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负担监管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为深入推进我市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创新,组织实施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我市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开的工作机制,扎实稳步推进。上半年,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试点,除选择在xx市盐官镇作为市级试点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也分别选择一个镇(街道)开展阳光行动试点。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选择试点。在四月召开的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赵树梅副市长专门部署了阳光行动的试点工作。会议后,市农负办制订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通知,强调以公开涉农收费、公开惠农政策、公开财务收支、公
2、开监管制度、公开监管责任、公开投诉渠道为主要内容的阳光行动。要求试点镇在完善落实农民负担监管制度、严格查处涉农违规收费、提练总结减负工作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农民负担防控体系等工作的基础上,探索阳光监管的有效途径。经过局党委研究,确定xx市盐官镇作为全市开展阳光行动的试点镇。市农负办加强对试点镇工作的指导,与试点镇共同商定了试点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监督手段,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的成效。 二、积极开展试点,确保取得实效。按照在2012年6月底前,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市级试点镇要取得阶段性成效的目标,海宁盐官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行动,并紧紧围绕“阳光公开、实时防控、社会监督、透明高效
3、”这一主线,突出强化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的公开,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及责任落实,强化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阳光监督,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惠农补贴落实到位不打折扣、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试点镇清醒认识到。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是“三化同步”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深化和完善,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落实农民减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为此,该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党委纪检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财政、农经、国土、村镇服务中心、农技服务中心、计生、民政、司
4、法、信访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组员的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领导小组,强化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组织领导。同时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农业副镇长任主任,农经站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阳光行动日常工作。 (二)制定行动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该镇作为xx市先行试点单位,对照XX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意见(浙农监办20124号)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盐官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5月3日召开了全镇各股份经济合
5、作社负责人、农经员、报帐员和镇属涉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由该镇主要负责人就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全镇各村、社主要负责人、农民负担监督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 (三)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为营造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舆论氛围,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该镇充分利用广播等新闻媒体对阳光行动进行宣传。结合正在开展的“三民”走访活动,向农户发放宣传资料。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农民负担问题的咨询、举报、投诉的双向沟通平台。专门制作了盐官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宣传手册5000余册,将盐官镇组织领导网络情况、涉农价格和收费主要项目及标准、种粮直补、农
6、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普惠型的惠农政策、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等内容汇编成册,发放到农户手中,积极营造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社会氛围。 (四)开展全面梳理,做好自查自纠根据关于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意见(浙农监办20124号)精神,同时结合关于进一步深化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浙农监办20117号)要求,组织力量对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在对2011年1月1日以来各部门或单位向村级组织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过程中,发现了以下问题:一是2011年10月镇有关部门以镇政府名义向所属各村收取文化阵地建设培训费,全镇15个村共收取3190元;二是20
7、11年11月镇有关部门以镇政府名义向所属桃园、红友等四个村收取体育活动费共2900元;三是所属郭店、广福二个村2011年度报刊订阅费分别超支322元和25.8元;四是镇有关部门以镇政府名义向所属村分别收取2011年度、2012年度老年大学书本费。针对发现的问题在本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中分别作出了整改:对违规收取的文化阵地建设费和体育活动费已予以清退;对超限额订阅的报刊费,超出的费用已由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承担。收取的老年大学书本费,通过查证,属于代办性质。 (五)狠抓源头防控,强化制度落实一是重点抓好“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
