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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_T 867.55-2023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55部分:快餐企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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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100CCS X09DB50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T 867.552023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 55 部分:快餐企业2023-12-05 发布2024-03-05 实施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0/T 867.552023I目次前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基础管理.34.1机构设置与人员职责.34.2安全生产目标.44.3安全生产责任制.44.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4.5操作规程.44.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54.7相关方管理.64.8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64.9安全生产投入.64.10安全文化建设.64.11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2、64.12安全风险管理.64.13隐患排查治理.74.14应急管理.84.15事故管理.94.16文档管理.105场所环境.105.1通用要求.105.2安全警示标志.115.3就餐区.115.4食品处理区.115.5辅助区.126生产设备设施.126.1通用要求.136.2燃气设施设备.136.3食品加工设施设备.136.4环境卫生设施设备.136.5安全监测监控设备设施.147特种设备.147.1使用.147.2维护.148用火、用电、用气安全.14DB50/T 867.552023II8.1用火安全.148.2用电安全.158.3用气安全.159职业病危害因素与预防控制.169.1通用要

3、求.169.2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169.3职业病危害控制与预防.169.4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169.5高温危害防护.179.6紫外线危害防护.179.7臭氧危害防护.1710消防安全.1710.1日常管理要求.1710.2建筑物消防要求.1810.3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要求.1810.4消防安全巡查.2010.5消防安全检查.2010.6消防演练.2111危险品.2111.1采购.2111.2储存.2111.3使用.2112劳动防护用品.2112.1选配.2212.2采购、发放.2212.3使用.2212.4更换、报废.2213安全生产检查.2213.1通用要求.2213.2具体工作.221

4、4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2214.1评定类别.2214.2评定内容.2214.3评定流程.23附录 A(资料性)相关引用条款.25附录 B(规范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清单.152附录 C(规范性)安全工作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156DB50/T 867.552023II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DB50/T 867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通用要求;第3部分:榨菜生产企业;第4部分:油气开采企业;第5部分:黑色金属铸造企业;第6部分:黑色金属冶炼企业;第7部分:黑

5、色金属压延加工企业;第8部分:烟草企业;第9部分:医药制造企业;第10部分:水利施工企业;第11部分:殡葬服务机构;第12部分:家具制造企业;第13部分: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企业;第14部分:星级饭店;第15部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第16部分:养老机构;第17部分:饮料制造企业;第18部分:木材加工企业;第19部分:建材制造企业;第20部分: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第21部分:旅游景区(点);第22部分:旅行社;第23部分:纺织企业;第24部分:粮食加工企业;第25部分: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第26部分:涂料制造企业;第27部分:水泥搅拌站;第28部分:皮鞋制造企业;第29部分:有

6、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第30部分:有色金属铸造企业;第31部分:酒类制造企业;第32部分:小五金制造企业;第33部分:橡胶、塑料制品企业;第34部分:残疾人服务机构;DB50/T 867.552023IV第35部分: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市场;第36部分:仓储企业;第37部分:纸制品制造企业;第38部分:邮政快递企业;第39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第40部分:幼儿园;第41部分:小学;第42部分:中学;第43部分:日化产品制造企业;第44部分:儿童福利机构;第45部分:高等学校;第46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第47部分:饲料生产加工企业;第48部分:医疗机构;第49部分:加油站;第50部分:

7、正餐服务企业;第51部分:歌舞娱乐场所;第52部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第53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第54部分:肥料制造企业本文件为 DB50/T 867 的第 55部分。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田勤思、朱珠、张锐、米红甫、杨张维、郭婕、江燕玲、王野。DB50/T 867.5520231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 55 部分:快餐企业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快餐企业安全生产中基础管理、场所环境、生产设施设备、特种设备、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8、、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职业卫生防护、消防安全、危险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快餐服务企业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4706.3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9、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GB/T 1395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6668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 16914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22337 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T 28739 餐饮业餐厨废弃物处理与利用设备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3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T 402

10、48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 39800.1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DB50/T 867.5520232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72 冷库设计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

