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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头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专业化师资队伍,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师德考核的对象是全校在职在岗人员。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考核。
2.坚持师德考核与实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师德考核内容: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3)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5)违规乱收费或接受学生家长礼物、礼金、有价证券,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6)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办班收费补课,产生恶劣影响的;
(7)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
(8)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9)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考核不能为“优秀”
(1)经查实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对待工作消极应付,牢骚满腹,接受任务有推诿现象,或所做工作只以个人为中心不能以大局为重,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协助精神不强者;
(3)同事关系、家校关系或师生关系少和谐,或满意度测评低于90%,或者被投诉且查实者;
(4)因个人家庭、生活问题影响工作的;
(5) 放松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发生安全事故的;或发生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不恰当,带来一定后果的。
(6) 学历不达标或不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的;
(8)一学年中列入劝勉谈话2次或以上者;
(8)其他变现不良者。
四、考核组织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春梅
组员:王 正、李云山、单俊平、
于小花、吕春英、刘国华及家长代表1名
2.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平时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全体考核组成员对拟定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并确定考核等次。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六、附则
1.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教导室。
2.本考核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宜路镇南头小学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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