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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济责任审计XX年工作总结
市审计局: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审计机关正确指导下,我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突出重点,创新方法,提升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总结及2017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进度
近年来,紧紧围绕“发展、改革、法治、反腐”要求,依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审计组长由局班子成员担任;加强审计力量,挑选业务骨干担任主审;严格审计责任,要求主审向局机关承诺完成工作任务、目标以及审计责任等情况;严把审计质量,在审计时,我局按照审计准则规定,规范审计实施程序,对审计项目进行三级复核审理,严格控制审计质量。
我区共有审计对象111个,2013年以来我局共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7,被审计对象77人,其中:乡镇长20人,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42人,事业单领导干部13人,人民团体领导干部2人。共查出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单位违纪违规金额32808万元,其中:领导干部应负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256万元,领导干部应负主管责任的问题金额25038万元,领导干部应负领导责任的问题金额7769万元。根据被审计对象应承担责任,对其进行责任界定,同时做出了审计评价,针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301条,上报审计结果报告77篇。向纪检监察等机关移送案件6起,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10篇,我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2016年度工作总结
(一)以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围绕审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相关要求。一是突出对涉及项目投资大、专项资金多、财政资金量大的单位负责人任中审计,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记守规,今年我局对**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人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对一些单位主要领导任期内已进行审计不到一年离任的和单位经济活动简单且没有财政专项资金的,在主要领导人离任时,对离任重要事项办理审计交接,全年办理交接审计项目17个。三是按照区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2016年,我局共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被审计对象11人。共查出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单位违规金额76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68万元,其中:领导干部应负主管责任的问题金额26万元,领导干部应负领导责任的问题金额1342万元。上报审计结果报告11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1篇,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41条,向党委、政府提交各种经济责任审计信息4篇。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法规做出了处理,并要求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工作。
(二)以“两学一做”开展为契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以来,我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紧紧围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总要求,按照“业务为本、作风保障、创新引领”的工作目标,在全局党员干部中迅速掀起活动热潮。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序。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局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符合本局实际的实施方案和行动方案,要求支部严格按照方案安排,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将“两学一做”不断引向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创新载体,营造氛围。为充分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我局搭载体借平台,以学习讲坛、知识竞赛、支部党课、网络平台、理论宣讲、传统教育以及各种会议的召开为契机,通过“学习提升月”、“先锋示范月”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让学习教育入心入脑,见行见效。三是以学促做,注重实效。为防止“两学一做”停在纸上、留在嘴上,我局将学习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围绕扶贫攻坚和审计业务工作等开展“两学一做”,以学促做,将学习成效体现在行动上。我局多次前往扶贫村,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形式,一方面与贫困户积极交流沟通,调动他们参与脱贫工作的积极性,建立脱贫信心;另一方面充分运用政策扶持、职业技能培训等扶贫政策,引导和帮助贫困户参与技能培训、自主创业,在全局帮扶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我局共帮扶12户21人成功脱贫,帮扶工作成效显著。帮助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问题,规范财务管理,以实际行动做人民信赖的合格党员,做尽责履职的审计人。
(三)以规范管理、突出绩效为重点,提升审计质量。今年以来,我局追求更加科学的审计理念,将工作重点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结合起来,在审计实践中积极探索“三个转变”,即从重监督轻服务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从重查处轻整改,向查处与整改并重、揭露问题与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并重转变;从重事后轻事中,向全过程跟踪检查转变,努力提升审计工作整体层次。一是不断强化内部管理。首先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在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和审计业务制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及审计纪律“八不准”等规定,规范审计人员的职责行为,提高审计人员自我防范的免疫力。其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完善局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形成以实绩论奖惩的激励竞争机制,延伸考核结果运用范围,将其作为年度创先评优和选干的重要依据。二是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面对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在现有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我局一方面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同时加强审计部门与纪检和监察部门的合作,实行信息资料互通共享。为保证经责审计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对外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广泛搜集问题线索。三是及时通报审计结果,不断提高成果利用水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由审计机关单独出具后,分别报送区委书记、区长、人大主任、纪委书记、组织部、监察局并抄送给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本人,增加审计的透明度。同时,我局大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每个项目实施结束后,要求被审计单位在限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引导和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审计成果转化和运用水平。