11、370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444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134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CJ/T 28 中餐燃气炒菜灶HJ 554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JGJ 64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T 331 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SB/T 11140 快餐企业经营规范XF 95 灭火器维修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快餐企业fast food enterprise有固定的生产场所,经过食品原材料加工制作,提供就餐场所或统

12、一配送或直接出售方便快捷、满足日常基本饮食生活需求的大众餐饮产品的经济组织。来源:SB/T 11140-2015,3.2,有修改3.2食品处理区food handling area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用具(包括餐饮具、容器、工具等)等的区域。来源:GB 31654-2021,2.5,有修改3.3辅助区域secondary areas食品库房、非食品库房、办公用房、工作人员更衣间、淋浴间、卫生间、值班室及垃圾和清扫工具存放场所等区域。3.4专间dedicated room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加工制作间,包括冷食间、生食间、裱花间、中央厨房的分装或包装间等。来源:GB

13、31654-2021,2.7,有修改DB50/T 867.55202333.5小型快餐店small-sized fast food restaurant单体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 150 以下(含 150 ),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 75座)的快餐店。来源:JGJ 64-2017,1.0.4,有修改3.6中型快餐店medium-sized fast food restaurant单体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 150 500(不含 150,含 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 75250 座以上(不含 75 座,含 250 座)的快餐店。来源:JGJ 64-2017,1.0.4,有修改3.7大型快餐店l

14、arge-sized fast food restaurant单体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 500 以上(不含 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 250 座以上(不含 250座)的快餐店。来源:JGJ 64-2017,1.0.4,有修改4基础管理4.1机构设置与人员职责4.1.1快餐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快餐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4.1.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应符合如下要求:a)从业人员超过 1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从业人

15、员在 10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1.3快餐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a)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b)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d)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e)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f)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g)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4.1.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16、:a)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b)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c)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d)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e)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f)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g)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DB50/T 867.55202344.2安全生产目标4.2.1快餐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根据自身安全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4.2.2快

17、餐企业应根据各部门、岗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4.3安全生产责任制4.3.1快餐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并加强监督考核。4.3.2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的内容和大小应与各生产性质和岗位性质相适应。4.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4.1快餐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安全规章制度要发放到岗位。4.4.2快餐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安全生产责任制;b)安全生产投入制度;c)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d

18、)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e)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f)安全培训教育制度;g)设施设备管理制度;h)安全作业规程和作业安全管理制度;i)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j)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k)职业健康管理制度;l)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m)安全风险管理制度;n)应急管理制度;o)事故管理制度;p)安全生产报告制度。4.4.3快餐企业应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适宜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5操作规程4.5.1快餐企业应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基础上,制定相关岗位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5.2操作规程可与设备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整合,且应做到

19、安全要求清晰、明确。4.5.3快餐企业应在新食品加工方式和新设备投入使用前,组织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4.5.4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a)适用范围;b)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c)设备使用方法或作业程序;d)个体防护要求;DB50/T 867.5520235e)严禁事项;f)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4.5.5操作规程应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并采取日常教育和考核等措施确保员工上岗作业前理解、掌握并正确执行操作规程的要求。4.5.6快餐企业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

20、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4.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6.1安全生产教育管理4.6.1.1快餐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源。4.6.1.2快餐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和引导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以及相关要求,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从业人员对安全事故的预防和自救互救的能力。4.6.1.3快餐企业应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4.6.2主要负

21、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4.6.2.1快餐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4.6.2.2快餐企业应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知识与能力。4.6.2.3快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12 学时。4.6.2.4法律法规要求考核其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4.6.3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2、,并定期接受复审。4.6.4一般从业人员教育培训4.6.4.1快餐企业应对一般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4.6.4.2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学时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6.4.3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方可上岗作业。4.6.4.4快餐企业的新入职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快餐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24 学时。4.6.4.5从业人员在快餐企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

23、岗时,应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6.4.6在新食品加工方式和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快餐企业应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DB50/T 867.55202364.6.4.7需接受再培训的从业人员,其再培训时间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4.6.5相关方人员教育培训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培训内容包括:外来人员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因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安全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4.7相关方管理4.7.1快餐企业应建立相关方管理制度。4.7.2

