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总结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09年物资采购和房屋租赁工作情况汇报 全校教职工: 按照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布署要求,现就学校2009年物资采购及房屋租赁情况,向大家做简要汇报。 一、物资采购数额 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各单位凡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采购项目必须通过政府集中采购。2009年学校政府集中采购金额为4235万元。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学科建设、基础实验室建设、后勤维修改造项目,以及办公设备和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一)仪器设备 2009年共采购仪器设备2913万元,主要包括: 1、教学科研设备:2362万元
2、2、校园网络设备:78万元 3、后勤维修改造:234万元 4、车辆2台:34万元 5、行政办公设备:205万元(其中协议采购95万元) (二)冬季取暖煤采购 自98年以来,学校成立了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纪检审、财务处、后勤处及后勤服务总公司等部门组成的采煤工作小组,由采煤小组实施学校的采煤工作。09年全校用煤总费用1322万元。其中东校区按照费用总额包干,用量不限原则,与东北热力公司签订了供煤协议,费用为637万元。同比去年节省32万元。西校区和南校区用煤继续采购了羊草沟矿业集团等生产的原煤,采购取暖用煤13526吨,煤价4801元/吨,运费27元/吨,煤款649万元,运费36万元。 (三)材料
3、采购 2009年共验收各种消耗材料3540万元,其中教学实验材437万元,科研材料2489万元,行政办公材料284万元,后勤维修材料63万元,其它耗材267万元。学校集中采购办公材料79万元。 二、采购方式与程序 按照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目录槛值规定,槛值内采购,由学校各使用部门实施了自行采购;超过相应槛值的设备由学校报省采购办实施了政府集中采购。采购程序,经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后,由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代理招标公司,按照竞质、竞价、竞售后服务的原则,实施招标。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学校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成立了由纪检审、财务处、资产处及设备使用单位组成的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对采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使学校采购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物资采购工作,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价格上及质量上都满足了学校整体发展要求。 三、房屋租赁工作 全校共出租房屋14处。其中包括,南区华苑宾馆、南区体育馆、南区研究生宿舍超市、XX县区十一舍恒客隆超市、XX县区印刷厂、XX县区第四食堂旁的西厢房屋2处、XX县区6个宿舍小卖店以及上海实习用房。 以上租赁房屋,租赁手续齐全,程序规范,均能严格履行租赁协议,按时缴纳租金,租金全部上缴学校。 以上校务公开内容,敬请全校教职工监督和指导。 国有资产管理处二0一0年月四月十四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