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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时代制度赋能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作用机理与实践路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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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28-近年来,数字技术在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应用推动着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变革与重塑,这对传统的制度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方面的功能发挥提出了新的挑战。传统的制度与治理效能的关系大多以问题为导向,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是基于“点对点、线对线、面对面”的制度建设,一方面,制度建设不及时、不精准导致经验治理、碎片化治理和粗放式治理;另一方面,制度建设缺乏动力支持导致制度僵化、制度掣肘和制度虚置化,极易造成“治理真空”。数字化时代的乡村治理对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数字化时代的制度更具即时性、精准性、可行性和有序性,在微观层面为数字化时代新的治理主体、治理手段、治理理念赋予乡村治理能力和能量,从而激发乡村

2、治理的活力,降低乡村治理的成本,以高质量的源头治理、前瞻性治理、整体性治理以及良善治理提高乡村治理绩效,使数字化时代乡村治理效能的提升成为可能。数字化时代的制度不仅在宏观层面上为更好地预测乡村治理的风险、协调乡村治理主客体的利益、化解乡村治理的矛盾、规范参与乡村治理的行为准则等提供动力,而且在微观层面上能够搭建制度赋能与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桥梁。因此,应理清数字化时代制度赋能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作用机理,进而通过制度创新,增强制度供给的时效性,减少制度执行迟缓梗阻,综合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文献综述(一)国内相关研究综述当前国内学者关于数字化时代制度与乡村治理

3、效能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维度。秦国民,王康源(郑州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摘要:数字化时代,数字技术在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应用推动着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变革与重塑,这对传统的制度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方面的功能发挥提出了新的挑战。数字化时代的制度更具即时性、精准性、可行性和有序性,可赋能乡村治理效能的提升。具体来说,可通过制度的即时性设计赋能源头治理、制度的精准性供给赋能前瞻性治理、制度的协同性运行赋能有效性治理、制度的恰适性创新赋能良善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在具体实践路径上,应以制度吸纳力厚植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制度基础,以制度整合力统筹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制度资源,

4、以制度执行力实现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制度目标。关键词:数字化时代;制度赋能;乡村治理;治理效能;数字技术;制度资源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917(2023)06-0128-10数字化时代制度赋能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作用机理与实践路径文献编码DOI:10.3969/j.issn.1004-6917.2023.06.016收稿日期:2023-03-20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运行机制研究”(19BZZ02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22ZDA066)作者简介:秦国民(1963),男,河南开封人,政治

5、学博士,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制度建设与政治发展、国家治理;王康源(1999),女,河南南阳人,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制度建设与政治发展、国家治理。【经济与区域发展】2023年第6期(总第336期)数字化时代制度赋能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作用机理与实践路径/秦国民,王康源-129-1 基于数字技术的维度。这一维度以“技术治理”为主线,主要包括技术赋能和技术赋权两个基本含义。在技术赋能方面,大多数研究是对以数字技术应用为基础的乡村治理路径的研究,即探讨通过技术赋能激发和强化治理主体自身的能力,为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6、力现代化提供可能性、科学性与可行性。一些学者从乡村数字治理的角度,认为数字技术以推进治理主体协同、治理内容精准及治理手段有效为目标优化乡村治理的发展路径,对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具有重要作用。以上学术探讨是把数字技术作为一种关键的治理资源应用于乡村治理的实践,拓展了乡村治理的领域,丰富了乡村治理的工具,创新了乡村治理的手段,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重要推动力。在技术赋权方面,有学者把技术赋权定义为:“依靠数字技术,通过获得信息、参与表达和采取行动等社会实践方式,在提升自身参与能力的同时,改变了旧的社会结构,继而完成自我增权。”1一些学者在乡村治理的语境中,把旨在借助数字技术建构一个互动博弈的公共对话空间

7、称为“乡村公共能量场”。如“网络问村政”是数字技术赋权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一种“乡村公共能量场”,重塑了农民的价值。在具体的实践中,一方面,这一数字平台能够实现党务、村务、财务等信息的全覆盖,搭建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新渠道,赋予农民更多参与乡村治理的权利,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建构良好的乡村秩序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村民借助这一数字平台,既满足了利益表达诉求,又能够实时监督和反馈农村政策的制定与推进,推动了基层社会的权力规范运行。一些学者认为,技术赋权数字平台企业作为一种社会力量参与到“乡村公共能量场”之中,有助于打破“数据孤岛”“数字冷漠”,规范基层政府内部权力运行、利