24、快餐企业应对相关方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并对其业绩进行考核、评估。4.7.3快餐企业应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也可在合同或协议中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对相关方实施准入管理,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方。4.7.4快餐企业应对相关方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4.8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快餐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9安全生产投入4.9.1快餐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4.9.2快餐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从业人员工伤保险。4.10安全文化建设快餐企业宜按照 AQ

25、/T 9004 的规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4.11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快餐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安全生产预测预警、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应急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建设。4.12安全风险管理4.12.1风险辨识4.12.1.1快餐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其中重大危险源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全面辨识重大危险源,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4.12.1.2快餐企业应对安全风险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和归档。4.12.

26、2风险评价应根据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对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用适用的评价方法进行分析和评估,根据其是否可允许、可接受的程度和事故发生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等特征评定其风险级别,对风险进行分类分级管理。DB50/T 867.55202374.12.3风险控制措施4.12.3.1快餐企业应根据其评估出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分级,对不同级别的风险制定可行而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4.12.3.2在确定风险控制措施时,应按如下顺序考虑降低风险:a)消除;b)替代;c)工程控制措施;d)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e)个体防护。4.12.3.3对措施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应进行必要的评审。4.12.3.4

27、对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宜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测,如未达到预期效果,应进行原因分析,重新制定控制措施并实施,直至达到预期效果。4.13隐患排查治理4.13.1隐患排查4.13.1.1快餐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制。4.13.1.2快餐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清单(见附录 B)。4.13.1.3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施设备和活动,包括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服务范围。4.13.1.4快餐企业应按照“日、周、月”排查制度的要求,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8、、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隐患排查清单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隐患排查的具体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a)现场操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隐患;b)基层班组应当结合班组安全活动,每日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c)部门应当结合岗位责任制,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d)快餐企业应当根据季节性特征及业务活动实际,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4.13.1.5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4.13.1.6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

29、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企业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4.13.2隐患治理4.13.2.1快餐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4.13.2.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快餐企业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快餐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4.13.2.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治理的目标和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DB50/T 867.5520238d)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e)治理的时限和要求;f)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4.13.2.4快餐企业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

30、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4.13.2.5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快餐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4.13.3验收与评估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有条件的快餐企业应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快餐企业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

31、估。4.13.4信息记录、通报和报送4.13.4.1快餐企业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按照事故隐患等级建立档案进行登记。4.13.4.2快餐企业应定期或实时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应向从业人员公示事故隐患所在位置、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等信息。4.13.4.3快餐企业应运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患排查、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或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14应急管理4.14.1应急机构4.14.1.1快餐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

32、应急管理工作。4.14.1.2参与应急救援和应急管理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4.14.2应急预案4.14.2.1快餐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情况,结合危险源辨识分析情况,按照 GB/T 29639 的规定编制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有效实施。4.14.2.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快餐企业应编制现场处置方案;重点岗位应设置岗位应急处置卡,并张贴在附近显著部位。4.14.2.3快餐企业应急预案应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 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4.14.2.4快餐企业应按

33、照有关规定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论证,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4.14.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及时修订并归档:a)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b)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c)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d)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e)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f)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DB50/T 867.5520239g)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4.14.3应急保障4.14.3.1快餐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应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条件的快餐企业,应指定兼职

34、救援人员,并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4.14.3.2快餐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的需要,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管理台账,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4.14.4应急演练与评估4.14.4.1快餐企业应按照 AQ/T 9007 的规定定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4.14.4.2快餐企业应按照 AQ/T 9007 和 AQ/T 9009 的规定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4.14.4.3应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 1 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

35、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4.14.4.4快餐企业应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或险情)应急处置完毕后的应急处置评估。4.14.4.5快餐企业应当每 3 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4.14.5应急处置4.14.5.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4.14.5.2快餐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要求,确定响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开展先期处置。4.14.5.3先期处置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a)在不危及人身安全时,现场人员应采取阻断或隔离事故源、危险源等措施;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事发源的现场人员应停止作业或者采

