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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控烟失效源于缺乏执行力
我国承诺今年1月9日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实现100%禁烟。但时至今日,我国仍无一部国家级的无烟立法。不仅全民吸烟率没有下降,二手烟的受害者却在3年内增加了2亿人。(1月4日《西安晚报》)
媒体把控烟失败归咎于制度缺陷,或立法不足,有一定道理。禁烟之难,主要有四方面阻力,一是烟草企业政企不分,二是烟草广告漫天飞,三是吸烟文化根深蒂固,四是吸烟危害警示不足。当然,如果有更严肃的法律处罚,更全面的制度遏制,无疑可以对禁烟起到一定的效果,但问题是,真正的症结难道就在于制度创新不够,或法律缺乏吗?
答案恐怕并非如此。就拿禁烟令来讲,北京、上海、杭州等150个城市和地区都颁布了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在山东省济南市,针对公共场所的禁烟令已经颁布15年。2005年武汉市发布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连罚款数额都有明确。可济南对吸烟者进行处罚的寥寥无几;在武汉,5年未开出一张罚单。
禁烟令不可谓不少,不可谓不严厉,但往往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而对于屡屡出位的烟草广告,《广告法》中早有明文规定。
当然,禁烟涉及多方面的利益,一蹴而就或全面禁止都不现实,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各地能够落实其制定的有关禁烟的规定和条例,烟草广告按照《广告法》不予播出,哪有如今的失约。
这也正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如果有好的制度或能够起效的法律规章,却不予施行,那么期望通过另一个制度或立法来进行纠正的想法都未免过于乐观。
制度不在于有多完美,而在于能否有令必行;法律不在于有多完善,而在于能否执法必严。出现问题时,要先看看是否发挥了已有制度和法律的效力和作用。
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常回家看看”拟写入新老年法 恐最终流于空谈
○从养儿防老式的“子女赡养”,到给医保、养老金式的“货币赡养”,再到如今新老年法修订案要求从精神上关怀老人的“心灵赡养”或者说“价值观赡养”,无疑是我国在养老制度上的进步。
○子女不能“常回家看看”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客观原因,子女常年奔波在外、假期少、车票难买等;二是主观原因,子女本身跟父母关系不好而不想回家。“常回家看看”本是孝道伦理的要求,写入法律的意义究竟有多少?人们当然能够看到其中的进步意义,但也难免担忧最终流于空谈。
11年前的春节晚会,一首《常回家看看》唱响大江南北,感动无数年迈的父母与孤独的游子;11年后,又是年关将至,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下称新老年法草案)拟将“常回家看看”列入明文规定,再次引发广泛讨论。
民政部副巡视员吴明接受采访时透露,新老年法修订案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这是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
“常回家看看”本是孝道伦理的要求,写入法律的意义究竟几何?人们当然能够看到其中的进步意义,但也难免担忧最终流于空谈。
“空巢老人”心灵很饥渴
据统计,我国1.67亿老年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空巢老人”一般指子女离家后独自生活的中老年夫妇。当子女因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离家后,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往往缺乏照料,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常回家看看”无疑是“空巢老人”们对子女的希望。民政部副巡视员吴明在接受《法制晚报》采访时透露,新老年法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并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是一种法律层面上的道德劝化,目的是让子女更加感恩、尽孝,而并非让父母去告子女。“将孝敬父母写入法律将对维护家庭关系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并有助于回归传统道德,振兴传统伦理。”夏学銮说。
人文学者裴钰的观点则从制度层面分析认为,从养儿防老式的“子女赡养”,到给医保、养老金式的“货币赡养”,再到如今新老年法修订案要求从精神上关怀老人的“心灵赡养”或者说“价值观赡养”,无疑是我国在养老制度上的进步。
儿女不尽孝也可打官司
“常回家看看?那工作咋办?”新老年法草案一公布,许多网友直呼“有难度”,而更多的质疑之声则担心,以法律约束道德只会成为“善意的谎言”。
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分析认为,子女不能“常回家看看”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客观原因,子女常年奔波在外、假期少、车票难买等;二是主观原因,子女本身跟父母关系不好而不想回家。
“第一种情况是社会原因,需要社会制度的改善,立法没有意义。而针对第二种情况,感情因疏远而淡薄,用强制手段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却不能增进感情。”周玉忠分析。