8、益沟通和协调机制以及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推动基层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优化,促使乡村治理结构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平等化。此外,数字平台企业可以对其发起的公众参与进行精准分析,充分把握公众的偏好、特征和潜在需求,成为反映诉求和政策倡导的主要渠道。还有学者从协同治理的角度分析数字技术赋权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功能定位,认为数字化时代的协同治理结构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联结起来,“通过线上线下的互动合作,一起有效协商和共同实施公共服务的最佳方案,从而形成成本的最低化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2。可见,数字技术具有显著的“赋权”功能,即动员公众的力量赋予公众参与治理的“议价能力”。2 基于制度的维

9、度。这一维度以“制度治理”为主线,主要包括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两个方面。从制度的理论逻辑来看,宏观层面,国家治理以制度化为主线,制度是治国理政之根本;中观层面,制度的核心特质就是明确治理主体的制度责任,规范治理主体的权力运作,提高制度执行力;微观层面,制度赋予治理主体以制度精神价值,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治理行为。“政治学研究经常强调,善治需要优良的制度保障。”3可见,优良的制度促使“良政”赋能“善治”的实现。具体而言,制度的恰适性可以激发制度活力、强化制度供给能力和制度执行力,从而提高制度运行的绩效并赋能治理效能的提升,实现“良政”与“善治”的统一。一些学者认为,效能化是制度建设的直接目的追求,国家

10、治理的效能化有赖于制度建设所蕴含的功能预期。还有学者将提升制度禀赋和促进良善治理结合起来,作为衡量制度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的标准。制度建设的过程就是不断提升制度禀赋的过程,从而使制度具有优良的品质,以制度优性实现制度赋能治理效能的提升。从制度的实践逻辑来看,有学者从现代国家建构的角度指出,国家力量在“政权下乡”和“政党下乡”的过程中通过制度建设将乡村治理纳入国家治理的进程,“既保障了现代民族民主国家的制度统一性,又充分体现了现代民族民主国家的社会自主性和多样性,为农村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制度空间”4。一些学者把制度执行作为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关键,特别指出要运用现代数字技术搭建国家与乡村、乡村干部

11、与村民之间的内外交互平台,以制度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制度执行力,从而赋能乡村治理效能的提升。通过制度建设可以有效解决乡村治理过程中的制度摩擦、制度冗杂、制度剩余和制度短缺等问题,激活制度资源、优化制度生态、激发制度活力,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包容性、共识性、自主性和进取性,赋能治理效能的提升,实现乡村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No.6.2023(Cumulatively,No.336)-130-“善制”与“善治”的统一。(二)国外相关研究综述国外学者关于数字化、制度和治理的研究主要以治理为中心,通过数字化(工具理性)和制度(价值理性)的建设、完善和发展来实现更

12、好的治理,从而推动治理实践的发展与进步。其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治理与数字化相结合形成以数字治理为代表的治理理念与实践。这经历了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和电子治理的发展阶段,“通过治理理念的价值融入,超越了提升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和改善服务的管理目标,增加和丰富了民主参与、公共政策、责任、互动和合作等价值目标,是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现代化的重要体现”5。二是治理与制度相结合形成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为代表的“多元共治”治理实践。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宏观的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和法律制度,明确政府在乡村治理中的主要职责,一方面是为了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维护政府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是鼓励、支持和引导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

13、与治理实践,进而提高治理的整体效益,促进社会的可持续性和有序发展。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关于数字技术、制度和治理的研究主要以治理现代化为背景,分析数字技术和治理的关系以及制度和治理的关系,基本是通过数字技术和制度的宏观架构来驱动治理实践的转型与发展,但尚未有学者将数字化和制度赋能相结合,从数字化时代的背景出发,探讨制度赋能与乡村治理效能二者之间的关系。尽管目前关于数字治理和技术治理的制度规范与路径研究已初步成形,但缺少微观层面的制度赋能与具体的治理实践相结合,特别是如何通过制度赋能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相关研究,这仍然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的议题。二、数字化时代制度赋能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作用机理随着中国

14、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的特征及其在治理领域的应用为制度变迁和制度建设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数字化时代的制度具有即时性、精准性、可行性和有序性,主要从源头治理、前瞻性治理、有效性治理和良善治理等方面赋能乡村治理效能提升。(一)制度的即时性设计赋能源头治理作为社会博弈的产物,制度是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产物,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理想的制度设计是“由以确定最高统治机构和政权的安排,由以订立城邦及其全体分子所企求的目的”6。传统乡村治理中的制度设计大多以问题为导向,是根据已经发生的治理难题来弥补制度的缺陷,缺乏时效性,是一种被动式的制度设计。在这一制度设计模式下,制度整合利益关系、维护乡村

