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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入股合作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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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合同编号: xx肉牛产业扶贫入股 合 作 协 议 XXXXXXXX XX肉牛产业扶贫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贫困户) 丙方(监督方): X X 人民政府、 村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平、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下,本着共同发展的理念,经甲、乙、丙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入股方式 1.甲方以养殖场地、饲草料库房、饲草加工机械和饲养管理技术入股。 2.乙方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万元和贴息贷款3万元,一并折股量化到乙方账户,并不少于10亩饲草地入股,种植紫花苜蓿或大燕麦草。 3.甲方利用乙方的5万元资金代购基础肉牛或者成期肉牛4头,甲方按照保护价收购5月龄体重达到180公斤以上、12月龄体重达到720公斤以上的出栏育肥牛。 二、利润分配 每户托养4头肉牛,每年享受固定分红1.5万元,1万元由甲方负责归还贷款,下剩5000元为乙方净收入,由丙方负责督促甲方汇入乙方一折通账户,甲方3年内必须还清乙方3万元贷款。 三、权利和义务 1.乙方和丙方享有对甲方监督权和建议权,甲方必须接受乙方和丙方的监督和科学合理的建议,甲方无权处置乙方基础股份。 2.乙方每年秋季向甲方交售带棒青贮玉米5吨或青干草(紫花苜蓿、甜高粱、糜谷草)3吨,亦或者玉米、豆类等饲料1吨(乙方必须保证饲草品质、料品质,不得将腐烂发霉的饲草料强行卖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购),乙方按同期市场价格付款,乙方每少交1吨牧草或0.5吨饲料,甲方适当扣除乙方相应分红。 3.甲方必须在合作周期内保证所有签订户数托养的肉牛存栏数量,并运营正常。 4.甲方享有对肉牛养殖经营权,乙方和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因如甲方人为原因造成肉牛死亡的,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因不可抗拒因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余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5.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年兑付乙方应享受的分红。 6.乙方在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0日负责将贷款产生的利息结清后,政府补贴利息汇入乙方一折通。 四、协议期限 以1年为一个结算周期,3年为一个合作周期,协议有效期三年(2018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到期后,如乙方愿意继续入股协议,享有优先权,三方继续协商签订协议。合作同期内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中途不得随意退股。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由三方共同协商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变更。 2.任何一方擅自改变合作方式,另外两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3.合同到期后,甲、乙、丙三方可协商终止合同,或者续签合同。 4.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根据合作方式约定,甲方必须还清乙方的3万元贴息贷款的同时再分给乙方1头秦川牛或早胜牛5-6月龄基础肉母牛,作为乙方后续发展基础。 六、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一个合作周期内的全部经济损失(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因不可抗拒因素(如重大自然灾害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由三方共同协商处理。 3.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经协商、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4.在纠纷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应给丙方提供相应的资产担保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资料。 2.乙方不承担入股前甲方的一切债务。 3.协议解除后,乙方应按时退股。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xx养殖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开户行: 账号(一折通): 丙方(监督方): XX人民政府(盖章): 法人代表: 村民委员会(盖章): 法人代表: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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