同时他也指出,这条规定“很难量化,可操作性不强”。吴明也表示,新老年法修订案草案对什么属算“常回家看看”并无明确规定。“由于老年法属于社会类立法,因此具体细节不可能规定得很清楚。但以后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以前这种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但现在法院要立案审理。”
在江苏省姜堰市的一个案例中,一位80岁的老教师状告儿子“长年不回家看我”,最终双方在法官调解下达成一致,儿子每周至少探望父亲一次,每次陪护时间至少两小时。
吴明说,这类诉讼“毕竟不同于一般的诉讼,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多方面决定的。主要是对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和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要督促他们履行自己的义务。”
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
社会越来越老龄化,家庭结构却越来越小型化,年轻人承担的养老压力越来越大,业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子女赡养父母天经地义,但只靠子女是远远不够的,老龄化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国家完善制度保障。”既为人子又为人父,周玉忠律师说出了很多人的共同期望。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也正是新老年法草案所倡导的。
民政部副巡视员吴明介绍,新老年法草案在社会保障里单独拆分出“社会照料”一章,即主要是针对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以及不能和子女一起居住的老人。
新老年法草案的“社会照料”一章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居家养老为基础,强调社会照料要进家门,养老机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上门为老年人服务。二是以社区养老为依托,自治组织、养老机构要在社区里负责一些社区医疗服务、社区护理、文化活动设施,短期托养、日间照料等工作。三是机构养老为补充,国家福利院、敬老院履行救助职能,民办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
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公益这四个方面还将充实社会保障这一章。此外,草案还规定,“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关爱父母要迎合老人的内心真正需求,有的父母希望儿女常在身边,有的却认为一年聚上一两次足矣。周玉忠认为:“满足父母真正的精神需要才是孝道,不能简单的用一年回家看几次来衡量。我们要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倡导传统道德的回归。”
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住房保障制度完善,寒士才会欢颜
房地产市场无疑是2010年中国经济当中最受关注的部分,而保障房建设更是取得了重大进展。来自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我国解决了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1月7日中国之声)
如果说过去五年是保障房建设进展迅猛的五年,那么作为“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今年则是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速的一年,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高达1000万套。如果顺利建成的话,按照每户三口之家来考量,基本可以解决三千万人的住房问题,这无疑值得期待。目前,我国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为主要形式,“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的住房保障政策框架已日趋清晰。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固然成绩显著,但仍需厘清几个命题。
如何确保租房者的尊严?不少人尽管收入不高,但仍然东拼西凑,举全家之力付首付,就是因为不少城市推行“无住房、没户口”的政策,如果这些人响应号召,不再买房而是租房住,那么他们能享受到市民待遇吗?
如何保证廉租房质量?在保障房的质量往往没保障的问题上,专家给出的解释是,由于开发商在保障房建设中的获利空间较小。这理由显然令人寒心。
如何让外地人租到房?去年12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十二五”期间,北京市新开工建设住房中,保障性住房将占60%,公租房将占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60%,将为其从外地引进的人才和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这被媒体解读为“公租房首向外地人放开”,对其他地方而言,公租房尽快向外地户籍人口开放,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制度设计。
如何保证保障房建设?去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的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但是,显然不少地方不愿意把用地投入到保障房建设上,因为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房是一个“赔钱的买卖”。但惟有兴建更多的保障房,才能满足亿万租房者的需求。