15、社会秩序的预期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不能达到制度设计的预期效果,往往导致事后治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乡村治理成本高和乡村治理效能低下。数字化时代的制度设计具有即时性,通过全方位挖掘、量化、整合和共享制度要素,明确乡村治理主客体的行为动机进而预设“行为模式”来平衡和协调乡村治理主客体的利益关系,并确立人们参与乡村治理的行为准则,规范治理方式,满足行为主体的利益诉求,赋予其行为动机和治理活动的合法性,从源头治理的角度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其一,制度的即时性设计为源头治理提供动力。数字化时代制度的设计融合了数字技术的即时、动态和有效等特点,使得治理主体在源头治理实践中能够实时预测制度设计的缺陷以及制度

16、完善过程中的关键性因素,从而减少制度设计与完善的烦琐程序,节约制度设计的时间成本。而全方位、动态性的制度设计,也为实现源头治理中的预防与研判治理目标提供了动力和决策支持。具体而言,制度的即时性设计能够确保根据源头治理的特征和要素,实时收集、整理与之相匹配的制度资源,深度分析源头治理实践中各个层面的制度需求,科学地探寻源头治理过程中制度与治理融合发展的规律,系统性、整体性地预测和研判源头治理过程中的制度功能与治理效果,在源头治理方面使乡村治理效能的提升成为可能。此外,制度的即时性设计突破了传统制度设计的数字化时代制度赋能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作用机理与实践路径/秦国民,王康源-131-时空界限,实现

17、了对源头治理制度信息的科学筛选、分类和整合,改变了传统乡村治理因制度时滞和资源限制缺乏制度平台难以实现源头治理目标的局面,让处于不同时间、分布在不同空间中的治理主体在恰适的制度体系内便捷、高效地参与乡村治理,从源头降低乡村治理过程中制度虚置化和制度空转的发生概率,优化源头治理的制度结构,为基层政府及时发现源头治理的制度缺陷和不足提供了科学依据、奠定了源头治理的制度基础,为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从源头上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其二,制度的即时性设计激发源头治理的活力。数字化时代,伴随着数字信息技术在乡村社会的推广、应用和普及,传统乡村社会组织单一与孤立的状态被打破,乡村社会机体更为健全和发达,人们参与治理

18、和表达利益诉求的愿望更加强烈、方式更加多元化,仅仅依靠传统的事后治理来完善制度设计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治理目标和治理实践的期待,也不能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发展需要,这就需要把制度设计作为实现治理目标的源头性工作,为激发源头治理的活力提供制度平台。具体而言,首先,数字化时代制度的即时性设计为数字技术参与乡村社会变迁创造了新的空间和可能性,有利于打破“数字鸿沟”,连接基层政府与上级政府以及基层政府与村民之间的互动桥梁,为实现源头治理提供来自上级政府的决策支持和来自基层群众的意见表达。其次,数字化时代制度的即时性设计是在全面了解和掌握治理资源、要素的基础上对涉及源头治理的制度进行收集、整合与分析,系统地量

19、化制度的预期功能能否达到源头治理的预期效果,从而避免了传统制度设计的随意性和滞后性,降低了源头治理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为源头治理提供科学的制度支持。最后,数字化时代制度的即时性设计能够科学统筹数字治理与源头治理的理念,结合二者在价值理念上的相同点,及时高效地调整制度资源与治理资源的适配度,对源头治理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科学规划,寻找源头治理的规律,避免源头治理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数字迷思”和“数字冷漠”,为源头治理提供科学理念指导。(二)制度的精准性供给赋能前瞻性治理制度是治理的基石,精准、有效的制度供给是推进治理制度建设和完善、提升治理效能的基础。对乡村治理而言,“以完善的治理制度优化和创造

20、乡村社会的公共秩序,激发乡村社会的发展活力,促进制度规则与人的现代化的同步协调发展,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7。传统乡村治理实践中的制度供给呈现出碎片化特征,原因是乡(镇)政府在传统科层制影响下采取单轨式治理模式,相关的制度是根据碎片化的治理实践而制定出台的,既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制度之间的逻辑关系,也因缺乏对治理需求的主动回应造成制度供给不精准而导致制度建设的结构性失衡,使制度供给和治理需求产生一定程度的偏差,其结果是制度难以发挥预期的治理作用,乡村治理效能低下。此外,传统制度供给呈现滞后性,体现在“制度外供给为主、自上而下的决策体制与供给主客体两者分离”8,制度供给不精准、被动和失衡导

