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总结20XX年0817 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日”活动总结 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 为贯彻落实云南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关于开展事故警示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刻汲取“吉林1.17”事故教训,确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实处。我公司积极开展事故警示日活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打下了基础。现将活动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措施到位 为加强本次事故警示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警示日活动的有效落实,由生产安全部负责本次事故警示日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为提高管理层对警示日活动的重视,公司安全总监组织召开了“事故警示日”动员大会,会上强调公司事故警示
2、日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生产安全部贯彻落实“事故警示日”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要求,以“勿忘前车之鉴,安全警钟长鸣”为活动主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突出侧重点,做好昆明(嵩明)加气母站施工现场、8.7km气源线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通过警示日活动促进项目部各项工作的开展。 为了使“事故警示日”活动得到更好的开展,公司成立“事故警示日”活动领导小组,公司安全总监牵头,由生产安全部组织落实“事故警示日”的相关活动,并综合指导各部门开展活动。生产安全部通过动员会传达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压缩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事故警示日”活动方案内容,要求各部门根据活动方案有序
3、的开展。本次活动内容主要为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全专项检查。 二、采取多形式、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教育活动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消除隐患,创造一个安定良好的环境。活动期间由生产安全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参加了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事故警示日开展的工作: 1.1月19日上午,召开“事故警示日”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安全生产部宣贯事故警示日活动的重要性并详细宣贯事故警示日的活动方案。 2.1月19日下午,宣读公司关于开展2016年年“事故警示日”活动的通知。 3.1月20日上午,组织员工观看了“吉林1.17”、“7.16大连事故”、“4.29黄石事故”等事故警示日警示教育片。因条件限制,借用嵩明公司会议观看警示视频。并已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视频上传至公司内部qq群供大家下载观看学习。 4.1月20日下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新安全生产法培训学习。 5.1月21日,分别到昆明(嵩明)加气母站施工现场、8.7km -23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