如何遏制保障房腐败?有深圳市人大代表直言,“不公示财产收入,导致保障房分配更加不透明、更加隐蔽、更容易造假、更加容易产生腐败”。腐败是保障房的死敌,保障房一旦腐败,不仅挫伤社会公平,也违背了保障房的本意。
平心而论,在房价高企的现实语境中,每个人都能买房、住大房,确实不太可能。转变租房消费观念,也并无不可。因为一旦东拼西凑,透支家庭积蓄,生活质量必然下降,但是,要倡导老百姓租房,就应该先把住房保障制度完善起来,唯有完善,才能大庇天下寒生俱欢颜。
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重构权力伦理遏制“血铅政绩”
日前,安徽怀宁县多名儿童被查出血铅超标。来自怀宁县环保局网站的一份文件显示,这家曾被省市级环保部门多次叫停整改的问题污染企业竟是由怀宁县环保局亲自招商引资而来。目前,安徽省环保厅已经责令怀宁县整体搬迁肇事企业,并派出检查组在全省开展铅酸蓄电池企业环境问题大排查。怀宁县政府也对县环保局局长赵一平进行停职处理,对博瑞电源有限公司进行关闭(新华社1月9日)。
从积极赔偿善后、处理污染企业,到环县环保局长被停职。应该说,安徽省应对血铅事件的态度尚属积极,但是怀宁血铅事件教训十分深刻,对血铅事件的反思决不能止步于此。
据怀宁县招商局人士透露,该县为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每年年初都会在政府1号文件中对县里的招商引资任务进行分解,“根据每个乡镇、县直单位的硬软件情况差别,进行合理化分解”。肩负监督监测环境污染的县环保局,同时又肩负着招商引资的压力。为了完成招商任务,环保局引来未达到环评设计要求的污染企业,并不顾省市环保部门的停产令,暗中纵容污染企业继续生产,以致酿成血铅中毒事件,如是环保悲剧令人扼腕叹息。这既是环保部门的失职,更是全民招商引资结出的恶果。血铅事件显然不仅是环保局的错,县环保局长停职并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
政府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无可厚非,但是政府重视招商引资不能没有权力边界。政府的职责在于依法行政,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招商是招商部门的事,政府应该保持基本的权力理性,不能把招商演变成“招伤”,更不能以1号文件的权力逻辑逼迫监管污染企业的环保部门去招商污染企业。
虽然报道说,近年来怀宁县在招商引资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政府以牺牲民生利益,破坏正常的权力秩序、社会秩序、环保秩序为代价,换来儿童集体血铅中毒的招商引资恶果,除了给地方官员带来政绩,给资方带来财源以外,对当地百姓与经济可持续发展还剩下多少好处?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招商引资只见政绩不见责任,比环保局纵容污染企业更可怕。
其实,这种“有奶便是娘”的“亲资主义”招商观并非怀宁县的制度“创新”。全民招商俨然成了许多地方“公开的秘密”。一段时间以来,民众血铅中毒、镉中毒的报道更是以放大状态呈现在公众面前。在政绩驱动下,一些地方患上了政绩饥渴症,非理性招商冲动并未得到有效遏制。
要终结招商变“招伤”的尴尬局面,改变发展过程中的种种招商怪现象,指望地方政府坚守权力边界,主动放弃招商政绩并不现实。环保局长被停职也是治标不治本。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借助科学发展观的力量,创新政绩评价体系,完善招商制度设计,打破权力魔咒,改变以招商论英雄的官场风气与社会氛围。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清理政府招商引资活动中的滥权“土政策”,加大地方政府的违规成本,增加官员的政绩风险,构建正确的权力伦理,避免环保局招来污染企业的招商怪现象蔓延,还原招商引资的本来面目。
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总书记新年反腐总动员令传递出什么信号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月10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10日新华社电)
腐败为党纪国法所不容,更为人民群众所不齿,中央反腐令箭高悬,腐败分子频频落马,2010年1至12月,119527人受到党纪处分,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5098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804人,其中不乏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的康日新、黄瑶、宋勇、李堂堂、许宗衡、张春江、宇仁录等大案要案。这既是旗帜鲜明反腐败胜利成果的具体体现,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也在不断提升。
然而,近年来,官员贪腐现象越来越呈现出腐败窝案多,涉案金额大,国土、建设、交通等要害部门相对集中,前腐后继等特点,不但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而且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稳定、和谐的实现,因而,反腐败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新年伊始,胡锦涛总书记发出反腐败总动员令,并且明确要求要严查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表明了中央对寄生在党内的腐败毒瘤有清醒的认识,也为今年乃至十二五期间的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