21、致典型的回应性治理,降低了治理绩效。数字化时代制度的精准性供给,一方面有助于为治理主体提供全面、精确、细致的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和途径,避免出现供需不平衡、不匹配的现象,给乡村前瞻性治理提供了制度机会;另一方面能够增强治理实践中制度主体的责任意识和制度客体的参与意识,避免出现制度供给滞后于治理需求的现象,进一步提升乡村前瞻性治理的质量。其一,制度的精准性供给使前瞻性治理成为可能。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来临,在数字技术的发展影响下,数字治理的新理念融入基层乡(镇)政府治理的实践中,乡村前瞻性治理应运而生。乡村前瞻性治理需要制度为其保驾护航,而制度供给也要契合乡村前瞻性治理的理念、方式和目标。传统的制度供

22、给属于事后治理的碎片化制度供给,不仅不能精准靶向治理难题,造成治理资源浪费,难以预测和化解治理的不确定性因素,而且因制度的泛供给,不能精准靶向“治理真空”,预防因“治理真空”导致的机会主义行为,偏离了制度供给的初衷,其结果是制度供给不能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No.6.2023(Cumulatively,No.336)-132-准确有效地回应乡村居民的公共诉求,进而导致制度认同度低、乡村治理低效化。数字化时代制度供给较之传统的制度供给更具精准性,制度的精准性供给源自科学合理的制度建设,使基层政府能够对乡村社会的治理问题进行提前干预,驱动基层政府实时发现和预测村民的利

23、益诉求与服务需求并提供精准的政务服务,使前瞻性治理成为可能。具体而言,数字化时代制度的精准性供给体现在什么时候供给、在哪些方面供给、如何供给、供给数量等方面的制度规范,能够将乡村社会复杂、多变、碎片化的公共问题纳入精准、细化的制度框架内,为乡村前瞻性治理提供具体化、可行性的实践方案,让前瞻性治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成为可能,契合前瞻性治理对制度供给的内在要求,奠定了前瞻性治理的制度基础。此外,实现前瞻性治理的目标,要求治理主体能够对治理客体的需求和偏好进行提前识别、整合,避免因制度供给缺位、错位造成乡村社会前瞻性治理资源与治理需求不匹配,导致前瞻性治理失效。而数字化时代制度的精准性供给能够确保治理

24、主体对乡村治理客体的需求和偏好进行解码,精准地捕捉治理诉求,从而科学精准匹配治理资源,使治理资源在个性化、精准化的制度规范下充分释放活力,有效规避制度供给碎片化、重复化,从而避免治理资源浪费及事后治理的低效化,更好地满足前瞻性治理的诉求,推动前瞻性治理的蓝图转化为现实成果。其二,制度的精准性供给提升前瞻性治理的质量。“政府的制度和组织架构是治理的基础”9,制度的精准性供给赋予乡(镇)政府这一乡村重要治理主体前瞻性治理的能力和能量,让前瞻性治理的自觉意识和行动能力贯穿乡(镇)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推进乡村前瞻性治理的实践过程,提升制度执行的主动性和推进执行过程的精细化,克服传统乡村治理重视经验决策

25、引发的事后治理过程中被动执行、选择性执行以及执行效率低下等难题,提高乡村前瞻性治理过程中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助力提升乡村前瞻性治理的质量。具体而言,数字化时代制度的精准性供给赋予制度执行主体前瞻性责任意识和行动能力,提供了科学分析乡村前瞻性治理实践的方法和思路,有助于对乡村前瞻性治理的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从而明确制度执行主体在前瞻性治理过程中的制度责任,培育制度执行主体前瞻性的制度思维。由此,制度执行主体在推进乡村前瞻性治理的实践中可以事先进行制度执行的研判、分析,破解前瞻性治理实践中的制度执行盲区问题,更加精准、全面地掌握前瞻性治理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推动制度贯彻落实更加精细化,从而以制度执

