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芦潮港水闸外移工程2标(河道工程)
调整断面D施工方案
(E1+658.95-E2+138.11段)
编制:
审核:
批准: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
芦潮港水闸外移工程2标项目部
2015年9月
目 录
1.工程概况…………………………………………………………………1
2.断面结构型式及设计技术指标…………………………………………1
3.主要人员及设备配置……………………………………………………2
4.主要施工工艺技术………………………………………………………2
5.施工质量保证措施………………………………………………………8
6.施工安全保证措施………………………………………………………9
7.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20
调整断面D施工专项方案
(E1+658.95-E2+138.11段)
1.工程概况
调整断面D段(桩号:E1+658.95-E2+138.11)位于两港大道桥南侧河道东岸,全长479.16米。该段老护岸于2004年左右修建完成,河口线基本满足规划要求,为避免重复建设、同时确保运行安全,在本次护岸改造中采取老护岸墙前加固方案(即老护岸压顶拆除、在墙前施打密排钢板桩,钢板桩和老护岸间灌填混凝土,新建钢筋砼导梁将钢板桩和老护岸连成一个整体)。
2.断面结构型式及设计技术指标
2.1断面结构型式
2.2设计技术指标
2.2.1沿老护岸底板外侧密排沉入9m长M型钢板桩(W=600mm、H=200mm、t=9mm),桩顶标高3.0m,桩底标高-6.0m;
2.2.2老护岸和U型钢板桩间灌填C20水下砼;
2.2.3老护岸压顶拆除,在原浆砌石挡墙顶面种植2Φ12@500钢筋,使新建导梁与老护岸连接成一个整体;
3.主要人员及设备配置
3.1主要人员配置
序号
姓 名
职 务
岗位职责
备注
1
王东群
项目经理
组织协调
2
鲁杨明
技术负责人
技术管理
3
董保生
安全员
安全管理
4
金玉乐
施工员
施工管理
5
张国存
质量员
工程质检
6
张旭哲
材料员
材料管理
7
沈 杰
技术员
现场技术
3.2主要设备配置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1
船载挖掘机
沪南汇浚2
1
水下清障
2
运输船
苏盐货60531
1
运输钢板桩
3
船载打桩机
1
沉桩施工
4
空压机
2
压顶破除
4.主要施工工艺技术
4.1 水下障碍物清除
为保证沉桩顺利进行,不出现严重错位或沉桩困难等现象,沉桩前使用船载挖掘机沿老护岸底板外边缘将沉桩范围内的块石、建筑垃圾等障碍物清除外运。
4.2钢板桩采购运输
为确保钢板桩质量,项目部优先选择“资质等级高、社会信誉好、生产经验丰富、产品质量过硬”的生产厂家;经多方考察和比较,报建设和监理单位同意后,确定由“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企业”江苏国强日铁建材有限公司负责钢板桩的供应。
施工时,由生产厂家负责将钢板桩运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再吊装至运输船内,由运输船转运至施工作业面。
4.3沉入钢板桩
4.3.1定位桩和导向桩施打
施工前,先水下探摸量测老护岸底板的准确位置,根据探摸量测数据,确定沉桩轴线位置。使用全站仪精确放样确定钢板桩的轴线位置,并顺轴线方向间隔9m沉入1根钢板桩,作为导向桩。
4.3.2沉桩夹具制作安装
根据钢板桩的规格(W=600mm、H=200mm、t=9mm),用9m长的20a槽钢制作一个沉桩夹具,夹具尺寸:长9m、宽0.5m。
沉桩前,利用船载起吊设备将沉桩夹具吊起架设在事先沉入的导向桩上,即可开始沉桩作业;完成一个夹具内的沉桩作业,移动沉桩夹具至下一位置,依次重复直至完成钢板桩沉入施工。
4.3.3沉入钢板桩
沉桩施工分两次进行,首次沉桩至4.0m高程,第二次间隔沉桩至设计高程3.0m,二次间隔沉桩的优点是钢板桩在下沉过程中向待打侧倾斜度较小,便于控制沉桩质量。
4.3.3.1首次沉桩
沉桩夹具安装完成后,即可进行沉桩施工。船载打桩机在人工的配合下缓缓起吊钢板桩至沉桩夹具内准确位置,钢板桩在自重的作用下缓慢沉入泥中。
钢板桩依靠自重停止下沉后,船载打桩机开始振动沉桩,为防止紧邻钢板桩沉入过程中带动前期沉入的钢板桩继续下沉至设计高程以下,沉桩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沉桩至高程4.0m位置即可,二次间隔沉桩至设计高程3.0m。
第一根钢板桩沉至设计高程4.0m后,即可开始沉入第二根钢板桩。沉桩时,在人工的配合下,对准锁扣,利用钢板桩自重缓慢下沉,自沉结束后利用船载打桩机施打至高程4.0m。如此反复沉桩,直至导向架基本排满。
钢板桩下沉过程中,测量人员要加强观测、及时纠偏,控制好钢板桩的轴线位置、垂直度、桩顶高程等参数,确保工程质量。
4.3.3.2二次间隔沉桩
完成一个沉桩夹具(长9m)内首次沉桩后,开始二次间隔沉桩,二次间隔沉桩时先沉入两端的桩,再沉中间的桩。以沉入3根桩为例,即先沉入第1根后,再沉入第3根,最后沉入第2根。
二次间隔沉桩宜选低潮位时施工,以便准确控制桩顶标高。按照设计要求,钢板桩伸入导梁不少于100mm,即桩顶标高不得低于+3.0m。
4.3.4钢板桩纠偏
由于钢板桩锁扣之间有一定的间隙,当钢板桩打入一定数量后,往往出现钢板桩向待打的一侧倾斜的现象。因钢板桩相互锁紧,出现这种情况后,靠控制桩下沉的垂直度是不能纠偏的,如果倾斜过大,就需要进行纠正;实际施工过程中,可以采取加工若干异形钢板桩解决此问题,异形钢板桩的上部宽度比常规钢板桩约窄5cm(注意仍要保持钢板桩边线为直线)。视具体情况,每隔一段距离沉入1~2根异形钢板桩,以解决钢板桩向一侧倾斜的问题。
4.3.5遇障碍物的处理
钢板桩下沉过程中,如遇障碍物,切不可加力继续,应将钢板桩拔起,探摸障碍物情况,清障后再进行沉桩,否则极易导致钢板桩变形,锁扣无法连接而报废。
4.4水下混凝土灌填
钢板桩沉入完成后,即可进行水下混凝土灌填,由于岸上不具备施工车辆通行条件,灌填使用的混凝土需要经运输船转运至施工现场,船载挖掘机挖运浇筑、振捣棒振捣密实。
4.5老护岸压顶拆除及墙顶植筋
为降低拆除施工对老护岸浆砌石挡墙的影响,老护岸钢筋砼压顶使用空压机拆除;钢筋砼压顶拆除时要严格控制底高程,防止破坏浆砌石挡墙,拆除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制定地点弃置。