最近一段时期,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反腐败无用论的消极观念,认为腐败越反越多;更有人认为反腐败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个别地方反腐败斗争出现懈怠倾向。总书记要求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但表明了中央毫不动摇反腐败的鲜明态度,更表明毫不手软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正在立案检查的张家盟、宋晨光、刘卓志等违纪违法案件,就是有力的例证。
值得关注的是,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六次会议上提出,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显然,这是对民众反腐的充分肯定和热情鼓励。近年来很多党员干部违纪和腐败案件,正是通过民间、网络曝光相关线索、证据而得以查处,事实证明,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依靠群众,全民反腐,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就无可遁逃。
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为“减排”而停止供暖,是考虑谁的利益
据报道,河南林州市民反映,自1月5日起林州停止集体供暖,当时当地电视台称将在两天后恢复。但1月8日居委会通知,被停暖户可到热力公司领取供暖费,截至昨日该市已停暖5天之久,停暖面积达20万平方米,被殃及的部分医院、学校不得不启动自备锅炉,而普通市民则只能“各显神通”。
媒体报道称,停暖的原因,系该市负责供应蒸汽的优创电厂为实现减排目标,而在1月5日关闭并拆除了冷却塔。而之所以这样做,是该市主要领导日前指示,优创电厂的关停是“死任务”,关系到能否实现减排指标,“不能因保供暖而耽误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节能减排是“死任务”不假,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十分重要也不假,但节能减排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说到底,是为了保护环境,造福市民、社会和子孙后代,是为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既然如此,供暖同样也是为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林州地处黄河之北,位于山区和平原的交界处,冬季原本就很冷,1月又是一年最冷的时候。且学校面临期末考试,新春佳节又将临近,可以说,在这个节骨眼上停暖,对普通市民而言,意味着从身到心的冰凉。
谁也不否认,停暖的直接原因是减排,但倘若有关方面真将减排当做造福市民的事来考量,就不会为了一件造福市民的长远事务,去损害另一件造福市民的急迫事务。高能耗的电厂可以停产,冷却塔也可以拆,但如果事先考虑周密,部署有序,完全可以、也应该制定出既保证减排、又不影响供暖的两全方案,避免造成如此严重的社会后果。
据媒体报道,近来为确保减排目标,林州市动辄停电,已成家常便饭,这表明有关方面未能处理好促减排与保生产、保生活的关系,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方面,存在一定的工作不到位。也就是说,让减排硬指标和供暖硬任务相对立,成为两难兼顾的棘手问题,是有关领导、部门的责任、失误,如今却让无辜市民来承担他们失误的后果。
何况,许多论证已经表明,相较于个体取暖,集体供暖是最节能、最利于减排、供暖效率最高的冬季取暖方式,林州市有关方面以“完成减排目标”为口实,在最寒冷的1月停暖,势必迫使各单位、各家各户的小锅炉、土暖气开足炉灶,这到底是“减排”,还是“增排”?
国家发改委在去年9月15日曾下发紧急通知,强调节能减排不能靠短期的“突击行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不能简单拉闸限电,更不能停限居民生活用电、采暖和公共设施用电。林州市的所做所为,显然违背这个通知精神。
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为节能减排停供暖寒了人心
据报道,自1月5日起河南林州市停止供暖。该市邻近河北,近期属全年最冷时期,气象预报显示,11日林州最低气温为-10℃。据林州市长热线回复:林州今冬将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停止供暖(1月12日《新京报》)。
在一年当中最冷的时期停止供暖,这非得有一副铁石心肠才行。林州市的官员给自己,也给舆论出了一道选择题:要么继续供暖,但完不成节能减排的目标;要么停止供暖,以完成节能减排的目标。看来,林州市的官员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为什么会作出如此的选择?难道他们不知道停止供暖会使寒冷的冬夜显得特别漫长,也可能会使老人、孩子和那些体弱的人患病,不仅会给市民增加痛苦和负担,增加医保的支出,甚至有些人还可能会因此无法挨过这个冬天吗?
况且,政府停止集中供暖,并不等于那些寒冷难耐且有条件的居民不设法自己取暖。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集中供暖远比分散取暖效率要高,分散取暖更耗能,每家一个煤炉子对空气的污染更厉害,而且还大大增加了煤气中毒的可能性。 笔者不禁感到好奇:林州市的这些官员究竟想要什么?停止集中供暖既大大降低了市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又不能真正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他们这样做究竟图个什么?
答案只有一个:他们要政绩。而且这个政绩,仅是一种纸面上的数据指标。为了这个指标看上去合乎要求,他们不仅不怕别人挨冻(他们自己当然不会),而且不惜损害这个指标本来应该代表的节能减排的实际效果。简言之,为了政绩,他们失去了人性,也丧失了理性。 林州市的官员可能会觉得委屈:我真的是为了节能减排!那好,就算是这样吧,笔者也想指出:节能减排本身并不是目的,节能减排是为了生活变得更美好而不是更恶劣。如果节能减排就是一切的话,那人类为什么不干脆退回到茹毛饮血的穴居时代呢,那岂不是一种最最低碳的生活?