26、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提升前瞻性治理的制度执行质量。其三,制度的精准性供给提升前瞻性治理的“增能”价值。在乡村前瞻性治理实践中,制度的精准性供给基于科学预测治理行为和系统整合治理资源制定前瞻性治理规划,通过事前协调和整合村民利益诉求和公共服务需求,不断提升乡(镇)政府前瞻性治理的主动性和适应性,促进利益诉求、制度供给和前瞻性治理实践的有机结合,充分释放制度的红利,让村民切实感受到制度的“善意”和前瞻性治理成果的红利,提高村民对乡(镇)政府前瞻性治理工作的满意度,促使村民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前瞻性治理的政府实践,进一步凸显前瞻性治理的“增能”价值。(三)制度的协同性运行赋能有效性治理数字化时代

27、制度的协同性运行是指利用数字技术或者数字平台系统地汇集制度运行的相关资源,在不改变整体性制度建构的框架下,依托数字技术以及平台的可视化、动态化、标准化确立以协同性为核心的制度运行逻辑,从而将传统科层体制下的单一职能部门制度运行集中化、系统化、整体化。作为制度赋能的关键,制度的协同性运行不是单纯地将制度叠加起来,将制度协同运行的压力集中到单一执行主体上,而是在保持现有制度基本结构的前提下突出运行主体的协调合作、联合行动,破除政出多门、条块分割、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治理“孤岛”,增强制度运行在实现有效治理上的能力和能量,发挥制度运行协同增效的功能,让运行主体免于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治理的前期准备工作,减少

28、制度运行迟缓梗阻,突破提升有效治理的制度运行瓶颈。建立在协同基础上的制度运行主体承担各自职能,朝着共同的有效治理目标精准发力,降低制度运行的沟通数字化时代制度赋能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作用机理与实践路径/秦国民,王康源-133-成本和协调成本,有助于激发有效治理的动力和活力,进而打通乡村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乡村有效性治理。其一,制度的协同性运行增强有效治理的能力和能量,提升有效治理的制度运行动能。数字化时代制度的协同性运行本质意义就在于整合制度运行主体的利益共识和价值共识,使之在扁平化的运行机制下,围绕共同的治理目标,在各自的治理领域内不断强化彼此之间制度运行的协调配合,以制度运行的体系化和

29、畅通化提升运行主体的履职效能,进而增强有效治理的能力和能量。在制度协同运行的条件下,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能够有效整合制度运行的要素,根据有效治理的目标进行重新分配和组合,实现制度运行各环节的合理分工和有效配合,为有效治理提供坚实的制度运行力量,提高乡村有效治理的能力。具体而言,一方面,协同高效的制度运行体系可以提高乡村有效治理的组织能力。比如,制度的协同性运行强调以解决有效治理难题为牵引,将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上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结合起来,统一纳入畅通化的制度运行体系内,通过协作与整合建立制度运行的紧密联系,强化制度运行的依赖关系,消除不同制度执行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张力,有利于解决传统

30、乡村治理中条块分割的组织体制下制度运行分散化问题,将治理资源、治理主体和客体有效组织起来并统合到一起,汇聚起有效治理的组织合力,提高有效治理的组织化程度,通过组织能力的提升达到协同治理的目标。另一方面,制度的协同运行提升了有效治理的制度执行效能。制度的协同性运行是实现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的必然产物,也是实现制度功能的整合和拓展、畅通制度意志传输渠道、优化制度系统输入输出工具的必然要求。在数字化时代,依靠传统碎片化、被动式、粗放式的制度运行难以充分发挥有效治理的相关制度功能,不能满足数字化时代乡村社会有效治理对制度运行的需要。这就要求转变传统制度运行的路径依赖,顺应数字化时代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的需要,

31、在扁平化、协同式的制度运行体系内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全方位、交互式、协同化制度运行。这有利于减少乡(镇)政府与上级政府以及乡(镇)政府内部因制度信息不对称、不协调导致的制度运行效率低下问题,凝聚制度执行主体的制度共识和治理共识,消除传统乡村社会制度运行的条块分割、彼此独立的弊端,增强制度运行过程中各个层级的沟通协调能力,提升制度运行对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的统筹能力,提高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的制度执行效能。其二,制度的协同性运行赋予制度新的时代内涵,激发乡村有效治理的动力和活力(提质增效)。数字化时代制度的协同性运行在确保制度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乡村有效治理中的制度之间、制度与环境之间以及

