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存量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述房地产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易房地产(一下简称“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该房地产实际情况以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记载的内同为准。)
1.1规划用途为: 。
1.2座落:西安市 区 路 号(建筑物名称: ) 幢 单元 室。
1.3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西安市房权证 区字第 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号: 。
1.4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具体面积以该房地产产权证为准)。权利人 。
1.5抵押状况为以下几种情况:
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贰: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日期为: 年 月 日。 尚欠贷款余额约人民币 元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该房屋的原贷款机构提交一次性还清贷款的申请,且甲方最迟应于 年 月 日办理完毕解除抵押登记的手续。
1.6租赁状况:□有 □无,若已出租,租赁期限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整(¥ ),甲方确认现承租人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且无其他人对该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房价款及支付方式:
2.1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转让所产生的税、费见第五条款约定。
2.2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
壹:全款支付。
贰:乙方向□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乙方承诺个人或者夫妻双方(若指定购买人,包括指定的购买人或购买人夫妻双方,指定购买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征信无瑕疵,具有贷款资格。
2.2.1定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于 。
2.2.2首期房价款(不含定金)计人民币 元整(¥ ),乙方于 。
2.2.3第二期放价款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如下( )
壹:乙方的贷款银行支付。甲乙双方均认可第二期房价款划转至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以乙方贷款银行规定为准。乙方审贷通过后,贷款银行依据银行放款规则及流程将乙方贷款部分一次性划转至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贰:其他 。
2.2.3.1若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且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不足或者不予批准贷款的,则乙方须在甲已双方共同办理首付款资金监管当日,将不足部分划转至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2.2.3.2申请购房贷款:甲乙双方应于 (请约定具体时间或条件)共同前往贷款机构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如贷款机构要求甲方或乙方必须到场办理相关手续,则该方应当按照贷款机构要求到场办理。
2.2.4尾款计人民币 元整(¥ ),乙方于 。
三、房屋交付及户口约定
3.1甲、乙双方约定的该房地产交付日期如下第( )种方式交付:
壹:甲乙上方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 日内。
贰:甲方收齐房款后 日内。
叁:其他: 。
甲、 乙双方对该房地产进行验看、清点、确认无误后,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物业交割单》签字确认后,视为交付成功。
3.1.1在签署《物业交割单》之日。甲方需结清该房地产交付日之前发生的所有物业、水、电、暖气等已经产生的费用,交付日(含)以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预交费用有剩余,则乙方将剩余未发生的费用在交房当天现金结算甲方。甲方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无偿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3.2甲方承诺该房屋主体结构不存在漏水等情况,若有甲方负责在交付日之前修缮至正常使用状态,费用甲方承担;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房屋验收完成,对已列入附件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修保持良好状态。
3.3甲方承诺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并取得受理单之日起 日内,向该房地产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申请办理原有户口的迁出手续(若有),若未在前述期限迁出户口。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该房地产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直至原有户口迁出时止。
3.4交房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甲方于 交于乙方,待甲方结清物业、水、电、暖气等费用、将房地产交于乙方使用后,乙方将该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甲方。若交付手续完毕,甲方未能结清物业、水、电、暖气等费用,则甲方同意居间方可从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交予乙方,若用不足,甲方另行补足给乙方。(若甲方收齐房款后交房,则需要缴纳交房保证金)。
四、权属转移登记(过户)约定
4.1甲乙双方约定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日期按如下第( )中方式办理:
壹:甲方房屋抵押注销完毕,将房产证交于乙方查看无误后且全部购房款划转至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后壹拾伍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贰:乙方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银行成功房款后且全部购房款划转至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后壹拾伍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叁:其他:
五、交易税、费支付
5.1交易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及西安市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同时甲乙双方约定:
5.1.1甲方应缴纳的税、费支付方式( )
壹:甲方自行支付 贰:乙方自愿代替甲方支付
5.1.2乙方应缴纳的税、费支付方式( )
壹:乙方自行支付 贰:甲方自愿代替乙方支付
5.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种类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5.3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房地产交易中心评估的价格为申报价支付税、费。但乙方的付款义务仍以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为准。
六、违约责任
6.1本合同签署后,若甲、双方任意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或不完全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赔偿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给守约方,违约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代理费、通诉讼费、交通费、通讯费、房屋差价损失等;另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已经向居间方支付的居间服务佣金。
6.1.1本合同签署后,若甲方未能按3.1条约定将该房屋交付乙方或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按约办理产权移手续的,视为甲方违约,按照逾期时间,分别以下列方式处理(6.1.1.1和6.1.1.2不作累加)
6.1.1.1逾期在三十日之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界满之次日起至房屋交付或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之日止,甲方应向乙方每日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于实际交房或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当日支付,合同继续履行。
6.1.1.2逾期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解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违约责任按照6.1条约定执行;乙方不主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6.1.1.1条约定履行合同。
6.1.2本合同签署后,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房款,或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视为乙方违约,分别以下列方式处理(6.1.2.1和6.1.2.2不作累加)。
6.1.2.1逾期在三十日之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界满之次日起至房屋交付或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之日止,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于实际付款或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当日支付,合同继续履行。
6.1.2.2逾期超过三十日,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退房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6.1条约定执行,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已付房款;乙方实际占有使用甲方房屋的,参照同地段租金,自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将房屋退还甲方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房屋使用费用,该费用在本合同解除当日支付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6.1.2.1条约定履合同。
6.2甲方保证其本人以及本合同声明的共有权人享有该房地产完全的所有权,并不存在法律上禁止买卖的权利瑕疵和限制,已取得该房地产所有共有权人同意由甲方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如因此原因导致本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和法律后果。
6.3若非甲、乙双方中任何乙方原因而导致本合同交易未能按期完成,则甲、乙方双方均同意有关交易日期相对顺延。
6.4本合同签署后,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届时甲方须在合同终止日起十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无息退还乙方,若甲方已经将该房地产交付乙方,则乙方须在合同终止日起十日内将该房地产腾退给甲方,同事参照同地段租金计付甲方房屋使用费用。
七、相关约定
7.1对于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补
充或变更,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本合同的解除,应
当采用书面形式。
7.2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公正产生的公正费,由引发公正的原因方承担。
7.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若通过协商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章处书写的文件送达地址即为本合同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书面通知,若为电子文件,则以邮件发出视为送达。电子送达视为书面送达。若任何一方联络方式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7.5在签署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均已查阅了本合同的全部条款,甲、乙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均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
八、补充约定:(若本约定与合同正文有冲突,一本约定为准)
8.1乙方承诺本人易知晓且符合西安市现行购房政策要求,承诺具有购买此房的资格。
关于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附属清单的约定:□有□无
以下附属设施随房屋一并转移并交付乙方:
装饰装修
以下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保持原状:
□卫浴设施设备 □整体橱柜 □地板 □墙壁 □门、窗 □热水器 □暖气片
其他:
家具
名称
品牌
数量
名称
品牌
数量
名称
品牌
数量
床
床头柜
梳妆台
衣柜
沙发
茶几
电视柜
鞋柜
书桌
其他:
家电
名称
品牌
数量
名称
品牌
数量
名称
品牌
数量
电视机
空调
冰箱
洗衣机
油烟机
灶台
其他: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个执壹份,居间方执壹份,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乙方(买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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