说到底,林州市官员为自己、为舆论出的选择题,也不过是一个伪问题而已。试看全国各个城市,都有节能减排的任务,但以此为借口不向市民供暖的城市又有几座?事实上,只要统筹兼顾,早做打算,完全可以做到既节能减排,又确保供暖。比如夏天的时候,政府大楼能不能关闭空调,改用省电的电扇?冬天要停止供暖,能不能先从政府机关的楼堂馆所开始?平时肆意浪费,到了年底又抓狂,并让普通市民承担代价,这算是一种什么样的领导作风?
官员对政绩的追求,只能以增加市民的福利为前提,而不能以损害市民的福利为代价。现在,在最冷的时候,官员敢悍然通过停止给市民供暖的方式来追求自己的政绩,表明他们在内心深处实际上是认为自己无须对市民负责的!在我看来,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也是一个比停止供暖更值得深思的问题。
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昂贵的自主招生,重重踩了教育公平一脚
清华招办主任说,今年通过清华初审考生中约1/4学生来自于县级或县级以下中学。此前复旦大学校长坦言,自主招生对农村学生不公平。除了出行住宿等高成本外,五花八门的考试内容也成了农村学生通过自主招生的“绊脚石”。(1月13日 《新京报 》)
教育公平是理想,教育不公是现实,但教育所做的应该是朝着公平的大道上行走,唯其如此,才能让公平的阳光撒向人间,才能让那些天生遭受教育不公的农村孩子享受阳光。可现在的自主招生,却是天生尊贵,很自然地将那些贫寒子弟阻挡在门外。清华自主招生, 七成学生来自大中城市,应该是意料中的结果。这只不过是在教育不公平上又重重踩了一脚。疼得久了,也就不疼了。
自主招生,对农村学生来说,太过于昂贵,一方面是受高成本牵制。报考一所学校起码要3天,家长陪着去外地城市,食宿少则上千元,多则几千元,这笔开支是个不小的负担;另一方面是内容太于“昂贵”。2010的高校自主招生中,“偷菜”、“网瘾”等年度热门话题都进入了试题,农村考生的知识面受到考验。农村学生无力上网,自然不懂“偷菜”的乐趣,他们永远在网外“打酱油”;“网瘾”对于农村学生来说,永远 是飘忽不定的“浮云”。自然也就没戏了。
农村学生的知识面是狭窄,其实,所谓的知识面也是相对而言的。城市的学生是懂得“偷菜”,但如果考“种菜”呢?城市学生的知识面何尝算得上宽呢?但自主招生恐怕永远都不会考如何区分五谷,如何种田摸蟹。
教育不公就写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农村的教育之弱也是众所周知的。自主招生为何不向农村倾斜?这样的疑惑,对于大学来说,恐怕是个笑话,自主招生招谁?说穿了就是掐尖,人家怎么会主动向农村学生招手呢?毕竟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农村的学生又如何能够超过城市的学生呢?
自主招生不是慈善家,也不是教育不公的“救世主”,我们不必对此耿耿于怀。对于农村的学生来说,不是希冀自己立马就能够和城市学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就能够和城市学生“平分秋色”,而是希望教育公平早日来到,让农村学校的条件能够尽快好起来。教育公平才是农村学生向往的阳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解决择校等问题,这也许能够带来转机,可惜可叹也有些可恶的是,昂贵的自主招生又重重地踩了教育公平一脚。
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考研一跪,跪出了制度的冷酷
为了考研,西安36岁的大龄考生陈女士在上班之余,苦读了一年多,可15日上午到考场后发现没带身份证,她联系家人送证件,并向考场工作人员下跪恳求先进考场,未果;陈女士拿到家人送来的证件时,开考已过15分钟,她被拒绝进考场,再次下跪请求,依然被拒。(1月16日《华商报》)
讨论这样一起悲切而又存憾的事件,难免各持己见。支持者多会坚守“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信条,即便是跪也不能让规矩变得通融;反对者则会被冷血和呆板激怒,向着考场工作人员宣泄口水。确实,一位36岁的在职考生,奔波于单位和家庭之间,苦读备考一年多,最终却因为一张证明自己身份的卡片,而不能靠自身证明自己的真实,被拒之考场外,实在令人扼腕。先后两次下跪,让尊严在冷风中凝冻。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确是我们所诉求的社会秩序与规则。但是,必须承认,无意犯错与故意犯错是不同的,法律也有过失和故意之分,而且,无论制度还是法律,主旨并不完全在于惩罚人,而在于规范和挽救人。在这个意义上,强烈要求考试的陈女士,应该有一个补救其失误的机会,这是制度设计所必须要有的预设安排。
因为一纸身份证被拒进考场,实在是过于严苛。事实上,近年来在高考中,已然对考生忘带身份证进行了制度补救:对忘带或遗失身份证的考生,考场监考员会验证考生的相貌,若与准考证及存根上所贴照片相符,可安排考生进考场先考试,同时通知考生家长,在本科考试结束前将身份证送到考场。有的地方还规定,如果考生家长难以联系或路途遥远,在记录相关情况后要求考生下场考试时将身份证提供给监考人员。
高考的考场管理制度变了,而研究生考试的考场制度,依然在惰政中沿袭着陈旧的制度藩篱。陈女士的这一跪,能否跪出人性化的考场制度变革呢?