8、等源头防控制度。建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为分管领导的农民负担源头监管责任人机制。实行监管责任明确到人、做到凡是向村级组织的收费和村级组织向农民个人的收费都必须填报审核审批单,经镇审核批准后方可收取,强化向村级组织收费的审核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的审查把关。全面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根据各村在册人口和上一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分村确定2012年度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拒绝超过限额征订费纳入账内核算,并在镇、村二级实施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双台账”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村级公费订阅报刊支出,做到监管平台前移至“代理中心”,着力从源头上杜绝加重农民和村级组织负担行为的发生。二是建立健全涉农负担
9、举报反馈机制。在各村分别聘任了一名同志作为农民负担监督员,加强农村基层一线的群众监督。同时在该镇红友村、桃园村和郭店桑苗专业合作社设立了农民负担惠农政策监察预警站点,及时收集和监测农民负担情况及政府普惠性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情况。三是建立农民负担预警通报制。对向村级组织的收费,由各有关部门填报收费项目,如有变动和更改的,立即与镇农负办联系。通过联络员,每月月底前上报涉农负担案件月报表,平时如发现线索即通过监督电话上报到镇农负办,由镇农负办组织人员对上报的涉农案件线索进行查实处理。通过预警通报制,做到有效预防,及时制止,严肃查处,扎实整改。 (六)创新公开平台,推进阳光监管一是利用“三资”监管网络平
10、台,通过建立触摸屏系统,在村一级组织公开涉农收费项目,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公开惠农政策,对主要涉及到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主体的种粮直补、农机购补、农资综补、母猪贴补等普惠型政策;公开村级事务财务,通过三资系统直视,村集体的收入、发包、收费、支出等情况,每月及时更新公开,并且可以查阅发票内容(如品名,数量,金额,经办人、审批人、证明人等);同时在触摸屏电脑系统中存入了各村概况、班子情况、工作计划、监督制度等内容,更方便更实效的接受社会监督。触摸屏模版,主要分“村情概况、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社务公开、农村民主管理、三资公开”等6个版块,“资金公开、资产公开
11、、村务公开、开标公示、村务管理、党务公开”等45个子版块。模版综合化,内容面广量大。二是在镇机关大院、各行政村设立公开栏,编印宣传手册和村报开设专栏,通过村便民服务中心、镇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及其网络,向社会广泛公开农民负担监管政策、法规、制度、责任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面组织部署,推进阳光行动。一是全面推行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在各县(市、区)自行试点基础上,是农负办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通知(嘉农监办20122号),在全市面上推行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推进建立以村务公开栏、村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等平台为载体的公开平台,强化对农民负担政策制度、涉农收
12、费、惠农政策、村级财务收支、监管责任、投诉渠道等内容的宣传和公开,扩大农民知情权,形成“六化”内涵的农民负担长效监管机制。二是深化市级试点镇的阳光行动。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需要不断的深化、完善。一是充分发挥农民负担联络员、监测点监测员的作用,调动积极性,激发能动性,不断提升农民负担阳光行动网络组织工作的能力。二是深化阳光公开内容,除了政策、制度、收费项目、惠农支农政策的公开外,对其他需要公开的普惠性扶持政策进行公开,使公开内容更丰富,同时,要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应该当月变更的,当月跟进,在时效上更快速。三是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要总结试点镇的工作经验,通过信息、会议等途径及时推广到全市。
13、三是探索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网络化公开。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充分利用财政系统要求支农惠农政策实行明白纸下发到户的契机,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系统,投入资金15.6万元,建立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四级农经管理网络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开发了财政支农政策公开系统,把财政部门已发放的支农惠农政策补贴清册、补贴依据及补贴标准在村级公开触摸屏上公布,实现全市支农政策落实情况网络公开的全覆盖。目前,财政数据与三资系统的对接已基本完成,xx区配置触摸屏村已完成部分数据公开,xx区目前村级公开设备正在采购过程中。 四、加强工作监查,确保全面推进。9月,市农负办结合农民负担暗访活动对全市各地阳光行动
14、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及时发现行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市面上平衡推进,督查内容包括推进“六公开“情况、源头监管执行、监测网络运行等,督查表明:各地都积极制定了行动方案,建立了信息公开平台,违规涉农收费基本得到杜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加强,减负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超限额现象未能杜绝;个别镇、村农民负担源头防范机制执行不到位;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相关费用由村级组织承担,如由村经济合作社支付健康教育手册、计生公约手册印刷费等;个别教育、团委等相关单位和团体向
15、村级组织收取赞助、爱心捐助、会费等;对上述在督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农负办根据XX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浙委办200311号)和相关文件要求向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作进一步的核实处理。截至到目前,整改的18个案例,涉及违规收费93.174万元,已清退违规收费93.174万元,清退率100%。同时,各地加强对长效监管制度的建设,近两年全市共出台了农民负担长效监管文件13个,进一步巩固了阳光行动效果。我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经过试点、全面推进、认真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阳光行动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将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和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把阳光行动的要求寓于各项措施之中,努力开创“阳光公开、实时防控,社会监督、透明高效”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新格局。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