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国旗唱国歌活动总结 升国旗唱国歌制度 (一)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早晨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重大节日或纪念日应举行升旗仪式。 (二)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三)升旗仪式程序是: .出旗(旗手持旗,持旗方式可因地制宜。护旗在旗手两侧,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立正站立); .升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唱国歌; .国旗下讲话(由校长或其他教师、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等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 (四)每日傍晚静校前,由旗手和护旗按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降旗。 (五)每日升降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六)旗手、护旗要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遵照国旗法及本通知中的有关规定,针对不同地区的情况和条件,对城乡各类中小学的升降国旗制度提出切实可行、具体明确的要求。 (国旗法第十六条内容。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在降下。) 善堂镇临河学校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