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经适房不能成为权贵者的盛宴
福建上杭县的经适房申请名单引发网民强烈关注,因为申购者中87%是来自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相关人员回应称,公示名单都是经过初步核实且符合条件的,公示出来就是为了公平公正地接受百姓监督。此次上杭县经适房分配所引发的关注一点也不新鲜,一个月前,陕西山阳县同样也因曝出经适房申请者九成是公职人员引发围观。同样的事情再次出现,留给民众的是无奈与愤懑。
与这种毫不掩饰的“坦然”姿态相比,深圳第二次保障房事件则在扭扭捏捏之间持续发酵。在长达一年的审核、公示过程中风波不断,一些申请人资料弄虚作假,骗购、骗租事件接二连三曝光,“豪车门”、“豪宅门”、“零资产”等丑闻不绝于耳,即便是最近公布的终审合格名单也在民众的反复推敲下被翻了个底朝天。面对如潮的质疑,抵挡不住压力的职能部门终于祭出了大旗——— 给20名保障房申请人开出了《行政处罚预告知书》,罚款5000元——— 这是深圳首次开出关于保障房申购的罚单,被喻为“下了狠手”。然而,区区5000元的罚金就能阻挡造假者与纵容者的脚步?造假的成本也未免过于低廉、无足挂齿。
谈到一个“骗”字,不免让人想起河南一农民套用特种车牌偷逃过路费368万元被判无期的事件,而且更为滑稽的是,与这368万元过路费相比,该农民辛苦8个月的盈利仅仅20万元,如果老老实实交费的话,岂不还得倒贴300多万元?尽管河南高院已经表示农民偷逃过路费一案证据不足,建议检察院撤诉,但留给人们的思考不可谓不多。同样是骗,经适房造假所付出的代价几乎可以等同于没有,这也就怪不得造假者不顾一切地造假、肆无忌惮地疯狂,纵容者明目张胆地包庇。查出来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查不出来,一转手分分钟是几十万乃至上百万的收益,何乐而不为?同样是骗,一个骗得民众感同身受,一个骗得人神共愤,结局却天壤之别。也正是制度上的巨大偏颇造成了社会的巨大不公平,才令老百姓无比悲哀。
一些经适房公示名单上的错漏显而易见,对一些低收入者身份的证伪易如反掌,一个个因经适房而出现的“豪华门”事件证据确凿,如果要说这都仅仅是“工作量大”、“人手不够”的原因,显然不可能让人信服。有人呼吁,司法应介入保障房分配制度,并对造假者一律以诈骗罪入刑。对于骗房者,是否要以诈骗罪追究刑责值得商榷,但是要完善经适房分配的责任追究条款,包括造假者的恶意虚报行为,也包括职能部门在经适房的建设管理上严重缺位及对申购人员把关不严,却显得迫在眉睫。否则,保障房和经适房就会成为权贵者的盛宴,徒增民怨不止,也会一而再地折损政府公信力。
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春运应把民意焦虑当做最大动力
2011年春运正式启动。
公众的目光,又在归家的人们身上聚焦。
春运这场大迁徙,不需要任何渲染,就会牵动人们的心灵。原因很简单,春运与人的尊严、权利、安全、情感等元素息息相关。正因如此,这些年,春运始终都被公众视为年度大考,来审阅相关公共管理的能力与品质。
今年关于春运的盘点,有两个发现值得关注。一是变化与进步贯穿20载春运之始终, “春运痛苦指数”也在逐渐下降;另外一点是,网友发现在铁道部回应解决一票难求的时间上,这些年前后矛盾。
看到进步,也看到存在的不足,这是民意的理性表现。“春运痛苦指数”在下降,这说明相关部门在努力,而且收到了一定成效。而对公众来说,对春运的最大期待,无疑是尽快实现由“伤心之旅”向“幸福之旅”的转身。
从这个意义上讲,春运应彻底抛弃“痛苦指数”转向“幸福指数”。也就是说,不能满足于现在的进步。事实上,诸如“少年站62小时回家过年”之类的情境,依然是今年春运令人心悸的表述。这也意味着,解决“一票难求”,让旅客走得快,走得好,已经是时不我待。
“2015年,一票难求成历史”,铁道部的最新表态,把时间又往后挪移了3年。尽管相关官员称,“基本解决”和“完全解决”春运难,并不是一个概念,前后说法并没有自相矛盾。但是,可以肯定,没有人愿意过多纠缠于这些概念语词。
公众的焦虑是应该被理解与尊重的。谁都清楚,这两年,中国已经进入高铁时代。特别是最近,大量新增开的高铁陆续投入运营,中国交通运输能力也实现了重大突破。不难想象,如果这些作为公共产品的铁路,都能够在春运中实现最高效率的运行,就可以让更多回家的人们走得快,走得好。问题是,相关部门能不能痛下决心,通过让利于民,还利于民,来实现公共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平衡呢?
春运,是一块巨大的经济蛋糕,在相关利益驱动下,其中必然涉及复杂的博弈。然而,我们又必须看到,春运不只是个经济问题,它还是维系着庞大流动人群的人身权、财产权、健康权等等权利的社会问题。在权利与尊严面前,在公共安全与公共秩序的强大诉求面前,能不能通过最大程度的站在公共利益立场上,来实现对有限资源的最高效调配呢?
一年又一年的春运,人们都在苦盼“一票难求”的结束。正因如此,真正尊重民意,就应该从“基本解决”和“完全解决”的概念语词纠结中走出来,真正去理解民意诉求解决“一票难求”的强烈急迫感,痛下决心,尽快让春运真正成为回家人们的“幸福之旅”。
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 择校乱收费禁而不止背后的担忧
教育问题不只是教育问题,更是问责体制的问题。当前,教育行政部门缺乏执法监督力量,仅靠教育督导方式进行监督。如果没有更高级行政力量的强势介入,教育部门对于教育乱收费问题即便心有余也力不足。