老护岸钢筋砼压顶拆除后,人工对老护岸顶面进行清扫,清除钢筋砼压顶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设计要求在老护岸顶面植筋,以便新建钢筋砼导梁与老护岸连接。
4.6钢筋砼导梁施工
钢筋砼导梁施工前,需要在已沉入的钢板桩外侧焊接钢支架、架设作业平台,以便导梁钢筋绑扎、模板安装、砼浇筑施工。
4.6.1工艺流程
测量放线→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及养护
4.6.2测量放线
用全站仪精确放样,确定导梁的设计边线,用墨线在平台上弹出平面位置,以便模板安装。
4.6.3钢筋制作及安装
进场的钢筋需质保资料齐全,经检测合格后使用;钢筋表面应保持清洁,如有油渍、锈蚀、污垢等应清除后使用;弯曲的钢筋应整形调直,不允许未经调直整形直接使用;钢筋加工制作时要准确计算下料长度。
导梁所用钢筋在钢筋加工厂加工制作,运至现场绑扎安装成型,钢筋绑扎要求规格尺寸准确,绑扎牢固。
钢筋绑扎安装之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现场划线标示;绑扎的铁丝要向内弯曲,不得伸向保护层,钢筋交叉点处应绑扎牢固。钢筋网的交叉点可每隔一根成梅花状扎牢,但在周边两行的交叉点每处都要绑扎。钢筋运输要轻放轻落防止钢筋变形,已绑好钢筋骨架(网)不得堆放重物。浇筑前按要求设置保护层垫块。
4.6.4模板制作及安装
为保证导梁外观质量,导梁模板采用全新的竹胶板。模板在木工加工车间制作完成现场进行拼装。模板的安装质量影响着导梁的外观质量好坏,因此模板安装时要特别注意控制轴线位移、板间缝隙宽度、相邻两板间表面高差、垂直度及平直度等。模板安装完成、混凝土浇筑前,应使用全站仪、水准仪等测量仪器对模板安装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安装误差超出规范要求的要进行调整直至符合有关要求,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4.6.5混凝土浇筑及养护
导梁混凝土由预拌混凝土厂家上海和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供应,现场不设置拌合站。
4.6.5.1混凝土运输
由于岸上不具备施工车辆通行条件,导梁混凝土需要经运输船转运至施工现场。混凝土由砼运输车运至工地现场附近码头,经运输船转运至施工现场,船载挖掘机挖运至施工作业面进行浇筑。
4.6.5.2混凝土浇筑振捣
混凝土浇筑前,应仔细检查模板和钢筋安装质量、钢筋保护层垫块设置情况,完成质量“三检”后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开始浇筑工作。
混凝土振捣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每一位置的振捣时间以混凝土不再显著下沉、不出现气泡,并开始泛浆时为准。振捣操作严格按规定执行,振捣器离模板的垂直距离不小于振捣器有效半径的1/2,并不得触碰钢筋。混凝土浇筑期间,如果发生表面泌水较多,应及时清除,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以免带走灰浆。
浇筑过程中,随时检查模板、支撑等稳固情况,如有漏浆、变形或沉陷等情况应立即处理;检查钢筋的位置,如发现移动,应及时校正;同时应及时清除粘附在模板、钢筋面的灰浆。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立即抹平,排除泌水,待定浆后再抹一遍,防止产生松顶和表面干缩裂缝。
4.6.5.2混凝土养护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当硬化到不因洒水而损坏时,覆盖土工布洒水开始养护,使混凝土表面经常保持湿润状态。混凝土表面一般在浇筑12~18小时内即可开始养护,炎热或干燥气候情况下可提前养护。
待砼强度达到50%设计强度后即可拆模,拆模时注意不得损坏砼表面及棱角。
5.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5.1 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使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措施;
5.2进场的钢筋、钢板桩等原材料出厂质保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经检测、验收合格后使用;
5.3测量仪器设备年检合格,测量误差在允许范围之内;
5.4沉桩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导梁的质量,因此沉桩过程中要加强量测,严格控制钢板桩的轴线位置和垂直度偏差;
5.5模板制作的长度和宽度,模板安装的平整度、板间缝隙、相邻板间高差、轴线位移、垂直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5.6钢筋下料要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缺斤少两、以次充好”,安装过程要严格控制钢筋间距,钢筋骨架绑扎或焊接牢固,按要求设置保护层垫块。
5.7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进行砼坍落度量测,不符合要求的退场处理;同时按要求留样制作砼试块,送实验室检测;
5.8混凝土浇筑振捣要充分,防止振捣不实出现表面裂隙;浇筑完成后要及时养护;拆模时注意成品的保护,防止缺棱掉角。
6.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6.1施工前,到浦东新区地方海事处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在施工区域设置通航警示标志、信号灯和防撞设施。
6.2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水上作业安全知识培训,使每位作业人员熟悉本岗位的安全隐患,掌握必备的预防措施和自救技能;
6.3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救生衣等安全防护用品;
6.4施工作业时,现场必须安排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安全施工;
6.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作业,严禁无证上岗,违章、违令冒险作业;