36、取临时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b)判断事故危害及发展趋势,将可能危及周边生命、财产、环境安全的危险性和防护措施等告知相关单位与人员;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封闭事故现场,通知本单位从业人员和周边人员疏散,采取转移重要物资、避免或减轻环境危害等措施;c)根据事故类型和响应级别,请求周边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救援,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证据。4.15事故管理4.15.1事故报告4.15.1.1快餐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4.15.1.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

37、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前状态等简要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续报有关情况;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可能引发次生事故灾害的,应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4.15.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DB50/T 867.55202310报。4.15.1.4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

38、场、毁灭有关证据。4.15.2事故调查和处理4.15.2.1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期间,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配合调查,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接受询问等。4.15.2.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快餐企业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应吸取的教训、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4.15.2.3快餐企业应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4.15.2.4相关承包商、供应商等在快餐企业内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纳入快餐企业事故调查和处理。4.15.2

39、.5快餐企业应按照 GB 6441 的规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4.16文档管理4.16.1快餐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职责、程序和要求。4.16.2快餐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内容应包括设施设备、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事故应急、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项目“三同时”等方面。4.16.3安全记录文档应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下列内容: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b)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及会议资料等;c)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

40、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等;d)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e)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f)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g)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5场所环境5.1通用要求5.1.1快餐企业建筑选址均应符合 JGJ 64 的规定。5.1.2建筑设计应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的需求,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和舒适的就餐环境,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工作条件。总体功能空间布局应符合 JGJ 64 的规定。5.1.3建筑防火设计(耐火等级、防火距离、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门等)、通风及空气调节、和内部装修设计应符合 GB 5001

41、6、GB 50222 以及 GB/T 40248 的规定,并经住建部门验收合格或按相关规定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5.1.4楼地面应采用防滑设计,并应符合 JGJ/T 331 的规定。5.1.5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变配电室、中控等位置应设置应急照明,并应符合 GB 50034的规定。5.1.6天花板的涂覆或装修材料无毒、无异味、不吸水、易清洁。天花板无裂缝、无破损,无霉斑、无灰尘积聚、无有害生物隐匿。DB50/T 867.552023115.1.7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包括粗加工制作、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下同),墙壁应铺设 1.5 m以上、浅色、不吸水、易清洗的墙

42、裙。各类专间的墙裙应铺设到墙顶。5.2安全警示标志5.2.1快餐企业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和有关设备、设施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的选用、使用要求应符合 GB 2894 的规定。5.2.2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 GB 13495.1 和 GB 15630 的规定。5.2.3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贮存场所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且警示标识应符合 GBZ 158 的规定。5.2.4安全玻璃门、玻璃墙应在显著位置设置防撞安全提示标志。5.2.5安全警示标志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如出现破损,识别不清,应定期更换。5.3就餐区5.3.1大中型快餐店就餐区每座最小使用面积

43、宜为 1.0/座,小型快餐店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减少。5.3.2就餐区桌间距离与厅内道路应保持畅通。5.3.3就餐区的室内净高应不低于 2.4 m。5.3.4就餐区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设施充足,光照强度不宜低于 110 lux。5.3.5就餐区直接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 1/16。无自然通风的餐厅应设机械通风排烟设施。5.4食品处理区5.4.1食品处理区设置基本要求应符合 JGJ 64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a)设置在室内,面积和空间应与供应能力相适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制作、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便于设备安装、清洁消毒、物料贮存和人员操作;

44、b)尽量分开设置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餐饮具的回收通道及入口。无法分设时,应在不同时段分别运送原料、成品、使用后的餐饮具,或者使用无污染的方式覆盖运送成品;c)小型快餐店食品处理区和食品库房面积之和与就餐区面积之比应大于等于 1:2.5。大中型快餐店食品处理区和食品库房面积之和与就餐区面积之比应大于等于 1:3.0。5.4.2使用燃气的厨房设计应符合 GB 50028 的规定,并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5.4.3食品处理区天花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室内净高不宜低于 2.5 m;b)食品处理区天花板的涂覆或装修材料耐高温、耐腐蚀;c)天花板与横梁或

