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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计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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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卫生室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实施、评价工作,并接受上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2.掌握本辖区居民的主要卫生问题及行为危险因素,并制定针对性的健康教育计划。 3.积极对高危人群开展控烟、限酒、指导合理营养膳食、健身等干预活动。 4.定期组织医护人员为社区居民进行健康教育讲座,普及卫生科普知识。其中包括儿童、妇女、老年保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心理保健等内容。 5.考核、评估开展面对面健康教育情况,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6.开展整体人群精神卫生健康和残疾预防宣传教育。 7.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宣传卫生知识。 8.针对社区内高危人群的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宣传日的活动。 9.组织医护人员健康教育技能培训。 健康教育服务计划 卫生室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重要场所,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提高等广大群众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及相关知识知晓率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文明素质、 生活和环境卫生质量,特制订本计划: (一) 加强我卫生室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卫生室应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如宣传栏、黑板报等),定期更换。积极征订健康书报;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利用各种形式,积极传播健康信息。 (二)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培训。 定期对全体居民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培训,以提高全体居民的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 (三)大力开展卫生室健康教育活动。 门诊健康教育:应有针对性对门诊就诊人员开展口头宣传、发放教育处方等候诊教育与随诊教育。 (四)积极开展村室健康教育活动。结合我村室卫生活动安排,对居民进行经常性健康教育指导。配合各种宣传日,深入对预防接种、疾病普查等机会开展预防艾滋病、结核病、计划免疫、妇女儿童保健传染病、地方病等常见病多发病咨询和宣传健康教育活动;开展饮水饮食、家庭急救与护理等家庭健康教育;卫生法规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行为习惯。 (五)加强反吸烟宣教活动。积极开展吸烟危害宣传,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进行吸烟与被动吸烟的危害的宣传。 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实施方案  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居民健康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了解和掌握辖区居民的健康状况、疾病及死因构成,针对辖区内主要公共卫生问题进行社区诊断。  二、目标人群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  三、工作策略  (一)政府主导,依靠村医、村委会广泛进行社会动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引导居民主动配合做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二)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生及健康教育人员要履行建立健康档案的责任和义务,根据辖区服务人群特点,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  (三)采取上门入户服务、健康体检、门诊就诊、专项社区卫生调查等方式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四)积极创造条件,利用计算机系统管理健康档案。做到健康档案管理规范、查找方便、充分发挥健康档案的使用价值。  四、建档内容 (一) 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疾病家族史、既往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二)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行为方式、健攘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3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患者管理等重点人群的随访和管理记录。  (四)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住院记录、转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五、建档程序 (一) 农村居民到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接受服务时,由首诊医生负责动员其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二)通过上门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分期、分批在居民家中或工作现场动员辖区内重点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0-3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随即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在早孕诊断确认及产后随即记入健康档案。   (三)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应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有建立录入 电脑,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六、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一)已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填写、更新和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二)提供入户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三)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四)所有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由责任医生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七、建档要求 (一)真实性:健康档案是由各种原始资料组成,要真实地反映居民的健康状况,如实记载居民的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康复状况等详尽资料。   (二)科学性:居民健康档案作为医学信息资料,应按照医学科学的通用规范进行记录,各种图表制作、文字描述、计量单位使用要符合有关规定,做到准确无误。  (三)完整性:居民健康档案记录的内容必须完整, 应该包括个人、家庭和社区三个部分。  (四)连续性:完整、科学的居民健康档案反映了社区、家庭和个人卫生服务和健康状况,要不断更新和充实健康、疾病状况信息,保持健康档案的连续性。  (五)可用性: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以门诊为重点的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档案使用频率较高,健康档案应在公共卫生服务、复诊、转诊等医疗卫生服务中具有使用和参考价值。  八、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监督、指导机制  (一)建立健康档案工作培训,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建立和使用健康档案。  (二)要把建立健康档案工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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