6.6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年检合格、工况良好;施工船舶必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船舶适航证书》,按《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配备驾驶员、轮机员等,按《船舶检验证书簿》配置足量的消防、救生设备设施;
6.7钢板桩吊装和沉入过程中,无关人员应当撤离至安全区域,作业过程安排专人指挥,吊臂下严禁站人;
6.8水上进行焊接等带电作业时,必须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6.9施工作业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防范事故发生。
调整断面D(E1+658.95-E2+138.11段)
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调整断面D段(桩号:E1+658.95-E2+138.11)位于两港大道桥南侧河道东岸,全长479.16米。该段护岸属于老护岸墙前加固,施工作业主要在水上进行,安全隐患多,为预防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隐患,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以便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及时、高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起重吊装安全措施方案
(1)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操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也应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2)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
(3)起重机在吊装过程中,安全员必须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4)新到、修复和新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遵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和试吊,并经过主管机务人员、操作人员和项目部安全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入应在吊臂放睛搁稳之后进行。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上,应加厚垫木调低,以保持机身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迥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6)动臂式起重机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不超过78°;如需超过78°,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起吊。
(7)不同型号和不同规格的起重机械设备,按其出厂具体规定装设的高度限位器、变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转向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都应齐全可靠。
(8)起重机机械设备严禁超载。
(9)严禁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严禁起吊地下的埋设物件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件,以免机械载荷过大,而造成事故。
(10)严禁各种起重机吊运人员或用手抓吊钩升降,以防起重系统突然失灵而发生事故。
(11)在起吊和落吊的过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以防物件坠落而发生事故。
(12)起吊的构件应绑扎牢固,并禁止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捆绑牢固;构件吊起后转向时,其底部应高出所有障碍物的0.5米以上。
(13)吊运的构件放置时,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倾倒。
(14)起吊构件时,吊钩中心应直通过构件重心,构件吊起离地面20~50cm时必须停车检查:
1)起重机的稳定性;2)制动器的可靠性;
3)构件的平稳性;4)绑扎的牢固性。
(15)起吊构件必须拉好溜绳,构件起落、转向速度应均匀,动作要平稳,不准紧急制动;转向时,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注视吊钩的上升高度,防止升到顶点,因限位器失灵而造成事故。
(16)风雨天气工作,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17)起重机在运行中,如遇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拉离紧急开关停车;在降落重物过程中,卷扬机制动器突然失灵,应采取紧急措施(即将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将重物最后安全降落)。
(18)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如用两台起重机抬吊构件时,必须统一指挥,两机载荷分配应合理,动作须协调;吊重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起重量的75%,单机载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起重量的80%。