(四)以提高审计能力为目标,不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为促使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立足现有审计力量,着力挖掘潜力练好“内功”,采取帮学、互学、集中学和以审促学等多种方式加大审计人员财经法规、审计业务培训力度,尤其是骨干人才培养力度。二是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审计系统业务培训会、内审培训会等各类业务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外出审计、优秀项目评比等载体,强化学习交流。三是及时更新知识,我局多次召开业务工作会议,组织大家学习新《预算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等最新的审计业务知识,帮助审计干部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强化对年轻干部和审计能手的培养,我局按照一专多能的原则,积极组织年轻干部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给予考试费用全额报销,努力培养一批既熟悉审计业务,又了解法律、工程造价、环境保护、计算机等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三、2017年工作思路
为进一步做好下一年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我局将突出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整合审计力量,扩大经责审计覆盖面。一是加大对村级负责人监督力度。对全区所有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届内任期审计,在制定计划时,安排100个村(全区共291个村)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实现对所有村在每一届任职期都审计。具体做法可结合乡镇长任中、离任审计一并进行。目标是对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等的使用、管理、经营、分配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发现村级资金、资源分配、使用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分析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提出管理措施。二是积极完成组织部门交办的离任审计。2017年,结合我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换届、人员调整,最大限度地整合审计力量,力争完成25个离任审计,余下的项目,在2018年度全部完成。
(二)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审计质量。一是抓审前调查。在项目正式实施前,审计组要留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等,从而确定审计重点,制定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为实施审计奠定基础。二是抓审计程序的规范。今后我局将全面实施审前承诺、审中监督、审后保证的审计质量管理办法,从目标、责任、考核三个环节入手,完善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从制定实施方案,到现场实施,到审计组“五会”和审计回访,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和各项审计操作规程,规避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三)进一步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是审计的关键环节。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健全《**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跟踪督查暂行办法》,尤其要加强整改跟踪督查力度。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尝试对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捆绑审计。根据上级审计主管部门要求,探索对党委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2017年试点开展对1-2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捆绑审计。试点工作由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审核把关,我局将精心谋划,认真开展审计前调查,制定详细的、周密的审计实施方案,努力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审计取得实效。
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开展多年,由于多方面因素,经济责任审计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审计发现问题未得到全面整改
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发现了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定问题和管理上缺陷,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和管理上缺陷,提出了审计整改建议。审计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没有很好地进行整改,甚至部分问题存在屦查屦犯现象。存在整改难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以前年度,我区没有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监督管理的机制,整改工作没有制度规范和约束。二是由于审计任务重,只注重现场审计工作,没有时间开展审计回访工作,轻视了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查。三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认识不够,考虑到落实整改,一方面对单位利益有所损害,另一方面由于体制性原因,部分问题整改难度大。
(二)审计评价不够全面、恰当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感到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全面、恰当地进行审计评价。主要原因是:
一是审计人员自身业务知识有限。目前审计人员大多数只懂得财务管理方面知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侧重于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对重大经济决策、生态环境保护、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工程项目绩效等方面评价缺乏知识和经验,在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性上存在一定不足。二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无可供参考的评价标准。在审计评价中,我们缺乏系统科学的审计评价标准,因此,对审计评价不容易把握,致使审计评价不一致,甚至有个别主审直接将被审计单位工作总结照搬照抄为审计评价。三是以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由我局全权负责实施,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不够密切,审计力量单一,开展经济责任的评价存在局限性。
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如下:
(一)建议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应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协调工作。遵照《区纪委和组织部门协调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规定,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区纪委和组织部门要全程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制定上,区委组织部与审计局制定初步议案,由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决定;在审计进点时区纪委和组织部派出人员参加审计进点会;在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定性时,区纪委和组织部协同审计局对重大问题进行定性;在审计评价中经济责任划分时,区纪委和组织部与审计局根据审计情况共同界定经济责任。在审计整改上,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全程参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跟踪督查活动,加大对审计整改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的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在审计成果利用上,区委组织部在干部评价、任用、考核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参考依据。
(二)建议区委组织部和纪委协同我局,按照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对领导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共同研究制定一系列全区经济责任审计要素,确定怎样审、审什么的问题,如何评价等,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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