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艺术品买卖合同卖方: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地址:_买方: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地址:_鉴于: 1. 甲方系本合同约定文化艺术品的所有人或受所有人全权委托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 乙方愿意购买本合同约定文化艺术品,本合同构成双方买卖关系。为此,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在_市_区订立条款如下: 1. 标的艺术品: 1.1 甲乙双方买卖的文化艺术品见附件文化艺术品清单(以下简称“标的艺术品”)。 1.2 甲方保证其对标的艺术品拥有完全所有权及处分权或者得到了所有权人的完全授权。 1.3 甲方就标的艺术品的合法性向乙方承诺: 1.3.1 标的艺术品来源合法,非盗窃
2、或抢劫物等赃物,非走私物等其他非法物品。 1.3.2 标的艺术品不存在权属争议,也未设定抵押或质押或留置等负担。 1.3.3 标的艺术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版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的情形。 1.4 瑕疵:甲方承诺,标的艺术品所存在瑕疵除外观现状外,无其他品质瑕疵。 2. 交易价款: 2.1 价格: 2.1.1 双方同意,标的艺术品的总价为人民币_元。 2.1.2 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均应对交易价格予以保密,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交易总价_%的违约金。 2.2 支付: 2.2.1 本合同签署后_个日历天内,支付总价的_%作为定金。 2.2.2 甲方向乙方交付标的艺术品日的_个日历天前,支付总价的_
3、%。 3. 交付: 3.1 交付时间:在乙方支付全部价款的条件下,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标的艺术品交付乙方。 3.2 交付地点:在_市_区_或甲方另行通知的地点。 3.3 验收: 3.3.1 甲乙双方进行交付时,乙方应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为本合同及其附件。 3.3.2 乙方在验收时如发现标的艺术品存在瑕疵或有其他异议,应当时提出。 3.3.3 验收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在标的艺术品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上签字确认。 3.4 所有权与其风险转移: 3.4.1 交付完成后,在上述交付时间、地点产权和风险发生转移。 3.4.2 交付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定金自动转为应付价款。 4. 其他事项: 4.
4、1 中止交易: 4.1.1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标的艺术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 标的艺术品的来源不合法或其来源与甲方承诺不符; (2) 标的艺术品的权属存在争议或权属状况与甲方声明不一致的; (3) 标的艺术品并非真品或存在甲方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4.1.2 本合同因中止交易而提前终止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个日历天内领回标的艺术品,超过期限未领回的,乙方有权收取保管费。 4.2 违约责任: 4.2.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即为违约,且应承担违约责任。 4.2.2 任何一方拒不履行本
5、合同或违反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约定交易总价_%的违约金。 4.2.3 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交付义务,则每延迟一日应向另一方支付逾期款项金额或逾期物品价值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日时,每日的违约金标准为逾期款项或逾期物品价值的千分之五。 4.2.4 标的艺术品交付后,因甲方隐瞒其瑕疵或其权属瑕疵,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3 争议解决: 4.3.1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3.2 如协商不成,按照第_种方式解决。 (1) 将争议提交_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 向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4.5 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 甲方指定联系人:_,电话_,传真_,手机_,电子信箱_,通信地址_,邮编_。 (2) 乙方指定联系人:_,电话_,传真_,手机_,电子信箱_,通信地址_,邮编_。 (以下无正文)甲方:_签字:_乙方:_拍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附件:文化艺术品清单序号名称特征:作者、年代数量单位形式、尺寸质地价格(人民币)备注卖方确认买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