32、与制度相关的人之间的协调性和适配性,完善数字化时代乡村社会的治理规则,推动制度运行与治理环境、治理资源和治理主客体的恰适共治,丰富实现有效治理的实践活动,从而激发乡村有效治理的动力和活力。具体而言,一方面,实现制度的协同性运行是数字化时代贯彻新的治理理念,实现乡村社会有效治理中技术与制度融合发展的时代要求。以往乡(镇)政府多以数字技术的附庸角色参与乡村治理实践,对数字技术盲目迷信,认为数字技术可以解决一切治理难题、弥补一切治理漏洞,既没有深入理解数字技术与治理的关系,也难以发挥数字技术对治理实践的真正效用;一些乡(镇)政府对数字技术在治理实践中的运用存在“孤岛”思维,认为拥有数字技术就拥有了一

33、切治理资源,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数字技术滥用、治理乱象频发、治理失效。数字化时代制度的协同性运行体现在充分掌握治理理念、治理规则与治理资源的基础上,将数字技术纳入制度框架内及制度运行体系中,规范制度执行主体运用数字技术的行为准则,把数字化时代有效治理的理念贯彻到乡村社会治理实践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在乡村社会既有的制度结构中畅通制度运行的沟通渠道,减少有效治理的制度运行成本,通过协同工作实现业务流程再造,提高乡(镇)政府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有效治理的履职效能。另一方面,数字化时代制度的协同性运行是以整体性、协同性和系统性为特征的,能够根据乡村治理环境的变化在充分整合现有制度功能基础上,激活和挖掘制度

34、运行赋能乡村有效治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No.6.2023(Cumulatively,No.336)-134-理的内生动力,可以为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提供持续不断的活力。制度的协同性运行是一种由多个运行主体共同参与,以实现共同治理目标为导向的制度联合行动。制度的协同性运行在移动设备、数字平台和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的帮助下,汇聚起与制度运行相关的制度、人、环境等资源禀赋,建立起网络化、系统化、一体化的制度运行体系,形成了制度运行赋能乡村有效治理的全方位统合能力,使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形成制度运行的合力,能够找到乡村有效治理的共识交汇点,为数字化时代多元治理主体、治理资

35、源参与乡村治理提供更加精细化、可行性的制度安排,降低数字化时代乡村治理成本和风险,使制度运行的主动性更强、运行的方式更灵活,推动制度运行与治理环境、治理资源和治理主客体的恰适共治,赋能乡村有效治理的动力和活力。(四)制度的恰适性创新赋能良善治理制度的恰适性创新以良制助力实现乡村善治。何谓恰适性?“恰适性是事物的一种随自身状态和周围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的属性,其中包含重要的规则,即 恰当、合适。”10乡村社会的良善治理是在坚持乡村治理合法性的基础上,使乡村居民的公共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回应村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期待。数字化时代制度的恰适性创新就是指制度能根据其存在的环境和与制度相关的人的变化

36、,适时地进行创新发展,使其保持与环境、人的和谐有机统一。数字化时代制度的恰适性创新反映了公平正义的价值准则,能够充分保障村民参与乡村良善治理的基本权利和根本利益,符合乡村良善治理的规律,以“良制”赋能乡村善治的民主化、法治化。数字化时代,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本质上是以较低的治理成本实现高质量的乡村治理。高质量的乡村治理是一种良善治理,需要制度创新特别是制度的恰适性创新来满足数字化时代村民对美好生活的多元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数字化时代制度的恰适性创新能够优化乡村治理的制度体系,提升良善治理的制度禀赋,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优性,以良制助力实现乡村善治。数字化时代制度创新赋能

37、乡村良善治理具有正向的治理效能,最重要的原因是制度创新以其恰适性提升了制度的适应性和包容性,赋能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乡村善治的权利公平、程序正当,推进乡村善治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数字化时代,制度的恰适性创新以科学性为依据,强调拓宽多元治理主体参与乡村善治的渠道,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数字平台、政务网站、政务微信等网络化、平台化的民意表达渠道和表达方式,给予多元治理主体参与乡村善治公平的权利,为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提供动力支持,在强化多元治理主体主动参与权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乡(镇)政府关于乡村善治的政策透明度、减少了制度摩擦、降低了制度成本,为保障多元治理主体充分行使其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了

38、可行的制度渠道;也为准确定位、精准识别多元治理主体的需求、意见和建议,并利用数字技术将其进行收集、分析和整合,为处在不同时间、分布在不同空间中的治理主体共同参与乡村善治提供科学合理的制度平台,进而理顺多元治理主体的利益诉求,让多元治理主体参与乡村善治真正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此外,数字化时代制度的恰适性创新内在地提升了制度的自主性和进取性,以及制度与治理的相互适应性。乡村善治的实现离不开“良制”为其保驾护航,数字化时代制度的恰适性创新是乡村善治的目标在制度自主成长和发展中的反映,能够在充分认识、尊重和把握制度发展规律和治理实践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握制度创新与善治融合的内在机理,增强乡村善治的

