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协议书甲方: 乙方:为充分发挥甲乙方双方各自的的优势,确保双方利益,按照互惠互利的宗旨,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 合作框架甲乙双方自愿合作各种项目的投标、投标加实施、批文、报建验收、消防维护保养等项目的相关事宜,其中甲方负责提供符合各种项目投标文件要求的企业及人员资质和相关业绩,提供各种社会资源;乙方负责各种项目的投标、投标加实施、批文、报建验收、消防维护保养等项目的具体操作。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互信合作。第二条 投入及分配 1.参加各种项目的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确定由哪方负责提交。 2.本协议合作类型有以下三种,甲乙方采用第 、 、 种合作模式。 (1)
2、乙方只是投标而项目由第三方实施类型项目,甲乙双方按比例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项目总造价在100万元以内时,甲方占可得收益的 %,乙方占可得收益的 %;项目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时,甲方占可得收益的 %,乙方占可得收益的 %;项目总造价超过200万元的,双方另行商议。 (2)乙方投标加实施类型的项目,甲乙双方对所得收益进行如下分配: 1)项目投入经费由全部由甲方承担时,项目总造价在100万元以内时,甲方占可得收益的 %,乙方占可得收益的 %;项目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时,甲方占可得收益的 %,乙方占可得收益的 %;项目总造价超过200万元的,双方另行商议。 2)项目投入
3、经费甲乙双方各承担50%时,项目总造价在100万元以内时,甲方占可得收益的 %,乙方占可得收益的 %;项目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时,甲方占可得收益的 %,乙方占可得收益的 %;项目总造价超过200万元的,双方另行商议。 3)项目投入经费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时,项目总造价在100万元以内时,甲方占可得收益的 %,乙方占可得收益的 %;项目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时,甲方占可得收益的 %,乙方占可得收益的 %;项目总造价超过200万元的,双方另行商议。 (3)批文、报建验收、消防维护保养等类型的项目,甲乙双方对所得收益进行如下分配,其中项目总造价在100万元以内时,甲
4、方占可得收益的 %,乙方占可得收益的 %;项目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时,甲方占可得收益的 %,乙方占可得收益的 %;项目总造价超过200万元的,双方另行商议。 第三条 权利及义务 1.甲方必须支持乙方开展工作,并在工作中积极配合并提供便利。 2.乙方必须时刻维护甲方利益和声誉,不得因质量、进度、形象、信誉等原因影响公司形象,遵守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公司相关决议。 3.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保密义务,保护公司商业机密不泄露或不让第三方知晓,如因一方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守约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而造成的各种损失。第四条 协议期限1.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至双方自愿终止或判决终
5、止后终止。2.在合作期间,如果任一方违背协议中的合作原则,守约方可立刻终止该合同,并给予书面通知。以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作为双方合同解除之日,如造成损失,守约方保留对违约方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和随时追索损失的权力。第五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未竟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诚信原则基础上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第六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结算各项费用或者该项目未能中标,则本协议自动终止。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两份。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收文地址: 收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