45、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d)水蒸汽较多区域的天花板有适当坡度;e)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他半成品、成品暴露区域的天花板平整。5.4.4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设施充足。工作面的光照强度不得低于 220 lux,光源不得改变食品的感官颜色。非工作面的光照强度不宜低于 110 lux。5.4.5直接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 1/10。无自然通风的厨房应设置独立的空调设施。同时符合下列规定:a)专间应设立独立的空调设施;DB50/T 867.55202312b)产生油烟的设备上方,设置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洁、更换;c)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上方,设置机械排风排汽装置,并

46、做好凝结水的引泄;d)排气口应易清洗、耐腐蚀。5.4.6各加工场所的室内构造应符合 JGJ 64 的规定,同时符合下列规定:a)门、窗闭合严密、无变形、无破损;b)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置易拆洗、不易生锈的防蝇纱网或空气幕;c)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d)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各类专间的门应坚固、不吸水、易清洗;e)专间的窗户为封闭式(用于传递食品的除外);f)专间内外运送食品的窗口应专用、可开闭,大小以可通过运送食品的容器为准。5.4.7厨房区域各加工区(间)内宜设置洗手设施;厨房区域应设拖布池和清扫工具存放空间;大型快餐店宜设置独立隔间。5.4.8明火的加工区应符合 JGJ

47、 64 的规定。5.4.9专间与专用操作区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根据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冷食类食品等食品加工制作需要,应设置专间;b)食品烹调后需要采用冷链工艺的,应配备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快速冷却设备(如真空冷却机、隧道式冷却设备)或设置冷却专间;c)采用专间方式冷却的,专间内应配备降温、紫外线灭菌、温度指示装置等设施;d)根据备餐、现榨果蔬汁与果蔬拼盘等的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预包装食品进行拆封、装盘、调味等简单加工制作后即供应、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调味料等食品加工制作需要,应设置专间或专用操作区。5.5辅助区5.5.1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

48、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用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食品库房按食品种类分别设立冷藏库、冷冻库和常温库房,各类库房的容量应当满足生产加工数量的需要,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a)库房内物品应分类、分垛、分架存放,定置区域线清晰,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能使贮存的食品和物品离墙离地,距离地面应在 10 cm 以上,距离墙壁宜在 10 cm 以上;b)货架应具有防超高、防超宽及防撞等措施,并标明单层最大承重量;c)货架连接件应完好有效,货架无变形;d)主通道标示线应明显,保持畅通;e)库房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时,应符合 JGJ 64 的规定;f)库房如使用灯具照明,照明灯具下方如堆放物品,

49、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间距不应小于 0.5 m;g)冷藏、冷冻库的设计应符合 GB 50072 的规定;h)冷藏、冷冻库(柜)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即食食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i)冷藏库、冷冻库应配备温度指示装置;j)冷库门内侧应设有应急开锁装置,门内侧应设置能将信号传送至制冷机房控制室或有人值班房间的呼叫按钮;k)卸货区应设置防止车辆滑动装置。5.5.2清洁间和垃圾间应合理设置,不应影响食品安全,其室内装修应方便清洁,同时符合 JGJ 64 的规定。6生产设备设施DB50/T 867.552023136.1通用要求6.1.1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50、6.1.2设备基础、支架等结构牢固,无腐蚀,运行平稳。6.1.3设备按键动作灵敏可靠;阀门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接地电阻符合规定,连接牢固。6.1.4设备外露的运动部件和传动装置应安装防护罩或盖。6.1.5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应在显著位置设置。6.2燃气设施设备6.2.1燃气设施设备应配备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和报警系统以及消防灭火设施,并每月定期检定、维护,确保有效,出现故障及时维修。6.2.2燃气燃烧器具的选用应符合 GB 16914 的规定。6.3.3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或半地下建筑内的快餐服务场所不得使用瓶装液化气为燃料的燃气燃烧器。6.2.4燃气炒菜灶、燃气大锅灶的选用应选择符合 CJ/T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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