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泗水县杨柳初级中学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餐厅及周边流动摊点摊点及店铺经营与管理,根据省市县各级政府及卫生部门的要求,依照上级文件要求,特签订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一. 责任监督方:甲方泗水县杨柳初级中学,责任方:乙方为各服务业主。二. 责任目标:各相关服务业主所经营的场所范围内确保不发生食品卫生和疫病等方面的问题,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三. 甲方责任:1. 加强对乙方进行规范化管理教育,做到制度落实,检查落实,实施专人负责。2. 维护好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次序。3. 对各服务业主及服务摊点存在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四乙方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食品卫
2、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上级卫生检疫部门的规章制度。2.认真落实“谁经营,谁负责”的食品卫生防疫工作规则,一旦出现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乙方全权负责,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及相关部门。3.根据对本经营摊点、场所的特点,认真学习食品卫生防疫的知识及各种操作规范常识。4.认真开展食品卫生的自我检查,并自觉接受监督及相关部门的检查。5.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出现问题及时处理。6.办理各种证照,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7.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得采购腐败变质及带有各种非食品添加剂的材料,并在采购时索证。8.实行卫生三包,不乱堆放杂物,乱搭乱建,经营摊点、场所及周边无白色垃圾,不直排污水。9.诚信经营,做到不欺诈,文明经营,礼貌待客。10.经营摊点、场所做好安全警示教育,维护好师生安全。甲方: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15725945157 乙方: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泗水县杨柳初级中学 201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