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docx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5793971 上传时间:2024-11-20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7.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现将20xx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肖胜安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并从局里相关股室抽派4人组成了环境整治办公室,专门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到了环境整治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牵头联系,共抓共建 按照上级安排,我局为南外镇新南社区四小区环境整治牵头联系单位,我局与新南社区密切配合,共同抓好了四小区的环境整治

2、工作,确保了该小区的清洁卫生,营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一是局环境整治办与新南社区及四小区的负责人一起,查看四小区的范围,落实环境整治方案;二是局里组织人员经常深入该小区,对门前三包不落实,房屋外面卫生较差的,督促门市业主及住户及时进行打扫,确保街道清洁卫生;三是督促辖区单位落实好清洁卫生制度,按时打扫清洁卫生,保持良好卫生秩序;四是对长城农贸市场后面以及该小区个别居民区的卫生死角,我局请人进行了彻底打扫,开支费用*1000多元,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三、落实措施,加强整治 我局认真抓好局机关办公区域、院坝、家属院的环境治理工作,做到了办公区域清洁卫生、院坝整洁、楼道清洁卫生,并把此项工作落实到

3、了机关各股室。近日,我局还邀请县爱卫办组织专业的消杀队对局机关办公区及家属院进行了消杀,确保了职工和住户的健康。对围墙外的花台由于杂草丛生,影响环境卫生,按照县城乡环境整治办的要求,开支3000余元进行了改建,保持了环境卫生;重新购置了垃圾车,保证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对沿街门市外面的牛皮癣以及住户防护栏上的空中白色污染进行了彻底清除,保持了临街门市及家属院的清洁卫生。我局还按照上级的要求每周星期日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文明劝导活动,每周星期二派人对新南社区门市三包情况进行巡查。我局对下属企业的环境卫生整治也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企业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落实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4、确保环境整治落到实处。通过局环境整治办的督查,各企业工作落实较好,当地党委、政府也比较满意。 四、建章立制,重拳整治 我局十分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了今年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下半年我局将从制度上严格规范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订立各项规章,并张榜上墙,严格执行。局整治办坚持每周对各股室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张榜公布,对卫生搞得较差的,要通报批评。要督促家属院管委会管理好院坝及住户家里的清洁卫生,共建卫生楼院。县局要求各企业要高度认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凡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就地免职。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差得很远,我们将找差距、添措施,下半年继续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向县委、县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报告/总结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