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10项要求,并表示,各地要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是教育部官方首次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时间表。
治理要求与时间表会不会让人期待?答案或许是肯定的。因为太多家长饱受择校费之苦,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初中到高中,择校费好像一个无止境的投资,茫茫然不知几时才是尽头。与5年、10年、20年前相比,我们的优质教育资源的确增加了不少,但择校风却越演越烈。因为这违背了经济学上一个简单的道理:只要资源本身存在差异,人对稀缺资源的争夺是永无止境的。就教育资源而言,我国很多城市并不是学校的绝对不足,而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相对不足。当这种优质教育资源如同商品般堂而皇之进入市场,在供不应求的条件下价格自然水涨船高,家长们甚至不敢随便对学校讲出自己的“意向赞助金”,生怕报少了金额便根本不入老师们的法眼,换来一个嗤之以鼻,连意向表都没份填。此次教育部“重拳”出击,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择校乱收费问题上有针对性地确定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务求每年有新的进展、取得新的实效”。
但期待背后不免有些困惑与担忧。教育部此次一出就是十招,药力不可谓不猛,不过,对于其中的一些招式我们又似曾相识。比如“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中的“三禁止”,年年都在喊“禁止”,可现实中真正被禁止的有多少?经书年年念,这番改头换面,被冠以“指导意见”重出江湖,政策落到基层成效又有几何?按照教育部要求,各地要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但是这时间表是怎么确定下来的?面对权力和金钱,如果真的彻底下决心治理,会不会根本无须漫长5年时间的等待?如果5年时限已到,而一些省份又尚未整治好,会不会都纷纷虚报证据、提出伪标准证明自己早已达标?在如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工作氛围中,这恐怕不是杞人忧天。
说到底,我国已经进入要保卫《义务教育法》实施的攻坚阶段,必须彻底杜绝那些只说大话,说一套做一套,阳奉阴违的陋习。无疑,问责是首选。《广东省2007、2008年度地市以上市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结果》日前发布,这是我省首次对全省21个地市党政“一把手”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进行考核,同时也开启了我国教育问责的先河。“今后发现教育乱收费,对校长一律先免职后处理”,省政府纠风办负责人如此表示。教育问责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讲大话空话官话,而是通过扎实的调研,严厉的问责制度,靠实在的数据说话,才有可能将整治教育乱收费落到实处。
最后我们发现,教育问题不只是教育问题,更是问责体制的问题。当前,教育行政部门缺乏执法监督力量,仅靠教育督导方式进行监督。如果没有更高级行政力量的强势介入,教育部门对于教育乱收费问题即便心有余也力不足,这或许很好地解释了为何同样问题屡屡禁而不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已经出台,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教育问责的主体、对象、内容、处罚类型、申诉与处理等,从而遏止教育领域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或者是另一条直接可行的道路。
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 对学术造假“零容忍”
11月1日,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在第十二届中国科协年会上表示,中国将进一步推进科技宏观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创新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在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
万钢提出,将以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突破口,围绕产业链部署,完善科技、经济和金融协同推进机制。
“我们的特色是知识创造的速度比较快,但弱点是企业创新能力比较弱。”万钢表示,知识创造能力应更多为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做出贡献,要把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
