开展宣传活动,在日常监管巡查、专项整治中,发挥各民族干部的语言优势,利用一切面对面的机会对全辖区群众,个体工商户,中小学学生进行宣讲教育,做到每名干部都是宣讲员。 (二)宣传活动全面展开。为确保宣讲效果我社区印制宣传单汉文180份,维文180份,制作维汉黑板报2块,在人员密集场所定点开展广播宣传。为确保宣讲质量,强化宣讲效果。 (三)创新宣传教育方式。采取集中宣讲与个别交流相结合,媒体宣传与入户面对面讲解相结合,普遍宣传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用“大众化、通俗化”的民汉两种语言,入户走访,深入居民家中,面对面、心贴心,深入浅出地向广大农民群众讲政策、讲事实、讲道理,释疑解惑。今年,宣讲组已在社区集中宣讲20场(次),受教育户2500余户,受教育人4700人。 (四)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结合“双打”行动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宣讲活动;采取上门宣传、集中宣讲等方式,开展反对非法宗教,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教育。 (五)结合非法宗教活动宣讲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奇装异服,留大胡须人员的管理整顿工作,采取走访的形式进行面对面的交谈。 通过宣传教育,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到各族干部群众中,使各族干部群众了解、熟悉党和国家及自治区的宗教事务管理方针政策,提高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思想觉悟,使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宗教观,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旗帜鲜明地反对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中共XX县区萨依巴格街道***社区委员会 2012年11月20日 第4页 共4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报告/总结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