(19)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轧头结合处的牢固情况。轧头有螺帽和压板的一面应在靠钢丝绳长的一端,以免松动、脱落;确定轧头的规格、数量和间距,并根据钢丝绳的直径按标准排列;机械运行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以防发生事故;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以防通过时被卡住。
(20)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起重机的规定要求。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应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钢丝绳末端松脱;钢丝绳的磨损或腐蚀,如超过平均直径10%和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根数多于规定时,应更换新绳。
(21)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松开,四个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垫50mm厚的橡胶块。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
(22)工作中如遇故障,应按规定顺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应及时报修。
(23)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
(24)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十不吊”的原则,即: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2.水上作业安全措施方案
为保证参与水上施工的所有船机设备和施工人员都能满足水上作业的安全要求,施工前必须对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进行安检。
2.1施工人员的进场安检
(1)施工前,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水上作业安全知识培训,使每位作业人员熟悉本岗位的安全隐患,掌握必备的预防措施和自救技能。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救生衣等安全防护用品,预防物体打击、落水等安全事故;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作业,严禁无证上岗,违章、违令冒险作业;
2.2船机设备的进场安检
(1)所有工程船舶都必须具备有符合施工现场水域航行、作业要求的《船舶适航证书》及当地港务监督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船舶证书,并保证证书的合法有效性。
(2)所有工程船舶都必须按照《船舶检验证书簿》上要求,规范配置足量的消防、救生设备设施,安排专人负责设备设施的检修、保养、更换工作,保证其有效性。同时应将全船的消防、救生设备设施的数量、摆放位置及检修保养负责人绘成《船舶消防布置图》,张贴在醒目位置。
(3)所有工程船舶的通讯导航系统、灯光信号系统、应急救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锚泊系统等机械、电气设备系统应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4)所有参建船舶应将《船舶消防布置图》、《船舶消防救生应急部署表》、《船舶安全值班表》、施工水域海图等张贴、悬挂于船舶醒目位置。
2.3水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在通航江河上施工应符合现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2)船只操作驾驶人员应持证上岗,要了解、熟悉本河段作业区情况,并熟知本机船的动力设备和管系的布置、安装、修理方法、技术要求,做到操作熟练,发现故障做到及时排除。
(3)打桩船、运输船等施工作业前应了解作业区域的水深、流速、河床地质等有关情况,为船舶行驶、抛锚定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4)水上作业生产调度人员必须掌握和及时了解当地的气象和水文情况。遇有大风天气应检查和加固船只的锚缆等设施;遇有雨、雾天视线不清时,船只应显示规定的信号,必要时停止航行或作业。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好救生衣,按要求配备足够的救生圈,并放置在指定的地点;打桩、安装等人员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和其他防护用品。
(6)水上施工船舶必须锚固可靠,有足够的抗风浪、水流能力;停靠船必须系好缆绳,并加保险缆,跳板要搭设牢固,并要订防滑设施。
(7)施工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瞭望,严禁嬉戏打闹,严禁酒后上班,严禁单人操作。
(8)水上作业工作面整洁,无油垢、杂物等。
(9)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光照明,并按航运规则正确设置安全警示灯、警示灯、警示牌等信号,并由专人进行安全信号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11)作业船只定位、抛锚、就位前,必须首先设置航行标志,就位时加强瞭望保持船体稳定,下锚时锚缆附近严禁站人,锚定后设置警示标志。
(12)大雨、大雾或风力大于六级以上的恶劣天气,严禁作业,暴风雨前、中、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并专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有台风警报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避风措施。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可能的事故类型分析