根据科技部进行的一项人均GDP和国家创新能力综合指标排名显示,大多数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人均GDP成正比,而美国、日本、韩国的创新能力则超越了人均GDP。
记者从上述科协年会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中国将以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推广应用为重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万钢表示,要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核心引领作用,国家科技计划的基础支撑作用及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十二五”科技创新的重点,将围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在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大型飞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等,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关键技术领域实现重点突破。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是铺摊子,发展的本身就对调整经济结构起到巨大的作用。”万钢说,“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把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发展上去,能源当中煤的结构就会得到调整,如果把电动汽车搞上去了,传统的内燃机汽车结构就会调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协主席韩启德表示,在不掌握核心技术、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关键科技领域整体落后的条件下,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工业强国。
他举例称,美国苹果公司生产的ipad在市场上每台售价299美元,但中国工厂只能拿到4美元的代工费。
中国工程院院士郭孔辉亦表示,中国新能源汽车自主品牌的车身开发能力进步较快,但发动机产业化能力仍有差距,电控技术基本掌握在跨国公司手中。
“打破跨国公司的技术与知识产权垄断尚需时日,核心的发动机电控、汽车底盘电控及自动变速器等,还相当依赖跨国公司。”郭孔辉说,中国发展新能源汽车要从中低端入手,不要片面追求高端车型,并且必须在技术与政策层面都有突破。
与会官员与专家均表示,当前在科技教育界愈演愈烈的学术造假,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在2020年成为创新型国家的步伐。
“对于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和验收过程当中的学术造假,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万钢指出,包括对于以前的成果,如果在使用过程和今后发展过程当中,发现有造假的行为,同样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要从严惩处治理。
一位与会专家表示,继2009年首次开设“科学道德建设论坛”后,此次中国科协年会再次将学术道德作为首个专项论坛推出,可见当下学术界的信任危机之严重。
“我们的学术道德维护到了最危险的时刻。”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主任、中南大学校长黄伯云说。
韩启德认为,相对于科技结合现实利益愈发紧密,科研文化严重滞后,而对于学术腐败事件缺乏相应的监管处罚制度,执行力还不够。他要求,对于学术腐败事件,科学共同体要敢于发声并在第一时间发声,引导事件的处罚进展。
“我们要从体制、机制的改革着手,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问题。”韩启德说,“中国科协作为我国最主要的科学共同体,应该大力推动各项改革,使科研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科研成果的评价更加公正,同时严厉打击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我们要接受来自于科技界和新闻界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也期望各界来寻找、质疑、批判我们工作中的缺点,找出存在科技队伍当中的"蛀虫"。”万钢表示。
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 植物奶油安全与否需要权威说法
据媒体报道,近日一些国内专家对植物奶油提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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