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廉洁自律承诺书为贯彻执行公司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廉洁从业制度,增强公司各级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管理行为,改进工作及管理作风,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劳动效率,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本人特做出以下承诺:第一条 保证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做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司各项验收、表彰、竞赛等活动中弄虚作假、收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资金、证券、技术、价格、招
2、投标、客户资源等公司内幕信息谋取个人利益;(五)在采购、销售、工程、财务、取样、化验、仓储、后勤等任何环节内外勾结,串通作弊,损害公司利益,从中谋取个人私利。第二条 保证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不假公济私、不化公为私。不做下列行为:(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私借或挪用公款;(四)违反规定收支承兑汇票或支取现金;(五)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六)非法占有公司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司财物;(七)以隐匿收入、虚列支出或转移资产、资金等形式,设立“小金库”。
3、第三条 保证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人员。不做下列行为:(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职位;(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命等有关情况;(四)在岗位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岗位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岗位选拔任用工作中承诺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第四条 保证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做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二)用公款支
4、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四)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五)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业务范围内行使可能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行为;第五条 保证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不做下列行为:(一)在公司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二)违反规定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三)擅自用公款公务名义包租宾馆客房供个人使用;(四
5、)违反规定使用车辆;(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六)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第六条 保证不脱离实际,不弄虚作假,不损害企业和职工利益。不做下列行为:(一)隐瞒事实,多报工资奖金或福利;(二)虚报、瞒报生产经营数据,提供虚假数据、技术指标;(三)编造虚假信息诬告、造谣、诽谤、攻击他人;(四)在工资奖金分配等事项中任意截留、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显失公平;(五)隐瞒或超过规定时限上报工伤、火灾、质量责任事故,私自处理工伤等;(六)迟报、瞒报生产责任事故。第七条 保证不搞官僚主义、小团体、本位主义、老好人作风。不做下列行为:(一)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二)对公司大的战略部署工
6、作不主动、不配合,拖后腿,乱指责;(三)对计量、检验等活动中的不实行为,不制约或制约不力,给公司造成损失;(四)拒不执行上级部门做出的违纪违规处理决定和意见;对下一级部门提出的违纪违规处理申诉拒不受理或不及时处理。第八条 承诺人保证严格执行本承诺书全部内容,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模范遵守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如有违反以上内容,乙方自愿接受公司做出的任何处理,包括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九条 乙方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上述全部内容, 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签署本承诺书纯属自愿。 承诺人:201 年 月 日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