39、制度活力,为积极探索提升乡村善治效能的长效机制创造了有利条件,进一步提升了乡村善治的制度禀赋,其形成的制度优性有助于开发新的治理工具、提高乡村善治的制度执行力,推动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乡村善治的治理效能。三、数字化时代制度赋能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实践路径乡村治理制度现代化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数字化时代,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本质上是通过数字化时代制度建设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机理来赋能乡村治理效能提升,即在执行和运数字化时代制度赋能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作用机理与实践路径/秦国民,王康源-135-用制度的过程中发挥制度优势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结合数字化时代制度赋能的特征,可在制度吸纳力、制度整合力和制度执

40、行力三个方面赋能乡村治理效能的提升。(一)以制度吸纳力厚植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制度基础数字化时代制度吸纳力是指党领导的多元治理主体通过民主化、科学化的方式构建公平正义的乡村治理体系,从而获得村民认同,凝聚起乡村治理的合力。数字技术参与乡村治理实践,使得治理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乡村治理主体多样化、治理对象复杂化等对乡村治理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如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所强调的:“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11数字化时代,应通过不断优化制度的顶层设计,促进制度建构的公平正义,在尊重多元治理主体利益诉求差异化的基础上,广泛吸纳不同群体参与乡村治理的民主

41、化建设,以制度化的形式培养多元治理主体能动性治理意识,畅通民主表达渠道,统筹多元治理主体的利益协调机制,以协商共建凝聚乡村治理共同体意识,增强民众对乡村民主化治理的制度认同。首先,以制度吸纳力提升乡村治理前瞻性制度设计的民主性和公正性。数字化时代的制度设计在即时关注乡村治理重难点问题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可视化、共享性和动态化的村级民主协商机制,将碎片化的治理诉求、偏好和目标整合在一起,解决了因时空限制难以实现乡村治理前瞻性制度设计的难题,降低了乡村治理前瞻性制度设计的成本,是提升乡村治理前瞻性制度设计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基石。传统乡村治理是以问题为导向的制度设计,“各

42、出其制”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制度建构和制度供给的碎片化,既不能有效发挥制度广集民智的作用、增强群众对乡村治理制度的信任和认同,也不能达到制度设计对乡村前瞻性治理的预期。数字化时代,可通过引入科学化、民主化治理方式和先进的治理理念健全与完善原有村民自治制度、村规民约等相关乡村治理制度,从广泛性和真实性两个层面提高乡村治理前瞻性制度设计的民主性和公正性,以制度吸纳力提高制度执行的自觉性,进而将这种自觉性转化为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制度基础。在广泛性层面,在党的领导下广泛地赋予多元治理主体平等的民主协商机会,通过民主化的政治参与平台,对涉及乡村治理的经济发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村民切实利

43、益的制度设计进行广泛协商、对话和互动,保障多元治理主体参与乡村治理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统一,在实现乡村治理前瞻性制度设计的民主性和公正性的基础上凝聚乡村治理的制度共识。在真实性层面,在提供规范有序、公正合理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基础上切实回应群众诉求,并通过强化制度执行,将乡村治理前瞻性制度设计的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如“枫桥经验”源头的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村“两委”将村庄重大议题在数字平台进行“三上三下三公开”,畅通了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切实保障了村民参与乡村事务的权利,有效回应村民需求和诉求,让村民在切实感受到数字化时代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新优势的同时,助力乡村治理效能的提升。其次,以制度吸纳力

44、增强乡村治理前瞻性制度供给的恰适性。制度对治理固然重要,但恰适的制度供给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对于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而言,恰适的制度供给才能激发乡村前瞻性治理制度优势,并将其转化为治理效能。传统乡村治理过程中普遍存在因制度供给不足、滞后导致乡村治理的制度供需错位现象。对此,应因时制宜地了解村民对公共物品的真实需求,因地制宜地创新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全方位、动态性地将乡村治理前瞻性制度存在的环境以及与制度相关的人有机统一起来,以制度吸纳力增强乡村治理前瞻性制度供给的恰适性。一方面,确保乡村治理前瞻性制度供给能够借助数字技术能力精准识别多元治理主体“普遍”需求和“个性”需求,真正以数字化满足村民对美

