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智游宝服务合同 Version 3.8
合同登记编号:
智游宝服务合同
甲方: (供应商/代理商)
乙方:浙江智游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省/市 市/县 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浙江智游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7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双方在以电子票务为基础的在线旅游分销及旅游目的地信息化管理领域进行合作。双方为进一步利用各自资源,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智游宝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 智游宝提供的产品服务与费用
(一)、产品及相关服务说明:
序号
产品及服务名称
说明
1
网络分销
“网络分销”是智游宝的核心功能,甲方可通过“网络分销”对接各类在线互联网销售渠道(OTA):携程、同程、驴妈妈、途牛、大众点评、美团、一块去旅行等。
2
网络直销
标准化API接口,网站开发方按智游宝标准接口进行免费对接,直销平台对接有:去啊、去哪儿、百度直达号、微信公众服务号等。
3
云客栈服务
基于智游宝产生的增值云服务,主要运用于旅游目的地景区及本地化区域旅游O2O运营平台。
4
B2B后台管理系统
权限管理、系统设置、订单管理、财务管理、市场管理、售票管理、终端管理、报表管理等。
5
旅行社预订软件
智游宝实现了传统旅行社业务在线预订、支付、管理及多级分销。
6
云系列终端设备
采用云闸机、云终端、云手持机、云自助售取票机,实现旅游六业态的全部电子验证和出单需求,实时掌控旅游目的地全业态动态的交易流程和数据。
7
通讯服务
游客预订电子票后,智游宝通过短信或彩信发送电子票给游客。
8
交易清算服务
智游宝与银联网银移动支付、支付宝、微信支付、百度钱包等金融服务机构对接,为甲方提供在线清算服务,可帮助甲方与代理商或游客之间实现网上收款、网上付款、网上退款等自动化交易,甲方的财务部门可自助查询、统计和导出报表。
9
云计算服务
智游宝采取云服务方式,甲方无需采购服务器、机房、带宽和安全等服务。
10
培训及客服
1.提供7*12小时服务支持,客服电话、在线QQ标示在智游宝首页显著位置。
2.乙方提供远程在线免费培训或上门培训。
(二)、运营费用:
运营费用 说明:乙方为甲方提供云架构智游宝服务时,产生的各项运营费用。
项目类型
费用(元)
说明
支付宝费用
交易金额的 0.5%
(注:若使用手机端支付,则需要支付交易金额的0.8%的手续费。)
分销渠道采用支付宝充值到智游宝账户即 “中国景区门票结算中心” 支付宝账号和供应商结算的,在订单完结后,供应商需要支付交易金额0.5%的支付宝手续费(注:若使用手机端支付,则需要支付交易金额的0.8%的支付宝手续费),该手续费由支付宝自动扣除。
凡采用智游宝账户结算模式的,款项在T+ (T为订单完结时间)个工作日内,由支付宝“中国景区门票结算中心”打款到供应商支付宝账户。
二、 合作细则
(一) 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须确保乙方提供的技术平台仅应用于本项目。对乙方所开发的平台不作任何侵权行为。如:不进行拷贝,篡改,泄露给第三方使用等。
2、正式运行前的系统上线阶段,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系统调试、实施上线、培训、维护。
3、甲方负责分销渠道发展和管理,并将网络分销渠道全部纳入智游宝电子票务业务模式。
4、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短信、彩信平台发送黄色、反动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
5、甲方应提供乙方平台及设备运行的安全网络环境及其他条件与需要。
(二)乙方权利及责任
1、乙方所开发软件及平台必须是自行研发或合法取得的,应确保不存在侵权行为。
2、乙方开发的软件及平台不得含有病毒、黄色、反动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
3、乙方所提供的智游宝平台,乙方拥有所有权,甲方拥有使用权。
4、乙方交付智游宝平台及设备时将对甲方进行技术培训。
5、乙方负责智游宝平台各类技术疑难问题的解决和异常处理。
6、乙方应保障智游宝平台服务器端网络安全达到网络支付行业常规标准。
7、乙方配合甲方将门票对接到智游宝对接的各大网络平台。
三、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关闭甲方智游宝操作帐号,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因乙方原因,造成智游宝暂停运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如因网络基础服务运营商(电信机房、3G网络、DNS等)事故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时,应立即向甲方发出通知,并出具书面证明,可免除责任。
4、由于战争、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作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5、不可抗力消除后,如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相关内容需作出相应变更的,双方可进行相应的变更。
四、 争议解决方式:
1、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
2、如就争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 附则
1、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或者让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本合同取代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谅解和协议。只有以书面文件形式并经双方各自授权代表签署,方可对本合同进行任何修改或变更。
3、如果本合同的条款被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争议解决机构宣布为无效或无法执行,则该条款应被视为从本合同中删除,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应仍然完全有效。
4、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提前 30 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方能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期壹年。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六、 其他
甲方旗下景区名列表:
序号
景区名称
A级/其它
1
2
3
4
七、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 (盖章) 乙方:浙江智游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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