施工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有:船只碰撞、人员落水、机械伤害等。
3.2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方便实施救援,防范事故扩大和减少经济损失,项目部专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现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名单:
组 长:王东群(项目经理) 18621979652
副组长:董保生(专职安全员) 15821659738
鲁杨明(技术负责人) 13818361992
组 员:张国存、张国勋、张旭哲、金玉乐、乔兴坡、潘雷明
沈 杰、杨 康
同时在项目部设立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电话:021-58281181
3.3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分工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协调指挥,组织抢救组、联络组、抢险救援队及相关人员按预定的分工进行抢救;副组长(董保生)负责按照抢护方案进行响应实施;副组长(鲁杨明)负责技术方案制定并监督方案实施;组员按照组长安排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现场抢救组:成立由金玉乐(施工员)为负责人的现场抢救组,抢救组应服从组长的领导和安排,按事故形式、原因根据预定的方案采取不同的措施,组织人员按预案抢救。并监督、指导施工,控制施工质量。
现场联络组:成立由张旭哲(材料员)为负责人的现场联络组,必要时(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拨打医院、消防、公安等急救电话并向公司及有关上级部门报告,指定人员接车。
抢险救援队:成立由沈杰(现场负责人)为负责人的抢险救援队,抢险救援队要根据上级指示进行抢险救援作业。抢险队员必须选用身强体壮、施工操作技术熟练的工人,平时对领导小组、抢险队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现场具体实施应急响应人员:由应急救援组长指定,负责按预定的分工和方案具体实施。
3.4应急预案响应
3.4.1事故报告
如发现人员落水,最先发现的人员应大声呼叫,呼叫内容要明确:“XX在XX位置落水了!”,并迅速向附近人员请求支援。
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应立即开展必要的救援,将附近救生设备抛向落水人员位置并将险情信息报告给现场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第一时间将事故信息报告给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以便组织更大规模的救援。
3.4.2报警、接车
现场联络组负责各种社会救援力量(医院、消防、公安、海事等部门)的联络和接待。负责报告事故地点、伤员人数、伤势情况,同时必须告知工程附近醒目标志建筑,尽可能告知详细地点,以利各种救援力量迅速判断方位。
接车员迅速到路口接车,提前指导清除道路上的各种障碍物,引领救援车辆迅速到达现场。
3.4.3自救
现场管理人员应指令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组织救援;等待应急救援小组应到达现场,组织更大规模的救援行动。应急救援小组应根据预先编制的应急预案结合现场实际果断采取抢险防护措施,原则上是先防护不使险情进一步扩大再实施救援;副组长应按照预定的方案迅速组织抢险队员进行救援,要求合理组织工序衔接和平行交叉作业、分配劳动力,并负责协调各工序、工种之间的工作顺序、进度;抢险队员按照预定分工,负责具体的抢险工作。
3.4.4联络汇报
现场应急响应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应将事故伤亡情况、自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公司及监理、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
3.4.5现场保护
现场应急过程中,应尽可能保护好事故现场,以满足事后对事故调查的需要。
3.4.6事故善后处理
事故救援完成后,应急救援小组应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找原因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罚教育,使其他员工接受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及时统计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有保险的及时联系保险单位进行理赔,安抚伤亡职工及其家属,将事故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积极组织恢复生产。
3.5 应急救援机构联络方式
3.5.1项目部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王东群(项目经理):18621979652
董保生(专职安全员):15821659738
项目部值班电话:021-58281181
3.5.2社会救援力量联系方式:
(1)医院:
名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环湖西三路222号):
电话:021-38297218
(2)消防队:
名称:南汇消防支队芦一中队(环湖西三路365号):
电话:021-68283119
(3)公安局:
名称:上海市浦东分局芦潮港派出所(老芦公路2000号)
电话:021-58281051
(4)交警队:
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南汇分局交警支队三中队(老芦公路2000号)
电话:021-58282900
(5)其它联络方式:火警:119 公安:110 救护: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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