45、好生活的多元需求,凝聚乡村治理共识,增强民众认同;另一方面,增强乡村治理前瞻性制度供给的可行性和协调性,及时、高效地推动人们理解和执行前瞻性制度,通过线上线下的互动合作,打造多种形式的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并与既有村民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No.6.2023(Cumulatively,No.336)-136-自治制度协调配合、有机统一,实现乡村前瞻性治理成本的最低化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发挥乡村治理前瞻性制度优势,提高治理效能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二)以制度整合力统筹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制度资源制度通过对个体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有利于达到整体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因而具有强

46、大的整合功能12。数字化时代,通过整合多元参与主体的关系和利益,形成制度整合力,可以促使多元参与主体在合理、合法、有序的制度框架内参与乡村治理的全过程,从而推动乡村治理模式创新,促进乡村治理体系结构和功能的优化。因此,可以制度整合力统筹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制度资源。首先,以制度整合力助力乡村民主化治理制度的规范性运行。主要从如下方面着手:其一,在基层党组织发挥制度吸纳力进行治理动员的基础上,进一步赋予基层党组织整合乡村民主化治理资源和引领乡村民主化治理的制度性权力,通过全方位整合乡村民主化治理资源,即“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个人等参与乡村公共事务”13,最大限度地汇集乡村民主

47、化治理制度运行的合力。其二,基层党组织引领社会自治力量参与乡村民主化治理制度的运行规则、监督与评估机制建设,弥补传统乡村治理中村级民主制度虚置化、碎片化、运行不规范等阻碍制度运行转化为实际治理效能的缺陷。其三,统筹制度运行的综合效力,借助数字化手段构建乡村民主化治理过程中制度执行主体的责任负责机制,分解、细化和落实乡村民主化治理目标,以运行规则与制度赋能推动党组织领导下乡村民主化治理目标与治理内容的协调一致,保障乡村民主化治理有效的制度资源。由此,规范乡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运行,夯实党建引领乡村民主化治理体系,激发乡村共同体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能动性,重塑乡村共同体参与乡村治理的民主机制,进而深

48、化和稳固乡村自治传统,在制度体系规范性引导与赋能下推动乡村民主化治理效能提升。其次,以制度整合力提升制度创新与乡村协同式治理的恰适性。正如马奇和奥尔森所言:“一种制度寻找帕累托最优的能力是一项重要优点。”14寻找帕累托最优的过程就是制度整合的过程。数字化时代制度整合力与乡村协同治理具有内在的耦合性,通过制度整合力提升制度创新与乡村协同式治理的恰适性,即利用数字技术动态、精准、直观地找到制度之间的结构功能性矛盾,增强制度创新和优化体系结构,系统整合相互依赖或者具有相同功能的制度安排,实现制度创新的帕累托最优,“跳出科层制下以专业分工为基础的协同治理逻辑,确立以平台化为核心的数字化协同治理逻辑”1

49、5。比如,以制度整合力赋能乡村治理的民主政治制度、集体经济制度、文化建设制度等协同治理制度体系构建,防止出现“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的困局,在制度整合过程中汇聚起制度创新的强大合力,推动乡村协同式治理实践过程中治理主体、治理环境与治理机制的和谐一致、有机统一,从而实现制度创新对乡村协同式治理的恰适性制度供给。又如,以制度整合力缓解乡村协同式治理过程中制度创新的迟缓梗阻问题,有效整合乡村协同式治理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之间的互补性、关联性和适配度信息,避免乡村协同式治理的制度创新时滞、低效、失灵等制度创新藩篱,在制度创新过程中提升乡村协同式治理的整体性、协调性和与时俱进性,提高制度创新质量,内在地提

50、升制度禀赋,更好地实现制度创新与协同性治理的恰适性,促进乡村协同式治理效能的提升。(三)以制度执行力实现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制度目标数字化时代,制度执行力就是确保执行主体运用制度资源发挥制度绩效、实现制度目标的能力。也就是说,提升乡村治理效能重在通过制度执行力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如果没有强大的制度执行力,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无法达成制度建构之初的预期和目标。数字化时代,可通过强化制度执行力促使乡村治理过程、治理方式和治理结果等全程留痕,分别从制度的执行效率、执行精准度和执行效能三个方面全方位、一体化动态监测制度执行的绩效,切实保障乡村治理效能提升这一制度目标的实现,推动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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