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工生产合作协议书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OEM产品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 OEM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1、产品名称: 2、规格型号:二 合作期限及方式:1、合作期暂定为十年。自2013年 月 日起始至 年 月 日。2、合作方式:委托贴牌生产,经营关系独立核算。三 产品制作:甲方提供产品技术参数、质量检验规范标准及图纸资料。乙方负责组织生产。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甲方技术文件规定要求。产品质量以甲方验收确认为准;交货期按甲方订单要求完成任务。四 产品包装:除品牌商标及与产品相关的说
2、明书、标贴、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资料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内外包装物及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并依照甲方产品订单要求之规定,完成产品包装作业任务。五 产品技术质量及验收、交货地点:1. 甲方按产品规格型号提供图纸资料供乙方参照生产,样机完成经甲方检验确认合格后,作为实物标本封存以备今后双方在检验验收出现异议时参照鉴别。2.乙方生产产品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和环保质量标准要求。 甲方有权派员对贴牌产品生产过程的原料、配件等质量控制进行监督、检测,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 3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甲方产品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详见合同附件1)执行。4.产品质量检测验收在乙方工厂内进行
3、;5.产品交货地点,届时按甲方订单指定地点执行。六 产品维护:产品保质期为一年,期间如因产品生产质量问题导致的售后维修服务均由乙方负责;七 产品价格及结算方式:1、产品价格:届时按双方适时协定的订单价格执行;2、结算办法及方式:按订单货款总额的20%预付订金;余款在交货后的30个工作日内结清支付。现金或银行结算均可;八. 产品知识产权及销售权限:1、 本协议标的产品,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协议期内乙方除为甲方生产该产品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自主生产经营或为第三方生产该产品产品;2、 本协议标的产品的销售权归甲方独家所有,协议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销售或交由第三方销售。九、 保密规定:
4、1. 本协议项目所涉及的产品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技术资料、图纸及实物样品仅限于乙方为甲方订单生产时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作好保密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或交由与本协议无关的第三方人员参阅或使用;也不得将该协议项目的主要生产工作交由第三方代为完成。2. 就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所涉及到双方各自相关的产品技术、生产工艺、商业信息等机密事宜,双方均有无条件为对方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许可,均不得将现已获知或未来获知对方的商业机密或技术信息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即按违约泄密论处承担法律赔偿责任。九. 协议终止、解除及免责条款:a) 合作期满自行终止,届时双方如需继续合
5、作应另行签订合作协议;b) 提前终止或免责条件: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经双方协商同意;c) 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合作提前终止时,均不影响本协议第九 “保密规定” 条款的继续有效执行。十.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十一. 其他: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发生或需要修改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定后方为有效;补充或修改协议内容与本协议书有冲突时,以补充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为准。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 2011 年 月 日 201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